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60年·新疆繁荣发展的文化事业

2015-04-09 08:40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中共新疆区委党校新疆乌鲁木齐830002
实事求是 2015年5期
关键词:自治区文化遗产新疆

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辉煌60年·新疆繁荣发展的文化事业

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新疆文化事业经历了发展初期到繁荣的各阶段。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新疆文化事业得到充分高度地发展,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到各族人民群众,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很好的满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疆文化事业必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于党和祖国,不断创造更佳的业绩,回馈给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向祖国呈交满意的答卷。

新疆 文化事业 发展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的中枢通道古称西域。西域是多民族荟萃之地,也是东西文化交流的枢纽。驰名中外的石窟壁画和工艺美术,千姿百态的民间歌舞和音乐遗产,都使得新疆文化成为我国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近、现代时期的新疆文化是传统西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革命精神在新疆的传播和弘扬,影响和推动了新疆文化的发展。在抗日战争时期,以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革命烈士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各族人民中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宣传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正确主张,开展声势浩大的抗日救亡运动,推动新疆民族文化发展。与此同时,许多进步文化人士如茅盾、杜重远、张仲实、赵丹、王为一等在迪化(现乌鲁木齐)从事抗日进步的文化活动,在新疆各族人民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即便是有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为发展新疆民族文化做出的努力,由于统治者的反动本质及其实行的愚民政策,当时新疆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处于滞后的状态。比如,全新疆基本上没有公共文化设施,只有一座省立图书馆,藏书仅万册,文化馆只是徒有虚其名。没有专业文艺团体,没有艺术教学和研究机构,也没有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等,致使不少文化遗产散落失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疆各民族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级各类文化机构、队伍、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并逐渐形成规模;濒临灭绝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性挖掘,各民族传统文化焕发了新的生机;反映时代巨变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一批优秀剧(节)目陆续搬上舞台和银幕;各族群众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空前活跃;文物保护管理和博物陈列展览有了长足进展;“歌舞之乡”的民族文化艺术卓有成效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尤其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党和政府旨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民族政策推动下,在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下,新疆各民族文化进入了前所未有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时期。

一、新疆文学艺术事业呈现出繁荣的景象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新疆各民族文艺事业。首先,通过组建各种专业性的协会和群众组织,激发各民族进步的文艺界人士从事文艺创作的积极性;其次,重视培养文艺工作者,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疆各高等院校设立了与文学有关的各类专业。1952年,原新疆学院也设立艺术系,开始培养出美术、音乐和舞蹈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在喀什、阿克苏和伊犁等地开办了3个艺术班。同时,中央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西北民族学院等院校为新疆培养出了不少文艺人才。1958年,新疆学院艺术系扩大建成独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52年成立了新疆文联。1957年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成立。1959年中国戏剧家协会新疆分会、中国音乐家协会新疆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新疆分会和中国舞蹈家协会新疆分会相继成立。1960年和1961年,中国电影家协会新疆分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新疆分会成立。文艺组织结构的成立和完善,极大地鼓舞和激发了各民族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为各民族文学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尤其重视各民族古典文学和民间口头文学以及优秀文学遗产的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新疆各民族的书面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民族作家创作了许多富有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此外,新疆各民族中间出现了一批优秀的表演艺术家,他们不仅丰富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使新疆歌舞享誉全国乃至全世界,不断得到各种殊荣和奖励。

1961年新疆杂技团成立以后,从新疆各民族中培养出了专业杂技演员,为该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新疆的美术、书法、雕刻和摄影等艺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有了很大发展。1959年成立了中国美术家协会新疆分会。1960年著名画家哈孜·艾买提创作了反映新疆农村的风景和获得解放后的农民新生活的美术作品,他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中新一代艺术创作人员的典型代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杂技团发展步伐加快,演职人员日益充实和壮大,一些人在国内外赢得了很高的荣誉。1995年9月,新疆杂技团表演的“高空达瓦孜”在全国第四届杂技比赛中获得金狮奖。1997年4月新疆“达瓦孜”传人阿迪力,成功地徒步走钢丝跨长江瞿塘峡,打破了吉尼斯世界记录。2009年1月新疆杂技团推出了大型音乐杂技剧《你好,阿凡提》,并获得了成功。

二、城乡文化建设发展,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各级各类文化机构、队伍和城乡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仅“十一五”期间国家投资2.37亿元,自治区配套9380万元,新建了817个高标准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自治区陆续组织开展了“百日广场文化活动”、“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新歌唱新疆”、“千场演出送基层”、“群星耀天山”等文化品牌活动、以活动品牌牵引,聚焦时代主题,赋予新的内涵和活力,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

