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遗迹资源特色和保护开发建议

2016-10-20 08:381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浙江杭州3112032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浙江杭州311203
地球 2016年10期
关键词:遗迹火山浙江省

(1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浙江杭州311203;2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浙江杭州311203)

(1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浙江杭州311203;2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浙江杭州311203)

浙江省丰富而独特的地质遗迹作为科普科研和景观的双重资源,在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具有巨大的效益空间。而对全省286处地质遗迹资源的合理保护与开发,是实现其价值的前提条件。本文分析了浙江省地质遗迹资源特色的客观呈现,并据此提出了针对性的保护开发建议,为有效配置浙江省地质遗迹特色资源、挖掘潜在价值提供科学依据。

遗迹资源特色开发建议

0 前言

地质遗迹是地球形成以来,在漫长的内外动力地质作用下形成、演化并最终遗留下来的产物[1]。一方面,地质遗迹作为一种科学资源,是探究地球演化机制和人类文明演进的天然教科书,是地球科学领域“将今论古”的重要资料;另一方面,地质遗迹作为一种景观资源,其美丽神秘的景致具有稀有性、不可再生的性质,这种独特的美学价值为全人类创造了共同财富。目前,国内外针对地质遗迹的相关研究主要包括:地质遗迹类型及其分布特征、成因及演化机制、保护与开发途径、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开发与旅游业的关系。新一轮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项目的结果显示,浙江省具有丰富而独特的地质遗迹资源,对其进行合理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能够为省域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因此,本文通过对浙江省地质遗迹资源特色的客观呈现,有的放矢地探寻地质遗迹保护开发的建议。

1 地质遗迹资源特色

1.1 资源丰富,类型多样

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2013年暂行稿)》中地质遗迹分类方案,浙江省286处重要地质遗迹可以划分为基础地质和地貌景观2个大类,缺少地质灾害大类;两个大类中又包括地层剖面、岩石剖面、构造剖面、重要化石产地、重要岩矿石产地、岩土体地貌、水体地貌、火山地貌、海岸地貌和构造地貌10个类,约占遗迹分类方案类的76.9%;地质遗迹亚类共29个,除岩土体地貌的变质岩地貌、黄土地貌、沙漠地貌和戈壁地貌、冰川地貌各亚类与浙江无缘外,约占遗迹分类方案亚类的63%(图1)。

图1 浙江省地质遗迹类型数量与分类方案对比图

1.2 多重价值,等级突出

《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调查与区划报告》从科学性、观赏性、稀有性、完整性、保存程度、可保护性等方面对地质遗迹点的等级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全省地质遗迹共有世界级8处(占2.8%),国家级75处(占26.2%),省级203处(占71.0%)。8处世界级地质遗迹包括长兴煤山金钉子剖面、常山黄泥塘达瑞威尔阶金钉子剖面、江山碓边江山阶金钉子剖面、诸暨石角球状辉闪岩、余杭狮子山腕足动物群化石产地、江山江郎山丹霞地貌、杭州湾钱江潮和缙云仙都火山岩地貌,其科学价值、美学意义等均已通过“金钉子”、旅游开发、地质公园建设等途径,引起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1.3 分区明显,特色鲜明

浙江省地质遗迹划分为5个特征明显的遗迹区:Ⅰ浙北河口平原与采矿遗址遗迹区,位于杭州湾两岸的杭嘉湖平原与萧绍平原一带,区内水体地貌景观尤其钱塘江涌潮这一河-海动力系统因其景观宏伟而举世闻名,余杭狮子山腕足动物群化石产地是全球范围内唯一已知的奥陶纪末期深水底栖古生物群落实例;Ⅱ浙西北地层古生物与岩溶地貌遗迹区,位于浙江省西北部的湖州市和杭州市的大部分区域,是世界著名的标准地层与古生物发育地区,也是浙江省晚古生代灰岩分布最广泛的地区,发育了大量优美的高品位岩溶地貌,包括金华山一带的溶洞、沿富春江而下的河谷地貌景观;Ⅲ浙中白垩纪红盆与丹霞地貌遗迹区,位于浙江省中部的金华市和衢州市的大部分区域,普遍发育白垩纪火山带与断陷盆地,在这些盆地中保存了较丰富的中生代古生物群落(恐龙、植物、鱼等),并最终发育成众多优美的丹霞地貌景观;Ⅳ浙东南火山地质与火山岩地貌遗迹区,位于浙江省东部和南部的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和丽水市的大部分区域,环太平洋火山带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其中的茶山破火山、雁荡山破火山、矾山火山洼地等都是著名的火山构造,在火山活动中形成的许多非金属(叶腊石、明矾石等)矿产地也举世闻名;Ⅴ沿海海岸地貌遗迹区,位于浙江省东部的沿海一带,全新世海侵后在该区形成了丘陵与滨海平原相继、海岸线蜿蜒曲折、港湾岬角相间、岛屿星罗棋布的海岸地貌遗迹,丰富多彩的海蚀与海积地貌遗迹是本区的主要特色。

2 地质遗迹保护开发建议

浙江省地质遗迹滞后的保护开发现状与优越的地质遗迹资源条件形成鲜明的对比,未来的发展需要政府采取协调配套资源、建立组织机构等行动,具体建议如下:

(1)确定复合型保护开发模式。针对浙江省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多重价值,等级突出”的资源特色,基于充分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矿山)公园/旅游景区”的捆绑式、保护中套建开发的复合型保护开发模式。

(2)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地质遗迹复合型保护开发模式涉及部门众多,需要在国土资源厅的组织规划下,根据地质遗迹“分区明显,特色鲜明”的特征,分区建立管委会机构,协调与矿山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机构的关系;同时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有效促进管委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管理机构。

(3)专题开发挖掘深度,资源整合扩展宽度。一方面,通过发展专题科普活动(尤其是互联网地质科普开发及宣传)、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塑造个性品牌形象等方式,提高对“分区明显,特色鲜明”资源优势的利用率,提高产品的品位和层次;另一方面,采用管理机构网络建设的形式,加强区域合作、横向交流,最终整合省域地质遗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扩大影响。

[1]黄松.陕西省地质遗迹特征与地质公园建设 [J].地理学报,2006,61(3):227-240.

浙江省地质遗迹资源特色和保护开发建议

■万治义1梁灵鹏2

F407.1[文献码]B

1000-405X(2016)-1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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