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空巢老人居家养老问题调查

2014-09-12 03:47田清涞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4年14期
关键词:空巢居家子女

田清涞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北京大学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迁,不仅老年人口规模迅速增加,高龄老年人口的比重亦在逐年扩大。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 776.487 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 188.317 09人,占8.87%。北京市,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7%。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0%平均每年增加递增0.54个百分点。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将会翻一番。中国面临着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挑战。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国传统家庭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家庭户型平均规模不断缩小,核心家庭数量不断增加,加之老年人平均期望寿命的延长,导致纯老年户 不断增加。据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0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41.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8.3%,比上年增加3.3万人。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导致家庭子女数不断减少,独生子女现象愈来愈普遍,这些都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仅仅依靠子女养老变得更加困难。按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老年人口计算,2009年北京市老年抚养系数为25.3%,这意味着约每4个劳动人口便需承担一个老人的抚养职责。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社会化问题更是当务之急。在上述大背景下,本文对北京大学附属社区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问题进行了调查与研究。

关于空巢老人的概念,学界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对“空巢”的界定上。一般学者习惯于用家庭生命周期理论来描述这一概念,认为空巢家庭指的是“随着最小的孩子长大,因求学、就业、结婚或其他原因离开家庭,使原有家庭进入大部分时间只剩下父母两人单独居住或夫妇中的一人居住的阶段,是家庭生命周期中开始收缩的一个阶段”〔1〕。这种家庭成员全部为老年人,他们虽生育有子女,却都不在身边;虽可能得到子女经济上的资助,但却很难得到子女及时有效的照料和精神慰藉〔2〕。有的学者认为空巢老人家庭应该包括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家庭、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寡居和独居老人也应纳入空巢老人的概念范畴〔3〕。另外,“空巢”所暗示的一种心理内涵同样值得注意,有的老人虽然与子女同住,但由于子女工作或其他原因,使得老人心理上依然时常处于孤独无依的状态,这种“时刻可能处在空巢期的老人”也应该纳入讨论的视野〔4〕。本报告中采用比较普遍使用的概念来定义空巢老人,主要强调其代际关系变化中父母与子女的分离状态,而无子女、寡居和独居老人,也应在调研之列。

家庭作为老年人的最主要生活场所,其运作与社会紧密相连,故所谓居家养老并不等同于让家庭成员完全承担养老成本的家庭养老,而是一种立体化的养老老年服务保障方式,它建立在自我安养和家庭照料的基础上,以优质的社区服务网络为依托,同时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机构做为支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许多学者认为,居家养老不仅符合中国家本位的传统和大多数老年人的生活意愿,而且能够将多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实现经济效用最大化,故其“从形式上仍保持着传统家庭的养老格局,但在内涵上体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5〕,是一种值得实行并不断发展完善的养老方式〔6,7〕。

老年人的养老支持主要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等方面。国外对于养老支持的运作的相关理论解释大概有三种:一是权力与协商论(power and bargaining model),该理论认为父母从家庭内部成员获得支持的程度与对其资源(如财产)的控制有关,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年长父母对经济、人脉与知识等资源的控制力下降时,权威随之削弱,他们获得的支持也因之而减少;二是互助论,该理论认为在家庭成员间存在着广泛的互助与各种非自愿的交换,这种互助与交换涉及照看孩子、家务及物品与资源的共享等多个方面,父母得到家庭支持的同时也在提供着等价的支持;三是合作群体论,该理论认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与合作群体类似,利益共同性保证了代际间资源的有效传递,父母向子女投入金钱、时间、情感和精力,并在年老时从这种投资中得到有效的回报〔8〕。

