治安学课程建设应当抓住的基本环节

2014-04-07 18:30沈惠章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治安公安专业

沈惠章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

【教育与教学研究】

治安学课程建设应当抓住的基本环节

沈惠章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

在治安学课程建设中,我们首先应当更新思想观念,使学生必须适应社会需要,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需要,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要;其次应当注重专业特色,从实际出发注重专业特色,按时代要求注重专业特色;再次应当调整教学内容,改变狭窄的专业模式,强化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强调课堂教学的综合性,改革衡量标准;最后应当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启发式,使用讨论式,运用现代教学技术,开展各种警务实训。

治安学;专业课程;人才素质;教学质量;教学方法

课程是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重要实现途径,治安学就是反映阐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治安问题系统知识的学科,①是公安学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公安院校的主要业务课之一。为了更新公安教育观念,确立从警务实战出发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观念,我们应当确立人才的培养应当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需要的观念,确立多层次、多样化培养人才的观念,确立人才培养的整体优化观念。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治安学的课程建设中应当体现以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为导向的精神,确保课程内容与体系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和时代性,构筑“宽口径、厚基础、精技能”的专业理论教学与警务实战训练并重的课程体系,构筑融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于一体的治安学的课程体系。

一、更新思想观念

从治安学的学科使命来看,治安教学应当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为公安机关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人才的培养应当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的需要。我们应当了解和认识当今人才培养的大环境,看清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变革的趋势对我们的要求和影响。[1]公安院校是人民警察的摇篮,是公安机关的思想库、人才库和蓄水池,它的培养目标是为公安保卫部门输送合格的中、高级应用型人才。在治安学课程建设中,应当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支有扎实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江苏警官学院正在打造这样的一支教官队伍。只有具有了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才能通过他们的教学,通过他们和学生的联系,使学校形成一种优良的学风。只有这样,课程教学改革才能顺利推进,教学质量才能有效提高,僵化的教学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才能形成一种宽松的教学机制,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公安专门人才。

(一)使学生必须适应社会需要

首先是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治安学教学也应当以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为背景,来培养现代社会治安管理所需要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次,在当前和未来社会的竞争、合作中,我们所要培养的民警不仅要具备竞争的意识、知识、能力和素质,而且要具备合作中的和谐、乐观和诚意,具有营造和谐警民关系的能力和水平。再次,社会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使社会劳动的变换、职业的更迭、人才的流动将更为普遍、更为频繁。治安学教学应当从教学思想、教学观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主动应变,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使我们所培养的人才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具备自我应变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需要

教师不能只是简单地传授知识,用分数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而应当把着眼点放到培养学生今后的再发展、再攀登的能力上。治安学教学应当通过知识的传授,变革学生的思维方法,提高其科学精神,促使学生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的教育方法,学生只有“听”的任务,就是想让学生从学校背一个“知识库”回去,而教师忙于给学生装“知识的口袋”,甚至有人还认为装得越多越好。这样做,学生没有更多的思考余地,难于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不利于学生的发展,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不只是教学目的达不到,而更为严重的是阻碍了学生才智的升华。事实上,自古到今,人类积累的知识如茫茫大海,当代科技日益细化,如果要把所有知识都装进学生的头脑,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也是绝对办不到的。当然,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前提,但是有知识不等于有能力,从事治安学教学的教师如果不在提高学生的智力上下功夫,就很难培养学生的能力。实践告诉我们,教师以灌为主,让学生呆读死记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十分不利,那种认为传授了知识就自然发展为智力从而转化为能力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只有通过教师的教学艺术,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下意识地发展学生的智力,才有可能在施教过程中逐步培养学生的能力。

(三)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要

教学虽然是双边活动,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缺一不可。但教师“闻道”在先,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和结果等都主要由教师决定和负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处于领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要使学生适应社会需要,自觉地、广泛地获取知识,就要把学习的方法教给学生,就要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治安学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自觉地独立获取知识这一能力的培养。这种培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要把研究学问的方法教给学生,另一个方面就是加强对学生的自学指导,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首先,教师的对学生的培养,不只是教知识,还应当授之于方法,应当把掌握知识的“钥匙”交给学生,让他们自己去打开知识的宝库从而获取知识。事实上,知识的总量是无穷无尽的,而探求知识的方法是可以仿效的。在教师的责任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学生掌握了学习方法,也就提高了获取知识的能力。其次,培养学生的能力,应当以培养自学能力为基础,就是要培养学生通过自己独立的学习而获得知识的本领。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在布置课外作业时,考虑让学生阅读一定的内容方可下手;我们也可以把教学内容中的非重点部分和估计学生能看懂的部分取得为自学内容。

