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视野中的公共关系

2015-03-19 23:10解光宇
关键词:公共关系孟子儒家

解光宇,张 娜

一、儒家的人本论与公共关系的人本管理

人性假设是管理理论探讨的一个重点。任何一种管理理论都有着自己的人性假设前提。

“性善论”和“性恶论”是儒家人性观的两大代表。孟子主张“性善论”,荀子持“性恶论”。尽管孟子和荀子对人性所做的假设不同,但两人都把管理活动建立在道德判断和道德教化的基础之上,目的都在于扬善去恶,这就把管理当做塑造人性、成圣成仁的过程。所以,儒家人性论的最大特点在于人性可塑。管理不仅是对人性的适应过程,而且是对人性的塑造过程。只不过在人性塑造的途径上,孟子以“存心养性”来保存善性,荀子则以“化性起伪”来塑造人性,导人为善。

如何认识人性,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管理哲学的基本模式。儒家对人性的探索,目的是建立一个适合人性的管理模式。“人性可塑论”表明儒家管理哲学的根本特征是以人为本,管理是成就人的道德善性并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实践过程。

儒家人本思想的哲学根据是“仁”。这表明儒家实际上是将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管理思想的出发点。“仁”的内涵是“爱人”。关于管理者如何爱人,一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即为忠;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即为恕,即谓忠恕之道。“仁”包含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可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孔子要求管理者以人为本,关心人、爱护人、重视人的价值,然后进一步对被管理者“富之”“教之”“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可以看出,孔子构建了以人为本的仁学体系,是将管理活动视为己立、己达,进而立人、达人的活动过程来加以阐释的。孔子的这种思想,把人作为管理的主要对象,确立了人在管理活动中的中心地位,要求一切管理活动都围绕着“安人”和“安百姓”来展开。

孟子的“贵人”思想主要表现在将孔子的“仁”从道德伦理范畴发展为较系统的仁政学说,并运用到国家治理领域,为从政者从事管理活动提供了具有民本特色的管理理念。“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孟子认为“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孟子在管理活动中尤其重视“民”的重要性,他更侧重于“以民为本”。首先,要关注民心的向背。“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其次,要摆正君民关系。“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即“民贵君轻,民为邦本”。这一“民本”思想可以说是孟子管理思想的出发点。最后,君主要站在爱民的立场上,制定符合民众利益的政策,薄其赋敛,减轻民众负担,使之安居乐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儒家管理哲学以“人性”为起点,在管理过程中立足于人,最后的落脚点仍为人,即“安人”的管理目的。儒家管理哲学作为修己安人的历程,体现的是生生不息的仁德。儒家高扬人本主义精神,把管理活动看成是塑造人的善性过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放在中心地位,关注人民的利益和需求。即“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简言之,为政在人。儒家的上述思想,对于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管理科学,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人本化,把企业的成长和员工的成长看得同等重要。知识经济已经成为21世纪的主导型经济。在知识经济社会,管理的本质就在于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本管理,不同于“见物不见人”或者把人作为工具手段的传统管理模式,而是以人为中心,突出人在管理中的地位。它强调“人是目的”,主张把人看成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管理过程中要尊重人,发挥人的潜能,实现人的价值。

公共关系理论的演变经过了艾维·李的“公众必须被告知”,伯纳斯的“投公众所好”,以及格鲁尼格的“双向对称传播”等阶段,反映了公众的地位不断提升,也就是人的地位在公关活动中不断上升。由此可见,实行人本化管理是公共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组织的内部管理或外部交往,如果不能顺应“以人为本”的时代潮流,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本观念的确立,能够为公共关系营造良好的文化心理环境。

儒家建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形成了“道之以德”的管理手段,确立了“富国安民”的管理目标,对管理理论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儒学的人本思想不仅与现代公共关系的精神并行不悖,而且儒学的“仁者爱人”“民惟邦本”“安人”等人本思想,对于深化公共关系的人本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儒家人本论对公共关系人本管理有哪些启示呢?

