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社会学思考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

2015-07-06 05:37郑新飞
俪人·教师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城市边缘犯罪

郑新飞

【摘要】一般来说,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指的是其父母进城务工,而自身随之进城,却逐渐被城市边缘化的孩子们。因为他们有着非常特殊的成长环境,加上生活水平低下等诸多原因,现已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从法社会学视角分析这一特殊群体犯罪的社会学成因,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对策,在当前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关键词】法社会学 城市边缘 农民工子女 犯罪

前言:

农民工这个词在我国并不新鲜,但它是我国独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产物。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同样也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才出现的。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下,不断的城市化建设吸引着一批又一批农民工的进城,而他们的子女一般也跟随他们一同生活在城市中。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除了农民工自身的问题需要重视以外,他们的子女所引发的犯罪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预防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已成为一个重大问题。

一、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现象及其特点

1.农民工子女犯罪现象

从犯罪类型上看,农民工子女犯罪主要表现为侵财型犯罪,尤以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罪种表现突出。据某地实际调查数据显示,在该地农民工子女犯罪的案子中有89.1%的属于侵财型犯罪,其中,以盗窃罪为主,占了68.3%,抢夺罪占15.7%,抢劫罪占1.8%,余下的是其他罪种。在众多犯罪类型中,暴力犯罪在农民工子女犯罪中呈现增长趋势。

2.农民工子女犯罪特征

有相关事实表明,在发生犯罪行为的农民工子女中,14岁以上16岁以下的年龄段所占比例逐年提升,到2015年这个比例已经过半。从中可以看出农民工子女的犯罪问题十分严重,而2000年以后出生的人正逐渐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人群。

但是毕竟农民工子女年龄小,所以他们在作案时一般为团伙作案。如在施行盗窃案时,他们往往要事先明确各自的分工,或望风,或行窃,或分赃;抢夺通常发生在偏僻的路段特别是转角处,针对的对象大多是女性或者老人,也有在校的学生。在对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中,由于事发现场处于偏僻地带,而且他们的作案时间短,造成了调查的困难。

二、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动机及其原因

1.农民工子女犯罪动机

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很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是底层的工作,更由于缺乏父辈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们当中大部分都厌倦既辛苦收入又低的工作。较低的收入、较差的工作环境以及没有任何保障的生活,让他们觉得失落和厌倦,不良的情绪直接成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导火索。迫于生活的巨大压力,以及对金钱的渴望和利益的诱惑,一些农民工子女选择走上了一条违反法律的不归路。

2.农民工子女犯罪原因

在文化程度上,大多数的农民工子女都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学历多为初中及以下。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子女大多数都缺乏对城市的深度认识,与社会的融合度低,很容易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寻求刺激,随心所欲。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子女往往行事冲动鲁莽,喜欢逞能好强等都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因素。当面对别人挑衅的时候,容易被激怒,缺乏控制力,心理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往往会不考虑后果有出格的举动。

由于绝大多数的农民工群体成天为了生计奔波忙碌,早出晚归,平日里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加疏忽了对他们的管教。父母在家中的时间少之又少,每天与孩子在一起几乎不超过8小时,所以常有孩子独自在家的情况出现,甚至一些年龄过小的孩子都无人照看。同时,父母为了务工,平日里就忽视了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父母不能与自己的孩子的想法同步,也从不了解孩子的学习状况或是人际交往情况。在如此情况下,学校与家庭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联系就会有明显的断层出现。此时的农民工子女就会很快感受到一种孤独的感觉,当他们身边出现不良的事物时,他们极有可能会受到其负面影响,导致做出一些违法的事。由于他们大多年纪轻,文化程度低,判别力差,遇事易冲动,缺乏理性,稍有不如意旋即转化为暴力。

三、以法社会学思考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预防措施

对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子女的犯罪问题的控制,我们不应该把眼光集中于犯罪者本身,而应针对导致其犯罪的社会因素寻求对策。

1.减小城乡差距,公平对待农民工及其子女

改革户籍制度,减小城乡差距,可以有效地使农民工子女获得城市归属感和认同感。就比如我国今年更新的法律法规中,我国部分城市的农村户口已经被取消,规定只有城镇户口是被认可的。

除此之外,城市公民应树平等对待的理念,从感情和心理上接受、容纳农民工及其子女,尊重他们的人格,使这些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形成善良的个性。只有在不同的孩子之间建立起平等尊重、和谐互助、温馨友爱的正常关系,才能为安宁有序的社会提供前提和保障。

2.完善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体系

加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扩大公立学校办学规模,落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使农民工子女能进入学校接受正规教育。农民工子女入学应实行“同城待遇”,明确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取消赞助费和其他不合理费用,做到借读手续的简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扶植己具备一定办学实力的民办学校,以多种方式减少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壓力。与此同时,家庭的教育才是重中之重,而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夫妻间恩爱就是最好的家教,所以农民工要注意家庭和睦,尽量减少矛盾,要给子女起榜样作用,带个好头。

结语:

总之,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才能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社会制度、家庭教育以及个人原因等,因此,站在法社会学的角度上来看,我们仍然要从这几个方面去深入发现预防城市边缘农民工子女犯罪的办法。

【参考文献】

[1]于群.对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子女犯罪的法社会学思考[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

[2]阮积嵩.进城农民工子女犯罪问题探析[J].创新,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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