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动者维权的几点有效途径

2016-12-21 13:01袁媛
青春岁月 2016年20期
关键词:维权劳动者有效途径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推动下,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多变、复杂。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着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事情时常发生,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当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采取有效途径进行维权是当前的一大热点。为此,本文首先对劳动者维权的六条途径进行了介绍,然后针对有效途径的选择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有效途径;维权;劳动者

近年来,我们经常在广播、电视或者网络上看到关于侵害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新闻,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我国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使劳动者拥有更多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大部分劳动者所采取的维权方式不合法,甚至是采取极端方式。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很多种,对遭遇劳动侵权的劳动者如何寻求保护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下面本文就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和维权途径的选择进行进一步讨论。

一、劳动者维权的六条途径

1、协商。所谓协商就是在劳动者与事业单位之间发展劳动争议之后,在双方的当事人同意互相退让的情况下,再结合相关规定继续进行协商,最终达到解决劳动争议的目的。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不仅可以节省不必要的资金浪费,还不会过于影响到双方的情感。

2、调解。假如发生劳动争议的双发当事人不能接受自行解决的方式,不主动的进行协商,或者是经过协商之后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那么当事人便可选择请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目前在我国已有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多都设立在乡镇级街道调解组织处,这主要针对于基层人民依法设置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节的形式主要有口头以及书面两种形式。调解组织待接到申请之后应该立即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并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记录。待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应该建立一套具有约束力的调解协议书,以便约束当事人严格遵守协议规定。

3、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必经之路。首先,劳动者应当在从发生劳动争议当天起60天年内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所处理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有: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相关劳动保护、培训、福利、保险和工资规定引发的争议;因自由离职、职工辞职、辞退职工、企业除名、开除等因素引发的争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结果无异议后,当事人双方则必须严格履行仲裁结果。

4、诉讼。对仲裁裁决结果存在异议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从收到仲裁裁决结果当天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一审法院对劳动争议事件的审理宜走民事程序,一审法院审理期限为半年。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从的话,则可在收到判决书当天其15日内向二审法院提出诉讼,并且在从立案当天起3个月内进行结案。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不会受理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5、监察举报。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当劳动者发现自身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我国有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劳动者对该劳动部门的处理结果存在异议或者该劳动部门拒绝履行或执法不当,则劳动者可以将该劳动部门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其他途径(信访)。信访指的是法人、公民或者其他主旨通过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书信等形式向各级工会、妇联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投诉请求、意见或者建议的活动。随着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公开化的推行,对于劳动者而言,信访越来越方便,渠道也是越来越多,但信访者必须明白信访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而并非是为政府添麻烦,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维权有效途径的选择

确保劳动关系在经济市场当中顺利、稳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是非常必要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选择并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所面临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适的维权途径。合适维权途径的选择和应用不仅有利于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也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情感。其中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维权途径是劳动维权的有效方式,而监察举报的方式的需要相关劳动部门来配合劳动者来进行劳动争议的解决。我国劳动者维权途径的优化和完善,不仅要注意各种维权途径优点的延续,使各种维权途径间的联系和配合更加紧密,而且还要加强各种维权途径的分析研究,明确各自的优势的缺点,为劳动者合适维权途径的选择提供帮助。

劳动者只有理性的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的分析自己在劳动争议当中所处的地位,并对不同种维权途径深刻考虑,从而选用合适的维权途径进行维权,继而达到有效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的目的。如果用人单位的公会组织都非常的完善,那么劳动者便可选择申请公会参与的维权途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不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那么劳动者便可通过选择诉讼、仲裁或者是信访等维权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只有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地分析自己在劳动争议中所处的地位,并综合考虑各种维权途径的优劣,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保护。

三、结语

总而言之,当自身的劳动权益收到侵害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检察举报以及信访等其他途径进行维权。当然,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任何一种维权途径都无法做到完美无缺、一劳永逸。劳动者在实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多种维权途径的综合运用。只有在实践中对现行的维权途径继续进行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才能使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得到有效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张书化, 张静, 刘志忠. 试论假劳动者权益保障及其意义[J].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5,25(05):96-98.

[2] 王佐理. 劳动者维权有哪些途径[J]. 农村新技术, 2012(09):47-47.

[3] 郭挺. 劳动者维权途径选择之法律思考[D]. 长沙:湖南大学, 2010.

【作者简介】

袁媛(1975—),女,四川成都人,本科学历,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教师,研究方向:劳动监察、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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