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问题的调研

2017-01-14 18:57彭莉萍
决策与信息 2016年12期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教育公平

彭莉萍

[摘 要] 根据武汉市残联2014年的数据统计,武汉市残疾人办证数为157754人,全市0-14岁残疾儿童数在5000人左右,而当前全市针对残疾儿童开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却数量严重不足,地域分布也极不均衡,部分残疾儿童无法平等获得受教育权。有关部门需加大力度,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难问题。

[关键词] 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入学难;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

[中图分类号] G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6)12-0116-07

一、 问题的提出

1.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人类的普通教育已经发展有几千年,而特殊教育却只有短短200多年的历史。1760年,法国人莱佩在巴黎创办了第一所聋哑学校,公开招收聋哑学生,为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揭开了序幕。1784年,法国人霍维在巴黎建立了第一所盲人学校,该校采用了凸字触摸盲文教学法来进行教学。美国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开始于1839年,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盲校中伴有智力障碍的儿童进行教育训练。1948年,韦伯在马萨诸塞州的Barre开办了第一所为智障儿童单设的特殊教育学校。随后美国各州陆续开办了智力障碍儿童与成人的教育训练机构。20世纪世界各国特殊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从过去的按残障分类教育,到强调不论残障类别,都要享受平等合理的教育,以至于残障人士能融入社会生活,并获得合理的“生活品质”。

2.关于“残疾儿童”群体或概念。《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将残疾人定义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残疾人定义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儿童是指残疾人中0-14岁的儿童,属于残疾人之中特别的群体。

3.关于武汉市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数量。武汉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是华中地区金融、交通、文化的中心,属长江中下游特大中心城市,常住人口1033.80万人,户籍人口827.31万人。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武汉市约有43.8万残疾人。根据市残联2014年年度统计,武汉市残疾人办证数为157754(见表1)。关于残疾儿童的数量,由于社会习俗影响,有些家长把残疾儿童当作隐私不愿暴露,加上目前社会对残疾儿童的管理和福利滞后等原因,目前尚无准确数据。保守估计,全市0—14岁残疾儿童数应在5000人左右,其中自闭症儿童2000多人,智障儿童2000多人,脑瘫儿童等1000多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据进一步调查显示,全市13个辖区,其中江岸区、江汉区、■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7个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6个新城区(远城区)中,目前共有特殊教育学校9所,其中主招智障生2所,盲校1所,其他学校以招聋哑生为主。在7个主城区中,江岸、■、武昌、洪山4个城区计有6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他江汉、汉阳、青山3个城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整个汉阳地区,包括汉阳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在地域上与他们相连成片的汉南区,没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另外,全市没有一所公办特教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61号令颁发的《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了修订),第二条指出: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残疾儿童属于弱势群体,其家庭在经济、精力和心理、康复以及教育方面面临一定的困难。目前武汉市残疾儿童中,尚有较多的残疾儿童没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武汉市目前主要针对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以及智力障碍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特殊学校,其他类型的残疾儿童例如自闭症儿童以及多重残疾儿童面临着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

二、武汉市特殊教育的发展现状

武汉市的特殊教育在上世纪30年代由外籍牧师创办,至今已有80多年的发展历史。改革开放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武汉市的特殊教育有了一定规模,特别是在聋哑学生的教育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截至目前,武汉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 (见表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武汉市在残疾儿童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 有关部门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有待提高。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能有效促进人类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对个人来说,个人通过受教育提高素质,同时获得谋生手段和实现个人发展。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他们的适应能力。目前特殊教育在我国各地区的实施情况有很大的差距,表现在政府和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和认识不够,在发展过程中投入不足。

保障每个人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重视特殊教育是20世纪以来人类的共识。194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宪章提出了“应当给一切人以受教育的充分而平等的机会”的工作目标,给特殊儿童受教育机会和权利也是一个国家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特殊教育的发展对于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体现教育公平原则,减轻残疾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提高特殊需要人群的素质、促进国家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2. 残疾人家庭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有待提高。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逐步建设中,一些旧的认识和习俗还深深地存在于普通老百姓的思想意识中,有些家长认为家有残疾儿不光彩,尽量隐瞒孩子的病情,不愿带孩子出来“示人”。另外,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在逐步完善过程当中,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家庭津贴政策不足,大多数残疾儿童家庭经济面临着较大困难,有些家长认为给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不去争取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残疾病情较轻的儿童通过教育训练,能让他们和普通儿童一样掌握知识,学到生存的技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中重度的特殊儿童在接受适当的教育与训练以后,也能做到生活自理,从而减轻对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减少抚养他们的经费。

