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警务实战训练的概念

2015-11-29 14:53倪峰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
当代体育科技 2015年26期
关键词:对抗性警务战术

倪峰(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杭州 310053)



试论警务实战训练的概念

倪峰(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

摘 要: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是警察教育训练的组成部分,从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来看,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和时间在培训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充分说明警警务实战训练在警察训练体系中的地位。笔者从警务实战的内涵和本质出发,对当前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及相互关系进行探讨,分析警务实战训练的特点及分类,对警务实战训练的概念进行界定。该文重视警务实战训练的内涵及外延关系,以期为警务实战训练的理论研究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警务实战训练条令内涵分类概念

警务实战训练作为民警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一直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积极重视。警务实战训练是提高人民警察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培养警察依法、安全、高效地完成执法任务能力的教育过程,是公安机关开展岗位大练兵的重要内容之一。警务实战训练的实践工作与理论研究是密切相关的,理论研究的滞后将直接造成训练中抓不住警察职业能力的核心需求,训练中扣不住实战对抗重点,难以把握警务实战训练的方向。但目前研究警务实战训练的有关人员,因视角、理念、平台等方面存在差异,对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及本质特点的界定有所不同,至今“警务实战训练”概念都没有一个学术上的统一,因此警务实战训练的理论研究是一永恒的课题。该文通过演绎推理、查阅文献资料等方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警务实战训练的内涵和本质特点进行分析,理清当前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分类和运用范围,以期从宏观视角为警察实战训练的理论研究提供些许参考。

1 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体系的构架

进入21世纪,随着新时期公安工作对警察职业能力的新要求,警察教育与训练工作的发展翻开了新篇章,警务实战训练因呈现出极其鲜明的实战特色而使其公安学科属性明显。2001年6月公安部在吉林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警务技能训练工作会议”,2002年公安部政治部在《公安教育发展“十五”规划》中将“警务技能开发训练工程”列入公安教育发展的四项重点工程之一,2002年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大纲》,警务实战训练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实战训练以一门独立的学科初显雏形练,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是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提高公安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增强民警警务实战能力为目标,以贴近实战对抗、贴近基层、贴近民警需求为重点,追求警务实战训练内容职业化、训练方法多元化,逐步向强对抗、多层次、高效能和综合化方向发展。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以下简称《训练条令》)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训练条令》紧紧围绕公安部关于民警训练工作的“四项建设”总要求,突出了民警训练工作的实战性、体系性、职业性、简单实用性,推动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提升公安队伍实战能力。

1.1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分析

根据《训练条令》中第三章训练任务的要求:入警训练内容包含基础警务实战技能和体能;专业训练内容包含单警装备使用、枪支基本操作、枪支实弹射击、徒手攻防技能、体能达标训练;发展训练内容包含实战案例教学等。而综合公安部下发的部编《实战基础训练教程(试行)》《警务实战基础训练教程(2006年版)》《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教程(试行)》等教材及《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大纲与考核标准(试行)》,可以得出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主要包括:体能达标训练;警务实战理念;徒手防卫与控制;手铐、警绳、警棍的使用;搜身带离技术;武器的使用;无线通信联络与警察手语;现场急救技术;战术基础动作训练;对嫌疑人的盘查等 。

1.2警务实战训练的体系构成

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警务实战训练理论研究者针对警务实战训练内容的各方面进行研究讨论,结合研究成果,将警务实战训练内容总体比较认同归纳为体能类、技能类和战术类训练几大类别,但在具体内容阐述及项目建构上仍有不同认识。该文将公安民警训练规律和执法特点作为依据,兼顾警务实战训练内容的延续性、系统性、差异性特点,把警务实战训练内容体系分为警务体能类、对抗理念类、对抗技能类、对抗战术类、对抗模拟实战类4大类。因为警务实战训练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民警在对抗执法过程中“如何选用控制等级及程序”(警务实战理念),“控制技能会不会”(警务技能),“控制效果怎么样”(警务体能、警务战术)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各项训练内容的掌握情况以及各内容相互之间联系结合的情况。

2 警务实战训练的本质特点

基于警务实战训练的体系构成,通过综合分析警务实战训练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不难得出:警务实战训练就是全面提高警察对抗控制能力、身体运动能力、警务实战技能运用能力、临战应急处置能力;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权保障为前提,以理性、公正、规范为要求的特殊职业的综合性训练。因此警务实战训练有三大特点:对抗性、依法性、综合性。

2.1对抗性

警察在社会中主要有3种基本职能:维持秩序、提供服务及执行法律。除提供服务外,公安民警在维持秩序和执行法律的实战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对抗”,近年来,在我国暴力袭警也不断发生,据公安部统计,2010年至2014年,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官兵)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民警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这些都体现了执法过程的对抗性特点,而且警务执法活动是社会领域最复杂最尖锐的对抗形式之一。“对抗”的形式有武力与非武力对抗,表现有显性的,即表现为体能、技能的对抗,同时还有隐性的,心理、智谋、战术上的对抗。许多警务活动中直观上确实难以判断它的危险性,也很难辨别对抗性的等级,公安民警在执行法律和维持秩序的实战过程不仅靠说服、命令、劝解等控制方法,还需要利用武力控制手段克服任何对抗。只有在警务实战训练中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强化对抗的心理和行为准备,训练警察自我防范的技能、方法,才能确保执法的安全和效率。

