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挑战

2015-02-02 21:29骆正林
采写编 2014年3期
关键词:郭美美舆论公众

骆正林

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ount Bauman)在世纪之交提出了“流动现代性”(1iquid modcrnltv)的概念。他在2000年出版的专著《流动的现代性》中指出:人类原有的坚固的、沉重的、形状明确的金字塔式的社会,正在向动荡不安、流动易变的液态社会转变。液态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生产方式的流动性、思维方式的碎片化和行为方式的尖范化。液态社会终结了地理和空间的意义,动摇单一、稳定的中心权威,时间和速度成为权力的新标志。随着交通、通信和传媒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进入了液态化最快的时期,人类原有的社会结构、组织模式和思想观念正在不断被溶解、重构。在中国,网络作为先进的传媒技术和传播平台,正在成为当代最重要的社会溶剂。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新媒体的使用也不例外—新媒体一方面提高了人类智慧,扩大了公众的表达自由,提高了公民参政议政的直接性;另一方面也冲击了传统伦理道德,催生了不少新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网络舆论经常来势汹汹,“对于政府来说,这里成了‘最危险的地方,有着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的强大力量”[1]。网络舆论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演变成舆论冲突和社会行动,最终给社会和谐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当前,网络舆论已经给社会治理带来巨大的挑战,社会管理机构只有很好地应对这些问题,才能引导公众建设和维护一个良好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网络既让人类进入信息过剩的时代,也让人类社会面临信息鸿沟不断拉大的问题

在普通人的观念中,传媒发展必然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程度,缩小各个阶层之间的差距,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社会平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些地位较高、收入良好的人,他们会支出一定的收入用以克服交流的障碍。而那些目光短浅、自我放纵的人,不会在交往中投资,只会在养尊处优中耗掉人生。1970年美国学者蒂奇带(Tichenor)等人明确提出了知识鸿沟的概念,他们通过实证研究指出:知识在不同阶层之间分布不同,高阶层的人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能够比较迅速地获取媒介传递的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高低阶层间的知识差距不断拉大,最终形成所谓的信息富人(information-rich)和信息穷人(informa-tion-poor)、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之间的信息差距就是知识鸿沟(knowledge gap)。

现代传媒是在市场化的环境中运作的,公众自身的社会地位、收入状况、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着他们接触、理解信息的效果。网络给世界带来了极其丰富的信息,但是不同社会阶层接触、使用信息也是极端不平等的、西方学者曾将媒体信息比喻成乱石场(cluarrv)中成堆的碎石(the  masses of a stone),这些石头可以成为教堂的建筑材料(the making of a cathedral),但媒体只是呈现它们,并不真正用它们去建设一座教堂,;也就是说,媒体每天提供的是世界变动的杂乱无章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让公众去认识世界的本质,但媒体不能也无法帮助公众去认识世界,认识世界的责任还是由学者或受众自己去承担。那些基层群众虽然生活在资讯高度发达的时代,但是他们接触信息的机会依然有限,即使他们得到信息,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选择、理解信息。在中国社会,那些生活在城巾边缘的农民,他们和媒体世界相隔遥远,唯有手机成为他们沟通和娱乐的重要工具。夜晚来临,他们用于机和遥远的妻儿对话,用手机播放的音乐打发寂寥的夜晚……