许多学者对养老支持的研究同样建立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之上,如认为家庭内部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两代人之间在金钱、物质、时间、情感等有价值资源方面存在双向支持和交换,多数老人同子女之间仍然保持一种互惠的代际关系〔9〕。家庭养老的实质是一种代际间的互动过程,也是一种物质、生活和精神上的交流与资本的转移过程〔10〕。上述理论解释虽然具有一定道理,但亦有学者发现这些解释并不能涵盖中国社会经济变迁下的养老支持因素。杨善华认为,在中国城市社会变迁过程中,家庭凝聚力主要受两种社会力量的影响:一为中国传统家本位价值观,一为功利主义及个人本位价值观。后者随市场经济转型的日益深入而不断拓展影响力,导致子代对母家庭的疏离与家庭凝聚力的弱化。但由于与家本位价值观相关的责任伦理(老年人对子女不计回报地付出,尽可能自立,始终希望减轻子女的负担)具有向下倾斜的特性,故子代生儿育女后将可能实现向家本位传统的重新回归〔11〕。

费孝通先生曾将中西养老方式做过著名的比较,他认为西方的养老模式是一种单向接力模式,即由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代际资源代代传递;中国养老模式则为双向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代际资源相互回馈。但无论哪种模式,都能保证代际间的互惠与均衡〔12〕。近年来,大多数学者倾向于从操作层面对各种养老方式进行分类,如按提供养老服务的来源分为正式照顾体系(由政府、社区、志愿者团体、中介组织等提供的各种服务性照顾或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开办的院舍服务等)和非正式照顾体系(在血缘、地缘基础上形成的,由配偶、子女、亲属、邻居、朋友及同事等提供的照顾)〔13〕,又如按其居住状况分为独居式养老(老年夫妇单独居住在一起或老年人一方丧偶后独居,子女亲属从旁协助和照顾老人,老人与照顾者亲属保持着密切联系)和同住式养老(老年人与子女同住,互相照顾)(熊跃根,1998)等。穆光宗进一步厘清了目前分类所存在的某些混乱,认为从养老资源的提供者和养老职能的承担者两大角度来看,养老方式可划分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且存在一种养老社会化的过程,即社会正在逐步承担起养老职能,同时家庭需要购买必要的养老资源的过程〔14〕。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养老方式的划分大部分仍处于理想层面,而在实际中往往可能发生更加复杂的情况。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养老方式为混合型,如以自我保障和亲属保障为主,以社会保障为辅等。

1 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与数据收集 本项目的研究对象为北京大学附属社区内居住的60岁以上空巢老人,采用发放由课题组设计的问卷由被调查人填写交回的方式收集数据。问卷内容包括空巢老人的基本特征、身心健康状态、子代情况与互动、养老需求与期望、权利保障意识五方面,调查的社区包括燕北园、承泽园、燕东园、校内园区、畅春园、中关园、西三旗七个社区,由各社区居委会承担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社区登记问卷总数为352份,实际回收数为339份,问卷回收率为96.31%。除去4份空白问卷后,最终共有335份问卷进入统计分析。见表1。

表1 北京大学空巢老人项目调查样本分布表

1.2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录入与定量分析。

2 结 果

下面将从北京大学空巢老人的基本特征、身心健康状态、子代情况与互动、养老需求与期望、权利保障意识等方面对所得统计资料进行具体描述与分析。

2.1样本基本特征

2.1.1基本特征 项目调查的样本性别分布基本均衡,年龄段集中在70~85岁,其中80岁以上的老人占样本总数的比重高达33.4%,由此可以看出确实存在高龄老人比重扩大的趋势。可以发现女性老年人的丧偶比例〔171例(52.9%)〕远远高出男性老年人〔152例(47.1%)〕,这与女性老年人平均寿命高于男性老年人有关。另外,由于选取的研究对象为北京大学附属社区内的老人,故其受教育程度显然远远高出北京市城区老人的平均水平,这一因素可能会对其他指标(如身心状况、养老意愿等)产生影响,应在分析和推论中加以注意。年龄61~65岁3例,66~70岁57例,71~75岁94例,76~80岁55例,81~85岁75例,86~90岁29例,91及以上6例。受教育状况:不识字或识字很少10例小学20例初中27例中专18例高中31例大专35例大学本科及以上192例(57.7%)。男性从未结过婚0例;有配偶,同居127例;有配偶,分居2例;离婚2例;丧偶20例;女性分别为1,116,1,4,48例。

