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里的错位

2014-07-17 20:58马永丰
延河·绿色文学 2014年6期
关键词:疯女人八宝粥儿媳妇

马永丰

深秋的树叶

转眼深秋了,街道两旁的槐树都陆续开始往下掉叶子。环卫工人大概嫌经常打扫过于麻烦,于是趁着夜色挨个爬上树去拿竹竿敲打,人行道上的树叶就落了厚厚的一层。我跟女儿踩着树叶回家,女儿听着脚下的沙沙脆响大概觉得好玩儿,兀自在欢呼雀跃。我却想,要换作人,这该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

日子刚好些了,人却挡也挡不住地老了

父母为儿女辛苦操劳了一辈子,这两年日子刚好过些了,人却挡也挡不住地老了。难道这就是天下为人父母的命!我想把那些年生活亏欠于他们的,尽可能都给他们补上。买点好吃好喝的,十天半月过去,东西都放坏了,也没人去动,我一生气,他们不是说牙口不好,就是胃不舒服。过年了,想给他们添件新衣服,却死活拽不到商场门口。老了还讲究个啥?给孙女多买一件吧。我于是十分难过,我真的不想等到他们突然有天离开这个世界时,靠办一场风风光光的葬礼,徒捞一个孝顺的美名在世上。

绘画

女儿从6周岁进入小学一年级后开始正式学画,舞蹈要更早些,每周两天的休息日,由妈妈领着,上午跑绘画班,下午跑舞蹈班,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有兴趣,不厌倦。说起长大后的理想,她经常会在舞蹈家跟画家之间举棋不定,但明确表示绝不当作家,她以我为参照物,觉得当作家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并因此常常奚落我,嫌我写得慢,像孕妇难产。

我虽对于一切美的东西也心存欢喜,但凡涉及技巧的部分却一窍不通。是她,扫除了我在绘画这门艺术上的一些盲区,甚至纠正了我以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让我懂得了用工具去区分绘画的种类。我盼着有一天她能够用毛笔画出漂亮的国画。绘画老师说她在一点点进步着,我不知道这种技巧的训练会不会损坏到她天然的禀赋。我只能常常鼓励她,说,你想画什么就画什么吧,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吧。

歌声

晚上上网看东方卫视的舞林大会,意外看到了淡去歌坛许多年之后又重新复出的杨钰莹。她的歌声在那个年代席卷了整个中国的几乎角角落落,却从未进入过一个少年的心。那时候的她,声音、台风,包括词曲都显得青而不涩,过于甜腻和单薄。像大多数后知后觉者一样,我对她的好奇完全仰仗于那个叫赖昌星的男人。而现在重新站在舞台上的杨钰莹,看上去显然多了几分随意、自如、洒脱和成熟,她的歌声里终于有了那种难得的沧桑的妩媚。当听完她的那首新歌《想起你的好》之后,我的观感就一点-——其实最适合她干的,还是唱歌这一件事。但我不知道一个人要经历过怎样的坎坷之后才能够磨练成现在这个样子,期间的长度跟密度究竟多少才算合适。

疯女人

小城里活跃着一个50多岁的疯女人,人们常常看见她旁若无人地唱歌,跳舞,指着空气一跳一跳地骂人,有时甚至捡了砖头追打刚刚放学回家的学生。疯女人的疯是一阵一阵的,所以小城中人也时常能够有幸看到她背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在很安静地走。疯女人是被上帝安装在小城里的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准会在什么时候砰然爆炸。有知情者说这疯女人早年受过什么刺激,那小男孩是她的孙子。究竟受过什么刺激呢?一个人的疯怎么会是一阵一阵的呢?疯与不疯的界线何在?她疯的时候家里人不担心吗?她不疯的时候背着孙子转悠,家里人就不担心吗?

我有时候想,上帝将这疯女人安排在我们这些正常人中间,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用意?是想暗示什么吗?

农村留守者

想起两个听来的故事。都是关于农村留守者的。

一个是说儿媳妇生病了,儿子又在外地打工,回不来,只好由老公公领着去县里的医院瞧。到了医院,医生说得先做CT。那几年县里的医院医疗条件差,做CT得把房子捂得严严实实,以便挡住外面的光线。老公公想,做就做吧,反正来了医院这种地方就得花钱,谁叫自己人得了病呢。可当他看着儿媳妇被一个男医生带着进了一间房,自己刚要跟着进去,门却被砰地关上了,接着窗帘也被刷地拉严,然后,便是半天的沉寂。站在门外面的老公公开始着急了,心里越想越觉得不是事儿,越想越觉得不踏实。终于,他狼嚎似的冲着楼道吼叫起来:老子不治了还不行吗?快还我儿媳妇!老子不治了!

