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的技术性导向*

2016-02-03 05:57熊岸枫
黄河之声 2016年17期
关键词:大众音乐生活

熊岸枫

(怀化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湖南 怀化 418008)

当代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的技术性导向*

熊岸枫

(怀化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湖南 怀化 418008)

本文立足于当代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这一大众美育的层次,以专业性和技术性为导向,同时兼顾对于关联环节或者多元视角的协调与综合,对国民音乐教育的基础实施与精准推行作出了有意义的探讨。

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技术性导向;精准;协调

在国民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中,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是与日常音乐生活的非共享层次以及非日常音乐生活相对而言的,在开放的多元话语环境下,厘定各个层次的界限往往面临不同的标准和答案。对于一般大众而言,如果单纯就其存在的形态层次本身来看的话,关于界限的问题往往又并非十分重要,因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一般都是集中于各类音乐呈现形式及其内容的质量,这在客观上又加剧了各个不同层次界限的模糊甚至是局部的消解。这并非本文的重点,却是基于文章主题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笼统前提。有了如此铺垫,关于当代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的所指,就具备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空间。

从一般的意义来理解,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主要指的是:公共社会生活构成中能最大程度上为大众所普遍体认的音乐艺术审美指向与份额,它是一定范围内全部人口对于音乐生活方式能动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一个首要的也是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公共话题效应。比如说,始于1983年、在海内外观众中形成了广泛影响、目前已成为国家项目的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中的音乐节目,还有,为广大的当代中青年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流行音乐文化生活,等等。其次,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强调大众参与的程度与效应,其过程与落点均应体现在音乐本身,而非其它。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下已经成为公共话题的“广场舞大妈”现象中,虽然音乐的成分不可或缺,但因其指向的目标是锻炼身体,放松心情,音乐和形体的律动围绕的基本上都是实用性目标,而并非音乐艺术审美本身,在主、客观上均不能实质性地形成对于日常音乐生活的指向性累积和建设作用。从另一方面来看,虽然广场舞人人都可以参与,但事实上的主要参与人群却并不具备大众性,故既不能将其纳入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来讨论,也不能作为日常音乐生活的非共享层次来观照,而只能作为某种非严格特定针对性人群的一般性健身舞活动来看待。第三,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具有结构性等量对应的开放性特征,它主要针对面除了要从日常音乐生活的非共享层次以及非日常音乐生活中吸取养料之外,还对所有其它门类的大众艺术、文学、民俗传统、互联网传播平台与话题载体来者不拒,从善如流。

同时,本文所指的“当代”,与传统的关系密切,但为了给文章主题树立一个相对稳定的依托,故对其设置了以21世纪以来作为时空区间,以及这一区间内真实发生且延续至今的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以下简称“央视春晚”)引起的公共社会话题这一立论出发点。2000年以来,由央视春晚引发的多元公共话题逐渐发展为大众性“吐槽”,在观众的印象中,央视春晚年复一年为模式化所束缚,一些不痛不痒的音乐舞蹈类节目在导致这种印象的过程中力度很大,所谓“唱一唱,跳一跳,年年都是老一套”——在大众欣赏水平整体走高的情势下,多元声音水涨船高在所难免,但这一庞大群体的某些先天不足的局限,又使得其间夹杂了和滋生出大量急需廓清的重要问题。