2.1.2工作及离退休后状况 被调查者离退休之前近一半的人从事教师行业〔146例(45.1%)〕,且83.7%的被访者在离退休前都拥有相对处于社会上层的工作职位,这可能也是相当一部分老人(65.3%)选择在离退休后仍从事各种工作的原因。干部67例(20.7%),专业技术人员58例(17.9%),工人42例(13.0%),服务人员6例(1.9%),其他5例(1.5%)。离退休后工作情况:返聘24例(7.6%),返聘一段时间之后终止102例(32.5%),做自己愿做的工作一段时间之后终止28例(8.9%),自己继续原工作方向19例(6.1%),自己从事愿做的工作一段时间已终止32例(10.2%),未工作109例(34.7%)。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和高质量的工作职位也带来了日常休闲方式的现代化,离退休后,被调查者最常采用的休闲方式为琴棋书画摄影和旅游,男女两性在这两项上并无明显差异。除此之外,男性老年人更倾向于体育健身,女性老年人则更倾向于花鸟鱼虫和烹饪,这一定程度上亦是两性在休闲取向上的差异的反映。见表2。

表2 样本离退休后分性别休闲情况表(%)

2.1.3居住状况 由居住方式来看,被调查的空巢老人大部分(76.7%,244例)都与配偶同住,但也存在23.3%(74例)的独居老人家庭。其住房面积多集中在60~90 m2,这意味着人均面积在30~45 m2,即大部分被访者拥有比较充裕的居住面积和居住环境。住房面积<30 m26例(1.9%),31~60 m263例(19.8%),61~90 m2213例(67.0%),91~120 m229例(9.1%),>121 m210例(3.1%)。居住满意度的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对居住条件满意〔67例(20.2%)〕和比较满意〔100例(30.2%)〕的被调查老人占样本总数的50.4%,仅有16.9%的老人对居住条件不满意,认为条件一般108例(32.6%),很不满意20例(6.0%)。

2.2身心健康状态

2.2.1身体状况 身体各指标中最早出现衰老特征的是视力和头发,其次是皮肤衰老和听力下降,伴随着全身器官衰退易出现疲劳感。通过考察样本的身体健康状态,我们可以发现北京大学空巢老人的衰老进程相对较迟,各项衰老特征集中发生在70~80岁,且各项皆未超过30%。各项数据表明,被调查老人表现出了较高的患病率,高达71.1%的老人患有高血压或冠心病,且一半以上的老人一年看病次数在10次以上。健康状况:健康106例(33.1%),体弱但生活能自理125例(39.1%),基本能自理,有时需要别人帮忙75例(23.4%),基本不能自理,主要靠别人帮忙7例(2.2%),完全不能自理7例(2.2%)。看病次数:0次13例(4.4%),1次14例(4.7%),2~5次70例(23.7%),6~10次44例(14.9%),10次以上154例(52.2%)。具体来看,女性老年人患病比例(51.4%)相对高于男性老年人(48.6%),尤其表现在糖尿病、老年脑神经病变及其他疾病等项上;而男性老人癌症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则相对较高。结合数据可知,仅有33.1%的老人认为自己身体状态健康,而近30%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至少需要别人帮忙,因此高患病率和高看病率对老人的生活状态造成相当程度的影响。见表3,表4。

2.2.2心理健康状态 衰老不仅会带来身体机能的改变,同时也会对老年人的心理状态产生影响。被调查者心情很愉快111例(34.3%),心情很平静226例(69.8%),感到孤独26例(8.0%),感到冷漠17例(18.3%),感到失落20例(6.2%),感到自己无用18例(5.6%),其他感受13例(4.0%)。随着年龄的增加,一些老人确实会发生性格上的改变,如易怒、固执、急躁等,性格变化:变得爱发脾气47例(18.8%),遇事爱猜疑20例(8.0%),遇事常向坏的方面想25例(10.0%),碰到不顺心的事不能耐心对待26例(10.4%),爱急躁31例(12.4%),碰到不满意的事常责怪别人7例(2.8%),碰到不满意的事常怨自己12例(4.8%),对一些事情有了想法就很难改变19例(7.6%),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办到40例(16.0%),其他23例(9.2%)。各项特征的比例都在20%以下且数值较分散,说明被调查的老年人群体中并不存在特别典型的性格变化现象。

