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俗文化的开发与保护
——以内蒙古阿拉善游牧民族为例

2015-01-31 22:58五一
中国民族博览 2015年9期
关键词:游牧民族蒙古族民俗文化

五一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文物局,内蒙古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 737300)

论民俗文化的开发与保护
——以内蒙古阿拉善游牧民族为例

五一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文物局,内蒙古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 737300)

在阐述内蒙古游牧民族生活习惯及民族文化基础上,对当期民俗文化开发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开发保护策略。

内蒙古;游牧民族;民俗文化;开发保护

内蒙古草原属于我国一个最古老的游牧区,像锡林郭乐草原、呼伦贝尔草原都是闻名于世的天然牧场,这些牧场区景观秀丽,壮美辽阔。也正是这种独特的自然环境,孕育出了蒙古游牧民族独特的生活习惯及民族文化。本文主要在阐述内蒙古游牧民族生活习惯及民族文化基础上,对当期民俗文化开发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开发保护策略。

一、内蒙古游牧民族生活习惯及民族文化

内蒙古由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等49个民族所组成,人口约580万,其中近410万居住于内蒙古自治区[1]。长期以来,他们在这片辽阔草原上逐水草而居,形成了独特民族文化及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畜牧业是其主要产业,因此也被称为“马背民族”。对这一民族来讲,蒙古包是最适合的居舍,适合游牧民族生产生活的方式。蒙古民族婚礼更是别具一格,情节仪式异彩纷呈、热闹有趣;祭奠也是蒙古一道独特的生活习惯,祭奠又有祭天、祭火、祭尚西几种。在饮食文化上,蒙古族饮食粗犷,以奶、羊肉、面食及野菜为主要菜点原料,烹调方法简单,以烤为主。在待客上有独特的待客仪式。这些都是内蒙古游牧民族所独有的生活习惯及民族文化,应当得到继承及发展。

二、民俗文化的开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自2009年开始对内蒙古进行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评审及建设工作,经过几年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像阿拉善盟阿左旗阿拉善和硕特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当前对蒙古民俗文化保存最为完整的一个地区。在此文化生态保护区中对蒙古族生活习俗、驼文化、婚礼、人生礼俗、民间技艺等进行了全面保护及传承。但是在开发保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有几下几种。

(一)文化资源的消逝流失

在保护建设中对一些民族文化简单堆砌,使其脱离了常态,最终形成了文化碎片。在生产生活方式改变下,蒙古族很多传统东西在以惊人的速度丢失,像五畜(山羊、绵羊、马、牛、骆驼)历来是在草原上搭配放牧,但自牲畜承包以来,草场分配到每家的面积小,很多家庭马、牛都被迫卖掉,很多地区只能吃市场上的冷冻牛肉,奶茶只能用奶粉做。畜种结构单一化改变在草原普遍存在,对蒙古地区生活文化也造成了重大影响。在蒙古语的名词术语及地名中因理解错误存在很多错误书写,且这些名词术语拿来语多,直译名多,让蒙古族母语词汇在发展上受到了限制。此外,蒙古族的其他文化元素,如蒙古服饰,“帕尔吉”、“沙盖”、“比卢”、“博根·吉日格”等游戏也逐渐消失,而蒙古族的长调歌曲、史诗、好来宝、叙述歌曲等文化遗产也随时间流失很多。

(二)草原承包制后矛盾重重

在草原承包制实行以后,大量农业移民开始对优良牧场进行开垦,使得高载畜、高生产力水平东南游牧牧场向北迁移并逐渐消失,打破了原有的草畜平衡。集约经营草原被围栏切割称为无数的碎片,让草原系统不再完整。[2]草原承包制实行之初旨在鼓励牧民保护草场积极性,但是在休牧禁牧制度下,牧民称为被监管对象,在传统生产方式不断改变过程中,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因为游牧民族生活习惯改变,长期居住在一个地方,四季牧场消失。