(一)儒家人本论与内部公共关系管理

组织内部良好的公共关系管理,能够为组织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氛围,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内部公众是组织的主体,更是组织的主人,是“全员公关”的基础,对外直接代表着组织的形象。此外,良好的员工关系,是组织开展其他方面的公共关系必须具有的保证,只有做到“内求团结”才能真正做到“外求发展”。

首先,组织要以仁爱之心对待员工,着力突出人的地位。“爱人”是管理者从事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首先要树立人本观念,了解员工,承认和尊重员工的个人价值,真诚地对待他们。不把员工看成是抽象的、毫无区别的集体成员,而把他们看成一个个独一无二的个体。以人为本中的“本”,实际就是哲学意义上的“本位、根本、目的”的意思。构建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首先应尊重员工的个性和独立人格,突出员工在组织活动的中心地位,重视人文管理手段的运用,把重视人、关心人、塑造人作为组织发展的永恒主题,以儒家独具特色的“道之以德”的管理方法来管理员工,培养员工内在的道德感和责任感。

其次,依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开发人力资源。儒家十分重视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任人唯贤”是用人之道的核心思想,而“贤”的标准就是德才兼备。儒家主张用教育的方法来培养人才,同时用开阔的胸襟兼容并蓄,广纳人才。组织要建立一套发挥各级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体制,大力培训职工,重用人才,开发其潜力。只有这样,组织的发展才能拥有不竭的动力源泉。

此外,组织也可通过完善内部沟通网络,营造组织的和谐氛围,培养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着力培育企业文化,创造充满人情味的内部环境。这种“人情味”的管理是儒家式管理的一大特色。

(二)儒家人本论与外部公共关系管理

组织外部环境的良好公共关系,不仅可以在公众中树立起组织的良好形象,使组织对公众产生巨大的吸引力,而且还能产生强大的辐射力,有力地促进组织与社会公众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横向合作。外部公众是组织的外部舆论环境,是组织实际形象的评价者。组织自身目标最终实现与否,直接取决于它与外部公众的关系。

在处理外部公众关系的时候,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按规范运用“利他原则”。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要懂得站在外部公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把公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这主要包括满足公众知晓心理需求,力争做到“百问不厌,有问必答”;尊重公众独立自主的人格需求,以礼待人,一视同仁;虚心征求公众意见,尊重公众选择和风俗习惯;满足公众不断转移、升华的精神需求,针对性地采取适宜的方式来理解、支持与合作,力求为公众提供一流的服务。

另一方面,借助“人和”的理念,协调人际关系,以达到组织与各类外部公众的关系和谐。外部公众分布广泛,构成复杂,包括社区公众、新闻界公众、政府公众、顾客公众等。各类外部公众都与组织有利益关联,组织必须分别满足各类公众的利益要求,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合作,从而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和”要求注重矛盾各方的对立统一。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组织与公众之间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利益诉求,但双方可以追求关系之“和”,在互惠互利中协调处理,以达到互惠双赢。“礼之用,和为贵”思想,把公关主体与客体双方关系建立在对立统一关系的辩证基础之上,追求“人和”,进而实现组织的目标。

即是说,良好的公共关系是从处理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开始的,既要在组织内部实现人本管理,又要关注外部公众的切身利益,把公众的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着人来开展公关活动。这些都说明公共关系与儒家“以人为本”是一致的,即把人本主义作为理论基础。抓住了人的因素,也就抓住了公共关系的本质。

二、儒家的义利观与公共关系的社会责任

义利观是儒学的价值观。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义”即道义、公正和正义;“利”则是指物质价值,如社会财富、地位等。义与利的关系相当于道德价值和物质价值的关系。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先秦儒家义利观的核心是“重义轻利”“尚义排利”,这实际上是对义利观的误解,因为孔孟都曾肯定求“利”的合理性。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孔子承认人有追求富贵的本能,追求一己之私是人的天性,这是正常和正当的要求。孟子也十分强调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孟子·梁惠王上》)可见,没有“恒产”的民众,生活得不到一定保障,是不会追求所谓的“义”的。故孟子提出了“制民之产”的思想:“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认为,“制民之产”是“仁政”的开端,“明君”关心人民物质利益,采取“利”民政策,其统治就有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孔子和孟子都肯定了“利”的价值,肯定追求“利”的合理性,都主张治理国家要“富民”,让民众得到利益。

