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5-08-28 05:09王贝贝
卷宗 2015年8期
关键词:电子警察执法问题

王贝贝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国的机动车数量也与日俱增,城市道路系统也越来越复杂,为了缓减交管部门的管理压力,“电子警察”逐渐发挥了巨大的效用,它不仅可以对违章行为进行快速捕捉,还能在无形中加大交管部门的执法力度,打击违章行为,但是,由于“电子警察”只是一种机器设施,在运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它的存在与道路系统以及应急状况有些不相适应,所以,我们应该及时解决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让它发挥更大的效用。

关键词:电子警察;执法;问题;对策

在“电子警察”被大范围、普遍性地引入我国道路交通系统之前,由于交通管理人员的不足以及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的交通事故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也呈现极具上升的趋势。在“电子警察”引进之后,它能够将机动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及时记录下来,给机动车驾驶人一定的处罚作用,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的发生。但是,在现行的电子警察运行体系下,由于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使用不当和处理不当,使机动车驾驶人丧失了一些基本的权利,这样会给未来的电子警察服务带来隐患,所以,本文通过对现在电子警察运行现状的研究,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来完善这一电子监控设施的执法力。

1 电子警察执法现状

(一)处罚不当,存在漏洞

电子警察可以说是一种监测系统,具体的监测方式和获取的内容都是事先由程序员编程而完成的,所以,它在执法过程中是一种无意识的机械行动。对于现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车辆违章违法处罚原则,只要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由于各种违章情况被扣满12分的话,那么驾驶证就会作废,所以,有很多驾驶人为了逃避这一处罚,在自己驾驶证将要被扣满分值前就会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亲戚朋友或者专门处理违章的中介来帮自己消分,即钻了电子警察的漏洞,因为电子警察只能将当时违章的行车人和机动车拍摄下来,并不能确认违章的人是否是持有该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所以,电子警察证据获取的不足不仅给这些驾驶人留下了逃避责任的漏洞,还让交管部门在执法中对此情况无能为力,即使知道其中存在问题,也束手无策。

(二)电子警察设置不当

由于我国的相关交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子警察设置的具体内容,所以,各个城市在设置电子警察中缺乏一定的法律依据,一般并不会考虑到城市的具体情况,而是效仿其他城市的设置规定,比如在什么样的路段安置电子警察,应该设置多少个,设置之后车辆的时速应该限制在多少,这些具体的情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道路上,交管部门往往喜欢把电子警察隐藏在绿化带中,司机朋友对自己在路上的行车速度没有把握,随时都会掉进这一陷阱中,现在大多数司机都会购置电子警察检测工具,这也是对电子警察设置不当的弥补办法,但是要想解决这一问题,还应该从根源上建立完善的法律依据,不要让电子警察成为驾驶人员的天敌。

2 电子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的道路法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该法规中明确规定,教官部门在处理违章违法案件中,参考的依据可以是电子警察或其他交通电子设备所抓拍的影像资料,对驾驶人员的处罚也是根据该证据进行处罚。这种规定无形中忽视了电子警察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缺陷,处罚范围的不明确使得处罚时人为因素较大,缺乏详尽的法律支撑,而很多情况下,驾驶人员并不能接受这样的处罚,会给交管部门的执法带来一定的影響。

(二)电子警察处置缺乏时效性

电子警察虽然能及时将机动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捕捉到,但是后期的处理却没有及时跟进。现在大多数时候是驾驶人在进行检车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有违章的行为,而一旦在检车时有违章的情况,驾驶人就得先将违章情况处理后才能检车,这就浪费了驾驶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带来诸多的不便。电子警察在将违章违法现象拍摄到之后,会及时将数据传输到中心数据库,但是由于交管部门的处置系统不完善,所以不会及时将违章行为告知驾驶人,也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只是将此作为处罚的证据保存,这就违背了交管部门执法的初衷,不是以教育为目的,而是以罚款为原则,如果驾驶人能够及时发现自己的违章行为就不会有第二次,现在的这种秘而不宣的方式让人怀疑执法的目的。

(三)电子警察成为牟利工具

电子警察所监测到的违章行为,都会在驾驶人知情后处罚一定的违章金额,而这笔专门的处罚金会上交给地方财政,地方财政再按一定的比例返还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所以,电子警察逐渐成为交管部门牟利的工具,这就是为什么让电子警察的执法没有时效性,有的地方的交管部门甚至为了从中获取最大利益,不仅加大了电子警察的监测力度,而且在罚款过程中还会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最上限的处罚,这种行为直接违背了行政部门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在电子警察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基本的技术问题,比如,对于违章行为,到底哪些属于违章行为,哪些属于正常行为,到目前为止,电子警察设置程序中还是不够完善,所以,电子警察不仅是自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人为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3 电子警察执法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依据

