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视角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问题探讨

2015-04-29 11:46江承凤米红王志刚
开发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文化

江承凤 米红 王志刚

内容提要:随着近些年高校扩招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受传统文化和现代主流文化双重挑战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愈显困难。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择业过程,其实质就是在经历至少20年传统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选择与被选择、融合与发展的复杂角色转型和文化适应过程,同时也是价值观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群体本位文化特质模式转型到适应市场经济的个体本位文化特质模式的转变过程。因此,探寻社会、政府及高校如何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建立整合文化价值观,构建文化视角的职业指导体系,完善少数民族就业保障的法律保障机制势在必行。由此,可避免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的被动局面。

关键词:文化;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

中图分类号: F127.8:C91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5)02-0134-04

DOI:10. 13483/j.cnki.kfyj.2015.02.031

一、概述

新疆地处西北边陲,拥有六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在2130.8万人口中各少数民族约占60%,其中信仰伊斯兰教的世居民族约占54%;在地理分布上,90%的少数民族密集聚居在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四地州,而和田地区的少数民族更是高达97%。独特的地理位置、特殊的少数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城乡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形成了差别明显的语言文化环境。多年来因历史、地理、国内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实际形成了大散居、小聚居、成片聚居等特点。

我国自1999年开始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高校在持续大幅度扩招之后,大学生在2002年的毛入学率超过15%,中国高等教育正式进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时代。然而就在大学毕业生数量空前高涨的情形下,全球金融危机肆虐蔓延,加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也逐渐放缓,大学生就业难就不仅仅是一个就业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

目前散见于各种期刊、杂志及专著的研究,大多是从少数民族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民族教育及地方经济的发展、高校课程设置的改革、国家经济政策的扶持等方面提出解决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难的建议。事实上,目前新疆各区域在单纯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教育模式的有效改革及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的同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率低的局面。究其原因,症结就在于忽视了少数民族大学生所处的复杂民族文化背景。

二、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劣势地位的原因分析

造成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困境有其明显的地域特点。这是因为:一方面,客观的地理条件和历史造成了各民族在社会、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存有不平衡现象;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历史地形成了适应其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独具特色的文化,尤其是边远和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他们在接纳现代文明的同时,仍在不同程度地保持着本民族各自的信仰、观念、语言、习俗和生活方式,致使来自这种文化背景的少数民族大毕业学生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一)民族语言文化背景的限制

语言限制、民族文化价值观、民族心理及家庭等诸多因素成为制约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宽范围向外流动就业的障碍,客观上导致局部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区域内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过度集中和饱和,从而加剧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难度和复杂性。

大部分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倾向于选择较为稳定的工作,尤其是来自封闭、民族文化变迁不明显的偏远民族地区的大学生,在人才选拔市场中,他们在与汉族大学生同台竞争无法胜出的情况下,往往择业目标呈现固定化,仅限于本民族地区或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据一次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倾向的调查显示,选择“本民族地区就业”的占35%;“国有企业就业”的占30%;“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占25%;“民营企业单位就业”的仅占10%。

在就业市场中,方言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信息交流、工作协作、感情沟通的障碍;潜意识表露出的民族心理、风俗习惯及价值观的差异成为信任的鸿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少数民族大学生主动走出去就业的意识淡薄,加之从小受特殊民族风俗和宗教熏陶养成的固执、保守的观念,就业空间和范围就变得愈加狭小。

(二)就业市场评价标准的不公平性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市场竞争体制下,自身所具备的很多优势反而成为了劣势,客观上的不平等注定了少数民族大学生不可能具有广泛的择业竞争优势。

随着新疆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各类招聘体制也趋于完善,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人才,均需通过统一的考试选拔。多数企业更是以企业效益和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选拔人才。汉语水平、英语交流、计算机过级都成为顺利就业的重要指标。

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少数民族群体的精英,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承者,他们具有许多汉族大学生所不具有的优秀品质和语言素质,如少数民族大学生除了通晓汉语之外,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大学生大多通晓维吾尔语;绝大部分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大学生懂哈萨克语;蒙古族、锡伯族大学生兼通哈萨克语、维吾尔语等两种以上的民族语言。但汉语、英语、计算机水平普遍偏低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群体很难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只能屈居弱势地位。据官方统计显示,2013年新疆毕业的汉族大学生初次就业率达80%,与全国大学生的就业率基本保持一致,而少数民族大学生仅为38.16%。截至2014年,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率依然远远低于汉族大学生的就业率近20%。

