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空间治理的三大要点

2016-05-14 01:39刘金星
网络传播 2016年6期
关键词:有害信息网络空间网民

刘金星

我国现有7亿网民、423万家网站,正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努力实现网络强国的“中国梦”。伴随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网络攻击、网络恐怖等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侵犯个人隐私、窃取个人信息、诈骗网民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网上黄赌毒、网络谣言等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清朗网络空间,要牢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

构建网络生态需要人人参与

互联网是人类的新家园,已成为国家全力捍卫的“第五空间”。网络强则国强,一个清朗、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的网络空间,是公众所需。

近年来,我国依靠广大网民、发动社会力量,连续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但当前,网络生态治理任务依然复杂艰巨,人民群众对打击网络有害信息和不法行为的呼声非常强烈,清朗网络空间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主动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深入整治网络顽疾,驱散网络“雾霾”,修复网络生态,关系重大。

发生在前不久的两个案例无疑给公众和网络媒体上了生动一课。百度长期因竞价排名而众议鼎沸,近期又因“魏则西事件”被推至舆论风口浪尖。被查出患有“滑膜肉瘤”罕见病的大学生魏则西,辗转多家医院,病情仍不见好转,后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在花光东凑西借的20多万元后,不幸离世。就在今年1月初,百度曾因“卖吧”事件而成众矢之的。本是病友们自助平台的贴吧,被百度卖掉,病友痛失交流平台,甚至上当受骗。

再如,任志强通过新浪和腾讯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违反“九不准”“七条底线”,影响极其恶劣。经网民举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今年2月底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

此类事件不一而足,成为一股股负能量,恣意侵害威胁着国家、社会和个人。因此,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让这个精神家园清新爽朗,人人都应是参与者,都应当战士斗士,而不应做看客绅士。

充分认识人民主体地位内涵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见行动、出实招、求实效。具体而言,就是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网络治理为人民。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网络生态治理的最高位置,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依法管网治网,陆续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先后开展一系列网络治理行动,规范网络有序运行在法治轨道上。2015年以来,我国陆续开展“依法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护苗2015”“打击网上暴恐有害信息工作”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滴滴打车”被刷单、王健林“被署名”等网络侵权的打击力度,有效捍卫了公众、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震慑了不法分子。

坚持网络治理靠人民。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管理在依法规范、道德约束的同时,要紧紧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经过广泛宣介、动员、引导,公众参与网络治理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网络义务监督员。如首都互联网协会组建的“妈妈评审团”,在为青少年安全上网“保驾护航”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在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公众也踊跃参与到网络空间“大扫除”的活动中来。

坚持网络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清朗网络空间,最终要落脚在让人民共享治理成果。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中国人民”。让网络治理成果普惠人民,也是题中应有之意。目前,在线教育、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开放大学蓬勃发展,互联网医疗、数字健康客户端方兴未艾……净化、清朗后的互联网正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服务便捷化、精准化和个性化。

全面建构共治共享崭新格局

实现“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的目标,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需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动性、捍卫人民网上权益,形成网络空间治理同心圆。为此,要做到“五个注重”。

注重制度完善。本立而道生,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强化制度建设是一项根本性任务。只有以科学的制度为根本遵循,形成依法治网、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才能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我国立足国情,充分总结近年来网络安全工作经验,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进程。《网络安全法(草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程序。

注重体系建设。我国互联网起步虽晚,但起点高,过去22年来积累了丰富的互联网治理中国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但长期以来行政监管投入的精力过多,有些方面重视程度、投入力量不够,需要好好补课。今后,要从顶层设计和整体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网络治理体系建设,使网络有害信息治理有法可依。

注重奖惩并举。奖励和惩罚是网络治理激励手段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一方面,对于公众举报的网络有害信息,符合条件的要给予相应奖励。对于积极受理公众举报、自觉处置有害信息的网站,要予以表彰。另一方面,对于消极对待公众举报、不能自觉承担信息“把关人”“守门员”责任的网站,要严格依法惩处,并加大曝光谴责力度。

注重宣介引导。尽管近年来网络举报知晓度、认知度有了较大提升,公众举报网上有害信息的积极性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国家和人民的期待、与我国网络发展水平、与有害信息总量相比,网络举报还没有达到应有的层次和水平。各地、各网站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网络举报品牌包装,吸引公众广泛参与网络有害信息打击、治理工作,同时有效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注重提升媒介素养。虽然我国是网络大国,但网民媒介素养整体水平不高,掌握的网络举报知识有限。各地要从教育入手,从自身做起,吸引全社会参与,培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中国好网民。

综上所述,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煽动对立等网络戾气,实现网络空间风清气正,将网络空间建成崇德向善、温暖人心的精神家园,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汇聚网络空间共治共享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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