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孔子的孝道观

2016-03-11 08:56尹莎莎贵州大学贵阳550025
名作欣赏 2016年23期
关键词:孝经孔子子女

⊙尹莎莎[贵州大学, 贵阳 550025]

浅析孔子的孝道观

⊙尹莎莎[贵州大学, 贵阳550025]

中国有古话云:“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长辈是中华儿女千百年来恪尽职守的传统美德。纬书中记载孔子“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孔子作为儒家的创始人,“仁”是其理论基础。但是孔子倡“孝”,“孝”在孔子那里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由于孔子的大力提倡“君子重孝”的个人修养要求和“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施政方针,在后来的中国传统社会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对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和政治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通过解读《论语》《孝经》等文字资料分析了孔子提出“孝”、倡导“孝”的历史背景及其“孝道”的新内涵和历史缺陷。

孔子孝道 《论语》《孝经》

一、孝的含义和起源

《说文解字》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说文解字》认为“孝”由省略的“老”字和“子”字构成,为子承老之意;《尔雅》曰:“善事父母曰孝”;《孝经·纪孝行》载:“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这里从“敬”“养”“忧”“哀”“祭”五个方面,概括了孝的基本之义。孝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尽心奉养和顺从父母”。以上这些解释虽然角度不同,但是无疑都表达了子女对长辈的和顺敬养之意。

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最早起源于殷商的祭祀礼仪之中,由“尊祖”之意逐渐发展为“孝亲”。最早的孝是指对祖先和已故父母亲的祭祀、缅怀之意。《左传·文公二年》记载:“孝者,礼之始也。”礼最初则是和祭祀联系在一起的。而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赡养和孝敬父母,以尽到为人子女的本分和责任。纬书说孔子有言: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①尽管孝的意思在很早以前就出现了,但是一直到孔子时才把孝发展为个人行为的必然要求和准则,视孝为君子人格的核心成分,也是儒家伦理学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孔子提出“孝”的思想背景

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的先祖本是宋国贵族,后因战乱逃至鲁国。而孔子生活的时代正是“周室既衰,诸侯态行,礼崩乐坏”的时代。这一时期西周的礼乐制度及其等级制度因为周王室的东迁而衰落,周礼在孔子生长的鲁国保存较为完好。孔子说过:“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②,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孔子对周礼的推崇,所以孔子穷尽一生都在为了恢复周礼而奔走、努力。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孔子对“仁”有诸多的解释,其基本的内涵可用“仁者,爱人”来体现。孔子以“爱”释“仁”,把“爱人”作为一种明确的主张而提出。他之所以提出“仁者爱人”的主张是因为他认为“仁”是每个人都具有道德感情,是“人”之为人的道德表现。人都有亲亲之情,而实行“仁”则要以亲亲为始,亲亲为大,以达到“泛爱众”,最终到达“仁”的境界。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所以在孔子那里,实现“仁”的第一步就是躬行孝道。

三、孔子孝行的具体内涵

在《论语》和《孝经》中有许多孔子对“孝”的认识的概括,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于孝的理解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层次的。

有养有敬首先,必须要供养父母,即孔子所说的“能养”和“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③。这是一种最低层次的,最起码的孝了,只要是为人子女都应该做到这一点。但是把这一点看作是孝的全部内容那是远远不够的。孔子有云:“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④因此,孝的第二层含义就是要敬重父母。在孔子看来,敬重父母是在赡养父母的基础上比物质上的供养更为重要的东西,从而提高了人们对“孝”的更高层次的认识。敬奉长者,就必须要做到“色难”——礼记祭义篇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⑤杨伯峻先生亦是赞同这种解释的。只有将物质上的供养与敬重父母的“供养”结合在一起,有养有敬,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孝,否则,不能说是完整的孝,甚至不能称之为孝。

