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地名发展动态研究及规划探析

2016-03-10 12:28陈佳佳
科技视界 2016年25期
关键词:汕头市汕头命名

陈佳佳

(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 汕头515000)

广东省汕头市地名发展动态研究及规划探析

陈佳佳

(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 汕头515000)

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三角洲南端,北接潮州市,西邻揭阳市,濒临南海。市区距香港187海里,距台湾高雄180海里。历来是粤东、赣南、闽西南一带的重要的交通枢纽、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素有“岭东门户、华南要冲”的美称。

汕头;地名;规划;研究

汕头原是揭阳(后居澄海)海边的一个渔村。元代,在现在的光华埠一带已形较大渔村,称为“厦岭”。至清嘉庆四年,商船停泊越来越多,称作“沙汕头港”。至开埠前,已建立了“漳潮会馆”,商业活动日趋活跃,具备商埠雏型。汕头开埠后,鸦片和外国商品源源输入,大批契约华工被输送到各国殖民地充当苦力,英国、德国、法国、挪威、美国、日本等国先后设立领事馆,进行经济、文化、军事侵略。

汕头地名的命名可说是见证了汕头的时代变迁,带有明显的历史烙印。如小公园一带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马路与街巷,既有寓意平安吉祥和谐兴旺的“四永一升平”:永安、永和、永泰、永兴街和升平路,及“四安一镇邦”:怀安、怡安、万安、阜安街和镇邦路。上世纪辛亥革命在中国各地兴起,汕头出现了以“三民主义”命名的“民族路、民权路、民生路”。四五十年代随着解放战争打响,解放浪潮席卷全国各地,有了“大华路”;六十年代学雷锋活动,有了“红领巾路”;之后文化大革命,连地名也难逃“被改造”的命运,出现了“红旗东路、五七路、东方红大道、红旗区、红阳区、红卫区”等;文革之后恢复原有地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汕头中心城区东移,在思想解放经济起飞的同时,新中心城区的道路规划初步形成纵横交叉的路网体系。市区南北走向的主干道大多以中国的名山命名,例如华山路、天山路、嵩山路、黄山路等,而东西走向的主干道则大多以中国的江河命名,例如长江路、黄河路、韩江路等。住宅小区则以梅、兰、竹、菊等花草植物命名。

汕头大多数地名与“海滨城市”这个地理位置相适应,体现了“潮”的特色,如潮阳区、潮南区、濠江区、澄海区、南澳县、海滨路等。地名被看做是某一个自然地理位置的符号或代号,但除了指代功能,住宅小区名称还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功能。如位于原升平区内的小区一般以“苑”命名,如金凤苑、福瑞苑;在原金园区,则以“园”命名,如新厦园、共兴园等;在龙湖区,则多以“庄”命名,如朝阳庄、丹霞庄、环碧庄等。当人们提起一个小区,可以根据名字分辨出它的大概位置。

汕头现状地名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汕头地区山海并存,因而地名多反映了当地的地理分布及其特点。“海”:使人一看便知是个滨海之地,如南海路、海滨路、海平路等。“港”:如鮀浦的港美村、金平区的滨港路、西港路等。 还有“溪”、“埭”、“澳”、“塭”、“陇”等都是表示江海堤坝的字来做地名。二是,反映了潮汕经济,经济的发展是居民点形成的主要因素。潮汕平原间到处可见一望无际的水稻,此谓之“洋”,是田野的意思。如汕头市郊的“牛田洋”;澄海区的“南洋”等。还有“田”或“园”,如潮阳区、潮南区的“棉田、凤田、官田”等。粤东闽语区的“田”多指稻田、水田;“园”多指旱园,种蔬菜。地名所指之地原是傍着田园的村落。“市”是指集市,不指行政区域,如澄海区的“店市”、汕头市和潮安县交界的“葫芦市”等。都反映了当时该地繁荣景象。三是,地名记录了历史事件、移民史。潮汕地区有很多冠以姓氏的地名,往往是最先来到此地生活的移民姓氏。如澄海区“董坑村”,是公元938年董氏移民所创;“欧厝村”是移民欧姓兄弟于元末明初来此创建;“许厝村”是许氏移民南宋时来此建立。澄海区的“陆厝围”,是南宋时陆秀夫勤王及后代留驻的地方。地名还是研究少数民族或特殊群落迁徙的宝贵资料,如潮阳区的“客家宫”、“客家岐”,都曾是客家人的聚居地;龙湖区的“疍家园”为水上渔民聚居地。四是,地名保存了丰富的民间传说,史籍已无可考。如南宋末代皇帝赵昺和文天祥、陆秀夫等也在潮汕一带活动过,因而也留下很多民间传说的地名。如澄海区上坑村有座“接龙桥”,传说宋帝赵昺逃难至此,天降大雨,被一条大河拦住去路,一时找不到船只引渡。此时天上降下一道彩虹横架河上。宋军赶忙过河。后来群众在此河上真的建了一座桥,便起名“接龙桥”。五是,反映了人民社会意识。人们总是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总把村名起得文雅,与吉祥幸福有关。如汕头市的“金平区、长平路、万福里、五福里、仁和里、永平路、永泰路”等。澄海区“下布村”写成“华富村”,“下窖”曾写作“华窖”,“埔尾”写作“埔美”,“尾埭”写成“美埭”,“埭尾”写作“岱美”;龙湖区“下埔”写作“华埠”,“陇尾”写成“龙美”等。六是,古代语言留存。除了上文提到的“埭”、“洋”、“坝”,还有“埕”,意为庭院、广场,乃是古义。凡用此字命名的都与广场(晒谷场)有关。如潮阳区的“古埕”,南澳县的“前埔埕”,“金埕路”、“福合埕”。“墘”、“厝”、“埠”、“墩”等是闽方言字,如澄海区东里镇的“溪墘街”,龙湖区的“陈厝寨”,潮阳区的“关埠”,汕头市的“东墩、北墩、南墩”等。七是,反映了军事设施、宗教信仰。有不少地名跟军事设施有关,如汕头市的“石炮台”。汕头“石炮台”建成于光绪五年,用石筑成,是清兵扼守汕头出海口的重要军事基地。现在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文化地名。地名与宗教信仰也有关系,如汕头市的“妈屿岛”,南澳县的“宫前村”。

