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回逃美贪官,难在哪?

2014-04-29 00:44
凤凰资讯报 2014年20期
关键词:国际刑警组织反贪警局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及廉政建设措施为海内外所关注。其中一个热点话题是如何将外逃贪官等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美国有媒体称,日前,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

尽管美国不时爆出所谓“要帮忙捉拿中国贪官”的消息,但缉拿隐匿在美国的这些贪官面临重重困难。

美国一些执法官员和司法界人士说,贪官跑到美國并留下来不难,但是把他弄回去却不容易。这不一定是美国政府有意刁难中国,主要是要通过美国移民递解的司法程序,如果中国贪官在美国没有新的违法活动,很难把他们遣返。

在过去10年中,只有两个逃至美国的中国贪官被遣返。透明国际亚太区项目主任廖燃说,这里面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双方的法律体系不同,不能接轨。在美国,法官判案引述有关案例,没办法打包处理一类案子。而中美要想签订引渡条约的主要障碍是双方对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认识的分歧。

美国一些执法官员和法律人士则认为,要想有效打击逃到美国的贪官,中美若一时签不了刑事引渡条约,可以先从两国司法检察机关相互交换资料着手。此外,中国还应善用美国法律,并研究贪官转移资金的新特点,同时还要有一些鼓励美方配合的措施。

美国加州洛杉矶县警局国际联络处警官李明成表示,包括该县警局在内的美国执法机构,与中国警方和反贪机构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有过合作,联邦调查局在北京也有办事处,但与中国合作的重点是打击贩毒、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而抓中国贪官这样的事情,属于外交及联邦政府层面的事务,地方警局不能直接插手。他说,即使知道中国的贪官隐匿在洛杉矶,不经过联邦政府,美国法律是不允许地方警力介入的。

加州华人律师邓洪表示,美国的联邦法及司法体系,规定了联邦和地方执法机构各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所以中国不可能指名道姓要求联邦或地方执法机构把谁抓回去;中国发出的通缉令也因为中美没有引渡条约,美国的执法机构不会帮助执行。

就在最近,一家国有公司在南方的负责人在国内“集资”了一亿多元人民币跑到洛杉矶。国际刑警组织对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中国公安部门和检察院都有人来到洛杉矶,但就是没法将此人带回去。更令人气愤的是,尽管他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但仍然通过投资移民拿到绿卡。

除了要求遣返贪官,中国与美国合作打击外逃贪官还面临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贪官被捉住,对其贪污的钱怎么办?廖燃说,有学者认为对贪官的赃款,可以适当让外逃目的国享有部分利益以助遣返贪官,但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行,“因为人家根本不想给你。即使人可以遣返给你,但钱不能帮你追回来。”他说,对于追讨外逃资金,“除了刑事诉讼,中国应同时注重对贪官的民事诉讼。中国刑事判决中可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这一条在国外不管用。而民事判决结果,在国外可能被认可。”他认为,在中国,反贪似乎只是纪委的事,银行、税务等部门只是配合一下。实际上,许多漏洞都出在这些部门的监管上。在中国,一个人可以开很多账户,甚至有好几个合法身份,因此监管特别难,漏洞太大。摘自《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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