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破解新疆“三期叠加”困局

2015-04-09 08:40陈岩中共宁德市委党校福建宁德355000
实事求是 2015年5期
关键词:依法新疆法治

陈岩(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福建宁德355000)

用法治思维破解新疆“三期叠加”困局

陈岩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福建宁德355000)

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立了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这是针对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这“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而制定的。深刻认识新疆问题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是做好新疆工作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疆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所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局面,只有善用法治思维,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能破解新疆“三期叠加”困局,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问题 反分裂 依法治疆

当前新疆总体形势安全可控,但一些局部地区暴恐活动时有发生,维稳压力较大。这表明新疆自治区党委对“三期叠加”(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的形势判断是正确的。只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和战略定力,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才能破解新疆“三期叠加”的困局,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深刻认识新疆问题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

1.新疆问题的长期性。新疆问题的长期性体现在:长期以来,受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影响,一些分裂活动从来没来消停过,特别是当前,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和遏制战略,把新疆作为一个打压中国的支点,不断制造事端,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在可预见的将来,暴力恐怖活动还会长期存在,有时甚至会激化。

2.新疆问题的复杂性。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和8个国家接壤,区内有众多的少数民族,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交融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许多问题互相交织,面临的局势非常复杂。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不愿看到中国的强大,希望搞乱新疆,牵制中国,干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另一方面,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分子也想利用矛盾,制造恐怖气氛,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秩序,阴谋实现分裂国家的企图。在“世维会”“东伊运”“东突”的背后都可以看到西方国家的阴影,他们在政治上打着“民主”“人权”的口号,在反恐问题上持双重标准,纵容恐怖势力,为他们提供庇护场所,甚至提供幕后资金支持。新疆问题复杂性体现在:它是一个国内问题,但又有着复杂的国际背景;它是少数犯罪分子的极端行为,但又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的宗教因素影响;它不是一个简单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但又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有关;它不是一个民族问题,但最长远的还是要抓好民族团结问题。

3.新疆问题的尖锐性。从近年来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来看,分裂势力从区内制造事端到报复性地向全国其他地区扩散,唯恐天下不乱;从单纯地冲击党政机关到向全社会扩散,攻击平民百姓,制造恐怖气氛;从国内事态到内外勾连,寻求西方支持,在境内外设立恐怖组织培训基地,“疆独”“藏独”“台独”几股分裂势力相互呼应,挑战中央权威,危害国家主权。新疆问题的尖锐性体现在:少数暴恐分子顽固不化,制造许多血腥事件,手段极其残忍。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公敌,是对人类文明的野蛮挑战。

二、依法治疆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

1.依法治疆是展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新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属性和标志就是法治,它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治理方式。依法治疆首先就是依宪治疆,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宪法的规定,使法治有了更好的保障,“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这146)其次,依法治疆要求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来规范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坚持法治就是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社会才能做到公平正义,社会要素才能合理流动、高效配置,人的创造潜能才能得到更好发挥。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

2.依法治疆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客观要求。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宗教信仰自由要全面理解,即: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暴力恐怖活动的根子是民族分裂势力,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因此,要制止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歪曲宗教教义,从事非法活动。

新疆的主要宗教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等。据统计,“截止2012年年底,新疆有清真寺2.4万余座,佛教寺庙(活动点)54座,基督教教堂33座、活动点153个,天主教教堂12座,活动点8个,东正教教堂(活动点)2座,道观1座。”[2](P52)信教群众约占新疆总人口的60%以上。宗教在新疆具有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群众性的特点,我们要在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的同时,深入推进“去极端化”,精心做好宗教工作,“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3]用好这“五把钥匙”去解决不同问题。

3.依法治疆,才能保证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全,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让暴恐分子得到应有惩罚。针对当前暴力恐怖活动较为频繁和猖獗的形势,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把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对待。依法治疆就是要把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斗争的重点,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大力提高群防群治预警能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筑起铜墙铁壁、构建天罗地网,让暴恐势力和暴恐分子无处藏身,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4.依法治疆,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教育,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奠定了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那就是“平等、团结、进步、繁荣”。我国各民族不同文化的交融,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历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4](P258)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后,设立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落实了法律规定的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依法治疆的应有之义。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发挥了巨大作用。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当前,特别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双语”教育,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5]通过各个方面、各个渠道、各种形式的载体,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进步,实现繁荣发展。

