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明交通看河南法治文明建设

2016-03-10 12:28李坤
科技视界 2016年25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交通事故河南

李坤

(河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系,河南 郑州450000)

从文明交通看河南法治文明建设

李坤

(河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系,河南 郑州450000)

文明交通建设状况就直接折射出其法治文明建设的状况。本文从探讨交通文明与法治文明之间的关系入手,对河南交通文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并探析我省交通违法行为的形式及其成因,进而探索减少交通不文明行为推动河南文明交通建设的有效途径。

交通文明;法治文明

步入汽车社会之际,我国道路交通领域暴露诸多难题,如交通冲突加剧、交通拥堵严重以及交通发展不平衡。传统单纯的技术与制度治理虽然在短时期显示成效,但难以融入社会精神层面以保证汽车社会持续、长效的健康运行。

1 文明、文明交通、法治文明

1.1 文明

文明是人类生活社会化的产物,是人类审美观念和文化的传承、发展、糅合和分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总称;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是一种进步的、先进的生活方式。

1.2 文明交通

从类型上讲,“文明交通”属于“社会文明”的范畴,可理解为参与道路交通行为这种社会生活中的逻辑,这种逻辑包括合法的参与基本方式,先进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运作管理基本模式。其重点在于对于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的调整。而调整交通行为最重要的规范就是法律。可见,文明交通建设离不开法治,同时又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建设现状最直接的体现。

1.3 法治文明

法治文明即一个国家实行法治的状态和程度所体现的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核心内容,其内涵是对文明的崇尚和对法律的信仰。习近平指出,只有信仰法治才能坚守法治。

1.4 文明交通与法治文明建设的关系

在深入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的过程中,郭庚茂书记深刻指出了“四个建设”是打造文明河南的切入点[1]。其中“法治建设”既是“四个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文明河南建设的重要保障。

文明交通是社会文明的“晴雨表”,而现代社会文明的核心正是法治文明。因此,一个城市乃至国家文明交通建设状况就直接折射出其法治文明建设的状况。

2 河南省文明交通建设的现状

2010河南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正式发布豫公通〔2010〕35号令《河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河南文明交通建设拉开帷幕。每年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市、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活动。[2]

评价文明交通建设状况有两项重要的指标:

一是,交通安全形势。尽管我省的事故处理与预防工作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量依然居高不下,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

二是,交通违法行为状况。河南省公安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的道路交通事故80%以上缘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因此,依旧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从更深的层次折射出了我省法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存在的种种问题。

3 河南交通违法行为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研究表明,“道路交通事故=交通险情+避让失败”[3];而引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交通险情”则主要是由交通参与者的过错行为即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法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的不和谐因素最能从交通管理的角度折射出该地法治文明建设的状况。

3.1 人的因素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

人即交通参与者是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也是交通违法行为的主体。在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方式的不同分为行人流、机动车流和非机动车流三大类。

3.1.1 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道路交通三大交通流中,行人流是随意性最强的交通流,也是最难以规范化管理难度最大的交通流,如“凑足一撮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便是治理的难点。行人流虽然在三大交通流中处于弱势,却会对其他两大交通流产生极大的干扰作用,严重地降低道路通行效率,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流是三大交通流中的强势交通流,其行为严重影响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活动。随着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拥堵日益严重,驾驶人中的“路怒族”和“分心族”日益庞大,对交通安全形成新的威胁。

3.1.3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据调查,我省城市交通事故80%与电动车有关,电动车已成为新的“马路杀手”。其根源在于,现有的法律条文中,电动车既不属于“机动车”,又不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车违章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一方面,由于无法可依,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颇为头痛。另一方面,尽管关于“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的建议已经喊了多年,立法管理电动车已是迫在眉睫,但具体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却很难。

3.2 道路因素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

综合分析近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我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2.1 道路设计、建设缺陷不能及时予以整治