在涉及统治者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时,孟子提出了“先义后利”“见利思义”。在“孟子见梁惠王”篇章中,当梁惠王问他“何以利吾国”时,孟子直言“先义后利”方是治国之本。因为他认识到动辄言利势必造成“上下征利而国危”的结果。孟子告诫人们,在一个无序、混乱的社会中,首先应该想到的不是如何追求利,而是如何建立公正的秩序,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故只有“先义后利”一个国家才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统治者也才能因此得到好处。荀子也主张“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他主张功利的获得以“义”为前提,“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荀子·正名》)“见利思义”指在面对利益时,要首先考虑这种利益的获得是否符合道义。这就牵涉到面临义利抉择时的价值判断问题。“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孔子把“见利思义”作为衡量品德高尚的人的一条重要标准。“不义且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儒家坚决不获取违背社会道义的财富,坚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见利忘义。孟子也认为“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孟子·万章上》)。

义和利实际上是统一的,儒家的价值取向是“义利合一”“重利尚义”。无“利”,人类将无法生存;无“义”,社会将变得无序。从人的生存上讲,人是先利后义,利是物质基础,先要满足物质生活,然后才能追求道德伦理生活。但从人之为人、生命的本质意义上来讲,当利和义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应把义置于物质利益之上,这样才能显现出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尊严。

而儒家的这种义利合一观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就是“义以生利”。孔子曾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所谓“义以生利”的管理活动,就是精神价值创造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制约物质价值的过程。管理者的职责就在于循礼而行义。只有行义,才能创造出物质文明,从而满足人民的需要,这也是为政的真谛。

儒家的义利观与公共关系关于社会责任的理论是共通的。近年来,关于公共关系社会责任的研究越来越多。公共关系学认为,公共关系作为一种管理哲学,在其所有政策与行动上,都应以公众利益为前提。也就是说,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社会组织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朝着“义”的方向发展,更多关注公众的利益,不能仅仅追求组织之“利”。

一般而言,企业应负担的社会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企业本身运作所产生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企业责无旁贷地需要负责,如排放的废气、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另一种社会责任是与企业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如社会公益、慈善活动等。如果企业主动协助解决这些问题,将有助于品牌塑造,提供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社会责任是公共关系的伦理基础,社会责任导向与现代公共关系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现代公共关系的产生唤醒了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公共关系理论不断朝着伦理化方向发展。公众不仅要求组织能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要求组织担当起维护公众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公益事业、提升社会文明等多重社会责任。

可以说,现代公共关系的社会责任理念与儒家义利观有较强的关联性。儒家义利观的实质,是强调在谋取利益和伦理行为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也为公共关系承担社会责任的道德合理性和知识合法性提供了本土化的哲学依据。同时,儒家义利观对公共关系的责任精神也起着积极塑造作用。

(一)“先义后利”有助于促进组织树立责任意识

孔子曾说过,“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述而》)。孟子之所以主张“先义后利”,正是认识到过分追求“利”而忽略“义”必将引起秩序的紊乱,最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孔孟“先义后利”的义利观运用到公共关系的社会责任方面,就是要求社会组织树立责任意识,从长远战略的高度摒弃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真正认识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为了组织的长远利益而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组织和公众之间关系的发展,是组织行为对公众负责任的结果。当公共关系实践不伦理、不负责任时,公共关系就会变成操纵和欺骗。组织公共关系如果违背社会和公众利益,成为组织唯利是图的工具,则会被大众唾弃。现代社会信息流通无阻,一个以欺骗和蒙混公众来获取利益的组织,终究会让自身名誉蒙羞。如今社会频频爆发的公关危机更是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为了与公众保持良好的关系,组织必须是负责任的。公共关系就是一种对公众负责任的实践。

