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纳教育中的群体冲突

2015-02-13 19:52朱伟骏,彭廷廷
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全纳教育教育模式冲突

全纳教育中的群体冲突

朱 伟 骏1,彭 廷 廷2

(安徽师范大学1.体育学院;2.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摘要:全纳教育自出现以来就受到各界的追捧,我国也出现了随班就读的全纳教育。全纳教育是为了加强学生的交流,减少被排斥的现象,追求教育平等与社会公平。但是在全纳教育中,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会形成不同的群体,会出现群体分化和群体冲突的社会学现象。全纳教育是社会公平的体现,是社会规范和社会期待的结果。应辩证地看待全纳教育,了解其功能和局限。

关键词:全纳教育;社会群体;冲突;教育模式

收稿日期:*2015-03-25

作者简介:朱伟骏(1990-),安徽省芜湖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残疾人体育。

中图分类号:G760文献标识码:A

1全纳教育的热潮

自从 1994年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呼吁各国实施全纳教育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热潮,不少国家付诸行动,开展了全纳教育的实践和研究。全纳教育是一种“加强学生的参与,减少学生的被排斥”的教育理念[1]。所谓全纳,当然不再把人加以区分,全纳教育也就包含了普通学生、有缺陷学生、具有特殊才能甚至天才学生。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起源于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初始是将非正常人和正常人区分开来的教育模式,如将残障儿童独立在一起进行的教育,后来出现了与普通教育结合的教育,最后出现了向全纳教育的转变。

1.1全纳教育的概念

全纳教育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不同的机构和学者对全纳教育的理解和定义各有偏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5年发布的《全纳教育指南:确保全民教育的通路》中对全纳教育的定义是:全纳教育是通过增加学习、文化和社区参与,减少教育系统内外的排斥,应对所有学习者的多样化需求,并对其做出反应的过程。有学者认为,这个定义难以把握,与全民教育的目标交叉重复,宽泛又模糊;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定义似乎过于理想化,不容易转化成政策制定和实施,难以操作。[2]这种意义上的全纳教育不仅仅涵盖教育主体的全纳,即所有适龄儿童。更涉及到教育内容、教育途径的全纳性。这种观念真正的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目的是为了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求。这种意义上的全纳影响着全纳教育理念的方向。

1.2全纳教育的开展

我国在全纳教育领域一直持积极的态度,随班就读是我国全纳教育的一个表现。目的是让残疾儿童(如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与健全儿童一起学习生活,让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同等的教育,享受同样的待遇,目标是为了让适龄儿童适应社会,发展身心,建立公平的教育体制。它相对为非正常儿童提供了关照,减少了学生被排斥的可能,使得非正常儿童身心能够健康发展。全纳教育让非正常儿童与正常儿童在一个平台学习、交流,增加了他们的学习、文化和社区参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使每一个儿童得到全面发展,要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为我们完成“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任务提供了思路、可借鉴的理论和可操作的体系。[3]

全纳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全纳教育最核心的教育平等权会得到满足,有利于社会层面的公平与公正,提高社会文明和谐。其次全纳教育的实施是在教育方面的探索和努力,是“差异化教育”和“正常教育”的延伸,是在实践中探寻真正合适的教育。

2全纳教育中的群体

2.1全纳教育中的群体

根究社会学群体的理论,若认定家庭为一个群体,那是因为家庭的每个成员之间有明确定义的关系,并且这些关系给他们明确的权利和地位差异。假定班级是一个群体,那么班级中的人也有一定的关系。同学之间的关系,师生关系,以及老师与老师的关系。根据Turner的观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感到他们自己是同一社会范畴的成员的时候群体就存在了。那么全纳教育能否增强非正常儿童与正常儿童的群体感呢?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方面,当全纳教育实施的时候,正常儿童和特殊儿童在一个班集体中,这就形成了一个群体。面对其它社会团体或社会共同体时,他们是一个整体。这也能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另一方面,正常儿童形成了一个不包含特殊儿童的群体,因为特殊儿童由于某些方面的障碍不能轻易的融入。全纳教育中“不一样的人”往往被排挤在正常人的群体之外。

