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创作的文化特质探究

2016-05-14 01:39卢蓉朱传欣
网络传播 2016年6期
关键词:语境受众创作

卢蓉 朱传欣

2005年至今,网络剧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从个人自制的“山寨短片”到重磅打造的“年度巨献”,从草根用户的自我宣泄到网民群体的热点关注,从难登大雅之堂的边缘地位到如今被称作影视市场的“鲶鱼”“怪兽”,越来越多的资源、人才正在向网络视频领域汇聚,视频平台也正加紧建设和形成自己的生态圈。

种种迹象表明,网络剧的实质是利用“互联网+”思维去改造传统电视剧的行为,互联网强大的数据库和互动特性正在发掘视频故事新的生长空间。那么,被网络视频内容生产者视为第一生命的“网感”究竟是什么?互联网对于网络剧的创作又会带来哪些深刻影响?

“自我代言”的叙事主体

在网络剧的萌芽阶段(即“微视频”阶段),其主要内容多数来源于“草根”“拍客”的自制视频,这些作品往往具有时效性、贴近性、真实性等特征,便于在线观看、交流与分享,迎合了广大网民或猎奇、或偷窥、或消遣、或狂欢的心理。有的“拍客”作品流传极广,例如2005年轰动全网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随后,一批专业“拍客”与优酷、土豆等几家视频网站签署独家供片协议、建立专题页面、实施收益分成,渐成一股势力。这成为网络电影、网络剧发展的源流之一。

发展到今天,“拍客”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视角、一种态度。网络影视作品这种具有先天“拍客”属性的形式,使得创作者能够以“我”的身份面对观众、以“我”的口吻进行叙事、以“我”的想法操纵全局,在剧中塑造一个自己的代言人。例如,微电影《老男孩》所讲述的故事实际上就是肖央、王太利两位主创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网络剧《匆匆那年》同样是借主人公陈寻的回忆视角叙述了五名高中生的情感历程与生活轨迹。不少网络电影、电视剧都采取了这种“内视角”的创作模式,叙述者借助剧中某一人物的感受和意识,从他的视角去体会一切、传达一切。

然而,个人化的叙事话语中也包含着大量闲谈式的、自顾自的、喋喋不休的杂语,以至于大量“草根”作品无法被称为艺术品,最终沦为网络噪音。尤其需要警醒的是,细数当下热播的网络剧,许多往往以一种解构的姿态面对历史、文化与社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与主流的价值观念相背离。网络文化的自由和多元固然值得肯定,但是,在部分网络剧中存在的质疑一切、否定一切的倾向与他们所标榜的自由和多元背道而驰,并可能引起一系列负面影响,给观众带来文化上的困惑和价值观的紊乱。

互动式的叙事机制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升级,传受双方的互动关系体现在网络剧的构思、创作、传播、欣赏、回馈的全过程。这种即时、直接的互动模式不可避免地对网络影视剧的文本创作产生了影响,甚至成为了网络电影、网络剧所特有的叙事机制。

观众通过视频网站观看了一部网络剧,他的意见可以立即通过网页上的评论、留言、跟帖、点赞等功能发表;近年来流行的“弹幕”,甚至可以让观众边看剧边“吐槽”。由于体量小、周期短、审查松等特点,不少网络剧采取“边拍边播”的制播模式,以传统影视剧无法比拟的速度实现与受众之间的紧密互动。

不仅如此,创作者还可以根据用户个人信息和观看记录得到一系列数据,并从中挖掘出一些指导创作的启示。例如2014年上映的电影《老男孩之猛龙过江》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出品方之一的优酷网对其四年前推出的微电影《老男孩》所做的受众分析,通过对8000万粉丝的性别、年龄、地域、评论、观看时长、拖拽指数来分析判断,指导影片创作。

新媒体技术已经可以支持用户通过智能终端参与到故事结构当中,自主选择剧集的人物关系、情节走向或观看视角。例如搜狐网2009年推出的12集网络剧《安与安寻》,观众可以在每集结尾处选择A、B两种结局,开创了国内网络互动剧的先河。在这种互动模式下,部分网络剧开始尝试创作权利的下放和创作主体的多元,探索由受众主导的全新的叙事方式。互联网语境下,“受众”的定义被改写,正如YouTube的标语“broadcast yourself”(播出你自己)所讲的那样,网络剧与受众之间的互动是其区别于传统电视剧的核心特征之一。

然而,网络剧的这种互动式的叙事机制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例如有的作品过分强调互动、刻意追求速度、一味迁就受众,造成了创作者主体性的丧失和作品文化品位的降格。网络剧之于受众,不能是单纯的迎合与取悦,更应做到引领与提高。驱逐了创作者的艺术性就如同没有火炬的荒原、没有瞭望塔的海面,势必将陷入混沌与黑暗。

网络感的叙事风格

目前来看,网络剧的“网感”体现在三个方面。

高语境表达。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将语境分为高语境和低语境两种特征。在高语境文化中,叙事者的言语意义往往内化于其所处的语境中,他所表达的含义往往比他所说的要多。随着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用户中已形成了一个个网络社群,在这些主题各异、规模不一的“圈子”中间,呈现出典型的高语境文化特征。例如改编自同名小说的网络剧《盗墓笔记》中一些专业术语(如“粽子”“黑驴蹄子”“倒斗”)可能会让非“盗墓迷”观众十分费解,又如网络动画《十万个冷笑话》的主要受众人群是所谓“二次元”的爱好者。

碎片化结构。不少网络剧变“连续剧”为“系列剧”,用每一集的小体量去呈现一个完整的故事,观众随便抽取哪一集收看都能随时进入故事。例如搜狐视频出品的网络剧《屌丝男士》便体现出典型的拼贴式结构,是一部具有鲜明互联网特点的微喜剧集锦。碎片化是当前互联网语境的一项重要表征,深刻地影响着网络剧的创作。

超文本体验。超文本是指通过超链接的方法,将网络空间中不同位置的信息组合在一起,允许用户从正在观看的位置切换到超链接所指向的位置,这极大地增强了网络收视体验的效率和自由度。在网络剧的播放界面中,普遍嵌入了大量的超链接按钮,观众可以随时点击跳转至另一页面,观看其他的内容。网络观众在欣赏一部网络剧时,他接受的并非一个独立、完整的文本,而是一个彼此连接着的超文本。

然而,也由于过于强调网络感,甚至一味将颠覆传统、挑战禁忌视作“网感”,刻意地选取那些传统影视剧无法涉猎的内容,导致当前网络剧中神怪、仙侠、惊悚、情色等题材占据绝大部分,同质化现象严重。也有不少网络剧将制造网络热点话题视作“网感”,在创作上奉行“先开枪后瞄准”,片面追求创作速度,拒绝作品深度,网络内容难出精品。还有的创作者舍本逐末、投机取巧,将网络营销置于比作品创作更为重要的位置,试图通过铺天盖地的包装、炒作来掩盖作品本身的空洞无物,通过骗取作品的点击量带来经济效益,其实质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

我们在热情拥抱互联网的同时,不要被热浪冲走理性。现阶段网剧产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优质内容的缺失,甚至至今尚未出现一部真正意义上具有充分美学独立性的作品,这成为制约行业整合发展的最大痛点。

尽管如此,作为新生事物出现的网络剧仍存在着极大的发展空间,在互联网思维和创新观念的推动下,通过互联网渠道播出的网络剧将成为常态,并将在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的发展进程中逐渐确立定位、厘清本质,成长为一门生机勃勃的艺术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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