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文明和谐的语言环境
——北京市昌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回顾
北京市昌平区的语言文字工作从1993年起步,经历了起步、全面普及和规范管理、深入宣传和提升影响力三个阶段。
2012年成立了昌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积极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若干规定》。
以“推普周”宣传为载体,营造语言文字工作良好氛围。区商委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景区等宣传普通话。全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主流媒体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引导舆论、营造氛围。
以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镇、示范校为契机,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示范创建,镇街、单位、学校完善,提升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将语言文字宣传工作常态化。全区订阅《语言文字报》《咬文嚼字》杂志。2012年,昌平区第二实验小学生参加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得到了时任教育部长袁贵仁同志等领导的肯定。
今后,昌平区将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各项工作,不断开创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梁少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