调查显示了影响老年人幸福感和不幸福感的几项主要因素。大多数被调查的老年人都将家庭和睦和子女孝顺作为评价他们幸福感的首要指标,这说明虽然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总体上正在趋向于西方个人主义,但至少在老年人的观念中,中国传统的家本位文化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力,这一点在讨论养老模式和制度时也应该加以充分考虑。另一方面,高达72.1%的老人认为疾病是导致不幸福感的最重要原因。见表5。

表3 样本分性别患有疾病统计表〔频数(列百分比)〕

表4 老年身体情况变化表(%)

表5 样本幸福感与不幸福感原因表〔频数(%)〕

2.2.3科学养生 正确的科学养生观念与良好的养生习惯有助于老年人提高身心健康水平,享受高质量的晚年生活。被调查的老人几乎都对科学养生有着正确认识;这种科学养生观念同样能够在被访者的日常生活中较好地实行,如92%(185例)的被访者都不吸烟,仅16例(8.0%)吸烟,从来不喝酒128例(48.1%),偶尔喝119例(44.7%),每周喝4例(1.5%),每天喝15例(5.6%)。早睡晚起8例(2.5%),晚睡早起82例(25.6%),晚睡晚起43例(13.4%),无规律15例(4.7%)。53.8%(172例)的老人都能保持早睡早起的良好起居习惯,78.4%的老人通过健步走路来适当运动,从而达到科学养生的目的。见表6,表7。

表6 样本对科学养生的认知情况表〔频数(%)〕

表7 样本老年健身情况表〔频数(%)〕

2.2.4子代状况与代际互动

(1)子代基本状况与交流:北京大学空巢老人的子女数和孙子女数的平均水平2个左右,群体内部差异不大。国内外地22例(8.6%),同区不同街道135例(52.5%),同区同街道29例(11.3%),国外71例(27.6%)。来往情况:多128例(42.7%),一般132例(44.0%),很少40例(13.3%)。调查反映出63.8%的子女与老人居住的距离都比较近,因此子女探望次数(平均每周至少一次)和电话次数(平均每周至少两次)也相对比较频繁,与孙辈来往同样比较密切。但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探望次数和电话次数这两项的标准差都很大,这表明被调查老人群体内部在这两项指标上存在较大差异,指标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亦可反映出此现象。如“每月电话联系次数一项”,最小值为0,最大值则高达55次,因此在考察代际交流状况时应该根据不同家庭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而不能轻易地以偏概全。见表8。

(2)代际互助状况:由于被调查老人大部分为北京大学退休的教师或干部,故离退休金自然成为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有57.6%的老人离退休工资达3 000元以上,仅有2.1%的老人月收入低于1 000元,样本总体经济水平较高。老人与子女的经济大体皆处于独立状态,即双方互助发生情况较少。相对而言,老人对子女的帮助发生概率(32.9%)还大于子女对老人帮助的发生概率(25.0%),这可能与被调查老人普遍拥有较高且较稳定的收入有关。

通过对被访老人月收入状与代际经济互助状况进行相关分析:收入来源:离退休金323例(98.2%),社会救济款3例(0.9%),子女赡养费3例(0.9%)。月收入:500元以下4例(1.2%),500~1 000元3例(0.9%),1 000~2 000元63例(19.1%),2 000~3 000元63例(19.1%),3 000~4 000元72例(21.9%),4 000元以上124例(37.7%)。经济互助状况:子女对父母帮助(25.0%),不帮助(75.0%),父母对子女帮助(32.9%),不帮助(67.1%)。进一步发现,在显著度为0.01水平时,月收入与子女在经济上帮助老人呈现负相关关系,即老人收入水平较低时,子女越有可能在经济上帮助老人。另一方面,月收入与老人在经济上帮助子女的关系却不显著(P值=0.531>0.01),这说明老人对子女的帮助与老人自身的月收入状况无关。因此综合来看,可以认为北京大学空巢老人家庭的代际经济资源关系呈现出一种向下传递而非反馈的趋势。见表9。

