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2017-01-25 10:32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建设

2016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24117.9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67.7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11666.6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9883.6亿元,增长10.9%。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6758.1亿元,增长11.7%。进出口总额443.8亿美元,下降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00.2亿元,增长12.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城镇新增就业66.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98元,增长8.9%。

全省财政收入4373亿元,增长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73亿元,为预算的102.4%,增长8.9%。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6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8.8亿元,调入资金199.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56.9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2亿元,预算总收入679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占比69.5%。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232亿元,14个市财政收入超100亿元,68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超10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3亿元,增长5.4%,加上解中央支出26.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4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8.4亿元。

一、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支持“去降补”。明确中央和省50%、市(县)和企业50%的比例,创新共管账户管理,拨付专项资金21.8亿元,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煤炭、生铁和粗钢去产能任务,妥善安置职工3.8万人。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702.4亿元,较上年增长29.7%。安排住房保障类专项资金,撬动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56.5%,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建立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87.3亿元,节约融资成本近80亿元,对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控债务风险,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10.5亿元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综合采取后补助、股权投资、竞争立项等方式,争取财政部授权9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支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采取“借转补”方式推动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和首批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建设。安排8亿元引导资金创建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一流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合芜蚌获批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高校、科研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全面推开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调动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企业技改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增加到5亿元,设立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企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安排注资参股资金17亿元、风险补偿专项基金3亿元,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2%,“安徽担保模式”经验做法被国务院融资担保联席会议向全国推广。继续安排续贷过桥资金10亿元,两年累计调拨20亿元,带动市县投入29.2亿元,撬动贷款691.4亿元,扶持企业12058户,周转率达14.7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争取中央基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协议贷款,扩大有效投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32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PPP项目库,总投资774亿元。继续安排文化强省、服务业发展、军民融合、养老产业化等资金,促进消费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商务诚信体系、物流标准化等试点。

(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7.5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补助资金5.4亿元,支持开展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延续新安江流域补偿机制试点政策,省级每年投入2亿元,2016年完成投资48亿元,带动国开行贷款56.5亿元,累计实施项目近200个,新安江流域水质稳定向好。健全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拨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安排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12亿元,探索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自2012年启动实施以来,累计安排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资金16.4亿元,引导撬动市县和社会经营主体投入,全省完成人工造林978.9万亩,创建6个国家森林城市、46个省级森林城市、5927公里森林长廊示范段。支持铜陵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带动投入10.2亿元,完成投资332亿元。实施池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政府投入资金48.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63.1亿元,重点投向污水治理和水环境建设。

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协调一体

(一)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制定实施《关于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贯彻意见》,成立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全面启动规模化批量化担保业务,创新开发“劝耕贷”担保品种,累计为57个县2144家种粮大户提供担保贷款14.9亿元。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统筹2.6亿元推广优质专用品种、新型肥料等技术,将乡镇及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全省累计投入农田水利专项资金97.5亿元,整合各类涉水资金38亿元,吸引群众及社会资金投入37.3亿元,支持除险加固小型水库400座、加固新建小型水闸1342座、扩挖塘坝5.9万口、改造灌区末级渠系340万亩,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自2014年农村综合改革启动以来,统筹13.2亿元,支持113个县完成8700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投入10亿元在300个村开展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完成80个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任务。拨付71.6亿元,在全省全面推开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全省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5亿元,带动群众筹资和社会捐赠等7.6亿元,实施项目1.4万个,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投入11.6亿元,在全省5个市、38个县(区)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投入24.6亿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保障工程建设。拨付15亿元,推动大宗农作物保险全覆盖,全年赔付近20亿元,有效分散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全省一卡通累计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275.1亿元,覆盖30大类102小项,惠及3400多万乡村人口。

(三)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以注入资本金形式拨付南北合作共建园区资金9.3亿元,带动市县投入10.2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04.7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7.5亿元,推进皖江示范区、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支持城镇“五统筹”和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制定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安排奖励资金9.9亿元,引导各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统筹支持合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建设,通过基金、财政金融产品、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等方式,全面放大资金效益。争取合肥市列为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总里程58.3公里,项目总投资54.3亿元。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一)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建立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量挂钩机制,省级、贫困县及所在省辖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0%以上,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市、县按照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全省财政扶贫投入累计173.4亿元,超额完成投入任务。其中专项扶贫56.5亿元、同比增长1.3倍;整合涉农项目资金68.6亿元;市县盘活存量8.2亿元;债务资金投入40.1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建设。省政府出台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下放涉农资金审批权、使用权,支持31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立“351”“180”健康脱贫综合保障政策体系,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继续实施光伏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

