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晋商商号书信的特征及作用
——以恒裕典信稿抄本为中心

2016-02-04 12:23王中良
山西档案 2016年6期
关键词:商号抄本东家

文 / 王中良

清代晋商商号书信的特征及作用
——以恒裕典信稿抄本为中心

文 / 王中良

恒裕典信稿抄本是恒裕典东家和掌柜之间的往来书信抄本,属于商号书信范畴,有鲜明的商业经营性特征,体现着清代晋商利用商号书信完成跨地域经营活动的有效方式,在恒裕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代;晋商;商号书信

近年来,随着民间历史文献的不断涌现,商人书信的研究价值日益为学界所关注。目前学界关于商人书信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徽商、晋商以及江西商人等领域。 这些研究对我们深入开展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颇有裨益,但存有一些不足。例如,与明清时期以徽商、晋商等地方商人成就方面的研究相比,则显得还十分薄弱;对商人家信、社会关系往来书信关注的比较多,对商号书信研究的比较少;研究内容有碎片化之嫌,缺乏系统研究。

商人书信大致可划分为商人家信、商人与各种社会关系的往来书信以及具有经营管理性质的商号书信等三类。其中商号书信也被称为“公信”、“公函”,是不同商号之间或者同一商号的总号与分号之间、东家与伙计以及伙计之间的往来书信,内容主要是涉及商号的经营管理等问题,很少涉及私人事宜。新发现的同光年间直隶大名府晋商当铺恒裕典信稿抄本是东家与掌柜之间的往来书信,属于商号书信范畴,反映了恒裕典的资本调度、人事安排、业务管理等内容,为我们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史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第一手材料。笔者通过对恒裕典信稿抄本的整理、研究,发现这批信稿抄本在书写格式方面都遵循固定的规范,有明显的编号特征,内容也有主次、先后的要求,写信时间亦有某些规律可寻,并在恒裕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利用恒裕典信稿抄本,从个案的角度探讨清代晋商商号书信的特征、作用,并进一步认识清代晋商利用书信完成跨地域商业活动的经营方式。

一、信稿抄本介绍

信稿抄本封面中间书有“癸酉新正恒裕典志”,左上角书有“往来信稿”,品相完整,线装成册,共73封, 25500余字,主要反映了恒裕典的资金、业务、人事、管理等问题。所有信稿均排列成序,注明时间和编号,有鲜明的商号书信的格式特点。笔者根据信稿来往对象、编号、时间、地点等因素将其称为清同光年间直隶大名府晋商当铺恒裕典东伙往来信稿抄本,以下简称信稿抄本。[1]

信稿抄本的起止时间为同治十一年(1872)十二月三十日 至光绪三年(1877)七月九日。第32号信“乙亥新正月初八日随典伙短盘带介第吉次信”提及“现直国孝,不拘官员军民,概不贺节。即改元之信,虽有传闻“光绪”年号,但喜诏未下。到县请示堂公,亦不敢说真。只得候接奉喜诏,或有上宪札谕,再能出示”。可知此处“国孝”应为同治帝驾崩;此处“乙亥年”应为光绪元年(1875)乙亥年。以此推算,信稿抄本封面“癸酉新正恒裕典志”中的“癸酉”当为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年;第2号信“新正月十二日随脚带介第吉次信”时间应为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新正月十二日。由第2号信的内容、抵典时间等信息判断,第2号信应为第1号信的复信。第1号信“十二月卅日脚夫抵典带来介第七次信”的时间应为同治十一年(1872)十二月三十日。以此推理,第73号信“七月初九日增益公宋掌柜回介托带去典第五次信”的时间当为光绪三年(1877)七月初九日。

关于地点问题,信稿抄本经常提到“回介”、“带来介第几次信”等内容。同治十三年(1874)的第22号信云“八月十八日脚户抵典带来介信第五次”中提及“七月廿六日学巷三老东翁因禁口痢症,溘然长逝,涕泣之下,敢报先知。”经查《民国介休县志》,介休老城东南隅有董家巷、李家巷、学巷等地名。[2]25可知,信中所言“回介”、“带来介信”中的“介”指的是山西介休县,恒裕典的东家为山西省介休人氏。信稿抄本伙计致东家信稿中几乎每封书信都有关于“大名”、“大郡”天气、收成等情况的介绍。而《民国大名县志》中明确有恒裕典的具体记载:同治五年(1866)十月“复蒙道宪范大人发给制宪刘大人纹银三百两,仍交于诚格、恒裕两当,按二分行息。”[3]107毋容置疑,“大名”、“大郡”应为直隶大名府。由上述考证可知,恒裕典是山西介休商人在直隶大名府经营的一家当铺。