2.2身份群体与社会共同体

韦伯认为身份群体具有受到同样的肯定或否定社会声望评价的人构成的群体。身份群体的基础是生活方式、正式教育、出身的声望或职业的声望。那么全纳教育无疑减少了受教育的身份差异,但是在班级内部,恰恰因为残疾人和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日常行为的巨大差异,如盲人学习需要盲文,聋哑人不能进行发音练习、听不到老师的讲解,智力低下的孩子又需要简单的生活技能学习,而正常儿童就不需要。这些会将班级小群体化,正常人属于一个群体,非正常儿童就被排除在外。

正如民族是一种共同体,具有某些相似性的人就是一种共同体。人们处于共同体中,就会有归属感,有个体的群体认同感。认同感相当重要,交流往往发生在群体之间,认同感直接影响了个体的行动取向。在全纳教育中,残疾儿童强烈的想进入班级这个共同体,但是由于自身生理条件的限制,又很难融入到这个共同体。这又给全纳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到底应该怎样取舍才能让正常儿童和非正常儿童一起提高学习效率?

2.3群体分化

正常情况下特殊儿童学习和生活较正常儿童难,学习上的困难会加强残疾儿童的自卑感。在全纳教育中,特殊儿童在参加体育锻炼、学习、甚至娱乐玩耍都会遇到阻碍,另外教师也会对他们的期望较低,他们会给自己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特别是在小社会和小团体中,人容易拿自己和别人比较,这种比较会加深自卑。同辈群体是个体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凯德尔的研究表明,个体相似性在建立和维持友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两者越相似则越能相互吸引,产生亲密感。有障碍儿童在普通的班级中毕竟是极少数,有障碍儿童与普通儿童之间的相似性远远小于普通儿童之间的相似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为有障碍儿童的人际交往带来了困难。[4]正是因为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的相似性小,正常儿童之间的相互吸引较大,形成了正常儿童的群体。而特殊儿童被排斥在这个群体之外,群体分化就发生在这个过程当中。

2.4群体认同与冲突

群体的聚集有个过程,在社会心理学的领域中,认为人们总是喜欢跟自己相似的人接近和交往。少数派往往通过规范化被归属为外群体。自我范畴化理论提出人们通常向他们内群的人靠拢,尤其是内群原型,但却远离那些外群的人(Turner,1991)[5]毋庸置疑全纳教育中的不正常儿童就会被归属为外群体,那么正常儿童会远离这些群体。出于社会规范和社会期待的效应,正常儿童群体会认同特殊儿童,可能会与他们进行交流,但这种交流很少能达到应有的层次。而且往往这种群体认同是社会规范的效应。

原生论者相信,某些特定的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似乎有着天然的反感和仇恨。这种夸张的表达在社会学领域不置可否,但是全纳教育中的群体冲突确实存在。对于正常儿童来说需要普通的教育模式,而特殊儿童却有独特的需要。如果全纳教育按照正常班级的教学模式进行开展,特殊儿童可能会跟不上教学的进度,甚至成绩远远差于正常学生而自卑。如果全纳教育加入很多照顾特殊儿童的元素,那么正常儿童的群体会认为这些对自己是无用的,正常儿童甚至家长都会反对。怎样兼顾到两者不好操作,教学还会因为特殊儿童的特殊性而产生变化。如盲人、聋哑人、智力低下者的需求都不一致。这些都会导致正常儿童群体与特殊儿童群体的冲突。

3全纳教育思辨

3.1社会学的幻象

全纳教育是“寻求关联性和全纳性”的、从摆脱自我分离的现代主体幻象走向万物一体的“后现代的教育幻象。”[6]当前全纳教育实践关注的内容远远超出了教育领域——“为了所有儿童参与”的全纳教育在实践层面是为边缘群体儿童提供教育机会,促进教育过程中的参与,使所有学生的学业成果达到可接受的水平。[7]全纳教育实际上是关注弱势群体,从种族、阶层、残疾等角度关注教育问题,是对边缘群体的重视。教育问题只不过是就业、身份群体等社会公平中的一方面。

