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法》对旅行社业生存发展方面的思考

2016-02-25 06:02钟妮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4年4期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个性化

钟妮

新《旅游法》实施后将对旅行社业生存发展方面有什么深远影响呢?适逢该法颁布一周年,整个旅游市场正经历转型阵痛时期,针对这一问题结合旅游市场情况谈谈个人看法:

一、《旅游法》对旅游产品方面影响

旅行社业在旅游产品方面的应对主要是“调整产品,改善结构”,整体思路大致是:传统观光游时代侧重的是“套餐”时代,《旅游法》实施后是个性化、多元化的休闲旅游时代。团队游客需求发生变化,消费者更注重旅游品质、感官体验和精神感受,更加喜欢深度化、个性化、品质化的团队游产品。越是高端或者体现文化价值的旅游活动也越离不开旅行社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特色旅游资源的挖掘、特色线路产品的研发、特色活动的策划、科学合理的旅游方案的编制、高水平的导游服务、旅游风险的规避和保障等,都需要旅行社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旅游法》的实施也是旅行社业自我更新、正本清源、产业升级的契机,也将改变旅行社增长方式的转变。

传统旅行社如何面对多元化、个性化时代? 传统大型旅行社优势在于多年在品牌、产品、及服务方面的集聚及沉淀,标准化产品的规模扩张占据了较大的旅游市场份额,在多元化、个性化时代来临是否可以保持这种龙头地位?全国各大型传统旅行社早已认识到这一新时代的到来,纷纷在筹划转型升级。但面对的问题还是不容易攻克,传统旅行社擅长标准化产品大规模生产从而产生效益,标准化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与个性化是存在相饽,个性化产品在一定发展阶段所获得的人力劳效是较低的,旅行社是否可以在战略上认识到这点为其发展给予更多耐心及空间,这又与旅行社的体制及战略定位及发展有着较大关系。《旅游法》后很多旅行社加大高端定制旅游的投入及开发,如中青旅高端品牌“耀悦”、广之旅定制品牌“臻逸”等, 加上较早进入的在线旅行社携程高端品牌“鸿鹄逸游”。目前定制旅游主要形成两种发展模式,:其一是成立专门独立公司如携程; 再有就是设立专线品牌如中青旅、广之旅。虽然在发展意识形态上已经有较清晰的蓝图,但传统旅行社还是要面对很多内部难题:如何整合内部资源?资源在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中如何平衡及分配?如何对不同品牌体系从不同业绩考核角度支持及其发展?这类“小众、个性化”产品又如何走向“标准化”更大规模的定制旅游从而获取企业更大的效益呢?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即使蓝图多么高大上,但真正落地的机会还是甚微。本人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定制旅游产品的解决方案:第一、通过IT技术水平的提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源的分配及使用;第二、加速掌握及占据更多上游稀缺资源,才能满足不同消费客群的需要;第三、不断积累拥有对资源进行组合及品味鉴赏能力的人才;第四、尽快形成定制旅游产品的有效激励机制。第五、不断将碎片性的信息及资源通过IT进行整合及积累,探究可以形成“规模化”发展的路径。

二、《旅游法》对人才方面的影响

21世纪竞争是人才竞争,新法实施将加快人才竞争的白热化。快速培养人才机制必须要尽快建立,这将成为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拥有丰富旅游知识及经验的旅游咨询师、旅游策划师、资深优秀领队导游人员等将成为市场稀缺资源及企业争相抢夺对象。新法实施后,拥有越多文化价值创造力及执行力的人才的企业将越具备赢得市场的能力。

1、要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人才机制。包括薪酬制度及激励机制、人才招聘及吸纳机制、技术岗位分级制。

2、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旅行社应该加强在此方面的投入,建立更强大的培训队伍支持旅行社各岗位的培训工作。建议大型旅行社从业务岗位抽调精英形成常态化培训专职人员从事专职研究、总结提炼,形成企业有效培训实战教材。然后可按对象、级别、培养方向等将有潜质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有些甚至可以通过大项目运作、主题策划等活动加速对潜质员工的实战培训, 对于较为稳健成熟型有经验的员工也可逐步委以重任加速人才的成长。总之,良好的成长环境要构建,有效实用的培训要落实,成长进阶的轨迹要形成,这样才能完成有效的培训过程,优秀人才才能更快得以复制。

3、要吸纳更多认同不同旅行社企业文化价值理念的社会优秀人才。这也是人才获取较为捷径的渠道。

三、《旅游法》对并购扩张方面的影响

新法对于大的寡头旅游企业将更有利,将加快批零机制形成。“小、差、乱”以往通过零负团费为生的中小型旅行社将转型经营或退出市场,大旅游集团通过其品牌优势将加快并购扩张的步伐,同时也吸引跨界合作及并购。

近一年来业界及跨界的并购合作频繁,无论是传统旅行社还是在线旅行社都是跃跃欲试,例如万达集团已经多次出手并购多家旅行社,特别是近期公布并购的是深圳旅游市场排名第一名的深圳新境界;在线旅行社更是烽烟四起,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简称)纷纷加大在线旅游的投入,甚至还有传闻在线旅行社名列第一的“携程”与第二的“去哪儿”联姻。在繁杂并购乱象中,我们可以看出其背后的驱动力:第一、中国旅游市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及休闲度假观念不断深入在未来还将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第二、国内旅行社收入总额相比国际知名旅游集团都还有较大距离。同行业及跨界的并购存在很大的商机。第三、旅游法将形成助推器加快并购步伐。主要通过低价吸引游客的旅行社将会随着旅游法的逐步发酵退出市场,或转型成为具有特色的专业旅行社,大型传统旅行社凭借其品牌、产品及服务、人才、资金等优势将进一步并购中小型旅行社或专业特色旅行社,其他行业的跨界并购也频密出现。

《旅游法》在千呼万唤始出来,业界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及应对。智慧型的旅行社将紧抓这一有利契机进行转型升级,中国旅行社业态结构在不久将来将由与国际知名旅游集团匹敌的国内大型旅游运营商集团、批零体系明晰的批发商及代理商、专注特色产品的专业旅行社等构成。《旅游法》将为旅游市场的健康长足发展奠定根基,夯实基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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