二、晋商商号书信的特征

清代晋商商号书信在格式、编号、内容等方面都体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商号书信区别于家信、友人往来书信的具体表现形式。

首先,除具有一般书信的规范外,商号书信还带有鲜明的格式化要求。以恒裕典为例,晋商东家、掌柜之间商号书信的格式大体有两种。一是东家致掌柜信稿格式:(1)诸伙友钧鉴;(2)告知上次典号来信接收时间、方式、内容及处理情况;(3)告知本次去信原因、内容、要求等情况;(4)附报介休近期天气、作物生长以及市面商业状况;(5)附报介休近期物价、银钱兑换价格等情况;(6)告知下次随脚捎送物品或附报其它情况,并问诸伙友均吉。现列举一封书信,以更直观地认识上述格式。如同治十二年(1873)十一月初八日信稿抄本第11号信脚夫抵典带来的介号第五次信云:“子琴郭二兄诸伙友均鉴:十月廿贰日脚夫到介,接阅典信,因知大郡年岁甚丰及咱典还四维堂借贷均妥,兼之诸伙平安抵典,兄台等俱各安好,遥慰奚如。所捎天锡堂四宗利银二百五十两零二五,公费银卅两,干城兄手还干银三两,守业堂白布贰匹,七、八、九月总合三摺,光禧堂薰鸡十只,均已按信验收,各为交付。前书所云,众东借贷按一千八五作银之事,即所说四维堂生息之借贷,今众东共商,又定为四维堂借贷并生息借贷,均按一千九作钱价。且同干城兄商酌,将恒聚堂房钱,十三年按六佰串钱作赁价,所有佃过钱盘修房之钱,系恒聚堂借。咱县雪雨不尽,目下尖面行情每佰斤纹银六两,谷米每石四千四五,香油每个一千三五十上下,钱价一千九二三。天锡堂托捎薰鸡,前信已为提过,待再捎时再与天锡堂捎白鸭五只。即此顺候冬安,并问诸伙友均吉。”二是掌柜致东家信稿格式:(1)敬启者,报告上次寄信时间或最近收信的时间,诸位东家问候词语;(2)报告上次随脚寄送物品内容;(3)报告上次东家来信交代事宜完成情况;(4)报告本次去信原因、内容、要求等情况;(5)附报大名近期天气、作物生长以及市面商业状况;(6)附报大名近期物价、银钱兑换价格等情况;(7)报送本次随信寄送物品内容;(8)附报其他情况。现以信稿抄本第6号信为例来认识掌柜致东家信稿格式。同治十二年(1873)五月初贰日脚夫回介带去第三次信:“敬启者,于前月十九日脚户抵典,带来公函,内云知详。兹报大名属处并邻邦夏景,皆可于三四月间降落时雨数次,秋苗普安,只看后日变动如何。至于今春及夏,当号未见涌积,只算平平,每天均有四百余五百号,除回净出钱二百余吊。夏麦指日收割,即或有当添架,不过一千余二千之数耳。闻广平府城有高唐郝姓在彼新设当铺,三月开门。又府西南内黄县属,亦有开当铺并质押当号二三家。照此相近新设,异日不免咱典诚极当所有减。今岁应还人钱俸借项,今已逐宗还出。四月典众东随脚寄回脚力酒资在典付讫,按典平均价一千八二。另有花单八张,银包八个外,尊五、天锡堂棉线布俱注单内,随信抄呈。三四月总合贰张,至日一并验收。其典事并诸伙安吉,勿须锦念,余不冗。专此敬报,恭请夏安。”

信稿抄本有的书信还附有“另启者”、“ 再启者”书信。“另启者”、“再启者”书信是附在正信之后的附带性信件,在交代、禀报或处理好典务之后,一些有关东家、掌柜、伙计私人性质的内容则以“另启者”、“再启者”的形式加以说明,并不是每封书信都附有“另启者”、“再启者”书信。

