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控“两谈一说”制度建设与实践

2014-06-25 10:09付勇福李立军陈文国韩立岭
电力安全技术 2014年3期
关键词:德阳负责人班组

叶 涛,付勇福,林 华,李立军,陈文国,周 英,韩立岭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四川 德阳 618000)

1 “两谈一说”制度的理论基础及产生过程

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经过长期事故数据统计分析,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即1起死亡重伤害事故背后,有29起轻伤害事故,有300起未遂事件以及大量危险行为。国际上把这一结论称为海因里希“安全金字塔”法则(见图1),又称为安全管理“冰山理论”,说明安全事故的发生类似于海中的冰山,暴露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水面之下隐藏着更多的问题。

图1 海因里希“安全金字塔”法则

海因里希通过进一步研究分析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提出了4种针对性的对策,即工程技术改进对策、说服教育对策、人事调整对策、惩戒对策。这4种安全对策后来被归纳为安全管理“3E”原则,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原则、教育(Education)原则、管理(Enforcement)原则。

基于海因里希“安全金字塔”法则,德阳供电公司在总结多年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不仅要关注“事后管理”,更要注重“事中过程”和“事前预防”,必须切实抓好安全预防和过程控制,使“金字塔”的底层和中间层更加稳固,从而从根本杜绝上层事故的发生,最终实现安全风险“一体化管控”。

根据安全管理“3E”原则,德阳供电公司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提升工程技术水平的同时,坚持“管理为先”的原则,创新管理手段,因地制宜地出台了《德阳供电公司安全风险管控“两谈一说”制度建设指导意见》,本着安全风险管控一体化原则,从“事前、事中、事后”逐一分析,并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约谈、安全诫谈、说清楚”管理制度(见图2)。该制度实现了从“金字塔”的上层事故到“金字塔”的底层异常事件的全方位管控,尤其注重事前预防,着力强化事前风险控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能控、在控状态。

2 “两谈一说”制度具体内容

2.1 安全约谈制度

德阳供电公司本着“事前预防”的理念,以面对面约谈的方式,在公司、车间、班组3个层面分层级开展安全约谈,强化安全履责能力和安全工作作风建设。

图2 安全风险管控“两谈一说”制度框架

2.1.1 公司层面组织

(1)约谈组织。由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约谈,安全监察质量部主任、负责人及相关专责参加,必要时邀请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2)约谈对象。主要包括公司部门、基层单位的全体领导班子,新提拔和调整的行政正职、分管生产及经营的中层干部,以及经公司认定需要进行安全约谈的中层干部。

(3)约谈时间。每年年初对公司部门、基层单位的全体领导班子进行约谈;在提拔和调整干部到岗1个月内对其进行约谈;对需要约谈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约谈。

(4)约谈内容。主要包括公司部门及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内容、安全职责、安全风险分析及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中层干部的安全职责、安全履责的例行工作、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手段和方法;其他需约谈的安全内容。

2.1.2 车间单位层面

(1)约谈组织。由各单位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约谈,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专责参加,必要时邀请本单位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2)约谈对象。主要包括本单位部门、班组的负责人,新任命和调整的部门负责人及生产管理专责、班组负责人及安全员,以及经基层单位认定需要进行安全约谈的人员。

(3)约谈时间。每年年初对本单位部门、班组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新任命和调整的部门负责人及生产管理专责、班组负责人及安全员到岗1个月内对其进行约谈;对认定需要约谈的人员及时进行约谈。

(4)约谈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及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内容、安全职责、安全风险分析及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新任命和调整的部门负责人及生产管理专责、班组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安全履责的例行工作、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手段和方法;其他需约谈的安全内容。

2.1.3 作业班组层面

(1)约谈组织。由班组安全员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约谈,本班组长参加,必要时邀请基层单位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专责参加。

(2)约谈对象。主要包括本班组全体人员,本班组新取得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的人员,本班组新进人员,经认定需要进行安全约谈的本班组人员。

(3)约谈时间。每年年初对本班组全体员工逐一进行约谈;在新取得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的人员,以及班组新进人员到岗1周内对其进行约谈;对认定需要约谈的班员及时进行约谈。

(4)约谈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及班员的安全职责;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手段和方法;其他需约谈的安全内容。

2.2 安全诫谈制度

安全诫谈是“事中过程控制”的管理手段。相对安全约谈而言,其警示意味更为强烈。安全诫谈活动的有效开展,必须建立在有理有据的基础上,才能 “以理服人”,让受谈者乐于接受。为此,德阳供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根据安全性评价、例行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监督检查、德阳供电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德阳供电公司及以上安全巡查大队违章查处结果,每月定期评估量化各单位的安全风险级别,视风险级别程度实施相应的安全诫谈行为。

2.2.1 风险信息采集

德阳供电公司从以下4个方面对各车间单位进行风险信息采集。

(1)安全性评价。指输配电网安全性评价、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电力二次系统及其他相关专业安全性评价。

