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认识

2015-06-24 02:13满红智
时代金融 2015年15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认识发展

【摘要】普惠金融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现实性的困难和矛盾。文章通过对普惠金融的概述,结合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从多角度着眼,提出加快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具体举措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普惠金融 发展 认识

一、普惠金融概述

(一)普惠金融的产生背景

1975年,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格莱珉银行,该行一直致力于通过商业化模式为贫困人群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并创造出全新的农村贫困人群小额贷款互助模式,为在全球范围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做出了杰出贡献。尤努斯提出:“每个人都享有获得信贷的权利”,这一理念体现的就是要使金融服务覆盖到所有弱势地区、弱势行业和弱势组织等金融服务薄弱环节,让社会各阶层尽享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一词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联合国在2005年的“国际小额信贷年”上提出,后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大力推行。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普惠金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金融组织积极呼吁建立“普惠经济部门”,着力推动构建全球层面的普惠金融体系,督促各国作出并践行普惠金融承诺。

在国内,200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谨璞副局长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开始使用这一概念。2012年6月19日,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墨西哥举办的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指出:“普惠金融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希望各国加强沟通和合作,提高各国消费者保护水平,共同建立一个惠及所有国家和民众的金融体系,确保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民众享有现代、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普惠金融的概念

普惠金融也称“包容性金融”,是指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该体系的所有金融机构和组织都能有机融入整个金融系统,并运用丰富的金融手段,使所有阶层和群体都能公平地分享金融服务和经济增长成果,以达到社会和谐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普惠金融的目标及特征

普惠金融的基本目标是在健全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支持下,建立一整套关联的金融机构,共同为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普惠金融的主要特征:一是涵盖整个金融体系和全部社会群体。金融服务覆盖弱势地区、弱势行业和弱势组织等金融服务薄弱环节。二是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改革、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金融消费者保护、互联网金融、数据收集与评估。三是拥有健全的机构、严密的内控系统、通用的行业操作标准、高效的市场监督机制、科学的风险防范体系。四是政策环境良好,发展普惠金融需要有效的政策支撑,以便切实发挥政策的正向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

二、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一)政策背景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普惠金融首次出现在中央正式文件中,这标志着我国迎来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契机。2013年9月,周小川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的文章,该文章提出发展包容性金融(也即普惠金融)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民生。目前,普惠金融已成为国家、政府和社会各阶层关注的重点,发展普惠金融的空间巨大,潜力无限。

(二)普惠金融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经济金融快速发展为普惠金融实践奠定了良好基础,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成效显著,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不断扩大,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政策扶持方式日益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的环境日益改善。但从普惠金融发展实践来看,中西部地区、三农、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能够享受的普惠金融服务仍很有限且存在时空和地域的不均衡问题。

(三)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

集中体现为“七个”不平衡:一是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城乡金融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二是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三是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大中小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参差不齐。四是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发展不平衡,间接融资发展相对薄弱。五是金融创新水平与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六是金融监管水平与防风险要求不平衡,金融监管整体效能仍存在较大上升空间。七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与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体制机制、金融文化建设不平衡。这些不平衡正成为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主要困难。

(四)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矛盾

集中体现为“五对”矛盾:一是普惠金融的社会功能性与商业金融机构的营利性之间存在矛盾,普惠金融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公平性和普惠性等社会功能,而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主要以营利为经营目标,商业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意愿不强。二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刚性需求与金融机构服务实际有效供给不足之间存在矛盾。三是社会弱势群体资质水平较低与金融机构业务服务高门槛、高要求之间存在矛盾。四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经营高风险、低收益和未来不确定性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要求之间存在矛盾。五是社会弱势群体金融服务进取意识不足和金融机构传统的“逐大放小”经营理念之间存在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决定着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坚持政府机构、社会弱势群体、金融机构和相关组织联调联动、协调推进、共谋发展。

三、加快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普惠金融全面长期可持续发展,积极构建一个充分竞争、包容性强的普惠金融体系,有力改善弱势群体、薄弱环节等的金融服务环境,需要政府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和普惠金融服务接受者等的共同努力。

(一)着力提高对普惠金融的认识

为进一步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需要拓宽延展对普惠金融服务领域的新认识。一要重视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农村发展新格局。努力把普惠金融的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协同推进、共同发展。二要重视城市弱势群体。突破弱势群体仅在农村的固有观念,城市大量的弱势群体同样需要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要充分考虑城市弱势群体的迫切金融需求。三是重视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具有涉及面广、就业量大、贴近民生等特点,普惠金融精准服务小微企业也是一项工作重点。四是重视自主创业者,特别是自主择业大学生。随着自主创业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该群体的金融需求日渐迫切。

(二)积极创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发展普惠金融,要坚持“正向激励、市场为主”原则,探索建立普惠金融领导协调机构,加快制定完善适宜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着力健全以财政、货币、税收、监管和产业政策相结合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把税费优惠、财政资金支持、风险拨备、呆坏账核销等支持政策真正嵌入差异化监管制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正向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弱势群体中去,不断提升普惠金融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三)创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一是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运用。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的信息和服务优势和作用,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广泛开展高水平、深层次的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渠道和业务产品。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大数据等信息资源,通过对客户交易信息、费用等多方面信息的收集,推动普惠金融机构有步骤地接入权威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四是完善担保补偿机制。加强再担保机构建设,鼓励担保机构为普惠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

(四)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大、中型金融机构从国家发展战略和自身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负面清单”准入制度和扩大服务业开放要求,统一市场准入规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发展微型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合作金融,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以“一行三会”为监管核心、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的金融风险监管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注重人才的培育和储备,大力培养兼具金融业务、信息技术和管理等多种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普惠金融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技术操作水平和法制观念等。

(五)不断加快普惠金融创新步伐

创新普惠金融组织体系,要鼓励现有各金融机构向城市弱势群体、县域乡镇延伸机构和业务。丰富普惠金融产品体系,扩大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物范围,充分运用风险缓释机制,创新符合弱势群体特点的抵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灵活多样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融资业务。继续发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优化直接融资环境,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有效拓展弱势群体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发行股票及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

(六)正向引导社会弱势群体的合理金融诉求

要切实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宣传引导工作,动员该群体积极转变固有观念,充分认识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同现代经济社会弱势群体的发展时刻离不开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一观点。要通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机会,努力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获取性。要努力培养积极健康的信用习惯和意识,增强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性,逐步提高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合理金融诉求的满足度,为自身发展争取更多的良机。

(七)切实防范普惠金融发展风险

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两个层面权责对等、分工合理的金融管理体制,有效落实地方政府“谁审批、谁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明确监管目标和手段。探索差异化的监管技术和制度,坚持农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协调发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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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满红智(1978-),男,河北人,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研究方向:宏观经济金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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