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分享经济的汽车共享研究:欧洲镜鉴

2016-10-19 02:15赵光辉
中国市场 2016年35期
关键词:分享经济

赵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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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享经济”是指将私人闲置的物品使用权、知识技能、时间和劳力有偿地与他人进行共享,进而获得一定报酬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以闲置资源换取经济收益。欧洲的私家汽车共享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一张智能会员卡就可以开启车辆,租赁使用,此种新型汽车共享方式正在欧州快速兴起。分析欧洲汽车共享发展的现状与特点,认为我国发展汽车共享,有利于满足城市机动化需求,有利于促进城市节能环保,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利于推广实验电动汽车,因此交通管理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应重视汽车共享模式发展,发挥政策引导和促进作用,研究解决合理规划汽车共享停车位等问题。

[关键词]交通产业;分享经济;汽车共享;交通服务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5.084

全球分享经济呈快速发展态势,通过分享、协作方式搞创业创新,门槛更低,成本更小,速度更快。[ZW(]2015年9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开幕式特别致辞。[ZW)]分享经济的特点:一是平台化。比如汽车共享将司机与乘客都纳入同一平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出行成本降低。“劳动者—平台—顾客”的共享模式取代了“劳动者—商业组织—顾客”的传统模式。二是人的价值重新发现。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只保持松散的联系:自行安排劳动时间、可以同时接入多个平台、不再受到严格的制度束缚。劳动者以个人的品牌、信誉提供个性化、非标准的服务,商业机构的“名牌效应”不再具有效力,用户看重的是建立在用户点评基础上的劳动者个人信誉。三是以营利为目的。共享经济的本质在经济上是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从法学角度看,是使用权的临时有偿让渡。只有每一个共享经济的参与者都得到合理的回报,才能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1 基于分享经济的欧洲汽车共享

1.1 汽车共享的边界

汽车租赁是在“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思想下产生的一种汽车使用模式,而汽车共享是新兴的汽车租赁服务模式,是指借助于信息技术,以会员制为基础,通过提前预约方式,在不同时间共同使用一辆或多辆汽车,而以分钟或小时为租赁期单位的自助式短期汽车租赁服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汽车共享与“合乘”或“拼车”的概念是不同的,汽车共享是指不同公司拥有的车辆提供不同的客户在任意时间使用,而后一种则是私人车辆特定行程的共用,性质不同。而英文中也容易混淆,欧洲和北美汽车将汽车共享称为“Car-Sharing”,而在英国“Car-Sharing”的意思是“合乘”和

“拼车”的意思,汽车共享称为“Car Clubs”。这也是一些国内将汽车共享理解成拼车和合乘的原因之一。

1.2 汽车共享的轨迹

欧洲早期尝试建立汽车共享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1948年,在瑞士苏黎世成立“Sefage”公司开始运作汽车共享,是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汽车共享组织。在随后的几十年,其他欧洲国家也纷纷开始汽车共享,随着不断地发展和整合,1987年形成了一家大型汽车共享企业,名为瑞士移动共享租赁,2010年,瑞士拥有车辆2200余辆,在400多个城镇设置600多个固定停车位,会员人数超过8.5万人。

在德国,最早在1988年出现了商业性汽车共享组织。1998年成立了德国联邦汽车共享联合会,会员数达到65家公司。2004年,汽车共享会员达到7万人。近年来,汽车共享快速发展,2012年,德国联邦汽车共享联合会已经有140家公司成员,服务网点遍布全国各地,会员人数达到27万人。汽车共享在德国发展规模最大,几乎所有较大城市都有汽车共享组织,占据了欧洲汽车共享市场的1/3。

2008年以来,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出现了非固定式汽车共享新模式,汽车共享车辆数迅速增加,特别在公共交通发达的城市,共享租车活动更为频繁,2012年,固定停车方式的汽车共享约占60%,非固定停车方式占40%,但增长速度更快,预计2013年年底,比例将各占50%。例如柏林,目前拥有汽车共享车辆2600辆,奔驰的Car2go公司和宝马的Drive Now公司分别投入1200辆和800辆汽车用于非固定停车位式汽车共享,非固定停车位式汽车共享规模快速扩大。

欧洲汽车共享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一是欧洲人们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共识,合理选择交通方式成为践行环保理念的一种追求,汽车共享为不丧失机动性的低碳出行提供了一种选择。二是欧洲汽车市场已经基本饱和,汽车生产厂商转变思路,开展汽车共享业务为开拓汽车销售市场和新产品市场奠定基础。三是目前汽车共享的客户群体主要是18~34岁爱玩智能手机的年轻人,随着此部分人群的增加,汽车共享需求将扩大。四是移动互联技术的进一步开发应用,将给汽车共享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车辆使用更加便捷高效。预测到2020年,欧洲汽车共享规模将达到70亿欧元,会员达到1500万人,24万辆共享车辆。

1.3 汽车共享的模式

按照租赁车辆是否拥有固定停车位,可将汽车共享模式划分为两种。

(1)有固定停车位的汽车共享。汽车租赁企业租用社区、写字楼、综合枢纽周边租用固定停车位,放置租用车辆,会员利用网络提前预约租车,至固定停车位刷卡取车,车辆使用后放回原停车位,租车费用按小时计费,相对低廉。代表公司有大众魁卡(Quicar)公司和堪比奥(Cambio)等。

(2)没有固定停车位的汽车共享。此种方式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汽车租赁公司在城市范围内,利用电子地图(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划定一定区域,在该区域内投放汽车共享车辆,用户注册会员后,在手机下载客户端实时搜索自己周边可用于租赁的车辆,完成用车预定并租赁使用汽车,使用结束后可将车辆放置在特定区域内的任何位置,结束租赁。租赁方式方便灵活,但租车费用是以分钟计算,价格较高。代表公司有德国奔驰公司的Car2go,宝马公司的Drive Now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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