表8 样本子女数、孙子女数与基本交流情况表

表9 老人收入情况与代际经济互助状况列联表

1)显著度为0.01水平上有效

2.2.5对子代养老行为的期望 反映出的数据可见,被调查的老人最希望得到的仍然是与子女在情感上的充分互动和交流(88.6%),而对经济支持的需求相对要弱得多(33.6%)。当然这与被调查对象的月收入普遍能保证自己生活水平有关,不能推广到整个老年人群体。另外,被调查老人大部分都不希望子女采取机构养老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同时也非常体谅子女的困难,91.3%的老人都认为不必非要与同城子女共住。由此看来,大部分老人仍然倾向于采用居家养老的方式安度晚年。见表10。

表10 老人对子代养老行为期望表〔频数(%)〕

2.3养老需求与期望

2.3.1目前生活与面对问题 被调查老人仅有很小一部分对自己的经济状况(15.9%,52例)和生活状况(7.8%)不满意经济状况满意度一般198例(60.6%),不满意52例(15.9%)。生活状况满意度满意66例(19.9%),较满意100例(30.2%),一般139例(42.0%),不大满意22例(6.6%),很不满意4例(1.2%)。实际生活中遇到各类困难的比例也较低。需要注意的是,各表数据共同反映出疾病对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影响相对较大,45%的被调查者都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过看病困难的问题,同时60.4%的被调查者也认为看病困难是空巢老人可能遇到的问题。调查数据也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看病困难和生病无人照顾成为被调查老人生活中最困难和最担心的事件。生活中最困难事件生活无人照料21例(14.3%),经济困难12例(8.2%),住房困难13例(8.8%),身体有病,行动不便20例(13.6%),看病困难45例(30.6%),为后代的困难担忧20例(13.6%),其他16例(10.9%)。样本认知中最困难事件心灵孤独15例(13.0%),日常生活无人照顾24例(20.7%),生病无人护理36例(31.0%),安全问题8例(6.9%),购物困难5例(4.3%),看病困难28例(24.2%)。因此,在建设养老保障体系时,医疗保障应该成为最基本和重点的建设内容。见表11,表12。

表11 样本实际生活中各项困难表〔频数(%)〕

表12 样本认为空巢老人可能面对的困难表〔频率(%)〕

2.3.2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与期望 被调查老人在其所在社区内所使用的各项养老服务情况则显示了被调查者认为社区养老服务需要提高的各项指标。将两表作对比后可知,被调查老人日常使用的服务集中在生活服务方面,并大多是一些自己无法处理的事务(如53.3%的老人都要依靠社区提供的维修服务),为此,社区养老服务应该建立起统一的服务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同时设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以上也是被调查的老人普遍关心的几项指标。在社区养老功能的完善方面,高达65%的老人希望社区能够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其次62.4%的老人都希望社区内设置多功能的老年活动室。这反映出在北京大学的空巢老人群体中,身体健康和互动交流是其最迫切的两项养老服务需求。见表13~表15。

表13 样本社区养老服务使用表〔频数(%)〕

表14 样本社区养老服务评价表〔频数(%)〕

表15 样本社区养老服务期望表〔频率(%)〕

2.3.3居家养老是空巢老人最愿意接受的养老方式 在几种养老方式之中,被调查的空巢老人最愿意接受的养老方式为社区辅助下的居家养老(36.9%113例),其次为进老年公寓(22.9%70例),其余还有与子女同住44例(14.4%),请保姆照顾55例(17.9%),进养老院13例(4.2%),其他11例(3.6%)。这也反映出的养老居住倾向相吻合。表中数据显示空巢老人并不排斥住进老年公寓,相反高达84.9%的老人都认为应该多建老年公寓。这说明居家养老“家”一字的内涵并不局限于狭义的家庭住所,而是具有一种更广泛的意蕴,强调的是家庭关系的亲密感而非居住地点。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居家养老应该带给老年人的不仅仅是身体健康的照顾,还应该包括亲密关系与情感的满足。见表16。

