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被扣留20小时的不是交警

2015-10-20 16:37北方
金融周刊 2015年30期
关键词:分局报警违规

北方

8月5日凌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洛阳交警在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被留置一事,莲湖分局决定,对值班副所长吕勇、值班民警白晋襄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此前7月26日,洛阳交警李辉峰在西安游玩时因同行友人手机丢失而报警,因不满警察接警态度,说了一句“我靠”,引发他与该所警察发生肢体冲突并被扣留20小时。

手机丢了,选择报警,警察出警处置,这样的事情本来并不大。即便是报警人对警察的态度有意见,说了粗话等,警察接受意见与建议,或者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即可。但到了西安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却闹出了一场非法扣留的闹剧。分析起来,西安相关派出所民警,明显有违规违法之嫌,理应受到相关处理。特别是,因为李辉峰说了一句“我靠”,西安当事民警就发飙,其身上明显有官僚主义、权势主义等匪气,对此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值得我们思索的问题在于,虽然我们不能放大了李辉峰“洛阳交警”的身份,但李辉峰的这一身份,却明显是事件引发关注、发酵、发展与影响扩大的推动因素。那么假如李辉峰不是交警,或者说,丢手机、报警、说了一句“我靠”,结果被扣留的,只是一个普遍居民,那结果会怎样?

假如被扣留的不是交警,公然表达对派出所民警态度的不满,在警方权力独大、“我的地盘我做主”等意识中,被拉扯破的,可能就不止是衣服了,而被扣留的,也可能也远不止20个小时。

假如被扣留的不是交警,可能被扣者不懂得理性维权,不会发帖举报,而是选择了沉默或者是用过激的方式与行为维权。无论结果是哪一种,民警的形象、公安的公信、政府的信誉等,无疑都会在群众心中一落千丈。

假如被扣留的不是交警,事情可能无法引发轰动,违规违法的民警无法得到处理,其不守规则的胆气、匪气又重了一分,下次对待同样有不满的民众,可能就会变本加厉。

规则和法律民众需要敬畏,但警察同样需要遵守。否则,警察动辄违规违法以展示权力威力,又岂能不出现民警扣留了交警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情况?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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