自治区已经形成了包括艺术表演、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教育、文艺科研、文物博物、电影、娱乐业等门类齐全的文化事业格局。在全区范围实施“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文化建设先进县”、“知识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西新工程”等一系列重点文化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3.5亿元)。使全区文化事业结构趋于完备,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和电影等公益文化机构较全面地形成了区、地、县、乡、村五级网络。

三、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新疆各族人民通过自己的勤劳智慧,创造了辉煌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其中创造了多姿多彩、内容丰富的文化遗产,极大地丰富了祖国璀璨夺目的文化宝库,为缔造祖国悠久而灿烂的历史作出了卓越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政府旨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民族政策推动下新疆各民族文化进入了传承、保护和发展的新阶段。

近千年以来流传在民间,濒于失传的我国十一世纪维吾尔族学者优素甫·哈斯·哈吉甫和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的两部宏篇巨著《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词典》,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族学者的长期共同努力下,于20世纪80年代才得以翻译和出版,其研究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哈萨克族历史悠久的阿依特斯艺术、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和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

各民族的古籍整理工作取得进展。此外,还搜集、整理、翻译、出版了各民族大量的民歌、民间故事、寓言、谚语、民间歌舞、民间图案等民间文艺遗产。搜集、整理、出版了《维吾尔民间文学大典》,共12卷,600多万字。

被誉为维吾尔族“音乐之母”的维吾尔族大型古典音乐套曲“十二木卡姆”以及《刀郎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等地方木卡姆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并整理出版。维吾尔族麦西热甫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得到了保障。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目前,新疆已有83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94项,同时,地、县两级也已公布非遗名录3000余项。已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7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60名。

此外,我区分别建立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等机构,制定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人补贴措施,开展“文化遗产日”、“新疆民间文化艺术节”、“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合理利用已纳入法制化轨道。自2008年1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来,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了通过立法加以保护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从而使这一全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2008年,经自治区党委同意,《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论证项目。此外,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计划提出制定《维吾尔古典文学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

现在,新疆已经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由原来的局部、单一保护转向整体、全面保护。国家和新疆两级财政每年拨付1 000万元用于新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飞速发展

真正意义上的新疆广播事业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创立起来,并逐渐走向发展之路。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以后,成立了新疆有线广播电台。自1950年6月开始在喀什、和田等6个行署成立了广播接收站。经过15年的努力,到1965年新疆的所有县城成立有线广播站的工作基本完成。

新中国成立以后,1949年12月21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广播事业管理部的通知,新疆无线广播的组织机构正式成立,并以迪化人民广播电台为名正式开播,成为新疆各族人民无线广播事业的里程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后,1956年 1月1日,新疆省人民广播电台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广播电台。

1959年“乌鲁木齐电影制片厂”正式成立和启用,后来改名为“新疆电影制片厂”。 1956年人民政府拨专款建起了乌鲁木齐人民剧院,随后又建起了新疆剧院。目前,已形成遍布全疆各地的各类电影发行放映机构、电影院、影剧院、礼堂和俱乐部组成的发行放映网络。

1978年,新疆农牧区电影放映单位不到100个,年放映场次不足一万场,大部分农牧民年均看电影不足两场。经过开展“优秀国产新片进农村”、“万村千乡送电影”等公益放映活动,仅2007年全年放映农村电影8.4万场,观众达2600万人次,约有80%的行政村实现了“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目标;在全区开展的“百场电影免费走进农民工”和广场文化中免费放电影活动,扩大了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者。

新疆的电视事业最早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1970年10月1日试放了黑白电视节目。1982年6月,新疆电视台将黑白电视设备改为彩色电视设备。1984年4月8日,我国试验通讯卫星发射成功,当天就传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从1984年4月18日起,新疆电视台通过卫星录像(因有时差)播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和其他重要节目。1989年2月,新疆电视台开始使用卫星手段向各地传输部分电视节目。从1993 年8月1日起,新疆电视台维、汉、哈语节目实现全天候卫星传输。目前,新疆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央电视台和新疆电视台节目为主体、广播与电视、无线与有线、中短波与调频、卫星与网络等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混合覆盖的广播电视宣传网和传输覆盖网。

新中国成立之前,新疆没有一家出版社,仅有3家杂志社,印刷、发行工作在有两个小型的印刷设备非常落后的印刷厂和三个小书店进行。目前,新疆有出版社12家,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和锡伯等6种文字出版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此外,自治区的杂志业随同出版事业的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新疆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以下简称“东风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于2007年1月正式实施。两个工程实施以来,受到了我区各族农牧民和基层干部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文化产业从无到有,艺术精品不断涌出

