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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1 01:14
天津人大 2016年2期
关键词:土壤环境条例京津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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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土壤污染主体不明政府兜底治理 近年来,因土壤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频现:在受污染的土壤上种植农作物被检测出有毒物质,受污染土地上盖起的房屋让购房者望而却步,污染有主体治理却没人担责……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现状,湖北省出重拳聚焦绿色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全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获高票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准入方面作了严格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土壤环境的生产项目名录,并限期淘汰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各级环保部门重点加强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的监测、监控和监督检查。《条例》还规定依法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条例》规定,实行行政首长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土壤环境离任审计制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福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近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报告在2016年的主要工作中将法治政府建设单独成章,并首次将“廉洁政府”写进标题,这说明法治政府建设这项工作不只是今年的重中之重,也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报告指出,要始终保持对事业的敬仰之心、对人民的敬重之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河北:“两会”再次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 顶层设计完成后协同重点在落实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体系初步形成,推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三个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协同发展再次成为今年河北“两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会商京、津两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立法工作协同的意见,研究起草了加强监督工作协同的意见。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过程中,三地人大首次开展立法协同,就建立协调机制、环评会商、协同监管、联防联治等做出规定。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的成绩,出席此次河北“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认为,协同发展顶层设计渐趋完善,今年三地协同工作重在落实,要切实把京津冀协同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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