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价作用几多?

2014-08-08 01:02郑秀亮
环境 2014年3期
关键词:红牌佛山市污染源

郑秀亮

“一些没有纳入信用评价的省、市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不比我们低,我们被评为红牌他们却一点事都没有,这样很不公平。”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制度”)在广东已经实施了八个年头,这一项旨在督促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的制度,在广东到底发挥了多大作用?对企业又有多大的约束作用?笔者专门就此走访了广东省内相关环保部门。

限贷是“杀手锏”

“以前,很多企业宁愿被罚,也不愿意认真整改,因为整改成本往往要比罚款高得多!”广东省环境监察局(以下简称“省环监局”)工作人员感慨地说。存在这样的问题,症结在于企业违法成本低,而环保部门监管手段较少、执法成本高。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从2006年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着手研究并开展信用管理制度。

至今,省环保厅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2007至2012年连续六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结果,并将信用评价结果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纳入信用评级的企业范围也从2006年的104家增加到2012年的1251家,数量增加了10倍。

实践表明,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企业每年的信用评级结果都会被发送到各大银行,对于被评为红牌的单位,银行将对其停止贷款,甚至提前收回已经贷出的款项。2012年,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存在环境问题被评为红牌企业,这个在东莞存在了近20年的老牌企业,其环境问题长期饱受群众诟病,这一次,通过信用管理制度促使银行限制其贷款,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最终被迫进行搬迁。

据省环监局负责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介绍,对于一些被评为黄牌的企业,银行都会打电话来了解企业违规的情况,再考虑是否继续同意其贷款。特别是在银行银根收紧以后,贷款条件更加严格,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进一步受到银行重视。那些存在环境违规问题且需要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日子自然更不好过了。曾经被评为红牌企业的江门市益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其负责人郑雄伟就表示,“被评为红牌之后,企业在银行贷不了款,发展好像被戴上了‘紧箍咒,我们只能赶紧进行整改并提出信用修复。”江门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还提到,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开,那些被评为红、黄牌的企业,业务很快就下降了,因为在日益收紧的环境政策面前,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大家心里不免要打上问号。

不过,对于那些财大气粗的企业来说,由于没有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信用评级结果对他们的约束力要小得多。其次,目前广东纳入信用管理的企业主要是各大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大量省控、市控企业并不在此范围。郑雄伟就愤愤不平地说:“一些没有纳入信用评价的省、市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不比我们低,我们被评为红牌他们却一点事都没有,这样很不公平。”对此,省环监局正在考虑由各地市对各自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信用评价。

此外,部分地区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信用管理制度原本是考核企业,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但是随着评级结果运用范围的扩大,这一制度好像变成是在考核地方环保部门了。”例如,在地方环保考核工作中,存在红牌企业的地区就会被扣分,但是一些资金充足或者对地方经济奉献较大的企业,对信用管理工作并不太重视,对他们进行评价之后的压力最终只会落到环保部门身上。一方面是部分企业对评价结果并不在乎,一方面却是评价制度对地方环保部门提出更高要求,这两者之间该如何协调,在未来广东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中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政府重视成效显著

“佛山的环境信用管理制度是在2008年开始的,最先是运用在汾江河整治工作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提起佛山的信用管理制度,曾经负责过汾江河整治工作如今已是佛山市环保局副局长的杨永泰记忆犹新,并对制度给予了较高评价。

为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佛山环保局从2008年开始实施《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这一办法,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按照各自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将被评为绿牌、黄牌和红牌。对于绿牌企业,在其申请上市、再融资或申报名牌产品时,可给予有限审查或免予现场核查;对于黄牌企业,依据违法情形依法实施责令补缴排污费、罚款、提请政府停产停业整顿等;对于红牌企业,则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罚款、责令停产和提请政府实施关闭等。

杨永泰提到,由于佛山市委市政府对汾江河整治非常重视,所以企业评价结果被充分运用起来,企业一旦被挂了红牌或者黄牌,面临的将会是严厉的处罚。此举旨在通过评价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汾江河沿岸的排污量。制度实施以来,汾江河流域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重点污染企业由2008年的125家减少到2012年的68家,近半数的污染企业通过这一评价制度被淘汰掉。

2012年,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佛山环保局进一步把环保信用评价范围扩大至全市重点污染源,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佛山全市纳入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由2012年的68家增加至155家,评价范围大大扩展。值得一提的是,佛山部分区环保主管部门在省、市信用管理的基础上,延伸评级范围,其中,南海于2007年开始实施《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至2012年时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多达295家,基本覆盖辖区内较重要的污染源企业;三水区于2012年7月1日实施《佛山市三水区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有41家。

鉴于信用管理工作属于回顾性评价,对企业当前或未来的环境行为没有约束力,佛山市的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每年的1月份,环保局将确定并公布拟纳入本年信用评价的企业名单,令企业产生心理预期来改善当前的环境行为,预防和减少环保失信行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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