父子相隐除了必须敬重父母之外,对于如何营造良好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还必须正确处理好“隐”和“谏”的问题。《论语·子路》篇中,叶公与孔子有这样一段对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⑥大致意思是说叶公跟孔子说他们乡里有一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作为儿子他出来指证父亲。叶公认为这样的行为就是正直的。但是孔子却说他们乡里认为的正直却不是这样的,父亲和儿子相互为对方隐瞒,真正的直就在其中了。或许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法制教育的人来说,对孔子这样的说法嗤之以鼻,因为这种相互包庇的行为根本就是藐视法律。但是孔子从血缘亲情和伦理感情的角度出发,旨在维护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也无可厚非。相反,那种过于“大义灭亲”的行为在血缘亲情面前显得太过冷血了。

有理有谏除了对父母的错误进行“隐”以外,作为子女还必须对之进行“谏”。对于这个问题,曾子就曾请教过孔子,孔子虽不太愿意正视这个现实难题,但是最终也做出了他的回答:“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⑦忠臣当谏君,孝子当谏父。天子有谏诤之臣在侧,虽是乱世可保天下,同样,父母有讽谏之子敢于谏言,也可避免双亲身陷不仁不义的恶名。至于劝谏的方法,孔子以为,父母有了过错,做子女的应当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加以规劝而不是同流合污,也不是不予批评、一味纵容。如果父母不听从也不要和父母争吵,还是要照常恭敬父母,等下次再劝。在孔子那里,“隐”和“谏”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这既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关系给“孝”带来的局限性,也是孔子力求对“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缺陷加以弥补。

子承父志对于父亲死后孝子的行为,孔子有明确的规定:“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⑧孔子强调做儿子的应当继承父亲的遗志,并且他个人对于不改道的人是很钦佩的。《论语·子张》中就有记载:“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⑨当然,值得注意的一点,这是要求正确理解父之道中的合理部分。比如,一个“攘人羊”的父亲的遗志,儿子也去“攘人羊”这显然是很荒谬的。

孝有等级 “孝”作为家庭伦理的范畴,其作用显然是直接作用于家庭的。但是孔子倡导“孝”,另外的一层目的在于提倡他的“仁”。孔子曾经说过:“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⑩“孝”表现在家庭之中,而“仁”则体现在大众之间。从“孝”到“仁”,这是个由小到大、由内向外的发展过程。孔子把“孝”作为行仁的基础,把家庭中的孝悌扩展到外,还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孔子一贯主张“以德治国”,当有人问及他为何不做官从政时,孔子回答只要把孝敬父母、兄友弟恭的风气影响为政者,就相当于参与了政治,而不一定非得亲自为官才算从政。孔子正是因为看到了从政者的影响力才致力于用孝悌之风来影响从政者。所以,具体说来,在孔子那里,“孝”的体现和实施在不同阶层的表现是不同的。

首先是天子之孝。天子由于其独特的社会政治地位,在整个社会构造中起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孝可治国”正是对天子说的。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孝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⑪孔子认为,如果一国之君能做到“爱敬尽于事亲”,就能“德孝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最终达到“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的治理效果。所以,天子之孝应当是以自己的孝悌之行为天下之人做表率。

其次是人臣之孝。在《孝经》里,孔子分别探讨了诸侯、卿大夫及士之孝,在这里可以统称为“人臣之孝”。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⑫诸侯在整个社会阶层中属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诸侯上受制于天子,下辖制一方百姓。所以诸侯要以审慎的态度,居高不骄,居安思危,妥善地管理好下面的众人,才能富贵长久,禄位长存。“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诸侯应履行的孝道。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⑬卿大夫为天子或诸侯的辅佐官员,地位也很高。但不负守土治民之责,故次于诸侯。这里从衣饰、言语、行为三个方面规定的卿大夫的处事原则——必须遵从先代圣明君王的礼法准则,示范人群,起领导作用。这就是卿大夫之孝。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⑭士是普通的官吏阶层,他们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士之孝的不同内涵——尽忠职守、尊敬长上。只有保住自己的官位、俸禄,守得住对祖先的祭祀才是士之孝。

