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农村土地流转“非粮化”浅析

2017-02-01 22:51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敏
河南农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粮化种粮农村土地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李敏

平顶山市农村土地流转“非粮化”浅析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李敏

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了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同时,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各种“非粮化”现象日益明显。如何正确对待高效农业与粮食作物的关系,如何正确把握农村土地流转 “非粮化”现象是否过度,是正确处理“非粮化”问题的重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平顶山市耕地面积25.2万hm2,农村人口318万人,农民人均耕地面积0.08 hm2,第二轮延包耕地面积18.9万hm2,承包经营农户76.1万户。截至2015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6.38万hm2,占第二轮延包面积的34.1%,涉及农户19.2万户,土地流转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经过土地流转,农村一些分散、低效、闲置的耕地、荒坡得到了有效开发利用,减少了耕地撂荒现象,提高了农业效益。二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民在得到流转收益的同时,自身劳动力也得到了解放,实现多元化增收(包括土地流转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围绕经营主体的服务收入等)。如河南创佳有限公司流转土地266.7 hm2,带动农户560户,雇用周边村民420人,年人均工资性收入15 000元。三是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随着土地的流转,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安心外出务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稳定就业和城镇化进程。2010—2015年,全市转移劳动力140万人,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达5万人。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了地边地界摩擦和土地耕作、作物种植、水源之争等方面的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全市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总数由2010年的121件下降到2015年的47件,降幅38.8%。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

一是流转进程趋于加快。截至2015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38万hm2。二是流转主体趋于多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346家,其中农业龙头企业1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637家,家庭农场512家。一些工商企业、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三是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化。由过去以转包和出租为主的流转,逐步转变为托管、入股等多种创新模式并存的态势。四是流转经营趋于科学。经营主体在种植问题处理、农业技术运用以及产品销售等方面,都会聘请农业专家或科研机构进行指导帮助,土地产能和规模效益得到了保障。如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了全省第一家农业院士工作站,生产过程中引进二维码和物联网技术,产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五是流转用途趋于优化。目前全市流转的土地主要从事种植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等,其中种植粮食面积1.89万hm2、蔬菜面积1.27万hm2、经济作物面积2.65万hm2、其他面积0.57万hm2,分别占流转土地面积的29.6%、20%、41.5%、8.9%,由传统的粮食种植逐步向高标准粮田、经济作物、生态养殖等循环农业发展。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类型

1.种田能手承租型。积极引导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土地,并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如宝丰县种植大户牛京意流转土地面积253.3 hm2,其中托管面积53.3 hm2,带动入股农户450多户。

2.合作组织带动型。由农业部门指导农民成立合作社,并引导农民成立合作社从事规模经营,由合作社将土地进行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提高规模化经营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如舞钢市绿地林果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种植晚秋黄梨面积达到200 hm2,每667 m2纯收入5500元,还注册了“忘不得”商标,并通过了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市通过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流转的土地面积达到1.91万hm2,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9.9%。

3.高效园区示范型。在资金扶持、技术指导、项目申报上对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给予倾斜,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社会资金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如郏县薛店镇超振裕示范园区通过土地流转建成面积66.7 hm2的供港生产基地,该基地是全省4个出口蔬菜免检基地之一,园区每天产出蔬菜10 t以上,每667 m2年产值2万元。全市通过这种模式进行土地流转的面积达到0.77万hm2,占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的12%。

4.民间协商型流转。农户间自发将自己的土地转包给亲朋、邻里或种田能手,用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效农业种植。全市通过这种模式流转的土地面积达0.45万hm2,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7%。

二、流转耕地 “非粮化”的原因分析

(一)种粮比较效益低、成本高

粮食种植投入高、周期长、效益低。种粮每年只能秋麦两季,而种植经济作物如蔬菜,就可以多茬种植、收获,种粮效益远远低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和搞养殖的效益。原本种粮的土地,被流转为养殖业、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据调查,叶县瑞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农户土地66.7 hm2,每667 m2流转费用为900元,种子、化肥、农药、播种、收割等从种到收的两季生产成本分别为450元、490元,合计每667 m2年生产成本940元,每667 m2流转费用与生产成本合计为1840元;按秋麦两季平均每667 m2产425 kg计算,以最低保护价0.59元/kg卖出可取得收入2124元,扣除成本1840元可得净利润284元。由此可见,流转土地种植粮食处于“微利”状态。

(二)土地流转费用逐年攀升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工商资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大面积承接流转土地,致使全市土地流转费用逐年攀升。昂贵的地租使种植粮食的承包大户望而兴叹,因此,“非粮化”现象有所抬头。

(三)基层政府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由于种植粮食效益偏低,基层政府和部分农民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当地经济,将流转的土地全部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如舞钢市誉森生态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43.33 hm2,全部种植成葡萄,葡萄每667 m2效益4500元,产值达290万元。与种植粮食作物取得的收入284元相比,后者是前者的15倍。这些实例都说明种植经济作物取得的效益远比种植粮食作物高,种植经济作物是农民增收的一个方向。

三、防止耕地流转中过度“非粮化”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政府为粮食进行合理定价,增加农民种粮的收益,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市场的供给而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粮食收购价格与粮食的产量、农民的收入关系紧密,粮食收购价格适当的提高,有利于粮食产量的提高和农民的增收,使农民看到种粮食带来的收益,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粮食的耕种面积。同时,在粮食市场中要大力培养多样化的经营主体,增加相互之间的竞争,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这样有利于粮食流通的市场化。

(二)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粮食产量

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培育出抗病虫、高产、优质、高效的粮食新品种,加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确保粮食的产能,守住 18 亿亩耕地红线是重要前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重要保障,而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是重要途径。平顶山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意见,从 2012 年开始建设“百千万”工程,对中低粮田进行改造,以科技投入作为支撑,以完善农田配套设施为基础,建设出一批高标准粮田。2014 年平顶山市共建高标准粮田1.07万hm2,2015年共建高标准粮田0.97万hm2。

(三)提高农业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

粮食生产必须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地块过于分散不利于机械化和科技投入,必须提高集约化水平。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效益和竞争力。

(四)为规模化种粮者提供信贷、解决融资难问题

规模化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及流转之后的规模经营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调查中发现,几个被调查单位都提出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如郏县种粮大户郭森强为了融资搞建设,不得不用自家住房作抵押,并历时半年时间才贷得款项60万元,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国家可以根据其计划经营方式的不同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不同级别的信贷支持,为规模化种粮者提供相对更加优惠的信贷支持。

(五)降低种粮风险

农业是弱势产业,既受天气因素的影响又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如果遇上干旱、洪涝、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农业势必减产。所以,政府应加大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农民在大灾之年不至于亏本,以降低种粮风险,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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