二、注重专业特色

多年来,我们的治安学教学改革大多在原有的课程框架内展开,进行着一门课、一门课的局部优化,这种做法在当时是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也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课程体系是一个整体工程,系统工程。有一个著名的“非加和原则”,即个体最优的元素不一定能组成最优的整体。显然,各门课程局部优化的总和也不等于课程的整体优化,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局部优化的总和甚至会破坏整体优化。因为我们知道,局部优化的课程一般都强调自己课程的完整性,连续性,不愿削减学时。这样一来,结果是导致了优秀课程增多,学时膨胀。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当前我们优化治安学专业课程的主要矛盾在整体而不在局部。也就是说当前我们课程改革的首要任务是重新审定、合理调整总体的课程设置,打破现有课程的所谓学科体系,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使课程优化着眼于警务实战,体现治安特色,并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与此同时,改革现有的治安专业课程体系,应当从调整现有的专业课程设置下手。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专才对口”的意识根深蒂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培养人民满意的合格民警的目标定位来审视,我们不难发现,现有的治安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着简单重复、交叉重叠、详略不当等许多缺陷。这种情况,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综合性要求,迫切要求我们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拓宽专业口径、调整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注重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深入进行课程体系的改革和优化。治安学只有积极主动地调整原有的专业课程设置,拓宽专业口径,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着力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进行调整,对当前开设的每门课程重新编制详细的教学大纲,才能杜绝课程交叉,才能避免个别章节内容上的简单重复。

(一)从实际出发注重专业特色

当前的公安工作正在由静态向动态管理发展,由手工方式的各自为战向计算机信息化的高效率方面转换。要有效地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公安民警不仅要掌握公安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特点,还必须熟练地了解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技能。这就要求公安民警必须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多方面的专长,在政治上、业务上全面合格。治安学的应用性很强,既来源于实践,有必须指导实践。②要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仅仅靠三、四年的“填鸭式”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治安学教学应当在自身的专业特色上下功夫。

(二)按时代要求注重专业特色

教育有其自身的基本规律,这是任何学校都不能违背的。但是,如果学校对学生都是一律化的要求,那么那种没有个性特征的教育,已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了,缺少特长的所谓人才也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了。学校的教育和人才培养没有适应性,学校就没有生存力。办学有特色是时代的要求,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更是办学规律的体现。治安学课程建设应当紧扣时代脉搏,为治安工作实践服务,为培养专业人才服务;应当下功夫改革和完善教学方式、教学设备,办出专业特色。既要注重硬件建设,使学校成为公安机关的缩影;又要重视软件的建设,建立“教官”制度,对现有教师进行现代化的教学技术和手段的培训,加快多媒体软件的研制开发和推广使用。除了理论上进行熏陶外,还要经过各种模拟训练,使学生在实践上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调整教学内容

客观地讲,长期以来治安学的教学内容为我国治安学研究打下了基础,对推动治安学的学科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大多数内容都是简单粗糙的。在治安学课程建设中,我们应当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合格民警这样一个基本要求,改变过去那种限定课程一成不变的规格和模式,逐步构建注重素质教育的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的,富有时代特征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3]我们今天培养的治安人才必须冲破计划经济体制对公安高等教育的束缚,调整教学内容,既要培养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人才,也要培养精通治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既要培养治安研究的专家型人才,也要培养从事基层业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从实际情况看,我们应当从学校的基础条件及学科类型出发,做到培养规格的定量化、科学化,实现方法及途径的多样化。同时,应当处理好专业人才与复合型人才的关系。以人为本的知识经济,必然要求我们努力为社会培养集知识、能力、素质于一身的创造型人才。我们应当从根本上变革传统的教育价值观,重建新的富有时代气息的治安学内容体系。将传统的传授知识为主的“应试教育”转到以培养人格和能力为主的“素质教育”上,贴近公安工作实际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民警素质教育,以适应未来社会全面进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

(一)改变狭窄的专业模式

当今世界,“关于课程发展的研究已经成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助推器”。③由于传统的“专业对口”的思想模式,我国公安院校的专业课程是按实际工作部门的状况来设置的,专业划分很细,很不适应厚基础、高素质的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实际上,公安工作是一项整体工作,要求每一个岗位上的民警都必须全面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立足于本职工作,为整个公安工作服务。况且,在公安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业务划分,如在大清查中,就要求每一位参战民警都必须具有治安管理中对可疑人员的识别和处置常识,具有刑侦中的围、追、堵、截的侦查手段以及枪支弹药等警械、警具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常识。

(二)强化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在治安学课程建设中,除了强化专业业务的教学外,还要强化各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这是由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例如,要强化人格教育,让学生学会做人,以德治警在治安学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要遏止犯罪,要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安定,公安人员首先要品格端正。又如,要强化交流能力的培养,因为社会治安管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涵盖了所有的人、事、物,治安管理中要和各个方面打交道。因此,治理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安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公安工作没有社会和公民的支持是很难开展的,每一项业务的开展都是系统内的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群众。每一个公安人员都要善于领导也要善于服从,更要学会上上下下有效的交流和协调。