警务执法是对抗性的实践活动,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都必须结合警务执法的现实。警务实战训练必须贴近警务执法对抗的工作实际,紧扣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符合警察职业的培养要求。因此,警务实战训练不是单纯的理念灌输、技能教习、战术演练,而应着重培养民警从事对抗性执法活动的能力,是一种职业教育活动,其内容、方法和手段都必须贴近实战、符合对抗性执法活动的特点。

2.2依法性

警务实战的过程即警察完成执法、维持秩序任务时对抗控制的工程。公安民警执法本身必须是符合规范的执法程序及操作程序,警务实战的依法性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执法程序规范化。即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刑诉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操作程序规范化。即进行预防控制犯罪、维持社会秩序等警务活动时操作程序需规范化;执法过程中不能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而不注重按法定程序办。执法行动是在法律法规授权下开展的,警务实战训练就是对抗性执法训练,警务实战训练也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样的,警务实战训练的方法也必须依法,强调法律意识,结合法律程序。警务实战训练的依法性决定了警务实战训练的规范性,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模式、考核标准都要规范,训练的内容要做到法律程序合法、行为程序合法和执法行为合法,在训练中使用的每一种方法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能只学技能、只讲动作而不结合法规、不讲法律依据;公安民警对执法规范与实践的改变和反馈对训练规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说,训练规范在一定条件内对于警务实战训练活动应该是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

警务实战执法行动的依法性不仅仅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要求警察真正树立人权与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人民权力至上,人民意志与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执法行动中遭遇对抗使用强制手段应当根据执法行动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警情敏感性等综合因素,采取合适、合法、合情的对抗控制手段进行处理。警务实战训练要建立人权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人权保障观念,只有这样,警务实战训练才能提高警察依法、安全、有效地完成对抗性控制的能力,达到真正的警察职业目的。

2.3综合性

警务实战训练是基于实战对抗为目标,衔接结合体能、对抗技能、对抗战术等各项训练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警务实战训练内容之所以成为一个体系,就在于其各项内容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缺一不可。警务实战训练它包括警察体能训练、对抗技能训练、对抗务战术训练及对抗实战模拟训练。警务实战训练不能强调各科目的独立性,不能体能训练脱离技能,技能训练脱离战术,战术训练脱离法律法规,实战模拟对抗训练脱离心理行为训练等。警务实战训练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民警在实战执法过程中会不会技能,会的技能敢不敢用,怎样去用、效果怎么样。警务实战训练要由“点”到“面”,以“面”成“块”,以“模块”为主,兼顾各项训练“模块”的逻辑结构情况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结合,形成一个完整体系。警察与执法对象的对抗往往是突发的、多变,其形式也是千变万化,既有体能的对抗,同时也有技能、战术的对抗,但警察执法对抗都包含或隐含心理的对抗,因此警察心理训练是警务实战训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影响制约着警察的身体、技术、战术水平的改善和发挥。警察心理训练可促进训练者心理过程的不断完善,使训练者心理状态能适应警务实战对抗的要求,获得高水平的抗压心理承受能力,并形成警察职业所需要的良好个性品质。另外,警察心理训练需要贯穿于整个警务实战训练之中,如体能训练中力量、耐力、抗干扰、抗寒抗热等训练需要融合意志力和自我情绪调节能力的训练;技能训练中的武器使用、徒手控制、水中救护、野外生存、险情处理以及战术训练中的盘查、缉捕、解救人质、群体性事件处理等,这些都要融合注意力训练及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训练。警务实战训练不仅仅是组织实施体能训练、技能训练、战术训练的指导,更多的是以实战对抗为目的,结合模拟实战要求进行模拟对抗训练,而专门的心理训练可以促进各项训练内容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因此,警务实战训练必须将心理训练融入到警务实战训练的体系中,进行警察心理训练的指导,达到警务实战训练体系的综合运转,这是警务实战训练的职业特点。

3 警务实战训练的概念定位

3.1警务实战的概念

所谓警务,即警察事务。警察履行警察职责,完成警察任务的行为。1995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是一个大概念。而根据当前我国新修订的《训练条令》中的警务实战训练任务,警务实战的外延界定主要是指执行法律和维持社会秩序时遭遇的对抗控制。因此,警务实战可表述为:是指警察依法以查、控、缉等对抗性形式执行警察事务的实践活动,即对抗性执法。

3.2警务实战训练的概念

综合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的体系构架(内容外延)、本质特点(内涵),因此,本文定位的警务实战训练概念为:以提高警察依法、安全、有效的对抗性执法能力为目的,学习掌握对抗性执法中处置的基本程序、方法及相关的身体技能训练。警务实战训练的核心,即培养警察依法、安全、有效地完成对抗性执法任务能力。内容包括警务实战理念的培养、警察体能训练、警察对抗技能训练、警察对抗战术训练、警察对抗模拟实战训练及临战心理训练等。

参考文献

[1]商千里,我国警务实战训练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S1):18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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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佘军奇.当前公安机关警务实战训练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3(5):7-11.

[4]佘军奇.警务实战训练现状分析与思考[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7(2):89-92.

DOI:10.16655/j.cnki.2095-2813.2015.26.053

中图分类号:G8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9(b)-0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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