有数据反映出被调查老人对居家养老配套医疗措施的迫切需求,如希望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具备医疗保健指导的技能(60.3%)、要求设立家庭病房(89.5%)且医生能够随叫随到(50.6%),并在所居住的社区内设立医疗服务中心(80.5%),从而能够在空巢老人出现身体方面的一些问题时,第一时间方便迅速地解决。见表17,表18。

2.4权利保障意识 人身自由权、个人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被赡养扶助权、再婚自由权等都是空巢老人具有的合法权利。大部分空巢老人都对前三项具有较强的权利保障意识,但再婚自由权一项却仅有37.4%的老人将其定义为自己的合法权利。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现实中老年人再婚的复杂性,其往往涉及家庭成员及其他亲密关系成员的关系、财产和经济能力、社会舆论以及个体适应生活变化的能力等,故大部分老人对此仍持谨慎态度。见表19。

表16 样本养老居住倾向表

表17 样本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期望表〔频数(%)〕

表18 样本对家庭病房与医疗中心的期望表

另外,也有数据综合反映了被调查老人希望国家和社会提供的配套居家养老措施。国家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空巢老人最希望实现的内容(67.2%);社会方面,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家政服务则是空巢老人关注的焦点(61.2%)。这两方面也应成为提高下一步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内容。见表20。

表19 样本对空巢老人具有权利认知表〔频数(%)〕

表20 样本对国家和社会服务期望表〔频数(%)〕

3 讨 论

3.1结果 北京大学附属社区空巢老人,多为高级知识分子,83.7%的人在离退休前都拥有相对处于社会上层的工作职位,其身心状况、养老意愿等与社会上一般空巢老人有所不同;大部分被访者拥有比较充裕的居住面积和居住环环境,经济状况较好,幸福感指数较高。然而他们的居家养老所遇到的困难与社会上的空巢老人所遇到的困难相似或相同,如(1)吃饭难:空巢老人的饮食起居完全依靠自己,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高,生活自理能力也逐渐下降,老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好直接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特别是半失能、年高身体状况欠佳,平时由保姆照料衣食,每逢节假日,保姆回家,这些老人吃饭便成为一个大难题。(2)心理慰藉难:被调查的老人最希望得到子女在情感上的充分互动和交流,由于身边缺乏子女照顾,极易产生孤独感,他们家里四处静悄悄,有话没处说,有时间无事可做,有的老人出现抑郁症状,行为能力降低、记忆力和判断力衰退,甚至会诱发老年痴呆、老年性抑郁症等老年性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3)看病难、病中无人照料:慢性病是影响空巢老人生活质量最严峻的问题。多数空巢老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慢性病,成为影响他们生活质量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这种情况,由于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极易造成抢救不及时而遗憾终生。(4)维权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表现在很多方面,本报告调查显示40.8%老人的赡养扶助权被剥夺。62.7%老人再婚权得不到保障。老年人在再婚、财产、赡养等法律关系中经常处于弱势,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老人再婚维权难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子女怕父或母的遗产得不到继承,反对单身父、母再婚,而老人在维权投诉时心里又十分矛盾,既希望法律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又要照顾儿女的脸面,不希望把事情搞大,还有个别的老人怕“家丑外扬”,不愿把亲人告上法庭,因而造成老年人维权难。

3.2建议

3.2.1居家言老应以政府为主导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指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因此认为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必须是以国家政策和措施为居家养老体系的主导与强有力的后盾。

(1)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要有全面的规划。国家民政部与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民族习惯,对居家养老统一规划,且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与发展。所谓统一规划就是按社区空巢老人的基数需要配备多少服务人员、建立何级别的卫生室、娱乐室、生活服务设施及相应的康复室(含康复器材与设备),建设多少床位的老年公寓或养老院等。而该规划中建筑与设施必须布局合理且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才有可能得到实现与发展。

(2)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要有经济支持的计划。北京大学附属社区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最大的困难之一与全国社区居家养老的困难一样缺钱。据查到的相关资料中,凡试办过居家养老的社区,失败者皆因缺钱、缺人,初步成功者则因资金充足。资金是居家养老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为确保居家养老模式顺利推行,政府要对居家养老予以资金支持,国家应在国家预算中明确规划出用于居家养老的资金数额。政府应积极鼓励社会贤达资助居家养老,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居家养老的推行。