二、网络空间内信息的失真、造假,给网络诚信、社会诚信带来巨大的伤害

和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没有严密的采编部门,没有严格的采编分离制度、很多网站其实并不直接参与信息的采集,而是通过提供信息平台和技术服务,对已有的信息进行编辑、加工,从而获取信息的附加值。新媒体的信息来源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传统媒体生产的内容,二是公众自己生产的内容。“公众自己去生产内容”是新媒体的最大特色,也是最大问题:新媒体的管理者大多是技术官僚,他们有着强烈的市场意识和技术嗅觉,但是普遍缺乏新闻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新媒体是技术、资本和巾场催生的,它本能地将经济效益作为第一追求,编辑和广告几乎时时纠缠在一起。那些辛勤给网站提供信息的“公民记者”,他们同样没有记者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很多网络事件不是由某个或某几个网民报道的,而是通过集体劳动集成的:公民记者通常没有意识、没有精力,更没有能力去核实新闻来源,网络事件通常不是真实事实的集成,而是局部事实和公众想象的混合物。网络语言通常是调侃的、夸张的,对事实多有误读和歪曲,人们按照公平和正义的想象建构起来的事实,往往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方面饱受质疑。网络表面上给人的感觉是匿名发布,因此,一些人自感在网络中可以逃避社会监督和道德约束,他们通常将网络作为发泄私愤和不满的工具。

前面不断提到网络是在商业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网络的商业原则其实是对新闻精神的最大伤害。随着人类生活快速网络化,社会利益快速向网络延伸,传统社会中的各种犯罪行为都在虚拟空间内找到了成长的土壤,网络病毒、网络盗版、网络赌博、金融诈骗等,已经极大地伤害了社会诚信,破坏了社会秩序,近年来,网络公关公司、网络水牛:异常活跃,他们以合法或非法的方式,不断绑架社会舆论制造所谓的“一夜成名”的神话。网络水军是受雇于网络公关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公关人员。因为发帖、回帖需要成千上万的人共同完成,所以人们将那些临时征集来的发帖人称为网络水军。“‘网络水军背后有三级利益链:最高级是负责派活、发工资的网络公关公司;次级是组织管理人手、协调工作任务的网络‘包工头;由—些网络闲散人员组成的庞大‘水军群则在链条底端‘干实事儿”[3]网络水军往往占据道德高地,抓住人性的弱点制造热门话题,煽动公众情绪,绑架社会舆论。“‘网络水军的形成有两大主推因素:一是心态链条,当前部分人对社会的认识有所偏颇,特别是有逆反心理、容易冲动的年轻人很容易被卷入‘网络水军的漩涡;二是经济链条,网络公关公司为黑心钱做昧心事,还有一些社会传播机构把‘网络水军发的帖子当成新闻传播,以谋求点击奉和经济利益。”[3]受西方消费社会的影响,目前社会上一些人爱慕虚荣,期望通过走捷径来谋求意外的成功:于是,网络公关公司和网络水军就抓住这些人的心理,以各种出格的方式滥用媒体、绑架舆论,挥霍网民的正义和良知。芙蓉姐姐、流氓燕、郭美美等都是通过踩踏道德底线走进公众视野的。

三、网络中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模糊,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屡受侵犯

