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中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临床分析

2014-05-30 13:11孙宗梅
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计划生育药物治疗

孙宗梅

【摘要】 目的 对药物治疗应用于计划生育终止妊娠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方法 资料随机选自2012年10月——2013年10月在本院计划生育中心确诊怀孕并自愿终止妊娠的患者182例随机分成2组,每组91例。对照组进行无痛人流手术治疗,研究组进行米非司酮结合米索前列醇药物治疗,通过不同分析两组患者终止妊娠所需时间以及终止妊娠后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 经不同方案治疗,研究组患者的平均胚胎排出时间为(7.79±3.62)h,平均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为(7.32±2.91)d;对照组平均胚胎排出时间为(1.25±0.73)h;平均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为(4.30±1.27)d。对比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研究组的9.89%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9.78%,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应用药物治疗计划生育中妊娠期49d内患者,可以有效降低終止妊娠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减轻并发症给患者带来的痛苦,具有基层医院推广价值。

【关键词】 计划生育;药物治疗;终止妊娠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161-02

药物流产,指的是妊娠49d内服用药物终止妊娠的方式,是计划生育与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具有操作简单[1]。本文对计划生育中通过药物治疗终止妊娠的效果进行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资料随机选自2012年10月——2013年10月在本院计划生育中心确诊怀孕并自愿终止妊娠的患者182例,将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91例。研究组妊娠期25-47d,平均妊娠期(34.5±11.26)d;年龄18-40岁,平均年龄(27.6±9.38)岁。对照组妊娠期27-49d,平均妊娠期(36.8±10.54)d;年龄20-42岁,平均年龄(29.6±12.87)岁。两组患者的妊娠期、年龄等一般资料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1.1 纳入标准 经妇科检查尿HCG与B超检测为宫内怀孕且胎儿双顶径不超过3.5cm患者[2]。

1.1.2 排除标准 有药物及手术禁忌症患者予以排除;有心、肝肾等严重脏器功能障碍病患者予以排除;宫内有节育器或甾体物患者予以排除。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采用无痛人流术终止妊娠,在术前1d晚10点后禁食禁水,排空膀胱,第二天结束相关检测与注射麻醉药剂后,采用负压吸引法进行无痛人流手术。研究组采用米非司酮结合米索前列醇两种药物进行治疗,具体操作如下。住院3d内,每日清晨空腹口服米非司酮50mg,2h内禁食禁水;住院第四天,清晨空腹口服米非司酮50mg,2h后口服米索前列醇600μg;若服药3h后,胎儿及胎盘没有看到排出,让患者在口服米索前列醇600μg,再持续观察1-3h。患者在服药24h后,利用B超再次检测胎囊情况,安排患者出院或留院进行清宫手术。

1.3 治疗评价标准

1.3.1 临床治疗效果评价 对两组患者治疗时间(胚胎排出时间、阴道出血持续时间)进行统计与分析,采用标准差(χ±s)表示平均时间。

1.3.2 观察标准 对两组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恶心呕吐、腹痛、宫腔感染、宫缩痛)进行统计与分析,获取不良反应发生率[3]。

1.4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用标准差(χ±s)表示一般资料,用t检验计量资料,用X2检验计数资料,当P<0.05时,表示差异具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胚胎排出时间及阴道持续出血时间 经不同方案治疗后,研究组患者平均胚胎排出时间为(7.79±3.62)h,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为(7.32±2.91)d;对照组平均胚胎排出时间为(1.25±0.73)h,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为(4.30±1.27)d。

2.2 终止妊娠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经不同方案治疗后,研究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89%,对照组患者发生率为19.78%,研究组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 论

人工流产与药物治疗终止妊娠在临床中,为意外怀孕以及计划生育的补救措施,具有操作简单,治疗时间相对短,治疗成功率相对较高等特点。但据国内相关研究报道,98%以上的患者对终止妊娠治疗方式存在恐惧等负面情绪[3]。恐惧等负面情绪的出现,一方面会降低患者的疼痛耐受力,另一方面可加强治疗难度,增加终止妊娠后的不良反应次数,进而提高感染及合并症的发病率。医护人员通过记录胚胎排出时间以及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不仅可以积累终止妊娠治疗方式的临床经验,而且有利于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减轻医药花费给部分患者带来的压力,从而提高部分患者的治疗有效率。此外,医护人员持续关注治疗方式疗效、不良反应情况与出现原因以及患者的一般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可以有效提高个人专业水平,促进终止妊娠临床治疗进步,进而协助患者改善生活质量。

本研究结果显示,经不同方案治疗后,研究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并且研究组的不良反应(呕吐、腹痛)皆为可自行好转病症,而对照组不良反应(宫腔感染、宫缩痛)则需要联合药物治疗才能治愈。研究组患者平均胚胎排出时间为(7.79±3.62)h,平均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为(7.32±2.91)d;对照组平均胚胎排出时间为(1.25±0.73)h,平均阴道持续出血时间为(4.30±1.27)d。由此可见,采用药物治疗终止妊娠具有不良反应率低,疼痛少的优点,而采用人流手术终止妊娠则须注意人流综合症的发生以及其他远期危害的出现。

综上所述,药物治疗对降低计划生育终止妊娠后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有明显效果,可有效减轻疾病给患者带来的痛苦。

参考文献

[1] 陶玲君.41例药物流产的临床护理分析[J].吉林医学,2012,33(12):2687.

[2] 金莉.米索前列醇配米非司酮终止妊娠的临床应用[J].临床研究,2013,11(17):262-263.

[3] 张永红.浅析药物终止妊娠的疗效及影响因素[J].吉林医学,2010,31(30):5329.

[4] 李坚.人工流产和引产的相关问题[J].使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2,28(9):64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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