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飞来横财,用了会怎么样?

2015-05-30 05:46陶家平
中老年健康 2015年12期
关键词:侵占罪定罪犯罪行为

陶家平

问:前不久的一天,我的工资卡里突然多了2万块钱,因为我所在的公司员工的工资都是不公开的,我以为是公司给我发的年终奖,也没多想,便取出来花了。事后,银行打来电话说因操作错误,误将别人的2万块钱汇到了我的账户,要求我马上将这2万块钱返还给银行。我跟银行解释说,现在没那么多钱,等筹到钱再还,但银行说我取走不属于我自己的钱已构成侵占罪,如不返还,银行将报警处理。请问银行的说法正确吗?

答:银行的说法不正确。

首先,你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据此可知,侵占罪针对的仅仅是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银行误汇给你的2万块钱既非保管物,亦非遗忘物、埋藏物,因此当然不能构成该罪。

其次,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将他人多汇的钱取走构成犯罪的条款,因此,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再次,虽然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你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2万块钱,造成银行损失,其行为符合上述规定,构成不得当利,你负有返还的义务。

最后,你如果拒绝返还,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但前提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你返还,你有能力履行但仍拒不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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