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多重特征及其生成机制分析——以社会治理创新为视角

2016-04-11 06:47徐永祥
社会工作 2016年1期
关键词:社工民办机构

高 丽 徐永祥



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多重特征及其生成机制分析——以社会治理创新为视角

高丽徐永祥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标志着我国现代治理思维与模式的积极转变。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成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力量和载体。本文运用文献分析和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以笔者对深圳市20家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经验研究为基础,指出当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正在经历生存、发展与可持续阶段的不同特征与现实困境,而社会体制缺陷、制度体系不健全以及社会基础缺失,是造成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呈现多重特征、面临多重困境的社会根源。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背景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要在政社分工与合作机制的深化中凸显自身力量,借助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与督导机制对社会工作的规范与引领作用,坚定落实机构自身的战略定位、角色定位及品牌定位,妥善应对发展的现实困境,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相应的使命。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多元化困境生成机制策略

高丽,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徐永祥,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院长(上海200237)。

一、问题的提出

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李克强提出,要“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李克强,2015)。这是首次将“发展社会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性地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这一重要思想体现在社会建设方面,就是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为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制度背景。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民政部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逐步形成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这不仅为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关键契机和制度支持,也为其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提供了积极引导和发展路向。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业性、非营利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治性等特点,是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落实以民生为基础的社会建设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王思斌(2014)指出,社会工作机构介于政府(政策制定者)和民众之间,他们参与到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具备“吃透两头”和利益上相对超脱的特质,能够更客观、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社会问题,从而更理性地参与社会治理。闻英(2011)从社会资本分析角度出发,认为一个拥有丰富社会资本存量的社会意味着和谐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社会治理,社会工作机构在帮助人们连接社会资源,提升个体、群体和社会的社会资本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培育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乃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参与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水平较低,无论是外围制度建设还是内在自身能力建设,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已有研究发现,国内多数地区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仍处于生存阶段,只要少数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的社会工作机构正处于生存与可持续发展阶段之间。国内学者关于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及其困境的研究很多,如彭善民(2010),陆士桢、郑玲(2013),易松国(2013)等,但这些研究观点具有高度相似性,大多认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困境集中表现在经费来源单一、内部管理不善、专业性较弱、人才流失严重、社会公信力低等方面,因而相应地从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社会公信力建设等方面寻求出路。在已有研究中,无论是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困境还是应对策略,都倾向于从理论上做经验之谈,缺乏客观地深入经验现场做实地考察和反思,因而对现实中发生的变化缺乏敏锐的洞察,也未能从理论上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实践发展。另外,尽管不少学者(王思斌,2014;陈成文、赵杏梓,2015;曲玉波,2013)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及其组织载体(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在现实中并不明显,原因在于当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在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仍然有限。因此,如何深入探究并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中的作用,应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核心议题。

本文在系统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以深圳市20家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访谈资料为依据,运用文献分析和深入访谈的方法,试图在现存问题背后做深入探讨与规整,分析当前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生存、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阶段存在的困境、特征及其背后的社会根源,并尝试提出在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以期增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可为能力和空间。

二、生存、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多重特征及困境

近几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制度的持续推进下,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得到了迅速发展,具体表现在:机构数量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扩展、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展环境得到改善(陆士桢、郑玲,2013)。但是,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总体发展水平依然不高,存在着诸多问题。从当前研究来看,国内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各种发展困境,各地区的困境既存在相似性,也有差异性。究其原因,有学者指出,这与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历史短、“催生性”强、“草根性”弱等密切相关,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先天缺陷(易松国,2013)。还有学者从资源依赖理论出发,指出当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处于自上而下的被动发展模式下,未能意识到自身的使命和发展目标,对政府资源依赖过多,缺乏寻找其他资源的主动性,从而养成惰性(赵光荣,2013)。另外,社会工作发展的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较低,也不利于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

(一)生存阶段:本土化发展下的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张力

本土化是社会工作的本质属性,产生于西方的社会工作要想在中国“落地生根”,就必须将社会工作的基本原理、国际通则与本土实际相结合,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柳丞、黄胜伟等,2012)。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均离不开本土化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国大多数社会工作机构由于对政府资源的高度依赖,为争取更多服务项目,逐步从单一服务领域发展为多元服务领域。这一做法既有助于机构多种服务项目的开拓,也能够扩大机构规模,实现社工人才的多元化培养。而个别机构坚持专注于单一服务领域,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项目和服务模式,走“专精化”之路,从而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但是,由于单个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工岗位有限,竞争激烈,且机构间规模、实力相差较大,这就容易造成了专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获得的资源受限,难以实现进一步发展。结合深圳市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年度评估结果,笔者发现专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体得分并不高,机构排名均位于中等偏后的位置。这种现象表明:在生存阶段,社会工作机构的专精化与多元化之间存在冲突,类似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形。