最后是庶人之孝。“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⑮平民百姓的孝其实是无关立身扬名的最朴实的孝,完全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天伦之乐。平民百姓的生活无关国家前途与荣华富贵,所以只要做到“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就达到了“孝”的要求了。

五、孔子孝道观的缺陷

毫无疑问,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关于孝的思想具有十分鲜明的时代特色,并且对后世伦理道德的发展有直接的导向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我们在看到孔子孝道极高的理论价值的时候,也应该看到其中的不足之处。

(1)注重“子孝”,忽略“父慈” 孔子的“孝道”一直以来过分强调子女对父母单方面的责任,而忽略了强调父母对子女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即只看重“子孝”,忽略了“父慈”。人是感情动物,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的。对父母来说,对子女的慈爱是获得子女孝顺的一个前提,一个必要条件。只有父母尽到自己的本分并且无私地爱护自己的子女,孩子才会在爱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才会拥有健全的心智、良好的教育,才会有报答父母、侍奉父母的责任感。当然,“父慈”只是“子孝”的必要条件,子女能否真正做到孝顺还取决于许多方面的影响。就当时的社会背景来说,孔子对于子女之于父母的伦理道德具有很高的认识。但是,同样由于当时社会的局限性的影响,对于父母之于子女的责任这一点,孔子很显然不够看重。

(2)注重“君子之孝”,忽略女子之孝因时代的局限,孔子论“孝”主要针对的是“士君子”的男性们,而把女子放在其从属地位。这种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到现在依然存在。这当然是由于父系氏族以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在当时,春秋时期作为父系氏族延伸的男性社会,男性的社会地位依旧比女性高,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物。中国古代的女子的地位十分低下,她们没有人身自主权,更不能同那些“士大夫”“士君子”一样读书学习。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背景下,对妇女灌输“忠孝之道”被看作是可笑的,甚至是有辱斯文的。所以孔子论孝,很多时候都是强调儿子对父母尽孝,对女儿的孝的教育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3)维护祭礼,否定改革孔子虽然不相信鬼神的存在,却对祭葬之礼推崇备至,不敢有丝毫僭越。他的做法使当时社会的人们对祭祀活动的动机有了新的认识。但是,对祭礼不折不扣的坚决维护,不仅扼杀了宰我、自贡等人提出的对祭祀的先进改革,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的退步,也为后世看重繁文缛节、葬礼铺张、丧期过长开了先河,提供了可循之理。在后世发展出很多关于治丧期间的种种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浪费了人的时间、财力和精力,更有许多违背人性、常理,对人的生理心理都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

总结

孔子的“孝道”对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诚如胡适先生所言:“孔子一系列的思想演成了‘孝’的宗教。”⑯宗法家族制度下,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的孝道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这既为孔子孝道思想的发展开辟了方向,也因此确立了他在孝道发展史上的先驱者地位。但是,由于社会历史的局限性,孔子的孝道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尤其是在经孟子、荀子的发展及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的改造之后,孔子的孝道杂糅进了一些封建糟粕,我们在积极学习、躬行孝道的时候应去伪存善,那才是孔子真正的意图。

①钟茂森:《〈孝经〉研习报告》,群言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②③④⑧⑨⑩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8页,第15页,第14页,第7页,第200页,第4页。

⑤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政第二》,中华书局2012版,第56页。

⑥杨伯峻:《论语译注·子路篇》,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37页。

⑦⑪⑫⑬⑭⑮ 《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第5页,第9页,第11页,第14页,第16页。

⑯引自臧知非:《人伦本原——〈孝经〉与中国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1]钟茂森.《孝经》研习报告[M].北京:群言出版社,2010.

[2]杨伯峻.论语译注·八侑篇[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政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2012.

[4]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臧知非.人伦本原——《孝经》与中国文化[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尹莎莎,贵州大学2014级中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古典认识论。

编辑:赵红玉E-mail:zhaohongyu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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