网络表面上给人的感觉具有私密性,信息的接收和发布都在私人空间内进行,实际上却是大众共有的、互动的媒体,它永远无法等同于传统的私人日记和私下聊大;网络具有强大的信息复制和传播功能,只要是公众感兴趣的话题,就可能像病毒一样无限繁殖。“网络空间的虚拟化与去责任感,个人的言辞更多地呈现主观、随意的特点,给网络上人身攻击、人肉搜索、散布虚假信息,以及发动政治活动等不文明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4]人性有“善”“恶”两面,一旦社会监督和法律约束不到位,人性中一些“恶”的东西就会复苏。因为网络缺乏事前审查机制,使用者常常混淆“公”和“私”的界限,公众的隐私权、名誉权屡受侵犯和践踏。人肉搜索是一种强大的搜索工具,它极大地延伸了人类的脑力和智力,然而,近年人肉搜索的泛滥使用,让人类的道德与法制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在虚拟世界中,人们装扮成道德卫士破译别人的社会身份,借口“公平”和“正义”对别人进行围攻,“文化大革命”时期流行的群氓文化随时有可能死灰复燃。郭美美在网络中炫富,最初可能只是一种出名策划,然而网民打着“正义”的旗号改变了郭美美的身份,她不再是一个20岁的小姑娘,而是打人慈善腐败内部的“卧底”,为中国慈善事业做“刮骨疗毒”的大手术。“郭美美事件”固然暴露出一些社会腐败,但是社会却不能以牺牲个人权益来维护正义。当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只要没有动用公权力、没有危及公共利益,任何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人们可以鄙视郭美美的生活方式,但不能侵犯她的公民权益和人生安全。在“郭美美事件”的幕后其实牵涉到很多权贵,但是“美女”给公众带来的幻觉和遐想,使人们将很多体制的责任和骂名都送给了郭氏母女。在类似的公共事件中,公众通过人肉搜索满足了窥私、施虐的欲望,享受到了逻辑推理的快乐,但是却造就了人人自危的社会氛围,按照这样的状况,每个人都可能随时成为群体围攻的目标。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权利。”[5]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个人内心世界的安定,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扰的秘密,它包括个人的身体秘密、性关系秘密、财务状况、生活习惯等内容。隐私权过去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直到改革开放后,隐私权的概念才逐步进入中国人的意识。然而,现代媒体提供的“先进手段”,捅破了当代人的“隐私窗口”,公民隐私公然成为商品,成了文化市场上最畅销的产品,其中明星和官员的隐私更是媒体产品中的“极品”。网络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对网络的本质了解不够,一不小心就将个人隐私泄露出去:有人梦想通过炒作赚取成功、成名的资本,结果被卷入隐私漩涡而狼狈不堪,如郭美美、卢美美等等。

四、公众心理上的成见、偏见,容易形成舆论暴力和群众司法

社会地位的不平等、社会歧视的普遍存在、社会制度的偏见、阶层之间的对立等是形成新的偏见的重要根源。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化有所加剧,社会各阶层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这使社会舆论对政府、官员、富人、官二代、富二代等群体持有相当大的偏见或敌意。任何突发事件一旦牵涉钱和权,立即就可能形成强大的舆论洪流,人们会掘地三尺深挖官员、富人身后的背景,此时如果谁要想为官、商开脱,就可能立即遭遇群体围攻。郎咸平采访郭美美被网民怀疑是“联袂演出”,于是舆论调转枪口声讨郎教授,吓得郎咸平赶快下猛药,利用博客三问中国红十字会,撇清与红十字会的关系。在社会生活快速网络化的时代,网络也是群众聚集的重要空间。群体状态下的公众是情绪化的,他们若没有信仰就很容易被煽动,也很容易将毫不相干的人作为攻击的靶子,进行不负责任的攻击、侮辱和伤害。人们甚至以民间司法的形式参与事件的调查、跟踪和执法、如监视郭美美的行踪,公布郭氏母女的乘机信息,提醒领事馆拒签其赴澳签证,电话或上门骚扰、威胁郭氏母女等。很多政府部门忽视、低估法律的价值,为了平息社会舆论而牺牲法律程序,结果出现一系列舆论审判的成功案例。这种应急式的维稳举措,表面上将公平和正义还给了公众,实际上却加深了公众对政府和司法的不信任,更加迷信通过网络动员、舆论审判就能解决棘手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矛盾只能通过社会舆论来解决,那将是社会治理的一条不归路。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形势下的舆论引导新格局研究”(07CXW00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社会舆论引导与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为2012ZDIXM035)的阶段性成果]

注 释:

①邮成平在博客中追问中国红十字会三项巨额费用流向:红十字会的巨额会员费、血站有偿供血的获益和养老公寓项目中的地产收入。

参考文献:

[1]张淑华.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权利和权力的对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皈社,2010:13.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I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31.

[3]新华社.绑架舆论昧黑钱 假造民意误决策[N].苏州日报,2011—03—04(A10).

[4J胡玲.网络的公共表达与“话语民主”[M].当代传播,2009(5).

[5]顾理平.新闻侵权与新闻义务.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257.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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