当前大多数民办社工机构都在追求服务领域和整体规模的扩展,一味地争夺政府服务项目和社工岗位。实际上,这并不利于机构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服务质量也较难保障。像我们这种服务于单一群体的机构,在招投标中常处于劣势,规模小,资源有限,中标几率日益下降。(C机构服务总监)

在当前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环境下,“僧多粥少”现象突出,专类社会工作机构面临着多重竞争压力,机构如何生存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正如C机构目前的状况:往年的社工岗位流失了三分之二,服务项目所剩无几,部分中高层人员另谋高就。由此,不得不提出质疑:在加强和推进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形势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是要坚持单一领域的专业化发展,还是要不断扩展服务领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是当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普遍面临的选择性困境。

(二)发展阶段:制度同构下的机构区隔化与人才离散化效应

经历了生存阶段后,要继续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必然离不开一套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深圳市于2007年颁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简称“1+7”文件),内容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等相关制度,开发社工岗位,培育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建立公共财政支持体系等。经过多年实践,逐步建立了一套“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的发展模式,在探索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种统一的制度安排,为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然而,随着社会工作事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仍有不足,缺乏一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保障体系,相关的薪酬制度、监管制度和政府购买制度未能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其中,制度同构成为政府购买服务,尤其是阻碍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制度困境(徐选国等,2014)。因此,在发展阶段,由于制度层面的制约与缺陷,对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1.资源有限下的排斥与恶性竞争: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区隔化

目前,由政府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还是新的创造,也是中国政府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王思斌,2012)。政府的推动促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广泛推行,但这种模式是在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公民自治机制薄弱、以及强政府—弱社会的背景下提出的;同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财政支持等相关制度建设尚不健全,这就造成了社会工作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过分依赖,“看天吃饭”成为我国内地很多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实际运行的重大困境之一。在此形势下,不少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之间存在着过度商业化、资源恶性竞争等问题,有些机构在政府服务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争夺服务项目或岗位,“暗箱操作”“潜规则”等现象也逐渐出现在社会工作领域,这将导致机构间的相互排斥与敌对,难以形成行业凝聚力和行业共同体,显现出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一种“区隔化”效应,极大地阻碍了社会工作行业整体发展。例如,C机构中心主任向笔者透露了如下现象。

目前,深圳市大多数社工机构就像是在“圈地”,哪里有招标就向哪里投,当然这也是为了机构的发展。但在政府招投标中,不管中标与否,机构间都不应相互攻击或抹黑,更不应在项目交接中设置某些人为障碍,社工机构要共同构建这个行业的发展秩序,维护行业声誉。(C机构中心主任)

同时,在这种发展态势下,社会工作机构间还存在着恶性的“人才竞争”现象。机构间的恶性竞争也反映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招投标机制、监督评估等方面存在未尽之处。从理论上讲,整个社会工作是一个行业共同体,无论是机构之间,还是专业社工队伍之间,都应形成一种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社会工作行业共同体。

Y机构总干事认为:“机构发展是一个个体发展,而行业发展是一个整体的集团发展,我们要创建同行交流平台,加强互助合作与互动分享,而不是相互仇视、恶性竞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进步。”

2.流失与流动并存:社工人才队伍的离散化效应

近几年,职业社工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最新统计:2014年度深圳在岗社工流失率为22.2%,从人才流失去向的分析中显示,到市外社工行业就业的占15.4%,不再从事社工行业的占84.6%(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2014)。这表明,在现有的职业环境下,社工人才队伍存在一种离散化效应,即社工要么离开现有的工作机构或工作地域而到其他机构或其他地区继续从事社会工作,要么转行不再从事社会工作,后者在现有实践中的表现令人堪忧。究其原因,首先,社工的职业发展前景模糊,薪酬体系不健全,晋升机制不规范,始终缺乏一套健全的社会工作人才保障制度,造成了社工职业信心的降低。其次,我国职业社工培养中仍存在价值理念与实务技巧的错位(文军,2009),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缺乏必备的专业价值,职业使命感不强,同时一些非社会工作专业的人员把从事社会工作当作“备胎工作”,致使在实际工作中使命感较弱。再次,社会工作服务很难在短期内出现显著的服务成效,而且当前社会公众对社工及其服务的认同度低,一定程度上致使社工自身价值感不足,进而另择他业。最后,内地不少二三线城市加大了对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视,并提供优厚待遇,吸引了不少一线城市的专业社工返乡从事社会工作。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上述现象尤为明显。

