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01-31 18:08肖怀远
天津人大 2016年5期
关键词:区县市委依法

肖怀远



在天津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肖怀远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重视。刚才,市教委、和平区委和蓟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发言,六个单位作了书面发言,讲的都很好,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一会儿,兴国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各级人大工作提出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作一个发言,主要是回顾2013年1月换届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再谈一谈做好今后人大工作的思考和措施。

一、在市委领导下,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保障促进作用指明了方向。

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党组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联系指导人大工作,对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了人大工作的活力。

三年多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把中央要求干的、市委部署干的、“一府两院”重点干的、人民群众希望干的事作为工作重心,履职尽责,努力推进各项工作。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审议通过了35件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定。根据市委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及时审议通过了滨海新区条例、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鼓励促进改革创新决定等法规,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连续三年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绿化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了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持续推进“四清一绿”行动,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着力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听取审议了38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对17部法律和18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视察调研200余次,对23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建立并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制度。连续三年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市委部署的系列“上水平”活动开展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市委、市政府推动工作提供参考。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方式改为电子表决,保障代表充分表达意愿、行使权利。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知情知政、学习交流、密切与群众联系提供了新的渠道。

——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加强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后,我们深入区县、乡镇调研,提出了《中共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并以市委文件转发,对加强我市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及代表选举、依法行权、自身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带队深入区县调研推动,召开各种研讨会、座谈会,组织区县、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研究交流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促进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作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制定了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工作的意见,并认真贯彻执行。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代表和群众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调研成果。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三个层面学习培训,大力加强机关局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总结三年来的工作,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制定并认真执行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意见,确保重大立法决策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同时,对监督、代表、选举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也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市委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共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0多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庄严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我们召开了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地方立法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紧密结合,使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点任务履行各项职责,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的监督项目、组织的代表活动,都与全市工作大局密切相关。我们还根据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相关立法、监督项目,促进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们深入推进开门立法,积极探索立法协商,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收入、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一府两院”做好民生优先的各项工作。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指导市、区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群众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四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创新开展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我们建立了立法说明会、专家学者深度参与、协调论证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机制,推进地方性法规质量不断提高。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在执法检查前直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增加询问环节,拓展专题询问适用范围,改进新闻报道方式,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有效性。以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机制、联系群众机制、教育监督机制、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为抓手,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更好地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这四点体会,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凝聚了集体智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坚持,不断发展完善。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十三五”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从去年6月份以来,党中央连续印发了四个指导人大工作的重要文件,包括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方位领导。对中央印发的四个重要文件,市委高度重视,提出了贯彻落实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我们一定要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是,以提高法规质量为重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推进立法工作,确保立法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商、协调、审议机制,搞好立法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特别是高质量完成好列入市委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法规制定修改工作,为全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改进监督工作,保障中央和市委的有关决策部署正确贯彻落实。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监督项目,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坚持并不断完善“五个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方法,即人大检查与政府自查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与区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分组检查和集中座谈相结合、规定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与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有机结合,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进一步完善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方法,在市委领导下有序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有效实施。

三是,以加强“三机制一平台”建设为重点做好代表工作,确保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不断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进一步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健全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制定市人大代表联系区县人大代表工作办法。健全代表管理监督机制,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探索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作用,为代表相互学习交流、更好依法履职提供有利条件。坚持代表分专题参加立法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分专题参与监督工作等制度,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组织代表围绕市委系列“上水平”工作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市委24号文件为重点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努力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水平。主任会议成员分别选择一个乡镇或街道建立经常性联系。指导推动区县、乡镇人大认真开好会议,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任免等职权,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做好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修改选举实施细则,提出推荐代表初步建议人选的指导意见,加快选民网络登记系统建设,发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用,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以换届选举为契机,指导推动区县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规范促进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工作。

五是,以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政治可靠、业务娴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要求,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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