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居家养老配套服务设施研究

2015-03-23 11:24黄笑冬
浙江建筑 2015年10期
关键词:服务设施居家浙江省

黄笑冬

HUANG Xiaodong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 杭州310006)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口的出生率下降,平均寿命延长,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社会老龄化已成为我国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未来必将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地区老龄化程度差异较大,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特点,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1]。见图1。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居住问题、居住设施及居住环境越来越受到关注,而社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成为了老年政策能够立足的主要基础之一。

1 国内外养老模式的区别及分析

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各国,老年人大多独居,但两代人之间保持着较为亲密的关系。因此,在老年独立社区的建设和社会养老网络服务以及社会养老机构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与探讨,主要形成了集中型和综合型的老年住区。

以日本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在老年居住方面的研究成果也较为突出,尤其是“两代居”住宅,成为东方国家的重要养老模式。两代居既符合东方的传统养老观念,又能适应现代家庭小型化的要求。见表1。

表1 东西方老年社会的区别[3]

图1 中国城镇人口金字塔图[2]

从日本老年设施来看,大致可分为养老福利设施和医疗设施两个体系,随着保险制度的完善,不同体系下的设施差别逐渐减小而趋于接近。从“护理”为主体的传统理念向“关怀”“康复”“生活”为主体的养老模式发展,空间的居住化特点越来越明显,实现了不是一味的“收容设施”,而是具有家庭感觉的生活环境[4]。设施中的护理员和被护理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垂直”关系,而是两者之间不断的位置交换和变化的“横向”关系,具有现实参考意义。

我国全面研究养老模式始于20 世纪80年代,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大类。其具体表现为:

1.1 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是传统养老方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421”甚至“4421”的模式在城市中已经越来越普遍,一对夫妇需要同时承担抚养子女和赡养4~8 位老人,家庭养老的现实可操作性愈来愈弱。

1.2 以机构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养老功能。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

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养老保障制度严重滞后。以养老机构和床位数为例,截至2010年底,中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及敬老院4 万个,养老床位289 万张,尽管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近2倍,但与实际需求水平相差甚远。

1.3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有来自社会的,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这一模式的核心是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可以说汲取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根据学者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第二,养老资源的多元性;第三,养老体系的多层次性;第四,养老体系的开放性和优势互补性。

表2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比较[1]

从经济成本上看,社区化的居家养老既减少了家庭的负担,又节约了社区服务的成本;从文化观念的角度来看,老年人留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和人际关系网络之中,由社区组织、志愿者或家政服务人员来提供家庭和子女力所不能及的照顾,从而实现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从社会效益方面来看,社区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可以解决一大批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有利于解决一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因此,这是一条目前被认为能有效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可行之路。

2 浙江省老龄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浙江省是全国率先成为老年型的省份之一,居全国第二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已完全进入老龄化。

201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59号)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以“老有善养”“病有良医”“困有优助”为目标,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困难老人救助为支撑,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高龄老人补贴为补充,覆盖城乡、惠及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预计到2015年底,浙江省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91 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20%以上,年均增长4.5%;而80 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157 万人,年均增长5.3%[5]。在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随着社会养老保障条件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事业的发展,人的平均寿命延长,大部分中低龄老年人口将逐渐加入到高龄老人队伍,高龄老人比重则正在不断增加。而目前我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压力巨大

3 浙江省居家养老配套服务设施现状及问题[6]

根据《浙江省养老设施供需分析及规划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养老设施不足以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我们对浙江省城市老人的居家养老需求作了专题的调研,以研究中的对杭州、嘉兴、绍兴、台州、舟山等地的抽样调查结果为例,社区养老设施现状及主要问题为:

(1)日常照顾型养老设施明显不足。在适宜服务半径内,除了老年活动中心覆盖率较高外,其他类型的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低,尤其是托老所、老年食堂等日常照顾型老年设施较为缺乏。

(2)文体娱乐型老年设施配置较为齐全,但是社区老年学校相对不足。

(3)健康护理型老年公共服务设施极为欠缺。社区基本没有专门的护理院和康复中心。

(4)现有的老年设施配置往往主要集中于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一级,且规模大多较小,基层社区的老年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缺乏。

本次调查对象的年龄为50 周岁以上的健康中老年人。我们以杭州市为重点,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展了调研活动,一共调研了1476 位老人,收集了1081份问卷。通过问卷与调研结果,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需求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生活照料 便民维修需求最高,其次是家政服务,老年食堂需求也较高。