(二)“义以生利”有助于提高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儒家所说的“义利合一”,是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的统一,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就是“义以生利”。组织通过负责任的公共关系实践,使其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入人心。这本身就是组织的一笔巨大的信誉资产,能够为组织拓宽发展空间,给组织带来更大的“利”,从而提高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在植株调整支架和植株定植期间,较之前植株正常生长并无明显的差异,植株高度达到25 cm左右绑蔓。在整枝、打叉和摘心期间,大果型每穗选留3-5个,中果型品种4-6个,小果型在8个以上。

现代公共关系之父艾维·李曾反复向其顾客灌输的一个信条是:“凡是有益于公众的事务,必有益于企业和组织。”公共关系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改变公关从属于营销的战术局面,将其上升到营造未来市场空间、积累社会资本、培养社会亲和力、配置企业软性竞争力的战略高度。事实证明,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关实践,容易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共鸣,有助于形成正面的舆论形象。所以,组织的经营目标和社会目标是协调一致的,自身利益和公众利益是共存的、相互促进的。

(三)“尚义”有助于提升组织的责任境界

儒家义利观实质上是一种以精神生活为灵魂、物质生活为基础的价值观。“义”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超越个人的狭隘性而具有普遍意义,体现着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利。儒家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天下大同的至善社会。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就是首先要对义利进行辨别,区分出长期利益和短期效益,区分出国家、民族的大义和个人的一己之利,把个人人格的完善与社会责任相连接,以社会之“大利”为“义”。

公共关系的“义”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认识层面上,因为这种认识仍会制约公关实践的高度。公共关系的“善”不仅是有利于自身的“小善”,而且也应该是“兼济天下”的“大善”,具体表现在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这就需要“义”,需要在企业自身经营活动中注入价值追求和人文关怀。“尚义”就是要求组织突破狭隘的利益圈,展现自身的人文关怀和价值理念,将对社会的责任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提升组织的责任境界。

三、儒家的经权观与公共关系的生态平衡

经权观是儒家管理哲学的方法论。在管理活动中,“经”指基本的管理原则,“权”指灵活多变的管理技巧。所谓“经”,意为常住不变,一以贯之。“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所谓“忠恕之道”就是贯穿于孔子思想的“经”,其体现在治国实践中,即为“正己安人”的管理之道。但是,在国家管理的实际活动中,“经”的实施过程还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制宜,也就是说经过“权”的手段才能真正落实。

在《论语·子罕》中,孔子指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可见,孔子非常重视“权”。“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这就是一种通权达变的态度。《易传》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宇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大过程,一切事物都在变化中,变化才能使宇宙持久地创新进步。但是,宇宙的变化是有规律的,亦有其不易之则,即“常”,又可以称之为“道”。变本身就是“易”,变本身就是“经”,在不变的“经”中,本身就包含着“变”。故“权”与“经”如影随形,不可分离。管理方法的“经”“权”配合,体现的是管理的艺术,表现在管理实践中,就是“执经”与“达权”。

“执经达权”是儒家管理方法的根本特点。“执经”是指在管理活动中要坚持管理方法的原则。“达权”是指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而采取适宜的变通方法。变通可称之为管理之“术”,在坚持安人的管理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情况,礼法并用、宽猛相济、刚柔相济,做到“权不离经”“权不舍本”“权不损人”。孟子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看来,如果一味坚持原则,不知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变通,就是“执一”,这会不利于管理之“经”的贯彻。

在儒家看来,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需要把握“执经达权”的四条要求,即适其时、取其中、得其宜、合其道。“适其时”即是合于时势的发展,“取其中”即合于中庸的原则,“得其宜”即是合于义的要求,“合其道”就是要求人们的所作所为合乎一定的规范。管理要既能持守管理之经,又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变化。儒家的经权思想,是以中庸之道为其核心的。儒家认为,一切管理活动的运行发展,都应持守中庸的方法。“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礼记·中庸》)“中庸”的管理方法,就是主张在管理活动中,要做到“执中用两”“守经达变”“不偏不倚”“无过不及”“适量守度”“和而不同”,通过折中调和的手段,达到稳定管理秩序的目的。故“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能够持守中庸之道的管理方法,就能达到管理的最佳效果。