其次,编号是晋商管理书信的一种方式,也是晋商商号书信的特征之一。信稿抄本是恒裕典掌柜将寄出的信和收到的信专门抄在同一簿册之内的抄本信稿,每封信稿都按照时间、寄送方式、收寄顺序进行编号,如“十二月卅日脚夫抵典带来介第七次信”、“三月初十日干已荣归带去介第贰次信”。恒裕典掌柜对信稿进行编号的目的并非只是为学徒的学习提供一份范例文本,更主要的意义则是将其作为经营、管理恒裕典的依据和行商备案。封面“癸酉新正恒裕典志”也向我们透露了对来往信稿进行编号的意义所在。信稿抄本第33号信云,光绪元年(1875)二月十五日扣班脚户抵典带来介号第首次吉信,东家吩咐掌柜“恒聚堂帐上现存钱叁百余吊,今春即可先还恒裕典钱叁百千文,余容屡年交还”。之后,在信稿抄本第34号回信中恒裕典掌柜写道“敬启者,于二月十五日扣班脚户抵典,接阅公函,备悉诸东顺时积庆,潭第咸亨,欣慰奚似。所叙恒聚堂还项,照信进帐矣”。“照信进帐”清楚地说明书信是掌柜安排典务的一个依据。

再次,晋商商号书信的内容页是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书写的,甚至符合某种格式化的“标准”。除了古人书信礼节性的问候、祝福之外,信稿抄本的内容更多的则是在传递一些从事商业经营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信稿抄本有58封书信互报了大名、介休的天气、作物生长、物价以及市面商业状况等基本情况;有64封书信附报了大名、介休的“钱价”也被称为“宝银钱价”“钱价宝银”,几乎每封书信都涉及呈送月总褶子的内容。不仅如此,恒裕典掌柜写信的时间和内容也存在某些规律。例如,历年新正恒裕典掌柜写给东家的第一封信都会算明典账进程年算单,专门汇报当年应出估衣数量以及典付“众东利银”,告知新春开当时间等内容。如第2号信即同治十二年(1873)新正月十贰日随脚带的介号第吉次信云:“春回斗柄,万彚初新,恭维徽臣三老东翁、诸位东翁春祺延吉,潭祉迎晖,遥望北极曷胜庆贺?敬启者,去腊年终脚户抵铺带来公函,备悉一切,所有咱典年终柜外一切,均叨平安。新正吉日,将典帐务算明,着随下班伙友进呈算册贰本、去腊总合摺一个、众东付利清单八张、恒聚堂花单一纸、现存银钱单一纸、公费银廿两、付永和通纸银一宗。再述先东于十年所捎熟鸡计用干银六钱三分,去典公信业已题明,结来公费摺上来,敬祈为转致是嘱。及至两典开张,拟于十七日开门应当。附报新正钱价一千八五六之谱,咱典应出通年估衣约计贰千有奇,衣客未到,随后再报。肃此布覆,并请崇禧,另仁恭贺不戬。”

除此之外,掌柜向东家汇报收当情况的书信集中在三、四月,汇报赎当的书信则集中在十月、十一月,东家和掌柜有关四维堂银钱往来的书信基本都集中在十月。类似的情况比较多,这里不再逐一列举。

三、晋商商号书信的作用

明清以来,商品经济不断发展,以徽商、晋商为代表的地方商人跨地域开展商业、金融活动成为当时引人瞩目的社会现象,并为后世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存,如契约、账簿、书信以及各类公私文书。其中,书信无疑是地方商人完成跨地域商业活动必不可少的工具。流寓他乡的商人需要书信来维系自己与家乡、家庭的联系,同乡、同行好友之间需要书信商讨营商方略,东家和掌柜或总号与分号之间则需要通过书信开展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运输以及银钱票据的往来。尤其是东家和掌柜或总号与分号之间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商号书信更能凸显出书信在地方商人跨地域商业活动中的特殊作用。