(三) 生态移民后民生问题严重

“十一五”期间内内蒙古牧区提出“工业立旗”这一发展规划,农牧区中转移人口有240万,但是在转移过程中,多数牧民被排斥在外,为这些人口提供的岗位均为次要岗位。各盟市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越呈“大分散、 小集中”这一特点。在撤乡并镇过程中,各级中小学也有撤并现象,这种情况对民族地区语言文字的发展造成了阻碍,阻碍了民族基础教育发展。很多少数民族子女自小进城生活学习,母语使用机会小,影响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及发展。

三、民俗文化的开发与保护策略

内蒙古游牧民族民俗文化是我国非物质遗产一部分,对其开发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艰巨宏大的工程。要对其更好开发保护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更新理念

一定的自然环境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文化,要对内蒙古游牧民族民俗文化进行开发保护必须遵循整体性保护的理念,适应自然环境变化。民俗文化只有存在于特定的环境及特定群体生活中,才能体现出其独特特色。任何文化都不能脱离环境及人群。可以说游牧民族的民俗文化是贯穿在内蒙古少数民族游牧生产生活这一过程当中,脱离了这种生活,民俗文化也就会失去生命力。所以要对民俗文化开发保护必须对其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研究,关注文化的存在状态,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原有的自然环境,对民俗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

(二) 健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尽管在颁布实施上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但五大自治区条例迟迟没有出台,相关部门也没有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杜宇民族文化资源我国还没有专门法律制度,传统文化仅是处于公有领域,没有产权制度进行保护,使得民族文化在开发保护中一片混乱。而内蒙古农村当前牧区基本状况是牧区政策没有农民参与,农民没有对政策的知情、决策及监督权利。这些给当地民俗文化开发保护造成了极大侵害。只有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才能给民俗文化开发保护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三)整体设想

具体来讲,要对内蒙古游牧民族民俗文化进行良好开发保护应遵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生态博物馆”这一策略[3],加强对物质文化及非物质文化保护。对物质文化保护需要全面提高成员文明素质,提高保护意识,对文物古迹进行全员保护。对文化遗产需要加大立法监督力度,让开发、保护及利用三项并举,让文物资源能够真正发挥出产业优势,从而活起来。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需要对这些资源进行细致调查研究,利用当前政策对其因地制宜开发保护。总体来讲,非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需要通过人来进行传承,但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生产生活条件及方式不断发生变化,民俗文化流动性及变异性大,如果保护不利,很容易导致断链甚至失传。所以在进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点,要对民俗文化的生态进行有效保护。比如对有价值民俗文化除了要对文化特质进行关注外,还要对这些文化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健全生态博物馆建设,这将在民俗文化保护中发挥重要的根基作用,从这点上说,建立健全生态博物馆使民俗文化进行活态保护的最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城镇化进程及生态保护过程中找到一个最好的契合点,实现两者的双赢。

达茂旗敖伦苏木古城蒙古民族生态博物馆是内蒙古当前唯一的一座生态博物馆,此博物馆建立于2005年6月,这座博物馆在当地民俗文化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对于内蒙古来讲,应以此博物馆的建设作为起点,在已确定的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中都建立相应的生态博物馆,让生态博物馆对民俗文化保护区从精神到内容上不断充实,不断健全,让民俗文化开发保护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内蒙古游牧民族民俗文化独具特色,属于我国不可多得的民俗文化遗产,应在更新理念,健全制度基础上,按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生态博物馆”这一策略对内蒙古地区民俗文化进行开发保护,使其在祖国文化长河中独具异彩。

[1] 马威,邱泽媛.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生产”——以东乌珠穆沁旗“那达慕”节日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7).

[2] 贺奇业力图.内蒙古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现状分析——以内蒙古西四盟市为例 [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05).

[3] 丁贵亮.关于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思考[J].鄂尔多斯文化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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