3.需要增加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和平衡布局。从数量上来说,武汉市是一个拥有1000多万常住人口的特大城市,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只有9所,在校生人数1000人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保守估计约5000名残疾儿童的入学需求。另外,目前武汉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域布局不够平衡,主城区内的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集中在武昌区、洪山区、江岸区和■区,江汉区、汉阳区、青山区均无特殊教育学校。在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类别方面也表现出不平衡。全市现有的9所特教学校中,主要是针对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以及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的特殊学校,招收聋哑学生的学校最多,智障生次之,盲生又次之。目前武汉市户籍的聋哑、盲童生源严重不足,由于师资及管理原因,现有特殊学校又很少招收自闭症等疾患学生,但残疾儿童中自闭症患者呈快速上升趋势,且他们参与健全学生融合教育困难重重,效果不佳。自闭症患者的早期教育干预对自闭症患者将来融入社会,能自食其力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其他类型的残疾儿童例如自闭症儿童以及多重残疾儿童面临着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

4.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十一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公办幼教资源不足,“入园难”问题较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市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达到全市在园幼儿总人数的60%以上,等级园数量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5%以上。但残疾儿童幼儿园建设尚为空白。因而必须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考虑残疾幼儿园的合理布局,以满足社会需求。

四、对策和建议

1.加大投入增加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数量。武汉市“十二五”教育规划提出,对农民工子女、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教育权利高度重视。“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提高公办学校“融合教育”水平,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全方位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每一名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儿童、“问题学生”享有同等教育权利;《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将全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面积由原来的中心城区扩展到都市发展区到现在的全市域,为全市中小学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了足够的土地空间,构建起覆盖城乡、均衡分布的学校布局体系。“十二五”期间,还重点加强了7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尚未充分体现特大中心城市教育发展的普惠性。

根据“十二五”期间的预测,全市出生人口2015年左右达到峰值,数量将达到约8.5万人。近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预计出生人口会有新的增加。按照优生学统计,在现有的科学条件下,残疾儿童在出生人口中仍不可避免。

为此笔者建议,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尤其应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采取措施,激励社会兴办一批高质量且具有特色的特殊教育学校,首先建立能够针对所有类型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学校;其次普及到各个城区,方便残疾儿童入学。在残疾儿童幼儿园的建设上应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充分体现武汉由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的转变,使武汉市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的现代化,使武汉市教育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更快进入国内教育一流城市行列。

2.提高教师待遇,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师资力量明显不足,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教师待遇比较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作有其特殊性,每天应对的都是残疾患儿,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的工作环境相较于普通教育者更差一些,然而工作强度较大。但是他们的福利待遇相对普通教育者明显偏低,导致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师资明显不足。《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三十五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残疾人教育事业;二是培养培训特教教师的学校和机构不足。目前特教教师队伍中,受到特教专业训练的教师数量不足,在职的特教教师也缺乏足够的继续教育的机会和平台,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

为此我们建议,增加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和建筑面积;增加特教教师编制;实行特教教师资格制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市属高校加强特教研究和教学,增加特教教师的培养和在职教师培训的机会。

3.提高随班就读模式的管理质量

随班就读的模式在我市已经开展多年,通过随班就读的方式,可以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可以加快残疾儿童融入社会的步伐,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效果并不十分理想。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教师的专业培训滞后以及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失衡等问题仍然使得残疾儿童的入学之路不那么顺利。

为此我们建议,提高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对普通学校的教师进行残疾儿童教育的培训,熟悉和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建立适合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考核评估体系。同时,对普通儿童的家长进行知识普及和沟通,改善教师和家长们对残疾儿童的认识和理解,争取他们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残疾儿童家长,也要做好他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打造无障碍的校园环境,设置适合残疾儿童的学习工具以及教学系统,让他们能够放心让自己的孩子进行随班就读。

[责任编辑:王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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