另一个,也是儿子常年在城里打工,家中就婆媳两人相依为命过日子。有一天,婆婆突然发现自己的儿媳妇居然在自己家里偷汉子。你也知道,在农村,这种丑事是最丢人的。她不知该如何阻止自己的儿媳,作为婆婆,她觉得这实在有些难以启齿。野汉子仍隔三差五地来,儿媳以为自己的婆婆不知道,常常在她面前装作没事人的样子。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婆婆很担心丑闻会被人知道,然后像瘟疫一样在村子里迅速传开。她害怕儿子会从此被人戳着脊梁骨,在村里一辈子抬不起头,更担心自己抱不上亲孙子。她就这样一直闷在心里,时间久了,反倒觉得像是自己做了什么丢人的事。于是,后来她就上了吊,自杀了。

女学生

很多年前,我曾在乡下一所中学里教书。我把一个班从初一一直带到了初三,正在备战中考的复习阶段,班上一个女生突然失踪了,好几天都没来上课。问其他同学,都说不知道。其实这样的事在乡下是很平常的,由于种种原因,我所带的班级每学期都会有一两个学生中途辍学。可就在我差不多快要将这件事忘掉的时候,有一天,那位女学生又重新回到了教室。她坐在自己原来的位置上,桌子上却没有摆放书本,整节课都在跟同桌窃窃私语。这破坏了我第一眼看到她时的心情,我忍耐了足足45分钟。45分钟后,我径直走到她跟前,问她为什么这几天没来上课,来了又为什么不好好听讲,难道不担心中考通不过吗?接着,我又讲了一大堆的道理,越讲越生气。而她,站着,低了头,始终不说一句话,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下来后我气不过,跟同事们诉苦,几个女同事笑着说,你难道没看出来吗?她已经怀孕三、四个月了。我这才想起她穿了一件异常宽大的红色休闲毛衣。可我怎么会想到那上面去呢?同事看我一脸的愕然,就学着赵本山演小品的口气跟我开玩笑,你的学生比你厉害多了,你还巴巴给人上课呢!我那时候结婚都快三年了,可为了所谓的事业,要孩子的事就一直拖着。

那次之后,那位女学生便再没来过学校。我想,她大概是想在告别学生时代之前给自己一个交待,再最后看一眼曾经熟悉的教室跟同学,算是为自己举行一个仪式吧。可这个仪式被老师给无情地破坏了。我不由分说地批评了她。

等再次见到她是在第二年春天。她坐在镇上一家蔬菜门市的门口,头发蓬乱,一脸倦容,怀里抱着一个男婴。旁边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子忙着给客人称菜,偶尔过来逗一下她怀里的男婴。我本来也是去买菜的,但怕被她看见,赶紧走开了。我一直记得她曾经在班上是一个活泼开朗、能歌善舞的女生。

记忆就像钉子户

前些天路过十字街时,见那个农贸市场被拆的七零八落,心里忽然咯噔一下,想这就要被拆了吗?记得几年前,我刚从乡下调进城里,单位没事的时候,常常一个人溜出来去到那里,穿过几家花花绿绿的水果摊、双腿残疾的钉鞋匠、卖猪头肉的胖女人,然后掀起一家早餐店的脏旧门帘,为的是能够喝上一碗八宝粥。我喜欢喝八宝粥,虽然心里清楚那并不是真正用“八宝”熬成的粥。去那家小店喝八宝粥一度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我喜欢那儿脏旧的环境,喜欢那儿像火车上那种高靠背的座椅,一排刚好能容得下两个人。但我不喜欢别人跟我坐一排,有一同去的人去了,我宁愿她坐在我的对面。八宝粥黑乎乎的,女主人总是问我要不要加糖,我总说要加的。然后一边喝着,一边看女主人揉面,剁包子馅,听她跟自己出来进去搬煤的男人算计日子。早餐店里的八宝粥全天都在供应。我有时候是早上去,有时候是中午,有时候则是下午。我一度以为自己很幸福。

好像很久没去那儿了,喝八宝粥的习惯早就没了。听说那个卖猪头肉的胖女人也得病死了。实在是太胖了。我还跟别人取笑过她,说她活该是卖猪头肉的。现在连整个市场都要被拆了。我仍旧记得喝八宝粥时坐在我对面的人哈出的热气。那几年冬天实在是太冷了,幸好有八宝粥。

一个旧市场被拆了,可谁都不知道,拆不去的,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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