这里有几个重点,第一,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几乎全部”)都是一般性歌曲的共享,纯粹的器乐,因为量小,受众的差异性太大,事实上就连最低层次的共享链,都是难以形成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些歌曲,以器乐曲的形式呈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似乎能够引起共鸣,但这主要还是因为有歌曲的影响力作铺垫。一些在普通群众中比较有影响力的经典器乐曲,比如说《春节序曲》、《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扬鞭催马运粮忙》等等,从音乐文化学的角度来看,其发生发展的规律性效应,在传统中早已完成,它在当代范畴中的运动事实,是因为艺术品质所形成的传统审美惯性所致——就像一场接力,“当代”并没有接好这一棒,哪怕是被称为国际音乐大师的谭盾,其所创作的器乐作品也并没有在普通群众当中达到喜闻乐见的程度。也许有人说,我们每年有那么多的家庭和孩子都卷入到学习钢琴、小提琴还有其它各类中外乐器的热潮中,难道还不能说明这就是一种器乐的共享吗?我可以肯定地回答,这当然不是!在基于本文设定的公益性、全民性共享的大前提下,提出这种问题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孩子学习乐器是一种不容置疑的专业行为,当下在国内业已形成的积重难返的教育环境下,大多数的家庭并非因为对于音乐本身存在多么纯粹深刻的热爱而自然而然地学习乐器,其中有一部分是为了年青一代的教育拓展,其直接的着力点指向的是个人,与公益性的音乐共享相比完全属于不同的方向。还有一部分,甚至于纯粹就是为了跟风和攀比,其过程往往还存在着异化音乐教育功能的倾向,离公益性音乐共享的目标也就更远了。第二,信息时代的网络虚拟共享能够归口到公益环节的部分,质量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合理布局其内部的利益链让各专业平台积极地提供基础免费服务,官方主办的相关网络平台要尽到哪些义务,如何打造稳定的传播体系并让这种体系性转化为老百姓手中实实在在的音乐文化素质,是问题的重点。在当代的日常生活构成中,网络的应用价值是不容否定的,但一般性大众利用网络的过程与深度,一般止于通信交流、获取信息和一般性了解的层次,这虽然也具有某种共享意味,却不太容易形成完整科学的体系。无论是音乐专业理论还是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因为专业性太强,如果没有专业教师的面对面指导,一般大众都很难掌握真正的要领。为了拓宽和提升共享空间,传统的那种跟着感觉走的享有音乐的方式必然要有所改变,这是“当代性”给予大众音乐水准的一个客观标尺。给大众音乐欣赏和其它音乐实践渗透实实在在的技术元素,是大众文化跟随时代进程的一个自然现象,虽然无法制定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测试标准来衡量其是否已经达到了自觉的程度,但是,如此这般坚持下来的结果就是,大众日常音乐生活品质的整体走高,相应的共享空间也会出现结构性优化。也就是说,很多的工作任务,网络平台是可以承担其中的一部分的,但目前这一部分要得以完善,显然还任重道远。第三,关于音乐创作与创新的问题,在以十二律和八度循环的五声、七声音阶的环境下,要想创作出短小精致、群众印象深刻的新旋律,在经典业已十分丰厚的今天,难度是与日俱增的。数千年如一日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思维定势,致使芸芸后辈产生无路可走的临界感,每个时代的推陈出新似乎都在加剧未来的压力。其实,这种金字塔般的发展逻辑早就应该成为众人的共识,任何过程都会形成固有的标准和限制,在抵达规律性的“塔尖”临界点之后,就要从内容到形式进行革新。在全球视野中,因为文化传统的缘故,十二律制与五声调式环境是与国内外其他民族和地区各自的音乐体制相对独立地并存的。以“欧洲中心主义”为起点,历经殖民时代与后殖民时代文化上的霸权与反霸权磨砺,今天世界上的一些民族和地区又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文化上的回溯与再造。在这一方面,中国总体上还是积极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和建设就是一个例子。但话又要说回来,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单讲音乐上的成果,那种足以在国际舞台上形成重大影响的精品之作,还是少之又少的。从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系列损伤文化元气的大事件震荡了我们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民族灵魂深处的根本,有些东西已经历史性地遗失了,而这些东西也许正是今天这种多元化、碎片化时代积极沉稳推陈出新的根和舵。要想根本性地提升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品质,必须要从文化的高度上来厘清某些深层次的问题,让大众对音乐艺术形成理性意义上的自省与自觉,音乐的有质量的创作与创新才具备了实实在在的土壤。

时代的进步使得对于日常生活品质的要求水涨船高,一部好的作品问世,也许再也不会产生那种将其投放到匮乏年代所引起的超强轰动效应,但是它却可以得到人们更加客观冷静的认可,使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传播轨迹更加真实可靠,稳步推进共享层次的拓展,这反过来又能促进更好的作品创作及创新精神。因此,针对上述几种情况,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进行引导,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建议以抛砖引玉:

