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准则、新条例、新特点,有效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之我见

2016-12-03 22:20冷天星梁启平周良举陈利全
经济师 2016年10期
关键词:执纪问责党风廉政

冷天星+梁启平+周良举+陈利全

摘 要:近年来,党中央先后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文章着力从一《准则》、两《条例》所凸显的5个特点10个亮点,紧紧结合工作实际,浅析把握新准则新条例的新特点,有效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把握 特点 推进 廉政 建设 地税系统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044-03

近年来,党中央先后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的《准则》、《条例》具有“内容精炼,通俗易懂”、“范围扩大,有增有减”、“正向引导,亮出底线”、“突显政治,修身齐家”、“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等五个特点,体现了“问责指向上的政治性”、“问责定位上的鲜明性”、“问责依据上的基础性”、“问责原则上的科学性”、“问责对象上的关键性”、“问责事项上的针对性”、“问责方式上的规范性”、“问责落实上的严肃性”、“问责期限上的震慑性”、“问责文本的简洁性”等十大亮点,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把握新准则新条例的思想内涵与特色亮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效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刻领会新准则新条例的新内涵,有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新《准则》在内容上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明确了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新《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纪律处分,使大家一目了然,记忆深刻。新《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法分开,彰显党纪特色,为开展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坚持全覆盖、无禁区、无上限,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两个没有变”表明了中央反腐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我们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广大地税干部要正确认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心存敬畏,遵规守矩,从不适应到适应,再从适应到引领,真正做到政治上不偏方向、思想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尽职履职、廉政上警钟长鸣,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

中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对党员干部而言,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无数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做纪律的坚定捍卫者、守护者,传递纪律的正能量。纪律是硬约束,守纪是硬任务。首要的是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重要的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有权不可任性,要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经常拿纪律这把尺子,主动丈量自身言行,用敬畏之心守住底线。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彻底廓清“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认识,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

中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这表明,中央将在继续“打虎”的同时,着力查蝇贪、治小权,把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到神经末梢。基层是地税工作的主战场,基层地税干部直接与纳税人接触,存在较高的廉政风险。目前,地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税谋私、为税不廉的现象时有发生,收受“红包”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事件仍未杜绝,基层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还不尽完善等。“微腐败”可能演变成“大祸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人员多、战线长、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地税部门来说,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更大了、责任也更重了。面对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态势、新动向,各级地税党组要以强烈的责任感、深沉的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以上率下,躬行践履,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延伸反腐倡廉的触角。

二、深切体现新准则新条例的新精髓,有效筑牢党风廉政防线

新《准则》将范围由原来只对党员领导干部,现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驶、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一些与时俱进的违纪条款,减少了那些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新《问责条例》紧扣“党”字,抓住“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提出负面清单;紧扣“纪”字,落实依规管党要求,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理念,具有鲜明的党纪特色。

(一)引导向善向上,筑牢思想防线

信念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八项规定”以来,制度之笼越织越紧、越织越密,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表面看是违规违纪,根子上就是缺乏信仰,失了党性。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缺乏党性就会视党纪、规矩如儿戏,就会出现种种不守纪律规矩的言行,肆意妄为,最终咽下苦果。我们党员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摆在修身立命的首位,始终不忘入党之初心、不悖入党之誓言,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各级地税党组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信仰、自觉捍卫信仰、模范践行信仰,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

文化引导。要发挥道德高线的引领作用,发挥传统优秀文化的滋养作用,大力推进地税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道德讲坛、党群文体活动等各种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提升道德修养。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促进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典型引路。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越来越严的环境下,我们既要严格管理干部,也要保护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大“最美地税人”典型事迹的宣传,弘扬“最美”精神,引领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地税工作作为人生的事业,作为个人价值体现的平台。

(二)要完善监督机制,筑牢制度防线

按照“制度+科技+文化”的基本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制度规范、机制制约、信息防控、人心向廉的工作防线。

实施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纪律教育是基础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责牵头,会同人事、机关党委、宣传等部门建立纪律教育协调机制,以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大教育格局。

