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开启市场监管新常态

2016-10-19 04:39谌亮
中国市场 2016年36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互联网+互联网

谌亮

[摘 要]在当今经济形势比较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有效激发市场新活力,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变思维方式将“互联网+”与市场监管深度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改革的关键目标。“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借助互联网跨越时空和地域优势,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整合,促进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市场主体;宽准入与严监管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6.147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1]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商事制度改革等执政理念的不断深入,我们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的时代。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创新监管模式,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提高互联网的特性思维,以信息和数据为纽带,促进“互联网+”与市场监管的深度融合,推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提升。

商事制度是规范市场主体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总和,是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和退出等市场活动的制度和政策规定。[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就是发展当前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准备经商这第一道门入手,以改革市场准入为切入点,通过政府角色的自我转换、主动放权,减少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还权于企业,有效减少市场干预,激发百姓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新活力,为公平竞争提供保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平台。

1 探索“互联网+”市场宽准入

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推行网上市场主体登记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努力在现有法律体系内寻求最大限度的创新突破。宽进即: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新活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改革探索中,积极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平台、网上办事大厅,2015年11月18日,率先发出迁安市第一张电子营业执照。坚持落实放宽市场准入一是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和经营资格许可审批相分离,坚持落实涉及经营项目的302项许可审批从前置改为后置,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从“先办证后发照”调整为“先发照后办证”。二是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市场主体成立时“零出资”,自行决定出资时间,且无须提交验资报告。三是放宽经营场所的限制,凡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免于提交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为契机,全力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

2 加强“互联网+”市场严监管

市场严监管是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点,宽进容易严管难,如何加强对市场主体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难点。严监管即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对接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改而不乱。市场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增加,监管面临严峻考验,监管模式、监管方法应主动适应市场严监管的需要,具体表现如下。

2.1 严管内容要明确,严管重点要突出

“互联网+”严监管将彻底颠覆传统的行政监管模式,区域管辖会被逐渐淡化,数据的准确性将成为重中之重,部门间无缝对接成为重要保证,大胆打破各部门原有职能界限,对原有的办事流程进行颠覆性创新。利用“互联网+”对信息和数据深度发掘的优势,在对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重点对市场主体提供虚假材料、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三虚一逃”行为进行严格筛查。

2.2 提升日常监管效能,优化执法人员素质

以目前监管现状来看,市场主体数量与执法人员数量比例失衡,以迁安市市场监管数据为例,全市各类市场主体1.2万余户,基层参与执法工作人员近150人,按每次执法活动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要求,人均监管数量160户次,同时需要不断克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难,对重要案件多次检查的情况。随着“互联网+”市场监管新模式的出现,大数据运用贯穿市场主体登记、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等各个环节,需要宏观经济管理、统计、互联网应用等多方面知识技能,对人才素质要求很高,执法人员既要学习计算机又要提升监管业务,主动适应“互联网+”市场监管新模式,不断优化人员素质,提升业务水平。

3 引导“互联网+”监管再升级

“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对传统监管产生很大冲击,原有行政区域管辖模式将被淡化,“互联网+”监管不再以单个执法人员为基础,而实现了网络互连、协同执法,为此来自互联网数据的准确性将成为重中之重。

3.1 以规范数据提高信息质量

在宽进的背景下,市场准入登记是数据来源的首要关口,市场主体提供虚假信息的可能性倍增,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主体准入信息为载体,规范办事流程,提升监管主体信息的质量。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的原则。构建真实、准确和预测功能的市场主体综合数据库,对数据的录入、更新、修改工作进行规范,做到数出有源,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要落实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出现人为错误可追溯,并且要建立实施数据纠错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校对,确保问题数据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修改,提升数据整体质量。

3.2 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

市场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部门监管力量有限和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凸显,只有创新制度改革,实现社会化大监管才能解决这个矛盾。“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为基础,通过构建信息管理平台,促进企业相关数据的互通和共享,实现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智能化。一是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融合各部门企业登记、市场监管、企业信用等功能的信息共享平台。努力实现市场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反馈信息整合统一。市场登记信息以市场登记数据为源头,由市场登记部门每天把数据发至平台,经后台处理后同时发给各分管部门。监管信息即监管部门对平台发来的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监管,并及时总结。反馈信息重点检查各监管部门对信息反应是否及时、现场核查跟进是否到位等。通过信息整合统一,实现监管工作的环环相扣、无缝对接。二是通过建立智能移动监管系统,随着4G技术的普及和推广,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实行移动监管的技术已经成熟。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现行的各类监管软件移植到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建立智能移动监管系统,为基层市场监管提供移动技术支撑。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分类监管,确定各行业、各种组织形式市场主体的监管重点,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 以技术推进制度升级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扶持政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完善园区软硬件功能,实现抱团发展,通过制度改革,办理营业执照实现了“5225承诺”,即排队取号不超过5分钟,等候不超过2小时,执照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借力“互联网+”监管模式转型升级,优化监管方式,初步建立起宽进严管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做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释放网络经济的活力。

参考文献:

[1]张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J].行政管理改革,2015(5).

[2]程红.统筹加强信用管理有序推进先照后证改革[J].行政管理改革,2015(6).

[3]福州市工商局课题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初探[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5).

[4]潘文轩.津粤闽自贸试验区可从上海自贸试验区学什么[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6).

[5]林江,范芹.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背景与运行基础[J].广东社会科学,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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