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新视野下对国内旅游乱象的分析

2015-01-08 00:23罗丹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旅行社旅游业

摘要:十八大以来我国旅游业法制化的步伐加快,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旅游乱象依旧屡禁不止。本文通过对本地旅游行业的深入调研,对旅游业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旅游乱象;旅行社;旅游业

一、背景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闭幕,依法治国被提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相关的法律制度得到了完善,但实际情况却是低价组团、诱导购物、门票居高、游客忍气吞声、执法监管部门被动执法、景区内外鱼龙混杂等问题依旧。我认为在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同时我们要对这些问题后面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配合相应的措施进行疏导,才能确保法律贯彻的可行性,进而实现旅游市场的和谐。

二、原因分析

(一)旅行社压力重重,恶性竞争打不住

随着旅游市场的完善,散客游、自助游、自主游的旅游形式冲击着传统旅行社的发展;同时《旅游法》的出台,使以回扣弥补不足的“零负团费”游被打击,对导游的工资福利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旅行社如果继续以往的经营方式则冒着违法的风险;国家“八项规定”的出台,使我国大部分的商业圈萎缩,组团所垫付的资金收回困难,形成“三角债”和“死债”;加之WTO后,面对国外成熟的旅行社,国内旅行社在没有政府保护的情况下很难与之抗衡。正是基于上述压力,旅行社为了生存选择了“顶风作案”。

(二)消费者忍气吞声,主动监管手段少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一般都抱着“出来玩,和气为贵”,怕出门在外受到“黑导”的各种“硬手段”,加之面对纠纷时导游人员的各种软磨硬套等因素的影响,选择了“能忍则忍”、“花钱买教训,下次不再犯”的态度。同时监管部门由于旅游活动的流动性、监管职能交叉性等因素,对违规行为采取“民不告,官不查”的态度。此外,面对一些法定节假日的游客投诉,由于监管部门的休假和游客不会在旅游地长期停留,所以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三)门票管理系统杂,利润创收项目少

法律对门票管理方面有具体的规定,但现实情况却是票价不断上涨,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左右的门票“听证会”成为“论证会”,逢听必涨。①以九寨沟为例,九管局主要负责其管理,门票收入直接进入州财政专户,按照政府协调后分配:淡季按每张门票9%为当地居名生活费,其余留存九管局;旺季每张門票的3%提取居民生活费,8%缴县财政,30%汇缴州财政,59%由九管局支配。②国内旅游景区大部分收入来自门票,通过旅游服务和设施创收的寥寥无几。但行政部门依然不放弃在景区的利益,不断地从景区“吸血”。

(四)社区参与缺乏引导,特许经营欲壑难填

由于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大量旅游者的涌入,当地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被改变,出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集体资源被侵占等因素的作用,这些人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兼全职的在景区外“流动招客”。另一方面,景区管理局出于利润成本及缓和社区矛盾的目的,会把一部分的景区项目承包出去,而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则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变得含糊,对后续经营更是很少过问,使得景区里的不合理强加性的收费项目一环套一环变成一个无底的吸钱黑洞。

三、对策建议

(一)正视并打击恶性竞争,变革传统经营管理模式

《旅游法》和“八项规定”的出台无疑使广大民众拍手,这也是对原有第三产业格局的一次重新洗牌,尤其是对旅游行业中商务旅行和奢华消费的打击。目前旅行社的这些压力和行业恶性竞争只是重新洗牌过程中的必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企业不对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用人制度进行改革势必会在市场竞争中被劣汰掉,只有摆脱原有经营管理方式、退出低价恶性竞争、不断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发展更高层次的旅游项目才能在这次大洗牌中存活下来。

(二)改革景区管理模式,增加特色服务消费项目

无论是条块管理下一元主体的政府治理模式③还是二元模式,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都遇到了多方插手的情况,景区原本就“造血不足”现在各方又要从景区“吸血”,所以改革景区的管理模式很有必要。在此可以借鉴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相结合模式,将全国风景资源以地域密集程度、地区差异划定几个地区管理局,在相应的区域内实行独立垂直管理,其监督管理、调控职能由中央负责,区域管理局进行垂直管理,且独立于地方政府,从根本上解除管理与经营之间经济利益的链。④实现政企分开,管理层级瘦身化和扁平化。同时,对同一级别景区实行统一指导价下的浮动定价;景区内部的服务项目应增加其新颖独特性,促使其“造血功能”再生。

(三)提高游客法制观念,规范完善旅游监督管理

各级执法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应精简投诉举报程序,做到方便游客投诉;与旅游服务相关的公务机关,应调整自身的休假时间,实行旅游旺季方便群众,淡季补休的休假;相关部门还应不定期的进行巡查暗访,杜绝景点周围宰客行为和违规行为。同时各大旅行社联合各地旅游部门给每个导游配发“记录仪”(类似“执法记录仪”)做到带团就佩戴,对导游的带团行程全程记录并收集汇总到“导游管理系统”方便对导游言行和纷争进行规范处理,同时为评定导游的工资薪酬和奖罚提供依据。

(四)积极引导社区参与,加强经营违规整治

景区的发展壮大应让利于民,建立全社区居民参与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当地居名参与到旅游发展中,并给他们相应的场所和指导,提高发展其的效度。⑤此外,当地政府应避免产业发展不均的现象,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景区内,对承包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商户严格进行资格的审查,对其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清理”。

四、结语

由于我知识的局限性,上述分析和建议还存在许多不足,杯水车薪希望给目前的旅游市场乱象治理一些启示。

五、参考文献

1、《九寨沟管理模式研究》田世政著.中国农业出版社

2、《面向竞争的规划—转型期我国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效管理模式研究》张哲.韩宁玉著. 东南大写出版社

3、《基于熵权AHP分析法古城类景区社区参与与效度研究—以平遥古城为例》皇甫鹏帆 刘丽华.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

作者简介:罗丹(1990.9),女,汉,籍贯:山西省晋中市,单位:兰州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13级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旅游管理专业品牌与质量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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