3.2社会心理学困境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全纳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自从土耳其的穆扎弗·谢里夫在1935年发表的关于社会规范的研究以来,关于从众的研究越来越得到各界的认可和赞同。人们从自己的标准转移到群体所期望的标准上,就是社会规范,社会规范的形成过程同样也说明了更为概括的社会影响过程。[8]随着社会进步,人们会越来越关注社会公正,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社会文明与社会规范共同作用的结果。社会规范与社会道德迫使人们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全纳教育理念的提出理所当然。人们总是受到周围重要的人和社会团体的影响,关于全纳教育是否应该得到应有的推崇可能会受到从众的影响。

3.3全纳教育的开展

全纳教育确实有开展的必要,同时特殊教育也应被摒弃,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朴永馨教授也曾指出:“如果说到特殊教育安置形式的世界发展趋势,适合于各国、各地不同情况和特点的多种形式是一种发展趋势。可能在某一国、某一地的某种形式在当地包含了特殊教育对象的多数,但这并不能因此而消灭另外一种适合某些特殊教育需要者的其他形式。”[9]

对于与正常人差距不大的特殊儿童,不论是肢体上的残疾还是智力上的差距,将他们归置于普通教育是个恰当的方式。那么怎样的差距在全纳教育中可接受?什么程度的残疾既能为残疾儿童带来学习进步、社会交往的好处,又能不拖累到普通儿童?关于残疾人的分类,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1年正式通过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我国19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五类《残疾标准》都对残疾人的分类和标准有了详细规定。但是这些还不能解决全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医学、心理学上的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都是需要作出的努力。当特殊儿童在普通班级中学习成绩无法提高,造成较大心理压力,并且在周围有效帮助下也没有好转,将他们放在特殊教育中反而能有很好的进步,就不能机械地执行全纳教育,此时就要考虑和衡量教育的实际效益。

4结论

全纳教育的出现和火热反映了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但是在火热的同时我们需要冷静下来思考:全纳教育是否是社会文明、社会公平的幻想?我国一直对全纳教育持积极的态度,随班就读的出现和发展也体现了这一点。但是在随班就读发展的同时,不能摒弃特殊教育。全纳教育本身缺乏明确的界定,就算有学者提出普遍可行的全纳教育模式,也会立即受到质疑(斯特灵会议)。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对待。如果一般意义上的全纳可以为不正常受教育者带来更好的社会交往,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就当推崇,但对于异于常人的全纳(如重症残疾等人群)带来的心理冲击、歧视加重、群体分割和群体冲突加剧就要另当考虑。不可否认全纳教育的公平立场,但是是否全纳就意味着真正的社会公平,是否能够真正为特殊人群甚至社会带来足够的好处还有待商榷。完全彻底的全纳教育在实施时的障碍较大。

参考文献〔〕

[1]黄志成.全纳教育:21世纪全球教育研究新课题[J].全球教育展望,2001,(1):53.

[2]周满生.全纳教育:概念及主要议题[J].教育研究,2008,(7):16.

[3]钱丽霞.全纳教育在中国实施之设想[J].全球教育展望,2003,(5):45.

[4]孔明.全纳教育及其心理学困境[J].中国特殊教育,2003,(6):3-5.

[5]Rupert Brown.胡鑫,庆小飞译.群体过程[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93-99.

[6]彭正梅.高贵的幻象:教育理想的历史考察[J].全球教育展望,2009,(7):33-40.

[7]姜亚洲. 论全纳教育的普遍主义困境[J].全球教育展望,2013,(3):95.

[8]斯蒂芬·弗兰佐.社会心理学(第三版)[M].北京:世纪出版集团,2010.260.

[9]朴永馨.融合与随班就读[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4,(4):37-40.

Group Conflict and Thinking about Inclusive Education

ZHU Wei-jun1,PENG Ting-ting2

(1.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2.College of Arts,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1003)

Abstract:Inclusive education is popular since its beginning,China has inclusive education of learning in regular class. Inclusive education is to strengthen the communication and reduce the exclusion,and pursuit of educational equality and social justice. But special children and normal children are different groups,and these groups have conflics in inclusive education. Inclusive education is a part of social justice,it is the result of social norms and social expectation too. We should put dialectic attitude towards inclusive education and understand its function and limitation.

Key words:Inclusive education;Social group;Conflict;Education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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