电子警察并不是万能的,它对于道路交通违章违法的管理范围是由限度的,比如它只适用于机动车辆闯红灯现象、未按规定速度行驶、不按路标导向行驶等行为,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交管人员的执法还是占有很大的比例的。所以,要想使电子警察发挥最大的功效,就应该从根本上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前文中已经提及电子警察在执法中没有明确的范围限定,处罚的具体限度不明确,所以交管人员就有很大的执法空间,法律应该对电子警察的安置范围、安置地点、安置距离、安置标志都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要根据该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不能以一概全。现在出台的规定中表明,对于违章情况的处理,超过三人为同一辆违章车辆来接受违法处置的就会被列入涉嫌替人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时不为其办理相关的处罚业务,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驾驶人因逃避责任找人替罪的行为,能给司机起到警示的作用,减少违章率。只有从根本上制定一定的法律依据,驾驶人才会遵守遵守交通规则,交管人员也会依法办事,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逐步完善交通管理系统。

(二)提高电子警察管理能力

电子警察作为一支执法队伍,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执法理念,电子警察执法离不开群众,因此,它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处罚中不能以罚为目的,而是要以教育为目的,执法过程中要公正透明,不能有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对当事人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一定要及时地告知,让当事人有知情的权利以及诉讼和辩解的权利;其次,对于后期的资料处理人员的管理也应该进行一定的培训管理,信息录入人员要按照法律办事,交管部门要对他们的录入水平进行培训,保证后期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他们办案的质量,争取做到让当事人满意,不会因为这种服务问题而影响办事效果;最后,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子警察的执法环境和设备进行维护,电子设备不是处罚的工具,而是教育的工具,交管部门的警察应该清楚认识到这一点,不能将电子警察作为他们的牟利工具,而应该是教育、辅助的工具,这样才能逐步改善原本较为不合理的处罚模式,保证警察执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最小处建立法治环境。

(三)升级电子警察执法手段

1.加大电子警察的投入

电子警察由于是固定在一定的位置,所有在采取照片时往往只是在固定的路段进行采集,所以,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流动电子警察的投入,流动电子警察是安置在流动警车上的电子警察,它能够将流动的图像进行拍摄,而且可以在一分钟之内拍摄到四张不同时段的图像,另外还能够监测出没有年检的车辆以及有问题的车辆,这样就弥补了静态电子警察存在的不足,使电子警察系统更加完善,逐渐减少交通违章行为。

2.合理布置电子警察位置

现在的电子警察的布置缺乏一定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法律完善的情况下,交管部门在安置电子警察时一定要布局合理,在安置时要根据城市道路的具体情况进行布局,车流量较多的路段就要安置较多的电子警察,而且它们之间的距离要缩短,这样就可以在车流量较多的时候规定较小的时速,在车流量少的路段应该少设置电子警察,依照实际情况对车速进行规定,而且合理的布局不会影响到司机的正常行驶,还可以公平地记录下机动车的违章违法行为,合理的布局还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使道路保持通畅。

3.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在处理违章违法案件时,交管部门一定要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以教育为目的,处罚为手段,根据电子警察实时监测到的真实图像进行合理的处罚,不能因人为情况而违背处罚规定。但是,对于多次违反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交管部门有权利随时随地对来往车辆进行合理的检查,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人员或车辆一定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尤其是一些明知违法却依然犯法的行为要加大打击的力度,對于电子警察监测的范围,一些驾驶人员为了逃避电子眼的监测,将污损的车牌或者遮挡的车牌挂上,或者干脆不挂车牌,来逃避监控,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会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给其他驾驶人和交管人员带来不便。所以,交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一旦通过电子警察发现此类违法车辆就应该及时快速地对其进行跟踪,通过路口警力之间的合作或者全国联网合作来进行追踪,通过电子警察所拍摄的证据来进行处理,在出示证据后依法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4.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反馈

电子警察能够及时地抓拍到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能快速地将信息传输到中心数据库,但是在后期的处理中由于人员处理问题的不当,所以使违法信息缺乏时效性,驾驶人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一无所知,在年检的时候知道违法行为后还会给他们带来诸多的不便,而且这种时效性的缺失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任何好处,起不到及时教育的目的,还会让人对交管部门的执法目的产生怀疑。因此,交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后期反馈系统,比如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来通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能够及时处理罚单,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交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缴费,电话缴费,大厅缴费等多种形式处理违法行为,而且能够给予耐心正确的讲解和教育,使处罚的目的不再是单纯的收费,而是真正为驾驶人员服务,做到教育为主,避免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这样就为有效的交通管理提供了便利,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4 结语

随着道路交通系统的不断升级,电子警察作为有力的工具在执法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虽然在目前的使用过程中自身和执法人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随着交通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电子技术的升级,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的不断提升,电子警察在以后的违法案件中会发挥着更大更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谢金波.电子交通警察执法探析[D].兰州大学,2009,4.

[2]黄云.浅谈“电子警察”的执法问题[J].交通企业管理,2010.

[3]徐茜茜.规范和加强电子警察执法[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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