实施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全面统筹监察、巡察、督察内审、督查督办等各线条的监督职责和监督任务,持续推进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串点成线、共同发力的横向监督体系,进一步配置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

实施税收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金三”上线,立足地税实际,把内控机制建设与税收风险管理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把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制度及要求融入业务系统,并逐步由税收执法领域向行政管理领域延伸,形成依靠制度和科技管人、管事、管风险的严密防控体系。

(三)要锻造纪检铁军,筑牢执纪防线

转变执纪观念愿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惩恶扬善、纯洁队伍的重要使命,要牢固树立“监督是爱,放任是害,麻木不仁是为虎作伥”的执纪观念,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牢记使命,多做扯袖子、咬耳朵的事,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提高执纪水平能担当。当前一些“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转入隐蔽,对我们纪检监察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挑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加强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的同时,加强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税收违法违纪的新手段、新动向,着力提高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技巧。

积极创造条件善担当。各级地税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创造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增强基层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要认真剖析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努力破解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管、管不了的工作困局。

三、深入把握新准则新条例的新特点,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新《纪律处分条例》凸显了“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问责条例》作为第一部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体现了问责的政治性、鲜明性、基础性、科学性、关键性、针对性、规范性、严肃性、震慑性、简洁性等鲜明特点,突出解决“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关键问题。

(一)要在层层压实责任上下功夫

各级地税党组织要结合地税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配套措施,推动管党治党在地税落地生根、落地生效。

明确责任落实。要按照新准则新条例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各项任务,党组一年要至少两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至少一次听取机关各单位和下级税务机关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作评价、点问题、提要求。

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地税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全力以赴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挂帅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要创新体制机制,级级落实责任,通过逐级约谈、逐级报告等形式,了解掌握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推动形成上下联动一起抓的局面。

严格责任追究。要牵住问责这个“牛鼻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制定落实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并加强对各级地税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查,对履职不力的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都要进行倒查问责,对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要在执纪监督问责上下功夫

充分发挥内控的防患作用。各级地税机关要综合运用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等各项手段,加强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制约监督。要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全面加强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有效监督;树立“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意识,及时进行归纳、梳理和汇总,对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的形成原因、不利影响、解决方法等分门别类进行重点分析,提升腐败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通过开展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落实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等方面工作的督查,同时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督查督办的高压态势。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发挥收入规划、法规、税政、稽查等相关专业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监督格局,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巡察重点。定期开展全面巡察,必要时开展重点巡察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尤其要注重发现是否存在以税谋私、渎职失职等情况。要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既注重发现腐败案件线索,又不放过一般性违纪问题,通过巡察促进纪检监察部门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切实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

充分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反腐高压态势。各级地税党组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下大力气解决查办案件力度层层递减的倾向。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各级地税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以税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案件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反映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对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剖析,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并举一反三,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要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要从强化“两权”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方面,“两权”监督要强化。围绕“两权”中人财物、征管评查、减免罚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和经济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在税收执法权上,要重点查处不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违规审批减免税问题,利用税额核定、税务稽查、涉税中介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吃拿卡要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在税收行政管理权上,要重点加大对执行财经纪律、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审计监督,严格查处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补贴以及违反组织收入原则不收或少收税、收过头税和擅自减免税的问题。

另一方面,工作作风要改进。要结合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国税、地税合作2.0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坚决纠正态度生硬、办事拖拉等现象。建立税收争议调解机制和征纳沟通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要在严防“四风”反弹上下功夫

要紧盯重要时点、重要环节不放。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通知、出台禁令、点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要抓住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教育培训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防止发生问题。

要着力整治“红包”、“违插”问题。对“红包”问题下狠心、出重拳、零容忍,坚决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让“有职务的丢帽子,无职务的丢面子”。同时,对待“违插”问题,照样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要持续加大“四风”惩治力度。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查处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中的歪风”以及利用培训中心吃吃喝喝、奢侈浪费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吴艳.学习《准则》和《条例》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广西烟草,2016(2)

[2] 习近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先锋队,2016(1)

(作者单位:九江县地税局第五课题组 江西九江 332100;课题组主持人:陈利全)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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