(三)招生政策和就业政策的不一致性

高校在招生入学时,充分重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背景,通过“民考民”、降分及大学预科等措施,实施两种标准保证其平等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但毕业后就业却进入同一个市场,使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评价和录用。这种在招生和就业政策制定时对民族文化背景考虑的前后不一致,往往导致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总体处于劣势。

高校的持续扩招与政府、企业的进一步减员增效之间的矛盾,对一直靠优惠政策就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影响很大;而招生的“宽进”政策和就业的“窄入”政策的不配套,进一步造成少数民族大学牛就业的积压现象。在高校招生过程中,为保证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高校普遍采取单独划线或实行降低100~ 200分的分数段录取等优惠政策,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升学率。而在就业方面给予的“照顾”就显得微乎其微了,例如少数民族报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只是在笔试部分照顾5~10分,而面试不予加分。对于从小在汉族学校上学并不比汉族大学生逊色的“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来讲,此种优惠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从小接受民族语言授课的“民考民”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来讲,此种优惠在“貌似公平的市场就业竞争规则下,会因其弱势地位而被排挤在大门之外”,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综上所述,从民族地区文化健康发展的可持续性来看,如果单纯通过快速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来寻求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出路,其结果并不理想。这种解决办法不自觉地被潜意识中的趋利思想所支配,反而忽略了潜藏于少数民族大学生内心深处且较为抽象的民族文化,从而导致即使在社会、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多方共同努力下,少数民族大学生始终感到被排斥或游离于主流文化社会之外,就业一直是处在一种被动选择的尴尬境地。

三、文化因素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的理论分析

文化至今尚无一个统一的概念。但“文化一定是人类社会史实践过程中人类在改造和适应所处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过程中创造的,且能通过后天习得”。文化的这些本质属性显示,人类的实践过程既是本民族文化创造的过程,同时也是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于个体人格中的过程,并对个体的情感、心理、认知及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制约作用;文化的后天习得性,也使得个体既能传承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生存经验,也能在进入异文化环境后,在原有的文化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埘跨文化环境中的新信息加以整合并重新建构。显然,择业作为少数民族大学生人生重要的转折点,本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及本身的跨文化适应能力不可避免地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一)文化与民族的关系

人类在适应和改造特定的历史生存环境过程中创造着文化,同时文化也陶冶和塑造着人类自身。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同,改造的方式和适应的途径也不尽相同,致使文化的模式、类型也各具特色,因而也就塑造成了文化特征各有区别的群体——民族。因此,民族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而这些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实践积淀下来的生存智慧和经验,凝聚着一个民族特有的生存方式、物质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体现着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心理和价值信仰,并通过民族特有的行为方式、风俗习惯、语言文化、民族心理、精神气质等方方面面展现出来。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民族文化环境,形成了各民族独具特色的精神风貌、性格和心理特征,铸造着特定民族小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

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所属民族群体的一分子,其心理活动、思维方式、言行举止、价值取向也潜在地被传统文化深深地打上了民族的烙印。正如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所描述的,“在个体生活的成长过程中,首要面对的就是对他所属民族传承下来的传统文化模式和准则的适应。落地伊始,所属民族的传统习俗便开始塑造他的行为方式和成长经验。到咿呀学语时,他便已成为所属文化的造物了,而到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该传统文化的聚会活动时,所属民族群体的习惯便已是他的习惯,所属民族群体的信仰便已是他的信仰,所属民族群体的戒律亦已是他的戒律”。

(二)民族价值观与职业决策

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该民族群体长期劳动实践的创造和智慧的结晶,影响并塑造着一个民族的行为方式、价值信仰、思维方式等世界观的形成。研究发现,不同民族的世界观是职业决策中重要的文化变量。苏(D.W.Sue)以及诺布尔斯(Nohles)认为,所有世代相承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价值信仰、兴趣爱好、家庭观念以及社会人际关系绝大部分是由价值观决定的,并且直接影响着职业的选择。而少数民族群体的价值观与主流文化人群的价值观是存在差异的。

