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浅析

2016-12-23 09:36王有良田晓辉
青春岁月 2016年22期
关键词:建议高校问题

王有良+田晓辉

【摘要】近年来国家、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越来越重视,其中国家助学金是困难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一环,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生的人数增长较快,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无法满足所有困难生的需求,这就对困难生认定程序和公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现存的评选方式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结合笔者的辅导员一线工作经历,重点分析认定困难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困难生认定;问题;建议

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采取一整套资助体系,其中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尤为重要,但随着高校的不断扩张,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学生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这引出一个问题,即资助总额的增长匹配不了困难生的增长速度,且国家规定一等助学金4000,二等助学金1500,这个金额不允许均分,这导致无法保证每名困难生都能获取国家的资助,容易导致困难生内心情绪的不满,进而引发困难生之间的矛盾,对辅导员来说,更加凸显了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将国家得资助交到最需要的人手中成为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一、困难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高校评选困难生主要依据《教育部财务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学校依据文件采取班级测评等途径进行评选,但在这其中存在诸多问题。

1、国家对于困难生的认定标准无法在实际操作中落实到位。国家对困难生有两个标准,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标准是城镇户口,父母暂时双失业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父母务农,有两名以上子女同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学生;父母务农,家庭成员中有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遭受自然灾害,突发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学生;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标准为孤儿、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无直接经济来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学生;家中有危重病人,无医疗保险,医疗费开支数额巨大,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学生;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救助的对象;农村五保户或城镇居民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持特困证家庭子女;来自偏远地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虽然这些指标很详尽,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无法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比如低保证、困难证明等政府部门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有待考察,学生所填的申请理由中作假问题无法确认,给困难生认定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2、认定标准单一。目前大部分学校的认定严格按照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而这些表格因种种原因无法辨别真伪,有个别同学因开虚假证明且认定上困难生,这在学生当中产生一种连锁反应,越来越多的学生效仿,导致国家助学金无法落实到实处,也让同学之间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分歧,进而影响辅导员在同学中的威信。

3、困难生认定后续跟踪体制不完善。困难生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认定,资助金额按照两学期分别发放,但目前高校在认定困难生后,困难生认定工作即结束,没有相应的跟踪调查和反馈,这导致无法为第二年困难生认定提供依据。

二、提高高校困难生认定方法合理性的建议

针对困难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辅导员一线工作的具体实践,笔者尝试提出有助于提高认定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建议,以期对推进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有所帮助。

1、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目前有很多学生因受个别学生的影响,在撰写申请材料过程中有无中生有,有中渲染,对自己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进行虚假渲染,以期获得国家的资助,这就需要辅导员老师在认定之前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这项工作需要辅导员亲力亲为,除了对申请困难生的同学进行诚信教育外,更重要的是让班级和年级评审小组的同学进行一次教育,让评审小组的同学感动,保证评审过程中的公平性,规避评审中会产生的拉票现象。笔者在每年的困难生认定前,经常深入到同学中进行调研,通过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宣传往年在家访过程中采集的照片,让参评同学更直观的感受到国家对大学生进行资助的目的,也让部分同学体会到地区的差异,减少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同时严肃纪律,重处虚假申报学生,将失信学生上呈失信记录,在未来考取公务员,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重罚之下,虚假情况会相应的减少。

2、对于评选标准进行量化。目前有部分高校结合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一定的量化考核,制定多种量化模型,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是各高校老师自己施行的模型,这引起学生的迷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对申请标准进行细化,使各高校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减少学生的不满情绪。

3、加大对困难生家访工作的走访力度。目前家访工作主要由辅导员老师完成,但是局限于经费和个人精力的原因,无法了解每位困难生家庭的实际情况,这需要发挥全员育人的政策,将学校的班导师,任课教师,职能部门的老师,在旅游、回家的途中进行家访,达到全员育人的目的,也能够为困难生认定提供更加详实的资料。同时发挥主要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寒暑假过程中,走访一定数量的困难生家庭,一方面可以详实的了解困难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另一方面,主要学生干部家访也是锻炼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的新平台。

4、增加对困难生在校期间的考核。一方面对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进行跟踪,是否将国家发放的助学金应用到学习和学生的日常基本生活中,另外对于困难生应该给予相应的任务额度,如修满一定的义务劳动学分等,这样一方面能提高学生的感恩意识,将国家的爱心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另一方面也增强获得国家资助的难度,打消等靠要的心态,变相的减少虚假困难生申请的学生。

综上所述,困难生认定工作任重而道远,如何将国家的资助真正落到实处,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是我们一线学生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鹏飞, 田庆军, 代  宁. 大学生骨干家访与辅导员家访关系研究[J]. 才智,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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