3.2.2居家养老必须以社区为支撑

(1)北京大学附属社区空巢老人欢迎居家养老。北京大学附属社区空巢老人的家庭与国内其他空巢老人的家庭一样,他们的子女数量少且子女多不在父母身边,子女为事业、为生活拼搏,自身压力很大,照顾老人养老已成为不可能。这反映出在北京大学附属社区的空巢老人群体中,医疗服务和互动交流是其最迫切的两项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应该带给老年人的不仅仅是身体健康的照顾,还应该包括亲密关系与情感的满足。

相关数据反映出被调查老人对居家养老配套医疗措施的迫切需求。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被调查对象中53.3%的老人需要依靠社区提供各项生活服务;在社区养老功能的完善方面,高达65%的老人希望社区能够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62.4%的老人都希望社区内应设置多功能的老年活动室提供助餐、助医、助学、助急、助洁、助浴、助困、助乐、助聊、助游等等养老服务。这反映出被调查空巢老人希望并欢迎居家养老模式。而目前社区的实际情况根本不具备居家养老的条件,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必须以政府为主,政府作为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坚强后盾。

(2)居家养老必须以社区为支撑。社区是连接微观居家养老需求与宏观国家政策支持的关键点。它一方面应该关注社区内空巢老人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遵循政府各项政策来开展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为此建议社区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领导应为社区主要负责人。“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居家养老服务:

①“中心”作为社区与政府及社会养老机构联系的纽带,贯彻与执行国家相关居家养老的法规、政策,协助政府和社会养老机构做好社区居家养老规划,使老年公寓、居家养老设施布局合理,让老年人真正幸福地度过晚年。②严格而又合理地使用国家下拨的居家养老经费和社会赞助的资金,协助政府招募居家养老赞助资金,解决社区居家养老经费不足的困局。③争取政府、IT部门为空巢家庭安装信息网络系统,以解决空巢老人应急之需。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与志愿者,并对他(她)们进行业务培训,如家政服务、心理慰藉、烹饪等服务项目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尽可能地做到让老人满意。④“中心”与卫生医疗部门协商在社区建立医疗中心,在医疗部门的协助下,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技能的培训,做到较简单医疗技能如一般的注射、常见病的护理等,使空巢老人尽可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护理。⑤“中心”与餐饮业或相关机构协商解决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的吃饭难的问题小结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支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居家养老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是一项非常浩大的社会工程,涉及政府、社会、机构、社区和家庭,完成这项工程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养老机构与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才能完善这一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模式。

4 参考文献

1潘金洪.独生子女家庭空巢风险分析〔J〕.西北人口,2006;(5):17-20.

2肖汉仕.我国家庭空巢现象的成因及发展趋势〔J〕.人口研究,1995;5:13-6.

3黄润龙.我国空巢老人家庭状态〔J〕.人口与经济,2005;2:57-62.

4穆光中.挑战孤独·空巢家庭〔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36,71.

5龚静怡.社会养老服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养老模式〔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4):72-4.

6任炽越.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思路〔J〕.社会福利,2005;1:8-13.

7姚 远.从宏观角度认识我国政府对居家养老方式的选择〔J〕.人口研究,2008;2:16-24.

8刘爱玉,杨善华.社会变迁过程中的老年人家庭支持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59-61.

9熊跃根.社会政策:理论与分析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0.

10郑传贵.社会资本与农村社区发展:以赣东项村为例〔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12.

11杨善华.中国当代城市家庭变迁与家庭凝聚力〔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50-7.

12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6-15.

13赵 芳,许 芸.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和社会支持体系分析〔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61-7.

14穆光宗.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和展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5:39-44.

猜你喜欢
空巢居家子女
为子女无限付出,为何还受累不讨好?
与子女同住如何相处?
为您的居家健康生活 撑起一把保护绿伞
居家好物,为你打造更浪漫的家
农民工子女互助托管能走多远?
staycation居家假期
关爱空巢老人
关爱空巢老人
空巢生日不孤独
微生高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