新疆少数民族传统社会是以农业或牧业为主,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般宗教信仰浓厚,形成了一种比较重群体、轻个体的群体本位的文化世界观,个体价值只有依从群体价值目标才是“合法”的,否则,会遭到群体的排斥和惩戒,个体不具有独立存在的合理性。具有一定封闭性和狭隘性的群体本位文化总是忽略个体的存在价值,蔑视个体的权益和独立性,势必会极大地遏制个体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积极发挥,严重阻碍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现代主流文化地区是工业社会,属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仅强调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更应兼顾个人利益和个体意识,积极发挥个体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更多的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体利益,肯定个体价值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而主流文化人群的市场经济活力就来自充分尊重个体存在的价值,在以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为前提下,强调个体的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性。客观地看,群体本位文化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当一个要求充分尊重个体正当利益和权利的理性时代到来时,群体本位文化就显得不合时宜了。

自古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文化盛行的新疆有其特殊性,占据60%以上人口的少数民族大都以成片密集形式聚居,造成文化和经济发展的相对封闭和落后。因此,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转型到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的工业社会,以及传统文化中的群体本位文化价值体系转变到适应市场经济的个体本位文化特质模式,也必定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对于从小一直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而言,必然会受到传统文化中群体本位意识价值观的深刻影响。因此,具有这样世界观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群体,在寻求职业时很难不顾民族群体的影响而做出适合个体发展的职业选择,很容易将个体的目标服从于群体的目标。

(三)文化适应与职业期望

对于少数民族成员而言,特别是少数民族大学生来说,在远离自己所熟悉的母体文化环境到新的文化环境中求学或工作,必然要面临着剧烈的文化冲击、艰难的文化适应过程。

当来自亚文化生态环境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初次进入主流文化就业市场,普遍都会面临就业危机,其本质就是潜在的传统民族文化价值观与现代就业市场的主流价值观发生冲突而导致的一种适应和调整过程。少数民族大学生最终成功地在主流文化环境中就业,其整个职业生涯过程,就是不断调整本民族亚文化价值观体系符合主流文化价值观体系的适应过程。但不可避免的,两种文化都会整合所有力量,对发生排斥的因素进行程度激烈的调适—文化的认同、变迁或同化。因为文化“具有适应性,它适应着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条件;适应于一个社会的文化,对另一个社会不见得适应;文化又有强制性,它是直接或间接地限制个人行为变异的一个主要因素”。

基于此,少数民族群体在进入主流文化地区之后,都会不同程度地遭遇“文化冲击”,即“由于失去了自己熟悉的社会交往信号和符号,对于对方的社会符号不熟悉,而在心理上产生的深度焦虑症”。这种焦虑可以在生理上反应为持续不断的身体疲劳感、长期的精神压力、对失去熟悉的食物和伙伴的不适、对新环境居民的反感、对自己价值观受到亵渎的不满、对自己的角色产生混乱而感到不舒服、对自己应付环境无能感到沮丧等等。在跨文化适应中,文化冲击的强弱、明显程度往往与家乡文化和新文化环境的差异大小成正比。

文化适应既是一种结果,也是一种过程,同时也伴随着民族认同的变化,而民族身份认同的不同发展阶段也暗示着不同的职业期望。国内外学者比较赞同克罗斯民族认同的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前遭遇期(preencounter),也称新鲜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开始贬低自己所属的民族群体并欣赏主流文化群体。作为个体不愿从属于任何少数民族群体,也不愿从事与本民族群体有关的职业,而是比较向往一份在主流文化群体中的职业。第二阶段,即遭遇阶段(encounter),对第一阶段贬低自己群体的立场开始质疑,前所未有地体验到一种文化冲突,即他们开始意识到少数民族身份,并且认识到自己和其他民族的不同,表现出既想保存母体文化又想在信仰和行为上更加去民族化的倾向。第三阶段,即浸入一显露阶段(lmmerslon - emer-sion),开始反感和抵触主流民族及其文化,刻意亲近本民族群体的人及其文化传统。那么,在这一阶段,进入任何主流文化人群中的职业将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第四阶段,整合文化价值观阶段,开始质疑这种偏激的民族观,逐步接受多元文化价值观,并开始欣赏所有的民族群体及其文化,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就业市场的竞争,并不介意异域文化地区的职业。

四、从文化视角解决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困境的对策与建议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择业过程,其实质就是在经历至少20年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的选择与被选择、融合与发展的复杂角色转型过程,也是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群体本位文化特质模式转型到适应市场经济的个体本位文化特质模式;同时也是少数民族个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逐步得到培养和强化的过程。因此,社会、政府及高校应该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建立起既具有独特少数民族文化特点又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整合文化价值观,构建文化视角的职业指导体系,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就业保障的法律机制。由此,可避免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就业中的被动局面。

