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落实农村饮水安全

2015-04-27 03:31吕兰军
黄河黄土黄种人·水与中国 2015年1期
关键词:饮水环境监测供水

吕兰军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亲临水利部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要努力让所有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为群众创造最基本的生存条件。2014年11月25日,水利部提出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更加安全的饮用水。可见,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是,县级水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而缺少技术支撑尤为突出。

《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应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评价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特别是县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要直接面对大量的取用水户,但却缺乏技术支撑;大量的农村自来水厂缺乏必要的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中型以上水利工程也需要对施工期间及运行后的河流水质进行监测,以确保工程安全。这些都迫切需要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

一、 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必要性

1.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迫切要求

据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建成各类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52万多处,集中供水人口达5.57亿,约占农村总人口的58%。然而,受自然、地理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仍有大量农村人口喝不上“放心水”。 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目前,水利系统从事水质监测的机构是省、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大江大河、重要水功能区、省界断面及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

全国约有4.5万个乡镇,2012年3月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求在2015年之前解决2.98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将在全国建设22.5万处集中式供水设施,以及52处分布式供水设施。《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提出建设水厂1193座,覆盖人口4340.4万人,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

已建成和即将建成投产的农村自来水厂,都需要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目前农村自来水厂的水质检测室一般都比较简单,检测项目不多,大部分的乡镇自来水厂没有水质检测室。省、市水环境监测中心目前不具备开展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能力。所以,有必要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

2. 水资源管理需要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

对中小河流、小(一)型以上水库等水体的纳污能力进行核定,是深化水资源管理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只对主要河流的干流、重要水功能区开展了水域纳污能力核定,随着水资源管理的不断加强,对一级甚至二级支流和重要城镇都要进行纳污能力核定,以便把污染控制指标分解到县,水质监测的范围将要扩大到一级支流或二级支流甚至重要城镇,这就需要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

3. 水库的水质监测已迫在眉睫

2009年4月,江西宜春某水库使用化肥养鱼,导致水库发生严重水体污染,对周边区域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江西水文部门对全省大型水库进行了水质调查。但仅仅对大型水库开展水质调查是远远不够的,在农村有着成千上万个小(一)型以上水库,其水质状况不容忽视,也需要有专门的监测机构对其开展常规水质监测。

4. 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对工程所在河段进行水质监测

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必须在已建或将兴建的大型水利设施河段、大型灌区或引水工程渠首处设置水质监测站,以掌握水利工程的水质状况。

5. 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的重要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健全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和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人水和谐。水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水质监测前期资料。开展农村水生态环境调查,需要有一支技术力量作为支撑。

二、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可行性

1.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政策上的支持

《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县级行政区设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作为质检机构理应得到扶持。2014年11月下旬,水利部部长陈雷在江西考察时指出,要切实加强水源水质保护,加快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落实水源保护措施,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规范消毒设施设计、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2.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制定了近、中、远期规划。如2014年11月下旬,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在考察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详细查阅了水质检测报告,深入水质化验室查看了解水厂常规检测内容和检测指标,调阅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指出下一步要结合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规范统一,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迫切需要

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自来水厂的供水水质,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活与身体健康。为了加强农村自来水厂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4. 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在经费上有政策上的保证

2011年3月,财政部、水利部联合颁布的《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把水资源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及水资源信息采集、传输、发布、维护等纳入水资源费使用范围。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按国家政策收取水资源费,这就为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提供了经费保证。

三、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运行与管理

1.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

一是以现有县级水文机构为基础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水文部门已经建立了省、市水环境监测中心,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可以在现有县级水文机构的基础上设置。2008年,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常德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水文部门从事水环境监测、评价的职责,常德市水文局农村水源保护工作被纳入政府考核内容。二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如2012年7月,江西永丰县成立了农村供水总站和水质监测中心,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农村供水的有关问题。

2. 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运行

无论是水文部门还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监测机构,都要求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人员不少于5人,要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实验室和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取得省级计量认证资质后方可从事水质监测工作。

3. 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

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照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是水文部门设置的,接受市水环境监测机构的领导,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接受市水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无论是水资源管理还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都急需设置县级水环境监测机构,从而形成省、市、县三级较为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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