在社工机构的发展中,人员流失是一个很大问题,且往往流失的是机构的中坚力量。他们有的考了公务员,有的被内地其他城市挖走,还有的由于其他原因而选择去企业等。对于人员的流失,确实很可惜,但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还未达到高薪阶段,这应该也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经阶段。(W机构总干事)

(三)可持续发展阶段:依附性自主发展取向下的品牌建设与创新困境

不少机构负责人都反映,社会工作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资源、制度环境等方面的限制,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经历了生存阶段的发展定位、发展阶段的能力建设后,应该朝向一种强调自主性和独立性的趋势发展,这种趋势明显体现了对社会工作机构品牌建设的诉求(朱希峰,2013)。但在实践中,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生存、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程度的困境,因而不利于可持续发展阶段的目标达成。深圳社会工作发展之初,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拥有较为优越的条件,政府的大力扶持,社会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大量需求,使得不少机构依托于政府购买的社工岗位、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而迅速发展起来。而这样的发展态势造成了机构的弱自主性、强同质性,形成一种依附性自主发展模式,机构在打造品牌项目方面受到明显限制。根据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在2013和2014年度对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进行的绩效评估结果,2013年评估指标中“品牌管理”项得分率仅为55.2%,服务特色与创新方面得分率为87%;2014年评估指标中“品牌管理与推广”项得分率为51.1%,其中“品牌效应”得分率仅为31.1%。

不少机构负责人都反映,社会工作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资源、制度环境等方面的限制,高依赖和低自主相结合,服务项目缺乏创新,未能形成具有自身服务特色的品牌项目。具体原因表现如下:第一,当前社会形势下,虽然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但其控制性较强,政府与机构表面上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实际上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伙计关系,这就造成了机构发展缺乏应有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机构间存在明显的同质性,难以实现服务的创新与突破。第二,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较弱,缺乏对其他社会主体资源的链接,资源的有限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品牌服务建设无从谈起。第三,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大致可分为生存、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三个阶段;而当前大多数社会工作机构还处于生存与发展阶段,先解决机构的“温饱问题”,增强实力,才能为后续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石。

当前,不少社工机构逐步建立了品牌服务意识,甚至进行了品牌服务管理规划,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品牌服务管理体系,如何落地实施品牌服务是民办社工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X评估机构项目主管)

三、体制内外: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困境的生成机制分析

造成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生存、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阶段面临多重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不少研究者从组织与环境的关系出发,认为组织与环境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二者相互依赖,且组织环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给组织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费显政,2006)。笔者认为,可从社会体制、制度体系和社会认同三个层面来分析当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面临多重发展困境的社会根源。

(一)政社互动与职能转移不够深入: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社会体制障碍

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机制中,政府的社会职能存在着严重的越位和缺位现象,使得政府在社会建设中不得不同时扮演政策的制定者、实践的组织者、服务项目的提供者和问题的裁判者等多种相互矛盾的角色(徐永祥,2004),加强社会管理,结果却加强了政府对社会的管控,造成社会组织发展的严重滞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从根本上就是要重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成一种政社分工与合作的治理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体制的缺陷。但是,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影响并未根除,社会治理机制的理念还未能有效落实与推广,由此,政府职能转变有限,放权不足,社会组织缺乏应有活力,政社分工与合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处于这种发展形势下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表面上与政府达成平等合作协议,实际上依然受制于政府,成为政府的“服务承包商”,无法以社会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严重影响了社会工作机构自主性的发展。

(二)制度不健全与组织同构并存: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双重制度悖论

我国社会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政府的推动与扶持发展起来的,其中,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工作机构的孵化与发展,赋予了社会工作机构合法化身份,并为其发展提供必需的资源支持。但是,当前我国并未建立起一套保障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制度(包括准入、管理、薪酬、监督、评估等)尚不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税收、激励、审计制度等)仍不健全。虽然近两年来政府加大了对社会工作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重视,但总体来讲,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建设仍然有限,缺乏一套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这就造成了社会工作机构在自身发展和提供服务方面受到很大限制。

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缺乏完整的制度保障,拿税收制度来讲,现在很多服务项目都需要交税;政府能否试着免去或减少社会服务项目的税收,把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服务中。(S机构理事长)

与此同时,现有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具有较强的同质性,使得该体系约束下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同构性,不利于社会工作机构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也不利于回应复杂的社会需求。