一、拓宽专业音乐教育与大众日常音乐生活之间的渠道,为专业性与大众性之间树立具有共识基础的技术窗口。

传统意义上专业音乐教育与大众日常音乐生活之间的关系,一般都止于音乐作品演唱或演奏方面基本知识的学习与训练,其目标主要围绕感性形态的呈现。从音乐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在初级或者自然学习阶段,一般都会基于脑海中早先因内外综合刺激所形成的目标前形态而产生模仿的冲动,模仿老师,或者模仿心理上认可的典型。这一过程,有的可能是比较科学的,有的却是跟着感觉走的。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主要是为了给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树立明确的指向,让自发性的共享空间成长为有序的共享空间。

因此,当下必须有一个引领大众日常音乐生活走向的重新规划,这不是依靠笼统的多排几个群众性音乐节目就能解决的,而是要打造一个稳定的平台或者渠道,对大众进行音乐文化与音乐技能的恰如其分的专业教育,让大众对音乐的专业指标有一个最基本的正确认识,无论涉及音乐技能实践还是音乐文化素养,都能比对传统形成一个新高度。这种设定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建立在当下大众普遍的认知能力与知识水平都有了较大提升基础上之的。今天的人们更加注重科学性与可持续性,即便你走进一个条件很一般的农村,一家人围着电视机观看一年一度的春节晚会,也能偶或听到有关音乐专业性的议论。太多的类似的场合,其实急需音乐专业基础知识的投放,而不是延续以往的习惯看法。比如说,歌唱发声的科学方法只是音乐专业人士的事情,普通大众没必要知道那么多。还有,对于乐曲曲式结构的最基本认识,对于乐队配器的基本规则,对其间所存在的和声的基本认识,就更加没有必要让一般大众拥有了。诸如此类的旧思想,严重阻碍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的提升与发展。

那么,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教育平台来完成这些任务呢?处在正向的社会大变革、大转型的当下,时间与空间都异常宝贵,凡事都要讲究一个统筹与效率。笔者曾在2013年出版了一部学术专著《国民音乐教育论》,其中就从多角度、多层次论述了这样的平台建设。这种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基础服务平台,国家的主导作用极为关键,无可替代,它是可持续的力量源泉,而社会力量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目标形态,它的加入往往具有“后过程性”,进而促进相对稳定的结构性大格局的形成,也是唯一能最终完成任务指标确认的对象板块,其作用和价值自然是举足轻重的。可想而知,一旦树立了这样的技术前提,大众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的品质提升必将成为一个可预期可定位的日常生活价值。比喻说,就像无论你是主攻音乐、美术还是钻研数学,都要掌握属于食品学范畴的烹调基本流程一样,两相结合,就能从物质和精神文化两方面提高日常生活的质量。同理,当普通大众对于音乐学中最基础的史学美学知识、作品结构、配器方式、表演理论形成了应有的认识和尊重时,大众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的质量必然水涨船高,其整体上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完成自助音乐活动的感性与理性的自觉。与之相伴而来的,在专业性与大众性之间树立具有共识基础的技术窗口,彼此整合资源、相互促进,特别是刺激专业音乐的服务潜能和发展方向转型,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二、强化音乐与文学、影视、网络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其它艺术门类或技术媒介的联系。

在《国民音乐教育论》的篇章结构中,笔者刻意安排了一篇写于1996年的文学评论《生存困惑与乡土中国的必由之途:路遥的启示》,其开篇处“内容简介”中的一句“……力求向更为宽泛的领域寻找突破点……”,指向非常丰富。“他律”作为当下大众音乐生活中无所不在的事实,需要以理论的方式得到科学的论证,以明确其客观存在的关联属性。无论是大众的日常音乐还是专家手中把玩的音乐,其基本形态唯有在众多其它事物形态的积极响应的环境下才能完成正常运动过程是无可否定的。如同“水波现象”,中心点是音乐的物理存在与艺术意义,与之紧密毗邻的圈层就是其它文学艺术门类,然后就是人们日常社会生活的众多门类,等等。在大众的日常音乐生活中,这种格局从古至今就天然地存在着,无管社会分工怎么发展,不同领域的相对独立发展只为更好地提升彼此融合的品质,如果背离了这一基本事实,必然遭致规则与规律的无情抛弃。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不面对另一个事实,这种天经地义的存在长期以来确实缺少必要的体系研究成果,人们总是专注于本体研究,对于涉足关联形态,要么是因为储备贫乏而无能为力,要么是有越俎代庖的心态,更有甚者,是狭隘的门户之见。所有这些,都是急需要改正的。