经权思想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管理活动达到最佳的和谐境界。管理活动中的和谐,是管理要素彼此之间关系的和谐,具体表现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事之间的和谐、事与事之间关系的和谐。只有实现了管理要素彼此之间的和谐,才能保证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执经达权的管理方法,就是保证管理的各种要素能够达到一个和的境界,充分发挥组织内部各要素的作用,实现管理的最终目标。

那么,儒家的经权观与公共关系有无共通之处呢?回答是肯定的。学术界对公共关系本质的探讨有一个发展过程,即从“传播说”“形象说”“协调说”到“生态说”,人们对于公共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近些年来,生态学的思想被应用到公共关系研究领域。1985年,卡特利普、森特和布鲁姆正式把生态思想纳入公共关系定义,这就是公共关系理论的“调整—适应”模型。在此模型中,生态学被用来说明组织和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公共关系被看作组织适应其环境的一个路径。卡特利普宣称,组织必须不断地调整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才能对变化异常的社会环境做出回应。

“生态”一词不仅包含有公众环境的意义,而且还包含着各种公众环境要素此消彼涨的动态变化。生态理论把组织视为一个开放系统,视为与环境之间不断变化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活动体系。由于环境在本质上是动态系统,所以它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组织依赖于与环境之间的交换,同时又被环境所制约。

而解光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公共关系的“组织生态平衡说”,认为“任何社会组织,无论是营利性组织,还是非营利性组织,都存在着自身内部关系和与社会其他组织的外部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成为组织生存发展的人事环境和社会气候。组织在日常活动中形成这种内外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反过来又影响着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组织与社会环境形成了互相影响、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的互动关系。因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必然要求组织不断地进行自身调整,以适应社会环境变化,保持组织与社会环境的平衡。将公共关系上升到组织的生态平衡的高度去考察,目的在于理解组织与社会环境相互依赖的关系。”“一个开放系统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协调组织的行为与其适应,通过与外界环境的交换使组织得到生态平衡,在良好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①解光宇:《论公共关系与组织的生态平衡》,载《安徽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从生态的角度理解公共关系,更贴近公共关系的本质,并且大大拓宽了公共关系的研究视野。

从上述公共关系的生态内涵分析,我们可以明确以下两点:第一,公共关系处于一个复杂多变的组织——公众系统中;第二,公共关系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持组织与外部环境的生态平衡,公共关系是一门研究组织生态平衡的学科。面临着极其不确定、不稳定、充满变化的组织系统环境,儒家经权观对组织的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经”与“权”,即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问题。儒家管理哲学的经权观既要求把握稳定不变的管理原则,又要求根据管理面临的内外因素,审时度势,适时调整管理对策和管理方法。

(一)“执经”要求把握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

在儒家管理哲学中,“执经”即贯彻“忠恕之道”“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现在管理上,则是主张“为政以德”“齐之以礼”等。在公共关系活动中,“经”可以理解为公共关系的规范和准则,是进行公关实践必须遵守的原则。“执经”就意味着在持守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公关活动,将其作为公关实践的根本,并以此来指导公关实践。

居延安在《公共关系学》中根据公共关系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四条公共关系的规范和准则:公共关系必须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公共关系必须十分注重社会效益、公共关系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大原则、公共关系必须以不断创新为灵魂 。②居延安:《公共关系学》,第15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这四条原则即要求公关实践突出人的显著地位,要把公众的需求放在重要位置;秉承“义”的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公众利益;坚守“信”的底线,诚实守信,全面深入地掌握事实,实事求是地传播事实,杜绝弄虚作假、欺骗公众的行为;贯彻“变”即是“经”的观念,坚持观念、内容、方法上的创新,以应对复杂的环境。

根据公共关系的生态说,组织与环境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生态系统,构成了一个动态的开放体系。社会组织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关键,把握公关实践的“经”,即基本原则和规范,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获得长远发展。

