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2015-10-21 19:28宋慧琴
装饰装修天地 2015年5期
关键词: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程造价

宋慧琴

摘要: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并具有动态性及复杂性。本文以建设单位出发,从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指施工前的合同签订及施工全过程这个阶段。此阶段主要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跟踪,就过程中较易产生争议的合同管理、索赔签证、材料价格及进度等涉及费用方面的问题进行控制,使造价符合实际,合理地利用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控制;施工阶段

一、 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主要有地质条件、物价、工程量以及天气气候。物价的变化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气候的变化一般情况下也是有规律的,唯有工程量的变化大多来源于工程变更,所以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点应该是工程变更。因为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形成阶段,而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实现阶段。如果施工中不发生工程变更,造价就不会超出预算的范围。但是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工程变更的问题出现,如何避免和减少工程变更情况的发生,就必须在施工阶段控制好造价的管理。

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

1.合同控制

合同签订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源头,签订合理可靠的合同,能从根本上控制造价、避免合同欺诈,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签订前,应区分明显的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和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对于明显工程价款条款中的合同价款,采取趋利避害原则,属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可采用固定价款;对于规模大、工期长的,采取可調合同价款,以预防不可预计风险因素。在固定价款合同中,应明确合同性质是闭口合同;明确允许合同价调整的情况、条件、程序及原则和方法;明确合同价除可调整部分外,其余一概不予调整。在总价合同中,不论计算错误,甚至漏报、错报,只要招标图纸或工程要求已明确,合同价款就不能因此再作调整。在可调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组成合同价款的单价在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明确工程量的确定原则、依据、程序;对单价以外的合同价部分也应明确;还应明确单价转化为结算总价的方法、依据及计算顺序。对于可转化经济责任条款,由于该类条款所指向的奖罚金额不构成工程技术经济分析的要素,且该部分价款关系施工单位的得失,与其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对促使其按承诺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环保等会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因此在确定该类条款时应合理确定比例,科学分配奖惩金额,有效地达到该类条款的促进作用。对于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由于其制约效应十分明显,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在签订该类条款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理规避风险,防范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和索赔。

2.索赔管理

认真处理好索赔对项目目标控制很重要。首先承包工程实际造价=合同价+索赔额,索赔的产生易使最终投资超出预计投资,造成投资失控。其次索赔容易引起停工、返工现象,对进度不利。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如合同文件的缺陷、工程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管理等都会造成索赔。熟练掌握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项目的正常开展及造价的合理确定。

索赔的处理首先必须对合同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双方利益纠纷;其次同承包方研究技术、进度及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有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的签字,同时注意业务往来的文件记录及资料的积累,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第三,索赔发生后,必须按合同及时对索赔进行处理,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其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第四,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第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将预料到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告诉承包商,避免由于返工所造成的工程成本增加,这样也可以减轻承包商的压力,减少其想方设法通过索赔途径弥补工程成本上所造成的利润损失。

3.材料控制

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50~70%,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内容。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要求对材料费进行严格控制。采购前应掌握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和用量。采购时要及时分析材料市场价格走势,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多家比选,必要时组织招标,在质量、服务、价格方面反复比较,从中选优;待确定使用某种产品时,会同施工方实地考察,在验证价格后再与施工方签订材料价格,由其组织进货。这样既避免了施工方擅自购买材料虚报材料价格,保证了材料价格真实性,又保证了材料质量,避免劣质材料进入工程。

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签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签。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进度安排用料,限额领用,并对材料使用量上进行监督,防止浪费。

4.工程进度拔款控制

工程进度拔款控制是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造价工程师要严格控制。首先,要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不致因资金不足或资金提供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其次,按合同要求在付款节点时,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完工数量提交已完工程预算,并对已完工程量深入现场一项项核实,力求完整准确,并进行造价核算,从而确定已完工程实际造价,作为拨付进度工程款的依据,同时也可有理有据地拒绝某些施工单位的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了工程款超期拨付的情况发生。

三、结束语

加强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是当前建设单位创效争收的途径之一。建设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倡导“合理预测、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施工造价管理方式,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的关系,把“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宗旨贯穿整个施工过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的施工管理的工作体系,使施工管理人员知识多元化,优质、高效地完成所需要建设的施工任务,在施工管理中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吴锦宏.浅谈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黄敏琴.工程造价的系统控制及控制要点的探讨.建筑科学.2007.(5).18~20.

[3]中国工程造价协会网:http://www.ceca.org.cn/.

[4]造价工程师考试网:http://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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