汕头城市的历史虽才一百多年,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汕头的地名历经了几次大变动,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地名体系。文革时期,汕头的许多地名被改成了红色意义,用“东方红”、“向东”、“卫东”、“向阳”、“红阳”、“红卫”、“红旗”之类的名称,取代了原有的路名。在文革结束后,根据1979年9月13日市革命委员会发布的汕市革发 [1979]99号文件《关于恢复和更改我市三个区及一些主要道路、桥梁、文娱场所名称的通知》、1980年8月国务院国发[1979]305号文件《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1980年6月广东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1981年由原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发起的我市第一批地名命名、更名活动。自1980年普查以来,汕头的地名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市区和汕头经济特区新开辟的道路及人工建筑物日益增多,为实现地名标准化,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特对同平区、安平区、金园区、金砂区和汕头经济特区(龙湖片区)的地名开展全面复查。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对238条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非标准地名废止。如为纪念汕头大学兴建,把汕头大学前的“五七路”改为“大学路”等。1995年3月,汕头市政府对市区东北片(金园及龙湖区范围内)、北轴片的主、次干道道路规划,为使市区道路命名更具规范化、科学化、呈现层次分明、系列有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经地名委员会组织讨论,对部分已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方位道路名称进行修改,对新规划道路进行命名。如东西走向的“海滨路”、南北走向的“普宁路”等。

近年来,汕头市地名管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开展以命名更名销名为规范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等一系列地名工作。地名规范化管理有序开展、地名标志设置有新的突破、地名信息化管理走上新轨道、对外开展地名信息化公共服务。但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存在地名重名的情况:2003年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外砂镇和新溪镇划入汕头市中心城区,这样就出现了外砂镇和新溪镇现成以及规划道路与中心城区道路严重重名现象。外砂镇道路名称与汕头市区道路重名的有15条之多。为韩江路、青年路、迎宾路、金凤路、金园路、金砂路、金湖路、金新路等。二是不符合命名规范:城市中楼盘命名贪大求洋、指位性差等。三是城市规划与地名命名的脱节:城市发展迅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对新规划区的城市道路地名在规划图纸中出现,逐渐形成市民接受的现状地名,但地名未经标准化处理,未经民政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导致地名管理和城市规划的混乱。因此,加强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是今后地名规划的一个方向。还有一些其他问题,由于城市的发展太快,城市规划和地名申报、审批存在一定的脱节,导致很多地方出现了一地多名和一名多地问题,有路无名、有地无名的现象也存在部分地方。 如大学路与国道206线,磊广大道与濠江区政府前的府前路为同一条道路;河浦工业区、台商投资区、电子电路园区、电子科技园等存在相关部分不经过法定程序乱命名;一些新开发的区域存在有路无名,如磊广大道北侧的三联工业区,一条主路、两条支路都暂无路名,磊口的塔头危险品区也存在有路无名。

上述问题,不仅给城市管理、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而且降低了城市的文化品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2005年5月,为加强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民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通知》,就编制县级以上城市地名规划具体布置了任务,要求各地在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基础上,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有关规范,对城市新生地名作出的科学规划。我市由于总体规划修编等原因,地名规划推迟,随着2014年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进展顺利,地名规划的编制正式提上日程。

编制地名规划是地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是当前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地名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对实现地名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推行地名标准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优化城市地名环境和城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编制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与城市规划配套原则。地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公共信息之一,也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转最基本的要素和公共设置之一。地名规划就其内容和性质而言,则属城市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城市规划在地名体系构建方面的配套规划。因此,地名规划必须以城市规划的基本蓝图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为城市规划配套的作用。二、整体性、系统性原则。突出地名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地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成功总结。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地名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构建科学合理地名体系的决定因素。因此,在地名规划及实施中,要以加强整体性和系统性为出发点,将中心城区地名纳入层次化、系列化、规范化轨道,逐步改善和提升地名网络结构的科学性和布局的合理性。三、体现汕头特色原则。以地名反映本区域悠久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特点,反映现代当地人们的审美共感。应做好老地名和有丰富文化内涵地名的保护和继承工作,做到有选择地延用有保留意义的老地名,并使之发扬光大,形成丰富多彩的本地地名文化景观。四、稳定性原则。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地名,尽量尊重现状地名,对可改可不改的地名尽量不改,以保持地名的连续性,特别是要保留一些有历史意义的老地名,以方便人们生活,体现汕头潮汕文化城市的特色。五、规范化和连贯性原则。与城市规划需要在规划时限内逐步实现一样,实现全市地名网络整体的规范化、有序化,要求在规划期限的较长历史时期内,始终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基本布局结构、地名命名原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地名命名、更名及处理相关地名事项,即要求以一个规划贯彻到本期城市规划期满,才能最终实现规划的目标。地名体系构建的连续性要求,是地名网络构建的特点之一。

因此,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便于地名的规范和使用,特编制中心城区地名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推广到各区、县的地名规划中去。

[责任编辑:李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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