通过对信稿抄本的解读可知,这些信稿超越了互通信息、互至问候的基本功用而体现出一定的商业性、经营性的功能。晋商商号书信的这种商业性、经营性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书信是传递商业信息的主要手段。信稿抄本反映的是有关恒裕典经营管理方面的商业信息,很少涉及东家、掌柜的个人私事。恒裕典东家、掌柜之间主要是利用书信传递信息。根据前文所举2、6、11号信的内容,恒裕典利用书信传递的商业信息大致可分为两类。其一是当务的基本情况。如估衣方面“咱典应出通年估衣约计贰千有奇,衣客未到,随后再报”,收当方面“至于今春及夏,当号未见涌积,只算平平,每天均有四百余五百号,除回净出钱二百余吊。夏麦指日收割,即或有当添架,不过一千余二千之数耳”;呈送年算单、月总账以及各类清单方面“新正吉日,将典帐务算明,着随下班伙友进呈算册贰本、去腊总合摺一个、众东付利清单八张、恒聚堂花单一纸、现存银钱单一纸、公费银廿两、付永和通纸银一宗”等。其二是大名、介休两地的商业信息。如“附报新正钱价一千八五六之谱”,“闻广平府城有高唐郝姓在彼新设当铺,三月开门。又府西南内黄县属,亦有开当铺并质押当号二三家。照此相近新设,异日不免咱典诚极当所有减”,“兹报大名属处并邻邦夏景,皆可于三四月间降落时雨数次,秋苗普安,只看后日变动如何。”“咱县雪雨不尽,目下尖面行情每佰斤纹银六两,谷米每石四千四五,香油每个一千三五十上下,钱价一千九二三”等内容。

此外,恒裕典东家、掌柜之间互相了解信息还有第二种方式,即上班或下班的伙计当面向东家、掌柜汇报情况。山西商人在外省经商依据服务年限以及远近可得一定的假期,概称为“班期”。回乡休息即为“下班”,班期结束后再“上班”。恒裕典伙计上下班时间比较固定,分别在正月、九月,掌柜主要根据业务需要而安排上班、下班。如信稿抄本第18号信即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十三日干已抵典带来的介号第三次信“兹因四月初旬之四日,干城宋二兄上班出去……咱县刻下景况以及街市行价等,想宋二兄到日未有不叙谈者,余不复赘” 。

其次,书信是捎带物品、银钱往来的清单和核对账目的凭证。信稿抄本中几乎每封寄往介休的书信中都有捎带物品、银钱往来的内容。如信稿抄本2号信即同治十二年(1873)新正月十二日随脚带的介号第吉次信:“新正吉日,将典帐务算明,着随下班伙友进呈算册贰本、去腊总合摺一个、众东付利清单八张、恒聚堂花单一纸、现存银钱单一纸、公费银廿两、付永和通纸银一宗。再述先东于十年所捎熟鸡计用干银六钱三分,去典公信业已题明结来公费摺上来,敬祈为转致是嘱。”“随脚带介第吉次信”说明这封书信是由脚户负责寄送,“着随下班伙友进呈”说明银钱票据等是由下班伙计带回介休的。介休东家收到下班伙计带回的各类银钱、票据后进行核对和处理的依据则是脚户寄送的书信。二月二十八日,信稿抄本3号介休回信:“所捎算册二本、去腊总合一摺、众东付利清单八张、恒聚堂花单一张、现存银钱摺一个、公费银贰十两、付众东利银八件,俱已照信收清,各为交付。又永和通纸银一宗,亦经郭二兄手付。内云述先东十年用过熟鸡银六钱三,至今尚未收到,伊言已交兄手,不如待兄回来再为提说可也。”显然,书信具有“清单明细”和“核对验收”的双重作用。

再次,书信是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申明号规的管理工具。信稿抄本1号信即同治十一年(1872)十二月卅日脚夫抵典带来的介号第七次信“天锡堂借贷银四宗,仍照每月七厘行息,原转至于旧票定于郭二兄明春捎去”。信稿抄本9号信即同治十二年(1873)九月十八日脚夫抵典带来的介号第四次信“启者,咱典四维堂借贷约于今年归还二仟两,未知目下情形能还与否?众东借贷钱价定为按一千八五作银”。天锡堂、四维堂等众东借贷应属于“股东垫资”范畴,利息、钱价均由东家商定并通过书信告知恒裕典掌柜去落实、执行。信稿抄本中类似的内容很多,不一一列举。恒裕典的人事变动也是通过书信来安排的。信稿抄本44号信即光绪元年(1875)十月初四日张溥已抵典带来的介号第七次信“至于咱典铺事,众东商议,王从周兄在铺年久,办事亦甚熟悉妥当,当即教王从周兄明年顶班管事再上一班,亦不须请人矣”。对违反铺规的掌柜、伙计,恒裕典东家同样是利用书信申明号规,加以警戒。信稿抄本32号信光绪元年(1875)二月十五日扣班脚户抵典带来介号第一次吉信:“至于所云干城兄回时带银贰百两,虽系有伊借贷停利豫使,但此总含糊,实属不遵铺规,兄等当时即当提明铺规,以示警戒。但事已如此,干城兄既已下世,无须深究。嗣后东伙大众都当自重,不准相犯规条,即有不得已事,总要公信先为提明,再许挪借。”