(2)医疗保健 主要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免费量血压,进行心理咨询及疏导,开展养身保健知识讲座等方面的服务。健康检测和定期体检的需求较高。

(3)文化休闲 老年活动室的需求最高,其次是组织旅游活动。

(4)体育健身 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提供的需求最高。

(5)精神慰藉 据调查,现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展并未涉及到精神慰藉这方面,然而精神慰藉的需求却日益增加。

3.1 浙江省城市健康老年群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首先,老年人中有很大的群体处于较低的文化程度和较低的收入,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群体。

第二,独居老人已经成为老年人群中最大的群体。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持续的推行,现代家庭日趋小型化。老年人和成年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日益增多,老人独自居住已变为当前浙江省老年人最主要的居住方式。

第三,心理健康方面存在很多风险,心理上往往容易产生失落感和孤独感,面临孤独、抑郁和焦虑的侵扰。

第四,几乎没有再就业的意愿或意识。

3.2 浙江省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

根据调研结果,居家养老是最受老年人认同的养老模式。基本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基本的生活设施方面,便利生活的社区设施是实施居家养老的前提条件。

二是在基本的服务设施方面,最需要的服务为家政、餐饮和医疗服务。

三是在基本的娱乐设施方面,最需要的是用来作为视听、阅读和棋牌的公共活动空间。

四是在基本的学习设施方面,在养生和生活类技能方面有很大的学习需求,但是爱好比较分散。

五是在基本的运动设施方面,散步是老年人首选的锻炼方式,有安全、舒适、宜人的散步路径。

3.3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配建的建议

居家养老是解决城市养老问题的重要战略选择,因此,需要从居住区规划和建设的层面制定相应的标准,将居家养老的各项需求落实到新建的住宅区中,以确保新建住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全覆盖。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就近配建的模式可使老年人不受外部交通干扰而方便、快捷地到达各种服务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老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食堂和老年学校四项内容,可以分开设置,但要有安全、便捷的步行系统与之相连。其中老年服务中心,可以与居委会用房集中设置;老年活动中心,宜配设视听室、阅览室和棋牌室,条件有限的可设多功能室;老年食堂,条件有限的可设配餐中心和就餐点;老年学校,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学习的场所,条件有限的可分设教学点。

居住区规划要考虑步行系统的设计。老年人在社区中的出行方式主要以步行为主,同时,散步为老年人最喜欢的锻炼方式。要求主要包括:首先步行系统的安全性;二是步行系统的环境易辨识性;三是便于休憩的设施配备;四是路径的无障碍设计;五是步行系统提供的宜人环境。

总之,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发展,需要在居家养老领域解决的问题还很多,需要不断地探讨和研究。

4 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

201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 号要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用房,按每百户15~20 m2建筑面积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这次研究中,以上述政策为基础,确定一个合理有依据且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配建规划指标是重点。

通过分析,把每百户配建指标折算成总建筑面积每万平方米相应的配建指标。

以10000 m2住宅小区为例,参照70/90 政策:

(1)90 m2以下户型总建筑面积为7000 m2,取85 m2为这部分户型的面积均值,折合户数为82 户;

(2)90 m2以上户型总建筑面积为3000 m2,取户型的面积均值为115 m2,折合户数26 户;

(3)推算出10000 m2建筑面积住宅对应户数约为108 户,即每百户建筑面积对应9260 m2。

(4)每百户15~20 m2建筑面积=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13.9~18.5 m2建筑面积,考虑到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必须有足够空间进行建筑布局,我们按平均使用面积系数0.7 来推算,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9.7~13.0 m2使用面积配套用房。

根据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原则,取上限值即:新建住宅项目地块必须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地上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最低不少于20 m2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之后,研究组起草的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 33/1100—2014)》是国内第一个对应老龄化配套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的地方标准,对浙江省城镇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出了相应的配建指标和功能要求。目前,该标准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

[1]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及问题浅析[J]. 今日南国,2010(7):4 -6.

[2]佚名.万科老年住宅研究[EB/OL].(2006-12-01)[2015 -07 -01].http://wenku.baidu. com/view160950538572785e9856261e5. html.

[3]金建民.新概念住宅运动新概念社区养老[R]. 嘉兴:嘉兴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

[4]FeddersenE,Lutke I,周博,等. 全球老年住宅建筑设计手册[M].孙海霞,译.北京: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5]余倩,吕盛鸽.浙江省人口老龄化预测分析[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20 -24.

[6]蒋纹.浙江省城市老年居家养老需求调查与研究[J]. 浙江建筑,2014(3):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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