(2)例行安全大检查。指年度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3)专项安全监督检查。指人身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基建安全专项安全监督检查、迎峰度夏(冬)专项监督检查、防汛专项监督检查、防雨雪冰冻灾害专项监督检查、电力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检查、交通及消防专项监督检查等。

(4)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及以上安全巡查大队查处的违章。指德阳供电公司本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到岗到位职责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以及德阳供电公司及以上安全巡查大队日常安全巡查查处的各类违章。

2.2.2 风险分析

德阳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月度风险分析,重点根据上述4个方面采集的风险信息,按管理动作、员工行为、隐患排查治理3个类别,从人身、电网、设备、保卫4个方面发生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主要从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责任事件方面,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内控机制、人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确定各单位严重安全问题、一般安全问题的数量。

2.2.3 风险评估

根据上述风险分析结果,德阳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组织对各单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月度风险评估,按以下风险定义确定各单位的风险级别。

(1)I级风险(红色):每月10个及以上一般安全问题,或2个及以上严重安全问题,或1次未遂不安全事件。

(2)II级风险(橙色):每月6~9个一般安全问题或1个严重安全问题。

(3)III级风险(黄色):每月3~5个一般安全问题、无严重安全问题。

(4)Ⅳ级风险(蓝色):每月1~2个一般安全问题、无严重安全问题。

2.2.4 安全诫谈实施

德阳供电公司根据每月对各车间单位的风险评估结果,安全监察质量部、各责任单位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对风险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安全诫谈并监督其落实整改,同时做好记录。

(1)对 I 级风险(红色)的单位进行安全诫谈,责任单位全体领导班子参加,德阳供电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与。责令责任单位详细制定本单位的整改计划,并严格按照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报安全监察质量部备案。

(2)对 II 级风险(橙色)的单位进行安全诫谈,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参加,德阳供电公司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与。责任单位根据安全诫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整改计划并限期落实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安全监察质量部备案。

(3)对 III 级风险(黄色)、VI 级风险(蓝色)的单位,由安全监察质量部通知,各责任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对相关责任职能部室负责人、班组长进行安全诫谈,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并做好记录。

同时,各车间单位和班组参照《德阳供电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和德阳供电公司安全诫谈相关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措施,实施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诫谈活动。

2.3 “说清楚”制度

2.3.1 公司层面

(1)“说清楚”的不安全事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指8级及以上人身,7级电网、设备、信息安全及质量事件,及由德阳供电公司安全督察发现的严重违章事件。

(2)“说清楚”会的时间:不安全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

(3)“说清楚”会由安全监察质量部牵头组织,并负责会务安排、拟定会议纪要、监督措施落实。

(4)“说清楚”参会人员:德阳供电公司领导、安全监察质量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责,不安全事件事发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安监、生产科室负责人、事发班组长。

2.3.2 车间单位层面和班组层面

各车间单位和班组按照德阳供电公司规定制定相应的“说清楚”制度,并予以实施。

3 “两谈一说”制度的实践及效果

2013年,德阳供电公司层面共开展了12次风险评估活动,对新成立的基层单位领导及履新领导、风险评估为II级风险(橙色)的单位负责人总计21人次进行了安全约谈或诫谈,对14个单位进行了“说清楚”,各车间单位同时对本单位常态化开展了“两谈一说”,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力保持了德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稳定的良好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3.1 巩固了“三集五大”改革基础,持续保持了安全稳定局面

“三集五大”改革后,德阳供电公司及时对新组建和生产业务发生变化的车间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重点内容涉及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安全工作思路、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业务界面划分及工作流程梳理、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及应对措施、缺员及安全管理不缺位的管控措施、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内控机制的具体要求等。通过安全约谈,帮助他们进一步理清安全工作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明确消除安全管理漏洞和真空的具体措施,认清防范人身事故的核心任务,增强搞好各项安全工作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信心和决心,为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过渡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而持续保持了整体安全平稳态势。

3.2 提供了安全管理交流平台,提升了安全风险识别及管控能力

(1)“两谈一说”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各级人员提供了面对面安全交流的平台,疏通了公司横向和纵向沟通渠道,利于安全问题的反馈、剖析和解决。通过“两谈一说”这一平台,各类安全问题得以充分暴露并得到了快速有效解决。

(2)通过交谈,给交谈对象“打打预防针”,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自身的安全职责更为清楚明确。这样可提升他们的安全风险识别能力,防止“无知者无畏”现象的发生,促进各级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执行,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让上级和下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同级之间深入交流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手段和方法,提高了管理人员,特别是新上任管理人员的安全管控能力,从而促进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夯实了公司安全管理基础。

4 结束语

德阳供电公司“两谈一说”制度的建设与实践是对电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这一制度的有效开展实施,改变了以往只注重事后管理的传统模式,使公司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更加注重过程管控和事前预控,使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同时,德阳供电公司也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安全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德阳供电公司将持续深入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1 章伟林,张学东.作业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的研究与实践[J].电力安全技术,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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