四、结语

明清以来,山西商人走出三晋大地,从事茶、布、盐、铜的长途贩运,经营典当、账局、票号等传统金融业,并引领这些行业的兴衰,对明清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毋庸置疑,书信是山西商人跨地域完成商业活动并取得辉煌业绩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本文利用新发现的介休典商信稿抄本对晋商商号书信进行了分析,加深了我们对晋商跨地域商业活动的认识。通过对信稿抄本的整理和研究,我们至少看到了晋商商号书信的几个侧面,如编号、格式所呈现的独特性以及信稿内容的程序化要求是晋商商号书信在形式上区别一般家信、友人书信以及以及其他地域商人书信的具体表现形式,书信所体现的商业经营性功能则是晋商商业经营性书信的关键所在。

本文对晋商商号书信做了初步分析,徽州、陕西、广东、江西、洞庭、龙游等其他地方商人是否也有类似的凭借书信完成跨地域商业活动的某种机制,有待新材料的发掘,以此逐渐构建较为完整的明清商人书信研究体系。此外,信稿抄本透露的历史信息十分丰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有助于我们深化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学术研究,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利用。

[1]王中良.新发现的晋商恒裕典往来信稿的整理及研究价值[J].山西档案,2016,(4).

[2]张赓麟,董重.明国介休县志[M].台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

[3]上海书店出版社.民国大名县志[M].上海:上海书店,2006.

G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652(2016)06-0035-05

①徽商书信研究成果主要有王振忠的系列文章:《新近发现的徽商信函所见“徽侨”及相关史实》(《中华文史论丛(第60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92-303页)、《徽州商业文化的一个侧面——民国时期上海徽州学徒生活的十封书信》(《复旦学报》1999年第4期)、《民国时期上海徽州典当商生活一瞥》(《徽州社会文化史探微——新发现的16—20世纪民间档案文书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499-519页)、《徽商与民国时期的客信与信局》(《人文论丛》(2001年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5-321页)、《〈信书〉所见金陵典铺伙计的生活》(《古籍研究》2004年卷下,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93-295页)、《清代徽州典铺伙计之信函汇集》(《历史文献》第9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66-283页)、 《寄往上海安亭镇的晚清徽州典商信札考释》(《亚洲研究集刊》,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66-279页)。此外,还有陈智超:《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王裕明:《徽州典商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37-250页);吴冬冬:《乾嘉年间徽商汪氏信札的整理及研究价值》(《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12期)、《徽商家庭生活探微——以徽商汪氏信札为中心》(安徽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晋商书信研究成果主要有张正明:《山西商人信件述略》(《晋商史料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90-93页);黄鉴晖:《山西票号史》(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128-130页);杨建庭:《书信与企业的信息网络——以近代山西寿阳县商号谦瑞益为例》(《唐宋变革与明清转型视角下的中国商业金融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保定,2013年,第 204-212页);周星辉:《票号书信的寄送》(《唐宋变革与明清转型视角下的中国商业金融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保定,2013年,第251-257页)、《票号经营与票商生活——票号信件研究》(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江西商人书信研究成果有:刘秋根:《江西商人长途贩运与金融信用——〈江西商人经营信范〉的经济史解读》(《中国钱币》,2013年,第44-56页)、《清代中后期江西商人长途贩运的经营方式——〈江西商人经营信范〉的经济史解读之二》(《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①信稿抄本为中国钱币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山西省收藏协会主席刘建民先生所藏,河北大学刘秋根教授将信稿抄本提供给笔者,在此深表谢忱。

②同治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为1873年1月28日。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山西民间契约文书搜集整理与研究”(14ZDB03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新发现的晚清直隶大名府恒裕典信稿研究” (201603060209)。

(责任编辑:虞志坚)

王中良(1980-),男,河北赵县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社会经济史、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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