新疆的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艰难起步,逐步走上了繁荣、健康发展的轨道。目前,新疆文化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加快,市场秩序得到规范,文化市场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已基本形成了集国家、集体、个体等所有制并存,演出、娱乐、音像、网吧等门类齐全、品种多样,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市场经营格局。

党和政府极为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与利用,并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此外,自治区制定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是文化产业步入了科学发展的轨道。

全区文化事业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创作和生产了一大批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反映时代特征、弘扬时代主旋律的舞台艺术精品和众多优秀文化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大型音乐杂技剧《你好,阿凡提》、大型歌舞《洒满阳光的新疆》《舞动天山》《万方乐奏》、传统乐舞《木卡姆的春天》、大型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话剧《马市巷子的老院子》《大巴扎》、哈萨克歌舞《阿嘎加依》、新疆曲子剧《哈哈泉子的户儿家》等,市场演出均在百场以上。特别是《你好,阿凡提》入选国家舞台艺术十大精品剧目。《阿嘎加依》已入选国家30台精品剧目。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乡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都有较大发展,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科学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基层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六、体育事业发展迅速,群众体育异常活跃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的历届旧政府都没有管理体育的专门机构。1955年3月,新疆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各地州也相继建立了体育管理机构。1959年,自治区成立了第一所新疆体育运动学校,在当时,这是新疆唯一的一所体育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是新疆体育事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体育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针不断发展,在体育机构、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育产业、体育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目前,新疆各地、州、市、县体育机构健全,乡(镇)配备有相应的体育组织和管理干部。新疆有1所竞技体育运动学校、5所体育运动学校,16所地、州、市级业余体校、24所县级业余体校,有76所自治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28所地州市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自治区竞技体育运动学校被国家体委授予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称号。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被命名为省、部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使新疆体育事业的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对新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体育运动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体育机制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新疆已经发掘整理出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共有136个。1995年至2001年,新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民健身先进省区”。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的现代竞技体育项目很少,水平很低,民族传统体育官方无人问津。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竞技体育硕果累累,为新疆体育史书写了绚丽的篇章。

目前,全疆多数地州市县都达到国家体委规定的“两场一池一房”标准。。建成了一批较大规模的体育场地,其中,新疆体育中心是自治区成立60年来投入最多、建筑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大型综合性体育建筑群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

七、现代文化为引领,实现文化事业新跨越

2010年5月17~19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作为在新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极为重要的会议,全面分析了新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其中文化建设也成为了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会议明确指出:“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努力使各族群众享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后,在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兴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兴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一步作出新部署。中央文化强国战略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新疆精神”、“一体多元”、“五把钥匙”、坚持“到人管用有效”等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为新疆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基础和精神动力。

通过自治区党委、政府、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随着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中央各部门文化援疆计划的具体实施,新疆的文化事业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现已付诸实施的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在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民族大家庭的和谐氛围。

连续六年稳步推进“民生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民生工程,比如,基层文化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和大喇叭、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东风工程、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新疆文库”等,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网络。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本土的影视创作、舞台艺术创作进入了一个健康发展的阶段,优秀作品层出不穷;新疆建立对外文化交流特色项目库,多渠道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范围涉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借助中国—亚欧博览会推出的“中外文化展示周”活动已然成为经贸盛会上的一张文化“王牌”,成为新疆各族群众兼收并蓄各种优秀文化的重要渠道;形成了一批有少数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成功举办了四届的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成功实践,也是让世人感受到新疆各族人民蓬勃向上的新疆精神的一面镜子。

此外,各地各部门注重挖掘当地文化资源,比如,吐鲁番的“葡萄节”、哈密的“哈密瓜节”、阜康的“蟠桃会”、伊犁的“天马节”、和田的“玉石节”、裕民的“山花节”、轮台的“胡杨节”、吉木萨尔的“北庭文化节”等。通过地方节庆活动,不仅达到了宣传弘扬地域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效果,而且满足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新期待,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起来,共享尊严、共谋发展、共创美好生活,激发了各族群众的国家凝聚力、创造力和发展力。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技中心”建设为进一步加快新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开放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和新的契机。

中央新疆工座谈会以来不断取得新成绩的文化民生建设工程,让文化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使文化民生建设的成果不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添砖加瓦。

[1]王栓乾.走向21世纪的新疆·文化卷[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

[2]吴福环、郭泰山.新疆改革开放30年通览[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

[3]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探索与突破—改革开放30年新疆少数民族文学[M].乌鲁木齐:民族出版社2009.

[4]吴福环.新疆:科学跨越第一年[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曹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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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641.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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