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解读与思考

2016-11-02 19:15王永芬
中国纤检 2016年9期
关键词:安全技术婴幼儿儿童

王永芬

摘要: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的安全及质量方面作出了最全面的规定,本文基于对规范的解读,提出其实施阶段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6月1日,《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以下简称“GB 31701—2015”)颁布,我国婴童纺织产品的规范与安全性有了制度的参照,对GB 31701—2015的深入解读和思考,对社会各界爱婴人士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GB 31701—2015制定的行业背景

近年来在我国童装市场上,不时出现有害物质超标或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现象,婴童的健康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GB 31701—2015颁布前,《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一直充当着指导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生产的作用。但随着现代社会对婴童健康的不断重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这样的基础性标准已无法满足婴童纺织产品对质量及安全的更高要求。在此形势下,国家标准委颁布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亦是纺织产业安全技术规范的一次升级换代,是新时期我国对婴幼儿及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2 GB 31701—2015主要内容分析

2.1 实施日期

GB 31701—2015发布于2015年5月26日,自2016年6月1日实施,实施过渡期为两年。在过渡期内,在2016年6月1日前生产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纺织产品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从2018年6月1日起,童装市场上所有产品都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童装及纺织产品。布艺毛绒玩具、一次性卫生用品、背提包、地毯、伞及运动服等产品不属于适用范围。该规范在强制性标准上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相互统一的,避免了与其他特定产品的强制性标准的重叠问题。

2.3 产品分类

规范中将产品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儿童纺织产品。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为年龄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身高100cm及以下)使用的纺织产品。儿童纺织产品为年龄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身高100cm~155cm的女童或160cm及以下的男童)使用的纺织产品。该规定不仅对儿童纺织产品的适穿年龄做了分类,还对身高做了划分,纺织产品分类更细,同时为其他相关产品标准的产品分类和企业生产童装的对象划分提供了可靠依据。

2.4 安全技术要求

GB 31701—2015将婴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标准分为A、B、C三类。C类是基本要求,B类次之,A类要求最高。其中,规定中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婴童纺织产品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婴童纺织产品应符合C类要求。此外,规范中还强调,婴童纺织产品的使用说明上除了必须标明本标准编号外,婴幼儿纺织品还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品还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安全类别。

2.5 化学安全要求

因为婴幼儿正处于人体生长发育初期,缺乏辨别和自我保护意识,若铅、镉等有毒物质超标存在于纺织物中,后果极其严重。规范中对婴童纺织产品中增加了包括邻苯二甲酸酯、pH 值、甲醛、重金属、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在内的6种化学成分的限量要求,大大降低了化学成分的危害性。

2.6 燃烧性能要求

此外,规范还规定了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宜以阻燃的方式处理。若进行阻燃处理,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规范指明了纺织产品的外层面料在为羊毛、腈纶、锦纶、丙纶及聚酯纤维等纯纺织物、纤维混纺及单位面积质量在90g/m2以上的织物不考核。

2.7 服装附件及绳带要求

最后,GB 31701—2015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附件的抗拉强力也应符合强制性规定。由于一些附在服装上起连接、装饰、说明等作用的小部件因为缝纫强力不够或其他原因脱落,一旦被儿童吞咽将导致窒息或其他安全隐患。GB 31701—2015分别对婴幼儿及7岁上下儿童服装的头颈部绳带、肩带、腰部,袖口、背部、底边的绳带做了相应规定。加强了不合适绳带对婴童造成损伤的风险评估。鉴于近年来因童装绳带设计不合理致使婴童伤害事件频频发生,经过风险评估结果表明,规范对绳带这一规定的细化对降低绳带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机械性损伤起到了显著的改善作用。

3 GB 31701—2015实施阶段的对策及建议

3.1 生产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更高

GB 31701—2015的颁布施行,生产企业中负责婴童纺织产品设计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应尽早学习该规范,更加重视产品的内在质量和设计要求,设计纺织产品时应全面考虑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及心理特点,把面料、色彩和装饰等设计要素与质量紧密挂钩,款式大方、得体为主,同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观赏性,加强服装原材料选购和检测。纺织企业要增强责任感与控制能力,所采购的纺织原料要全面按照新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要求。生产企业若对产品标准有疑惑或不解之处,应积极向第三方检测机构寻求指导意见,及时与标委会沟通,主动掌握国内外标准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生产出安全和舒适性能更高的产品。

3.2 监管部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执法力度更大

监管企业在规范的指导下,应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婴童纺织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大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让企业提高质量安全重视,加强产品安全流程管理,并根据国内外童装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婴童纺织产品质量。

3.3 销售商应严格产品进货渠道,售后服务更优

童装销售商应更加注重纺织产品质量,严格服装进货渠道,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做好童装销售及售后服务。

3.4 消费者应提高绿色消费意识,安全屏障更牢

新规范的实施进一步严格了产品的安全质量要求,将不达标童装产品挡在了市场之外, 为保障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构筑起了坚强的安全屏障。对此,孩子父母在选购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时, 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执行标准和纺织物安全类别,为绿色安全消费提供有力指导。

(作者单位:遂宁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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