在当下,大众日常音乐生活立体发展的要件进一步成长,它就像一堆技术零件,要想获得与时俱进的体系性的理论研究成果,尚需“零件”的组配和运行。它应该具备一些有力度和有较强操作性的技术手段,与文学、影视、网络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其它艺术门类或技术媒介实现有机结合,首先在专业音乐层面完成基本建设,再在大众认知层面拓宽音乐的表达空间,打造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的立体多元格局。在此基础上,笔者个人的预见,或许就有一些被传统定格为边缘研究或者跨学科研究的领域,以崭新的面貌跻身于专业本体研究的范畴,促进音乐艺术发展的新的质的飞跃,与之相适应的,其必将从一个新的高度服务于大众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的建设需要。

三、加强日常音乐生活的主体建设,让大众能够通过这一渠道充分获得一名完全意义上的建设者和创造者的成就与尊重。

在上述两点的基础之上,大众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将毫无疑义地成为社会文化创建的生力军——有些观点将音乐艺术视为所有艺术门类的皇冠,传统上,这一观点得自于音乐的“有用”和“无用”的本体性论证——如果根基于上述的两点基础,将其附着于大众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这一有形的空间,音乐的价值就形成了真切的质感。最近几年来,就有几个艺术家陆续提出艺术能够弥补社会管理的不足的观点。如果能够大胆地以改革者的姿态,采取积极的行动,加强日常音乐生活的主体建设,让大众能够通过这一渠道充分获得一名完全意义上的建设者和创造者的成就与尊重,音乐的显著作用的显现,就完全有可能成为一种可触可感的现实。

四、道德和艺术在音乐上的标准:认识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中国古代文献《孝经》中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乐”,在那个时候是专指高雅的音乐,与今天所说的“严肃音乐”(或称“正统音乐”)当处在一以贯之的发展轨迹之中。严肃音乐的规范性、主流话语指向和忠孝礼义伦理价值等等这些充满正能量的特质,能够首先在直接受众中起到愉悦身心和教化品性的双重效应,进而又因为音乐本身所特有的表情功能而迅速形成由点到面再到多维度的立体传播效应。无形之中,大众在这种音乐中所获得的美的体认的最大公约数,通过集体心理机制的改造、培植和转化而成为日常生活的理想,促进社会风尚的良性发展。当然,在当代这一背景上,我们也无法绕过流行音乐对于社会风尚变迁业已形成巨大影响的事实。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流行音乐中的很多精品从一种别样的角度深刻地影响甚至是革新了人们对于生活的感受和态度,而与此同时,流行音乐品质的良莠不齐,其在大众社会所造成的多元走向及复杂纷扰,似乎又反向证明了“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威力。

因此,倘若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在专业性、融合度、文化含金量等等方面完成了正向提炼和积淀,那么,它一方面必然印证出社会整体的和谐程度的提升,另一方面,它也必然能够为整个国民文化建设提供更加稳定坚实的正能量。

当代日常音乐生活的共享层次是一个宽泛的运动概念,它的指向性与引领力并存,其巨大的潜能与功用理应得到社会各行各业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在共同努力培植综合型的优良环境指标的同时,通过具体的专项国民音乐教育技术性行动,在全体国民中积极打造全新的音乐学习方式与音乐生活空间,必将起到显著的公民道德土壤优化、社会文化意识层次进步、音乐及其它艺术门类精品迭出、艺术人文专业学科建设获取升级转型机遇的连锁效应。总之,对当代日常音乐生活共享层次开展技术性导向的工作,十分重要,大有可为,确实值得广大的志士仁人来一展身手。■

[1] 熊岸枫.国民音乐教育论.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06.

[2] 顾迁注译.孝经.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05.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一般课题《国民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与实践途径研究》研究成果(XJK014BTW015)

熊岸枫(1969-),湖南安化人,怀化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中西音乐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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