(三)社会承认与社会认同不充分: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社会基础缺失

近十年来,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无论是社会需求的凸显与社会工作共同体的积极回应,还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制度探索与创新,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化、本土化方面取得的进步,都表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从总体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是,社会工作事业尤其是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和作用仍然有限,除了上述体制性和制度性因素以外,笔者认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社会性因素同样具有根本性。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社会性因素主要体现在其是否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和广泛接受,以成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社会事实”(王思斌,2013;杨君,徐选国,2014)。从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社会工作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的社会基础,无论是各级政府层面对社会工作认识的参差不齐,抑或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低度认知,都极大地限制着社会工作的社会形象;同时,中国特有的求-助关系文化和伦理使得显性的社会需求未必会产生对社会工作服务的主动获取(王思斌,2001)。

四、社会治理创新视阈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策略

社会治理作为社会管理的升级版,是对社会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其坚持以人为核心,更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共同推进社会领域的治理与发展。王思斌(2014)认为,在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是以服务的方式参与社会问题解决和良好社会秩序建构,从而实践着服务型治理;所谓服务型治理,即通过提供专业化、人性化服务,解决困难群体和其他有需要群体基本生活方面的问题,解决社会矛盾、弥合社会裂痕、促进社会融合、建构良好社会秩序而实现的治理。

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同属社会范畴,具有相同的结构和相通的内涵,社会工作可以称为社会治理的操作化载体(顾东辉,2014)。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积极践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有序开展社会服务的同时,一方面能够逐步深化社会治理的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兼顾治疗、预防目标的实践,从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能够利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技术与模式,与其他社会主体平等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并将社会治理方法进行操作化、具体化,向社会治理对象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满足社会需求,推进公平正义。因此,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既是社会工作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之间的重要桥梁,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实践者与推动者。要做好服务型治理,既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事业的重视,也需要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需要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完善其管理制度,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从而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提供专业化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格局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针对当前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在对其多重困境的社会根源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着提出以下几点发展建议,助推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妥善应对现存发展困境。

(一)持续深化:加快政社分工与合作机制的形成与完善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从而激活社会组织的力量,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徐永祥(2006)指出,社会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关键在于,要围绕“政社分开”的核心原则,切实转变政府的社会职能,积极培育民间社会组织,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系,从而构建现代性的、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机制。当前,我国传统的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监管机制依然存在,社会服务的行政化色彩仍有留存,政社分工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治理创新的实现以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虽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推进了政社合作,但相关的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合作形式有待完善。因此,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要借助社会治理创新的契机,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发挥社会治理主体力量的功能效用,并运用社会倡导或政策倡导的方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权于社会,授权于社会组织,同时加强第三方评估与监督机制,逐步深化政社分工与合作。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职能分化,发挥社会工作机构的内在活力,实现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有序参与;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承担起必要的社会服务任务,从而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以及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

(二)双重推进:社会工作行业自律和专业督导机制的构建

1.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引领功能

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主体,协助政府监管社会工作事务,是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进行自我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平台。赵蓬奇(2014)曾指出,在社会治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方面,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社会工作领域中的引领作用,即要在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实务探索、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机构建设上,着力推进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由于各个机构存在专业能力、服务范围、可利用资源等方面的不同,则在发展中必然会产生自身的特有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重要作用,规范并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间的合作互动。第一,要发挥好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间的桥梁作用,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并有效规整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现实问题,及时推进政策倡导,从而真正建立起政社合作互助关系。第二,要建立并规范社会工作行业公约,强化行业自律标准,做好对社会工作机构的监督与评估工作,逐步深化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第三,要积极创建社会工作机构间的交流互动平台,畅通机构间沟通互助渠道,促进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与合作,同时注重加强高校与社会工作机构间资源整合,充分利用高校专业力量提升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形成双方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

2.健全专业督导机制,加强专业引领作用

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品质保障,也是提升社工专业能力、提高服务成效的关键力量。然而,目前国内社会工作机构的督导资源相对不足,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督导培养机制,亟需加强督导人才队伍建设。只有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督导的培养与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因此,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要与行业协会通力合作,逐步完善现有的督导机制,充分发挥督导在机构发展和服务开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督导对社工的引领作用。一是督导要增加与一线社工的互动频率,个别督导与集体督导并行,及时解决专业服务问题,提升社工专业能力。二是要兼顾“上意下达”和“下意上传”,有效发挥督导在社工与机构间的纽带作用,实现机构与社工间的协作沟通,增强社工的归属感。三是根据一线社工需求,及时总结服务管理经验,从多角度加强对社工专业技巧和价值的培训,强化价值使命,保障专业服务质量。