三、善用法治思维破解新疆“三期叠加”困局

1.暴恐活动的“活跃期”特别要加强法治。针对当前暴恐活动活跃期,要加强反恐立法工作,制定专项法律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同时要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切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打击恐怖活动。暴恐活动是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那么,维持和恢复社会秩序也就必须依靠法律。“暴恐分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敌人,也是全球的公敌,必须对这些暴恐分子实施重拳打击、予以严惩。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反恐维稳的硬仗。”[3]对少数顽固分子,依法办事,用法律的权威来震慑和打击,让他们付出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

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同时要开展“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整治工作,严禁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严禁利用宗教干预世俗生活,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行为。在司法过程中,要注意做到公平公正,对暴恐行为的界定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既不能因为严打而忽略程序,造成冤案错案,也决不能对暴恐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特别要加强法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汉唐以来,我国历代中央政府在这里建置立制,实施军政管辖,从未间断过对新疆地区的管辖治理。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上,中央政府控制能力较弱的时候,新疆曾分裂为许多小国,但从漫长的历史来看,新疆和祖国统一是历史发展的主流,分裂和独立是短暂的。分裂不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不符合各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是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我们决不能让分裂的悲剧重演。

从长远来看,反分裂斗争中最有效的武器还是法律武器,要适应当前斗争的新特点新形势,一方面,针对“去极端化”、加强互联网管理、打击暴恐音视频制作、传播等问题,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的政治敏感性,“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3](P197)另一方面,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3](P153)在事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坚持政治原则,敢于发声亮剑,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同时,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严惩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3.干预治疗“阵痛期”特别要加强法治。从新疆这几年破获的暴恐案件来看,都与非法宗教有关。一些极端宗教势力,通过开办地下经文班、讲经堂、习武等手段,通过互联网宣传暴力,对青年人进行洗脑。他们打着“宗教”的旗号,从事非法勾当,灌输宗教极端思想,鼓吹宗教狂热。例如,要求人们办喜事不唱歌不跳舞,办丧事不让哭;青年人留大胡子,妇女穿吉里巴甫服等。这些都不是穆斯林的传统文化,也违背了少数民族的传统习俗,而是宗教极端思想的外在表现。

对极端宗教的思想渗透,我们不能小视。从文化风俗层面来看,个人的宗教信仰应当与当地文化习俗相适应。穿戴罩袍面纱不是一个普通的服饰,它是控制他人身心的一种重要手段。“吉里巴甫”服就是一种显示极端宗教思想派别的服饰。西方国家,荷兰、丹麦、瑞典都规定禁穿“吉里巴甫”服。甚至在大多数穆斯林的土耳其也规定,禁止女性在各级学校内戴穆斯林头巾。叙利亚也颁布了禁止女大学生和教师在校园内穿着穆斯林罩袍、面纱,成为第一个推出严格禁令的阿拉伯国家。所以,立法规范,对体现极端思想服装做出禁止性的规定势在必行,理所应当。

极端宗教思想在南疆一些地方曾一度泛滥,现在政府要依法进行干预,当然也面临着抵制的压力,这都是干预治疗“阵痛期”面临的问题,但是这种阵痛对于新疆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来说,是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只要我们立足于群众的长远利益,紧紧依靠各民族群众,努力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就一定能最终战胜宗教极端势力,实现团结、稳定、和谐、进步的目标。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曾存.用好“五把钥匙”,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N].新疆日报,2014-11-21.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C].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4]扩大新疆少数民族到内地居住规模[EB/OL].http://news. 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5/29/c_110926294.htm

[5]新疆自治区主席解析近年暴恐事件频发原因[EB/OL]. http://news.qq.com/a/20150314/005530.htm?tu_biz

责任编辑:哈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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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641.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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