(一)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多元整合的文化价值观

文化是人们适应环境的产物,文化间必然存在差异,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创性和充分价值,并无优劣之分。随着民族交往的日益增多和普世文化的发展,不同文化往往互相渗透,各民族的共同性和一致性也会日益增多,与现代化有关的各种意识也逐步增强,不可避免地导致风俗习惯、道德观念、审美价值等的接近和整合。这种接近和整合是民族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使民族之间的亲和性增强,民族关系更加融洽,这种趋势是健康、积极的。

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少数民族群体的精英代表,在就业市场竞争机制中树立和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多元整合文化价值观是有必要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彻底放弃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而是将文化行为放入具体的历史环境和社会中进行“和而不同”的整合,发展成具有健康的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文化自觉素养,从而既弘扬了本民族的优秀传统,克服了文化休克的不适,又借鉴他山之优秀文化,真正达到费孝通先生所倡导的“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既能与不同人群在文化价值上取得共识以促进在不同人文类型和平共处与发展,又能与不同的文化在对话、沟通中取长补短,从而更好地融入这个多元文化的就、㈦汀场并积极参与竞争。

(二)构建文化视角的职业指导体系

山j:令球化趋势,尤其是经济一体化趋势和文化多样性凸昆的客观现实,导致人口构成的日益多元化,劳动力市场也日趋多样化。,就业职场而临两个重大而似乎相互矛盾的现象:一方crr,社会要发展,尤其是保持经济的竞争力,就得日益依赖充满多样性的少数民族群体劳动力;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少数民族群体的职场处境明显不利,这与构建和谐社会和劳动平等理念是1/.重冲突的.,湿然,这对职业指导专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即如何l可划职场中文化多样性的民族问题。

因此,建屯文化视角的职业指导,有助于克服以汉族主流人群为中心义化取向的传统经典职业指导模式的文化偏差。这种新的视角不仅有力地阐释了文化与职业指导的关系,而且也将切实促进符少数民族等非主流文化群体的职业指导服务领域的发展和质量提升,从而推进社会公平。

然而,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与咨询,虽然在新疆地区日益受到重视,但实际效果不甚显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特殊的文化环境。新疆各少数民族大多有其独特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同少数民族成员对于职业的要求、特点与价值观之间的认识存在差异。在实际的职业指导过程中,由于民族认同、咨询方式、文化价值观的偏差等因素,少数民族群体更可能会遭遇失败。因此,在为少数民族大学生群体做职业指导时,应该考虑文化对其职业价值观与职业选择的影响,选择适合少数民族文化的指导方式、方法、建议和策略。因此,新疆民族地区职业指导明显地呈现出特殊性和复杂性,不能简单机械地照搬东中部地区的做法,必须重视文化的适宜性。为此,除了要加强对新疆少数民族职业特点、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选择等方面的研究外,还可以借鉴国外文化视野的就业指导模式来为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指导的理沦和实践提供方法和策略。但更重要的是,要根据新疆特殊地理文化环境下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实际,开展有关的严谨研究和试验,形成适合新疆民族文化和民族关系特点的职业指导模式。

(三)完善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然而,社会的偏见、用人单位的歧视、饮食风俗习惯的差异、宗教信仰价值观的不同等因素的影响,让少数民族大学生与汉族大学生一样参与就业市场的竞争与筛选,直接面对双向选择,在就业市场会由于个体的民族文化、教育差异导致就业竞争能力的弱势地位而被淘汰出局,造成就业事实上的不平等。如果没有政府以国家权力为其提供的制度支持,少数民旅在市场化大潮中被边缘化的危险是难以避免的。自2009年开始,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如“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内培计划”和大量增加一些公益岗位。近几年毕业和待业的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不是通过参加市场兑争就业,而是通过体制内解决了,但这仅是政府从社会的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而采取的一些暂时性的补救措施。

相比较两种就业模式的实际效果来看,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完全靠市场机制调控或完全靠政府扶持政策来解决,都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把少数民族大学生完全推向市场,潜在的不公平竞争标准会极大挫伤其就业的积极性,使其就业范围更小;另一方面,完全依靠政府的大力扶持,会助长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其竞争意识的培养。

因此,针对文化差异,完善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机制,无疑对保障少数民族大学生平等地在就业市场参与竞争,使其积极融入主流社会就业,获得必要的就业岗位,提高对国家认同的共同文化主体意识,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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