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审判

2016-05-30 15:55黄启凌
第二课堂(小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官司洗碗筷子

黄启凌

就在前几天,我的爸爸妈妈竟然打了一场“官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重回现场,一探究竟吧。

原来,我们家以前立了个规矩:爸爸妈妈谁先吃完饭就可以免洗碗,后吃完的就要洗碗。但是,那天他们几乎是同时吃完的,该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有了,让他们打一場“官司”吧!

由于是爸爸提出问题的,因此爸爸为“原告”,妈妈则为“被告”,而我当然就是 “法官”了。刚宣布完,就看到爸爸悄悄地向我眨了眨眼,意思是让我帮他。但我此时身为“法官”,当然要大公无私,于是我摇了摇头。这一举动正好被善于察言观色的妈妈看到了,她生气极了:“好啊,竟然搞小动作!”我见形势不对,立即摆出“法官”的样子,说:“肃静!肃静!现在请原告陈述。”

爸爸一听自己可以发言了,于是如滔滔江水般的长篇大话就开始了:“我和你妈妈虽然看上去是同时吃完的,但我肯定比她要快一秒钟放下筷子……”“被告”妈妈一听不乐意了,大声抗议,说:“明明我们是同时吃完同时放下筷子的!如果实在不行,那就一人洗一半……”我一听,咦,这法子不错!于是我发话:“好!为了公平起见,本法官决定,一人洗一半!”看上去似乎“官司”可以了结了,但没想到爸爸仍然不依不饶:“不行!明明是我快一点,为何还要我洗一半?请法官大人明察!”

怎么办?这可真让我左右为难啊!突然,我有了一个想法:爸爸妈妈整天工作也挺累的,我都这么大了,为什么我不能做点家务活呢?对了,今天就让我来洗碗吧。于是我清了清嗓子,说:“现在本法官正式宣布,今天的碗由本法官亲自洗!”听了我的话,爸爸妈妈愣了一下,接着都欢呼起来,他们同时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怎么样?我这个大“法官”够合格吧? (指导教师 朱 光

编 辑 旦 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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