(三)多元并行:明晰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战略定位、角色定位及品牌定位

1.战略定位的甄选

对于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最终还是要坚持专业化和多元化合力并行的。坚持专业为本,以专业化、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来赢得社会及其公众的认同,从而保证机构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与此同时,也要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广纳贤才,增强机构实力,并加强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成效的双重重视,进而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与影响力。在做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之外,最为重要的是,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要在多重审视之下,明确自身的战略定位,强化机构的使命愿景,保持机构战略规划的与时俱进。在此,不得不明确的是,只有坚持专业化和多元化的共同推进,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进步。

2.角色定位的明晰

社会治理是一种多主体“合作共治”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核心目标指向多元治理主体格局的构建与社会组织活力的激活,增加对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培育与支持(冯元、彭华民,2015)。在这种发展形势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要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理顺与政府及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关系,积极探索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社会的介入点,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四个层面入手,创造性地开展社会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在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同时,要通过完善治理机制和治理规则,以形成基于明晰角色定位的合作治理机制。

3.品牌定位的形塑

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既要积极开拓多元化的资源汲取渠道,增强自主性;更重要的是要明确自身的服务特色,形塑专业品牌服务,并加大对自身及其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同度。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立足品牌定位,打造独门专业技术,改变粗放式发展模式,逐步转向社会工作技术与服务的精细化追求;从品牌服务管理规划、监测、执行、推广四个层面入手,建立一套系统的品牌服务管理体系,群策群力,完善品牌服务的实施执行及宣传推广。二是注重培养对社工及整个团队的创新意识,开拓思维,增加对社工的多元化专业培训,为社工尽可能提供外出进修的机会,逐步提升整体的创新思维和品牌服务意识。

总的来说,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要求下,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处于一种双向互补的关系之中,二者相互支撑、不可分割。而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与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与纽带,在新形势下要抓住发展的新契机,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使命,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妥善应对现有发展困境,并利用自身的特殊优势,将社会治理对象细致化、社会治理方法具体化,以深化社会治理目标,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程,从而成为社会治理创新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

[参考文献]

[1]陈成文、赵杏梓、张丽芬,2015,《论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的发展空间》,《山东社会科学》第1期。

[2]费显政,2006,《组织与环境的关系——不同学派述评与比较》,《国外社会科学》第3期。

[4]冯元、彭华民,2015,《治理与服务: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功能定位》,《社会工作与管理》第1期。

[5]顾东辉,2014,《社会治理及社会工作的同构演绎》,《社会工作与管理》第1期。

[6]李克强,2015,《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people.com.cn/n/2015/0305/c347407-26643598.html。

[7]柳拯、黄胜伟、刘东升,2012,《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现状与前景》,《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

[8]陆士桢、郑玲,2013,《浅论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社会工作》第3期。

[9]彭善民,2010,《上海社会工作机构的生成轨迹与发展困境》,《社会科学》第2期。

[10]曲玉波,2013,《社会建设的管理与创新——以社会工作机构为例》,《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6期。

[1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2014,《深圳社协发布行业2014年度数据报告》,《社会与公益》第1期。

[12]王思斌,2001,《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制度与文化的视角》,《社会学研究》第4期。

[13]王思斌,2012,《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新举措与方向》,《Social Dialogue》第2期。

[14]王思斌,2013,《走向承认: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河北学刊》第6期。

[15]王思斌,2014,《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种基础服务型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第1期。

[16]文军,2009,《当代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十大挑战》,《社会科学》第7期。

[17]闻英,2011,《社会建设背景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育与发展》,《中州学刊》第6期。

[18]徐选国、杨君、徐永祥,201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谱系及其超越——以新制度主义为分析视角》,《学习与实践》第10期。

[19]徐永祥,2004,《我国社区建设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

[20]徐永祥,2006,《政社分工与合作:社区建设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东南学术》第6期。

[21]杨君、徐选国,2014,《社会工作、社会承认与生活世界的重构》,《学习与实践》第2期。

[22]易松国,2013,《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问题与发展路向》,《社会工作》第5期。

[23]张涵,2014,《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工作——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蓬奇》,《中国国情国力》第4期。

[24]赵光荣,2013,《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困境研究——基于东莞市的个案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5]朱希峰,2013,《打造服务品牌:当前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取向》,《社会工作》第5期。

编辑/杨恪鉴

DOI:10.3969/j.issn.1672-4828.2016.01.008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828(2016)01-0066-09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城市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及其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4CSH002)以及201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社会工作本科生的专业适应性研究”(项目编号:WE1524304)。

猜你喜欢
社工民办机构
新时代加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青春社工
论民办独立院校的“企业化经营”
基于学科竞赛的民办本科高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探讨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社工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民办少儿英文图书馆工作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