我省许多重要道路在设计上忽视交通安全因素,导致道路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比如一些道路存在大量的急弯、连续下坡等危险点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在这些危险路段或者事故多发点段,没有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导致事故不断重复发生,如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段。

3.2.2 交通信号缺失或者设置不合理

调查发现,我省道路交通信号缺失或者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十分严重,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3.2.3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不到位

应当设计、设置道路中心隔离设施、强制减速设施、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没有同步设计、建设的问题十分突出。我省连接郑州与开封两市的郑开大道就是典型代表,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十大危险路段之一。

3.3 车辆安全管理因素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是道路交通活动重要元素,车辆自身的安全技术状况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

3.3.1 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有些客运企业,虽然也按照要求每每周(月)组织交通安全例会,但教育内容流于形式;在很多货运企业,甚至没有任何的安全教育记录;平时,管理人员与车辆经营者、驾驶人很难见面,安全教育根本无从谈起。

3.3.2 车辆日常安全检验维护制度执行不严

客运车辆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出站前还要经过安全检验,而在很多地方,安全检验更多只是一道形式上的关口,停留在口头上或者书面上。

4 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文明交通构建,促进河南法治文明建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其本身就是法治文明中不和谐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河南省法治文明建设的不足。

4.1 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骨架,健全关于文明交通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

随着我省道路交通形势的变化原有的交通管理法律体系的不足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1)内容脱离实际。例如,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助力车等交通工具存在界定难、管理难问题;渣土车、混凝土车管理缺乏相关详细规定等。2)规定笼统。例如,作为执法难典型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带来的“中国式过马路”问题。

“制度建设是法治思维、法治原则、法治方式在文明河南建设中的体现,既是‘四个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四个建设’的重要保障。”[4]文明交通建设作为文明河南建设的组成部分,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文明河南建设这一重大活动,制定出科学的可操作性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构建出文明交通建设的法律制度基本骨架。另一方面,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支撑下,一些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主体通过制定自律公约、行为守则、行业标准、奖惩细则等具体要求,可以实现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配套衔接,形成“疏而不漏”的局面。[5]只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文明交通各项建设才能有法可依,才能通过执法得以推行和推广。

4.2 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提升文明交通软实力,是构建文明交通的必经之路

文明交通软实力是构建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文明交通软实力的不断增强主要表现为公民守法意识强、文明素质高、行足习惯好、事故发生少,交通和谐,文明礼让蔚然成风等。[6]因此,提升文明交通软实力的首要任务就是全面提升交通主体的法律意识,而全面提升交通主体的法律意识根本途径就是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知法、守法根植于每一个交通参与者脑海中的“安全阀门”。

首先,健全交通法制宣传机制,实现交通法制宣传的两个转变。一是,在宣传理念上实现由“执法才是管理”向“宣传也是管理”转变。二是,在宣传的形式上实现由“老一套”向“新方法”转变。

其次,建立交通法制全民教育体系。制定一个有长远的、系统化的《全民交通安全教育规划》,分小同群体,有目标、有系统、有步骤、有措施、有保障,来一次全民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的“扫自”行动,为我省文明交通构建打下坚实基础。

4.3 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是推进河南文明交通建设的关键环节

文明交通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提高交通主体知法、守法的意识,培养其法治思维方式是其根本。因此,推动我省文明交通建设,除了通过深入持久的交通法制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外,还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交管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二是,严格约束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

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文明管理是关键。1)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主力军,在执法活动中,应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文明执勤执法,努力提升执法水平,要着重抓好“七项措施”的落实。

[1]郭庚茂.2014年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R].

[2]2010河南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河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S].

[3]徐斯逵.道路交通事故险情避让理论[J].公安研究,2010(3):54-62.

[4]喻新安.“四个建设”:打造文明河南的切入点[N].河南日报,2014-6-19.

[5]魏胜强.用法治思维推进文明河南建设[J].郑州大学学报,2015(4).

[6]李安娜.汽车社会文明交通的方向与路径[J].道路交通管理,2014(2).

[责任编辑:田吉捷]

李坤,河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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