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引领下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研究*

2015-02-06 15:49杨育正
法制博览 2015年28期
关键词:检务检察工作中国梦

杨育正 王 敏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四川 绵阳 621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一、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必要性

一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群众基础是根本保障;实施“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新布局,群众基础是力量源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群众基础是坚实根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维护公正的神圣光荣使命,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要依靠群众、贯彻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因为正如李士英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量之源,在于彻底地贯彻了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获得了最广大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帮助。

二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关键阶段,民生问题日益成为人民内部最主要的矛盾。因此,检察机关目前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着力提升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能力,妥善调处不同主体间的利益纠葛。更当值得关注的是,短期内腐败现象难以根除,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任重道远。特别是现在,群众法治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通过司法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诉求与日俱增,因此,各种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地以诉讼形式汇集到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迎来了新的挑战。

三是提高检察公信力的迫切需求。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的必然且唯一有效途径只能是做好群众工作。一方面,少数检察干警宗旨意识淡化、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有的干警简单机械就案办案,忽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常常出现案子办了,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也搞坏了;有的干警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护权益”的偏差,只注重指控犯罪证据,不重视辩护意见;有的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程度不高;有的对群众求助漠不关心,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享乐主义思想。另一方面,仍有相当多的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能不了解、不熟悉。上述种种问题,无不降低了检察公信力。如果疏忽大意,检察机关将丧失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将成为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二、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面临的困境

(一)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

在实行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阶层划分简单,群众工作对象比较明确。现阶段,我国呈现出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其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形成了具有不同经济基础、政治诉求和以及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对象由以前简单明确的阶层划分到必须重新审视现有复杂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出现,这就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必须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去认知、分析和研判社会不同阶层利益诉求的新变化新趋势,以顺应不同利益群体的司法新需求。

(二)群众工作内容与形式处于重大调整期

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政府调控的失灵,带来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化和贫富差距,部分弱势群体很难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社会仇富仇官情绪不断升温,其根源在于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诉求能力的不均衡,更是社会权力分配不平衡的反映。更为可虑的是,个别组织和群体通过非正当渠道获得非正当利益,这更加激化了社会冲突,对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产生了负面效应,加剧了社会矛盾。近年来,我国因利益诉求引发社会冲突的案(事)例俯拾皆是,绝大部分与社会心理失衡有莫大关联。

(三)信息技术、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检察群众工作带来新挑战

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在信息化程度日新月异的当下,检察工作已经置于数亿网民的全面监督之下,检察工作的方式、机制必将在“镜头下”进行深彻变革,如何有效增加网络舆情正能量的释放,防止或减少其负面效应?如何有效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快捷更为有效的司法服务,成为检察群众工作面临的全新课题。

三、新形势下提升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水平的思路和路径

(一)构建和完善基层检察群众工作机制

1.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诉讼监督不规范、不及时,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逐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围绕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废改立,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完善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规范、办案程序规则。

2.构建惩防一体化机制

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十分关注。基层检察机关一要加大民生检察力度,坚决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利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要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保障和促进各项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二要扎实推进网络理政,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三要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司法救助工作,帮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涉罪流动人员管护教育制度。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3.开辟便民诉讼通道

每一名检察干警要始终牢记人民是检察工作全部价值的最高裁决者,自觉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坚持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注重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一要推进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案件查询平台、民生服务热线、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探索运用网上QQ群、检察微博等手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隐患。二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庭评议、案件评析以及视察检察工作等活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

(二)构建和完善基层检察群众工作平台

1.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

随着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推进,检察机关受理信访总量上行态势明显。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和司法瑕疵处理办法。基层检察机关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通报、会商和信息共享、息诉化解联动机制。

2.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基层检察机关加强“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群众工作能力,必须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倒逼规范司法。要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重点,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加强法律文书说理,促进当事人认可检察机关处理决定。要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推进网上、网下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探索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检务公开方式,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使检务公开走进广大基层群众。要进一步健全推进检务公开的各项机制制度,做好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保密检查、风险评估、舆情应对等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群众工作能力建设

1.提升开展群众工作的专业化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官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让检察干警真心实意地拜基层群众为师、与基层干部为友,请基层干部群众帮助找毛病、挑不足,在向群众交往中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心理,从而锻炼自己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释法说理以及协调各方力量处理群众合法诉求等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本领。

2.坚持理性平和的工作方式

理性平和是一种极其可贵的工作方式、工作能力,它要求基层检察机关要时刻牢记执法为民,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是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办案获得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展现检察队伍的良好素质。执法工作的理想和谐状态就是能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和消极因素转化成积极因素,这就要求干警在执法工作中,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和执法质量,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解决“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3.加强执法作风建设

基层检察机关党组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一关键,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坚决纠正各种“隐形”和“变种”问题。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防范和解决作风问题长效机制,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紧扣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违纪违法预防,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以执法作风的改进全面促进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

[1]李士英.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511.

[2]古峰.关于构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整体格局的思考[A].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展研究中心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理论与实践[C].长沙: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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