(三)强调课堂教学的综合性

学校教育历来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课堂教学更是学生接受知识、培养能力的重要场所。“每位教师都是带着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走进课堂的,每一个教学行为的背后都隐藏着这样的思想和理念。”④所以,要使学生掌握各项专业业务,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就必须强调课堂教学的综合性。在治安学教学中,应当注意把多学科间的知识交叉与渗透反映到教学内容中去,并通过各种教学活动,使学生在知识、智能、品德和性格等方面都能得到发展。比如,就一种社会问题,我们应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它,从心理学角度透析它,再引导学生从社会管理角度解决它。同时,通过讨论教学等环节提高学生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常用文书的写作能力。通过课堂提问,培养学生应急能处置力以及快速反应能力。与此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用获得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个问题,既是学风的要求,也是教学的目的。因此,治安学教学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都应当带有“定向性”,基础知识应当着眼于“行业”,专业知识应当着眼于“职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程度。因此,公安院校应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加大课程重组与整合力度,加强课程与课程体系间在逻辑结构上的联系与综合,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这就要求我们着手课程的综合化,多样化、职业化、人文化。

(四)改革衡量标准

对学生的学习应当作客观评价,治安学教学的考试制度也应当改革。比如在理论性考试中,尽量减少复述教材内容的题目,增加运用基础知识的活题目等。我们提倡在教学课堂中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其实考试也可以变学生被动为主动。尽管考试有考查、测试之分,但传统的考试都是学生在被动状态下参加的。治安学课程教学首先要明确考试的指导思想,要把考试作为促使学生主动地、全面地、系统地复习所学知识的手段,从而有效地巩固和能动地运用所学知识。其次要恰当命题,命题要体现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要有适当的难度和综合性。理想的命题,应当使考试成绩达到“两头小、中间大”的正态分布。再次要公正评分,无论采取何种记分形式,都要有一个客观统一的评分标准,不能随意地增分或减分。为了在考试环节上变学生被动为主动,可以让学生自己出题考自己。自己出题,自己答题,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其中富有主动性和创造性。采用这样的方法考试,有利于学生点面结合掌握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同学之间互相比较,互相交流,各自得到启发。

四、改进教学方法

社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复合型人才,治安学在优化课程体系时,必须以提高人才素质和教学质量为中心环节。[4]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中,应当改变过去专业划分过细的状况,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拓宽专业面。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找准位置,拓宽原有专业,发展新专业,从公安工作总体来看,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教育在培育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由教师单向灌输知识,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以及过于划一呆板的教学制度,严重妨碍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今天的社会相当复杂,公安工作没有统一的模式,治安学教学必须彻底摆脱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模式,建立起现代化的科学的教学方法体系。

(一)坚持启发式

理论知识是前人成功经验的总结和科学的升华,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安工作虽然具有实践性强的职业特点,但决不是没有科学理论作指导的实践。学校的理论教学是很有必要的,但治安管理作为一种社会管理工作在理论上还很不成熟,我们除了借鉴前人的实践经验外,还要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治安学基础理论。因此在治安学的授课中,我们应当打破“灌输式”、“一言堂”,运用“启发式综合教学法”,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学思考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之成为适应实战需要的人。

(二)使用讨论式

做好治安管理工作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涉及到方方面面,只从课堂上教师讲授中获得是远远不够的。教师课堂上的讲授只能起到引导和点拨作用,必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从而提高学生的自学思考能力。治安学教学的教师应当善于引导学生自学,在此基础上师生讨论交流,进行自学辅导答疑,组织学生讨论交流,使他们学会思考、善于思考,并且能正确思考。

(三)运用现代教学技术

现代科技的发展已为开放的教学提供了条件,治安学教学更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各种音像手段。对有音像教材的课程,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使学生通过直观的视听形象,理解和掌握抽象的理论,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和运用知识的能力。[5]通过多样化的电化教学和网络教学,使学生能尽早地广泛接触新事物、认识新事物、研究新事物,为防范、制止和打击新的违法犯罪创造知识条件。

(四)开展各种警务实训

治安专业课的实践性、应用性较强,课堂教育要有较好的效果,就要多让学生动手操作,提高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我在学校获得“十二五规划金点子奖”时,提出了公安业务教材江苏化的想法。警务实训应当充分凭借教材,以教材为例子找警务活动规律,把教材当拐棍开展实战训练,由教材作迁移掌握警务技能。“这种让学生借助已有的知识而作的迁移练习”,⑤可以深化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可以掌握警务实战技能,为公安实战的需要作好了准备。专业、实践、技能课,应当采取教师带、学生练的方法,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掌握实际工作技能。

注释:

①王彩元:《论治安学、治安管理学及其相互关系》,《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年第25卷,3期。

②李健和:《论治安学科建设》,《公安教育》2001年第4期,第38页。

③薛天祥:高等教育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45页。

④陈善卿,丁媛媛:《从择差教育到特别教育》,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75页。

⑤陈明德:教海探航,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76页。

[1]范永法.深化教学改革迎接新世纪挑战[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9.

[2]胡凤英.学习创造创业[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1.

[3]张义生.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思考[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9.

[4]邱荣坤.高教管理实践与探索[M].北京:研究出版社, 2004.

[5]葛锁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4.

[编辑:张钦]

D035

:A

:1672-6405(2014)02-0069-04

沈惠章,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系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兼职教师,《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编委,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北京刑侦研究》特邀撰稿人,江苏省法学会会员,南京成人教育学会理事。

201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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