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2017-01-25 10:32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改革

2016年,青海省地区生产总值2572.49亿元,比上年增长8.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21.19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249.98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1101.32亿元,增长8.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531元,增长7.1%。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全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8%。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4%。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9.96亿元。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38.5亿元,增长8.3%。全省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524.8亿元,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6.9%,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狠抓预算收支执行管理

一是坚持把抓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坚持一手抓自有收入组织、一手抓中央补助争取。克服“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减收因素的影响,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大检查,会同税务部门认真分析查找收入增幅下降的原因,督促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综合采取提前汇算清缴、清理欠税和交叉稽查、以支促收等措施挖潜增收,地方自有收入实现平稳增长。适应中央财政进一步清理压减专项、实行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等新形势,紧抓国家政策机遇,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对接落实力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营改增”收入基数核定减收补助、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对财力影响大、省情优势明显的领域争取倾斜性、差别化支持,特别是在全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城市、冷链物流发展、“粮安工程”危仓老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竞争性分配项目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强支出管理。跟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支出考核,特别是紧盯全省项目实施黄金期,综合采取预拨、垫支、盘活存量资金、落实月度支出责任、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等措施,加快支出进度,财政支出序时进度大幅度前移,与全省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更加契合、更相匹配,有效发挥了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下达资金309.7亿元,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交通、水利、保障房、东部城市群、藏区基础设施以及“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既拉动了当期经济增长,也为后续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二是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循环经济发展基金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妥善解决退出产能企业人员安置问题。三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实施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民族贸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等项目,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力度,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狠抓一般公共服务等八项支出,拉动第三产业稳定增长。四是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推进高原特色农牧业、农牧业科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多种形式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五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进国家税制改革,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集中财力统筹解决民生问题,政府承诺的民生十件实事圆满完成,13项民生调标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全年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在75%以上。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下达扶贫资金42.1亿元,同口径比增长31.2%,重点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项目。选定30个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初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统筹整合使用机制,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县的自主权,提高了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出台了10项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增收的政策,统筹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圆满完成预期目标。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注重教育投入,对藏区六州全部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以及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等项目,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四是推进就业创业。落实企业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举办创业大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及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城乡医保、低保等补助标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进一步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六是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三医联动”,启动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建立三级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了卫生与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一是加快组建政府引导基金和新型投融资平台。出台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从管理体制、运作模式、激励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整体规范。按程序正式挂牌成立产业发展投资、循环经济发展、交通产业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五支基金和扶贫开发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农牧业信贷担保三家公司,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动能。二是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和运用力度。出台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项目前期准备、收费定价机制、项目用地政策、财税支持、融资服务行业准入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注重实务培训和项目库、第三方咨询库建设,增强项目推介能力,加大与社会资本的对接力度。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等5个项目按PPP模式签约实施,格尔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16个项目完成“两评一方案”,运用PPP模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出台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通过重点科目资金和跨部门整合协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等措施,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收回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加快下达上年结转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大幅压减,财政资金供给质量明显提升。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制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探索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安排项目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市(州)、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出台限额管理、风险评估预警等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二是推进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实现税制平稳转换。出台“营改增”后增值税划分过渡方案,明确了省和市(州)增值税收入分享范围及比例,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不变,调动省和市(州)两个积极性。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支持搭建全方位办税服务平台。三是探索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跟进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相关因素和权重,新型市民化挂钩机制初步建立。紧跟中央财政体制改革,开展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前期调研等工作。四是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支持司法体制和公安改革,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实现省级财政统一管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政策。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预算调剂权限,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五是狠抓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前置作用,进一步扩大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拓宽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结果运用,以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倒逼各地、各部门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六是发挥监督检查功能。围绕重大财政政策的落实和支农、教育、环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全面部署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加大预算执行监督、会计监督、会计服务行业管理、非税收入检查和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法定性处理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七是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出台法律政策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等8个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以评促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修订出台112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专项资金监管体系。

六、强化财政财务管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各级财政干部奋发进取,从严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青海代表团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发挥财政在治青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四是有效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继续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累计培训2652人(次),有效提升全省财政系统干部的基本能力和整体素质。

猜你喜欢
改革
不是改革的改革
改革之路
个税改革,你的税后收入会增加吗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