(二)支持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累计投入防汛救灾资金28.3亿元,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拨、随调随拨”,保障水毁工程修复、倒房重建、生产救灾、灾害防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和农业生产需要,3.18万户水毁住房群众搬进新居。安排5亿元启动资金,支持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三)促进就业创业。制定《安徽省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就业方式帮助40万贫困劳动者实现脱贫。拨付资金23.2亿元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累计购买5.7万个公益性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1万个,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4.5万人次。拨付2.1亿元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深化“创业贷”试点。发放268家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贷款3.78亿元,带动就业5472人。

(四)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财政投入910.9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革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增至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实施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资金整合,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统筹20.8亿元提高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420元/年;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增至314元/人/月。投入84.2亿元,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

(五)支持公共安全防控建设。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支持政法部门办案和业务装备建设,18家第一批试点单位法检两院财物纳入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做好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经费保障,支持深化平安安徽建设。投入安全生产资金8132万元,下达安全生产预防与应急专项资金,支持石化危化品码头及油气输送管线迁建、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治理和非煤矿山隐患治理等,维护社会稳定安宁。

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财税库收入征管分析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收入形势研判、监测分析和入库管理,实现收入平稳可持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依规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中首次公开机关运行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并增加相关解释说明,增强预决算信息透明度。印发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市县一体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制定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完善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推进省以下转移支付规范管理和资金高效使用。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8亿元。

(二)推进税制改革。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政策培训服务机制、舆情监测处置及报告机制、改革试点督查机制,“1+4”“营改增”试点工作机制,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1.4万户,减税10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实现全面减税。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和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前期准备,推进健全地方税收入体系。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持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稳定。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省以下转移支付由2013年的502项压缩至115项,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较2013年提高5.1个百分点。

(四)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深化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纳入系统管理项目数14180个,纳入系统管理的资金总额127亿元,申报项目通过率在75%左右,推动涉企资金更加精准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承接基本公共服务,省级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5大类219项,全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239个,涉及资金124亿元。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全年省级共开展国库现金运作管理200亿元,利息收入2.21亿元。

(五)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制定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兑付办法、政府一般债券招标发行规则、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债务信息公开,注重债务绩效评价,强化债务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好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全省政府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六)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统筹投入480.1亿元,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多项任务落实,出台公立医院财务预算管理意见,开展公立医院投入及债务情况专题研究,出台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政策,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扩大报销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规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级,推动城乡基本医保制度整合。

(七)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励等政策,引导全省254家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1493.7亿元。做好全省400余家金融机构财务季报、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及运用工作,开展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保值增值,出台《安徽省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资产监管。

(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拟定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中央下放企业和省属企业“三供一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制度,推进国企改革进程。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管理,全年累计收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9.4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19%,确保国有资本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印发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等条例立法进程,出台《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和程序规定,制定完善249项制度,财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均为100%。制定《省财政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起,作为被申请人的5起行政诉讼均胜诉。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印发《关于推进省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通知》,稳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省级预算评审论证办法,建立评审监督员机制,建立省级预算评审专家库,探索网络评审、联合评审、第三方评审等方式,拓展评审范围,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开门办预算迈上新台阶。

(三)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健全支出进度动态监控、考核和通报约谈制度,建立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激励预算部门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并实施八项重点支出月调度制度和年底支出日报制度,促进支付方便、快捷、规范、透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清理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对超过规定年限的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由重点项目评价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省本级选择40个重点评价项目、4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1个财政政策和管理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008亿元。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选择10个省级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省人大预算工委公开。

(五)严格财政监督管理。注重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会计督查检查、非税收入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和内部审计。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优化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业务流程,推动预算单位和市县财政内控建设,构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的源头控管机制,制定《关于推进乡镇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农资金管理。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监管,对112家省直部门和16个市所属的32577家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机构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完成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强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

猜你喜欢
财政资金建设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自贸区建设再出发
略论近代中国花捐的开征与演化及其财政-社会形态
基于IUV的4G承载网的模拟建设
《人大建设》伴我成长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医改需适应财政保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