(二)“达权”要求注重公关实践的方法策略

“权”讲究管理方法的灵活和变通。儒家所谓的“权”其实是对“经”的应用、变化和复归,在执行“经”的过程中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制宜。组织—公众—环境这一系统有复杂多变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社会组织需要处理与员工、消费者、政府、媒介、社区、股东等之间的关系;内外部环境瞬息万变,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以及传播手段多样等;一旦稍有疏忽,就可能爆发危机,影响组织形象,致使生态平衡被打破。这些都要求组织时刻监测环境,根据环境的变化,灵活采取各种公关策略,以维持组织生态平衡。

一方面组织要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密切监测组织所处的舆论环境,采集组织形象信息、产品形象信息和组织运行状态及其发展趋势信息等,使组织对环境的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另一方面组织要敢于突破常规,独辟蹊径,以新、奇、活取胜。例如开展别出心裁的公关活动,以扩大组织影响力;在应对突发事件或者危机时,要开动脑筋,不死守规矩,在“合其道”的基础上适当变通,改进工作方法,出奇制胜。在儒家看来,“权”是一种高深的学问,必须是对于“经”心领神会、理明义精,才能正确行“权”;而用“权”要“适其时,取其中,得其宜,合其道”,才能时时不离经,处处合于经。

(三)“执经达权”要求达到组织生态平衡的目的

正如儒家“执经达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管理活动达到最佳的和谐境界,公共关系充分运用经权观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了保持组织的生态平衡。平衡也是一种和谐。公共关系中的生态平衡既包括组织内部的平衡,又包括组织外部的平衡。这就要求既要协调好内部员工之间的关系,又要通过双向沟通与外部公众保持良好互动关系,发挥公共关系是组织的“喉舌”作用,将本组织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地传送给公众对象,为推销组织形象创造良好的舆论和氛围,达到“人和”境界。“执经达权”的方法论就是要确保组织内部各要素都能协调有序,内外关系和谐,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总之,只有生态平衡,组织才能谈得上继续发展,才能实现既定目标。

四、结 语

通过在儒学的视野中探讨公共关系理论可以得知,儒学所提倡的以人为中心、重视社会责任、强调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平衡统一,对于公共关系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这些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共关系理论发展的趋势所在,即通过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来实现组织目标;以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导向展开公关实践,塑造一个更加负责任的社会组织形象;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组织环境,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方法,以保持组织的生态平衡。

儒学是一门视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基础的人性哲学,公共关系也是一门讲究“人和”的学科。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儒家管理哲学与公共关系的基本理念和精神存在相通之处。这说明两者具有融合的基础,儒家思想能够为建构中国的公共关系理论体系作出贡献。同时,也表明儒学在新的时代同样具有其经世致用的价值。

事实上,公共关系在传入中国之后,就开始了与中国本土文化传统融合的过程。中国的公共关系事业和学科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从中汲取营养,才能更加健康地成长。离开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观念及中国的民情国情,公共关系是难以生存和发展的。而公共关系虽然兴起于西方,却更接近东方哲学。面对国际公共关系理论主流的转移,陈先红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关系生态说不仅仅意味着公共关系理论典范从传播向关系的转移,而且是东方古老的关系文化与西方现代的传播文化的一次构建,是东方哲学思想在现代公共关系的价值体现和具体运用,是现代公共关系的一种本质回归和理论重构。”①陈先红:《“关系生态说”与公关理论的创新》,载《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不过,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尽管儒学博大精深,但仍不乏一些不适合时代的意识,影响着中国公共关系理论体系的建构。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将“关系”概念从中国传统“私人的”“血缘的”“家庭伦理的”狭隘状态下解放出来,赋予它“公共领域性”“全球社区性”等现代公共关系内涵。此外,要用时代精神去挖掘整理儒家文化中的公关哲理,将其与西方的公共关系合理内核相结合,以此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关系理论体系。(作者简介:解光宇,安徽肥西人,安徽大学中国哲学与安徽思想家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 娜,安徽阜阳人,中山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

[1]黎红雷.儒家管理哲学.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成中英.C理论:中国管理哲学.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3]曾仕强.中国管理哲学.台北:台湾东大图公司,1981.

[4]曾仕强.中国的经营理念.台北: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5.

[5]许锡文、解光宇等.公共关系学教程.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

[6][美]斯科特·卡特利普.有效公共关系.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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