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应走出四大认识“歧途”

2016-03-28 09:31薄志红
金融经济 2015年4期
关键词:歧途意外险实惠

薄志红

由于一些人走进认识“歧途”,不是多花了冤枉钱,就是在发生意外后不能获得最大理赔实惠。

人们购买意外险以求意外发生后的保障这一点非常的好,而且也非常实用。可是经过笔者调查,发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那就是由于一些人走进认识“歧途”,不是多花了冤枉钱,就是在发生意外后不能获得最大理赔实惠,使很多投保人非常苦恼。鉴于此,理财专家不妨把这些投保人对意外险的四大错误认识总结如下,希望更多的人能走出“歧途”,对意外险有一个全新认识。

认识“歧途”之一:意外险同样也有犹豫期

是不是所有的寿险都有10天退保的“犹豫”期呢?很多人的认识是有,即使是人身意外险也不例外。其实不然,正常情况下,只有是长期的寿险,如健康险、纯寿险才一般会有,意外险则往往一般是没有的。对于意外险来说,一般都为短期险,其保险期限多在一,年以下,最长也不过一年,保险公司在考虑到这类保险保效相对较短,并且有的当天或当次就需要产生保险保障“功效”。如乘公共汽车、乘轮船、乘飞机等需要购买的人身意外险,故也就不会设置犹豫期。

认识“歧途”之二:意外险承担全部意外“险”

对投保人而言,所谓的意外险理赔,其实保险公司只是对其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时保单上听列举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进行赔付,对于这点投保人一定要有正确认识,把自己的观念扭转过来,不能一味偏执认为只要投保的是意外险,保险公司就会对自己发生的所有意外都会负责。基于此,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究竟该如何买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如果盲目去购买可能就会买到无多大用处的意外险,这样一来就等于白自在浪费钱财。因此说,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慎重。保险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一定要仔细看清,看保险公司所推出的意外保险产品中所保意外范围,是否真正涵盖了自己所需要的发生意外几率大的保险责任,只有正确购买了意外险才会让自己在一旦发生意外后得到真正保障。

认识“歧途”之三:意外险投保多赔付就多

对于多数人,在他们以往的思想认识中,保费的投入和赔付是成正比的。所以在投保意外险时,往往喜欢投很多,毕竟自己投了那么多,一旦自己有了“意外”就会得到更多的赔付。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意外险时,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也许他此时已经做了“冤大头”,因为在很多的意外险中,对赔付的规定不一,甚至有所限制,故造成很多意外险即使投保人投的多,也就不见的会赔的多,而且有些意外险,对一些高风险活动,保险公司甚至还会免责。为此,投保人在投保这类险时,一定要对有关限制条款看清认明,弄懂究竟哪些意外险是多保多赔,哪些意外险是即使多保在理赔时也有限额,更要知道,哪些即使投保,也在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内。

认识“歧途”之四:投意外险不需量身定制

理财专家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两者来进行比较,对于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它不仅会对被保险人在意外情况下造成的伤残给予理赔,而且还会对被保险人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同样给予理赔,而后者就不同了,它仅针对被保险人在意外情况下,所造成的伤残给予理赔。所以,如果已经拥有基本医疗保障,这种人则可以通过购买意外伤害险来进行补充,而如果没有医疗保障,这种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险则比较恰当。基于此,购买意外险最好还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去量身定做为佳,只有如此,才会让自己买到最实惠的保险保障,从而使自己在购买意外险时不会因多花了冤枉钱而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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